第三十五章随军出征
“回禀将军,末将在这两位游侠的帮助下,抓到了这个狼人,并探得了狼人先锋军的驻扎处,事不宜迟,末将请将军允许我带兵,彻扫狼人。”林飞宇说得义正言辞,琅琅声音金石脆响,让人内心迸发出阵阵热血。
“哈哈!好,本将军就应允你,这个狼人冒充商人来我府邸谈生意,我作为北漠关的守将,是很大的失职。所以,我把我的近卫旅,分拨五百给你做护卫。你全权作为这次突击贼狼的统领。”燕长歌畅快的说出来,一手抚了两下长髯。
林飞宇脸色显得有些激动,像他那样久经战场的战将,早已磨练的处事不惊,不知为何现在竟然这么激动。他大声回答:
“末将多谢将军,定然一举扫灭狼人,扬我大燕威名,保我大燕边疆,也展现燕将军的神威风范!”
这番话说得极为老道,既说了威扬国威的惶惶之言,又拍了燕长歌的马屁。而且燕长歌似乎很受用。燕长歌哈哈笑了两声,拍了拍林飞宇的肩膀,又说:
“这个狼人就交给我处理吧!你赶快去调集你第九卫的将士,但有需要,只需在军需官那取就可以了。哦,你这两位游侠朋友,可得好好招待他们哟!不妨留他们在北漠关中游玩一番,也不枉他们来此一遭。”
林飞宇带着楚逸风和胭脂雪回到了他的大营里,重回大营的楚逸风,感觉自己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几年前。那些战车军械,校场台阶,还有那在熟悉不过的点将台。他一生的梦想就是站在点将台上,发号施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坐上镇守北漠关大将军这一显要职位,不比在燕京中的封侯拜相差。北漠关作为燕京三大边关之一,比守卫燕京的统领还要权重几分。但是现在,他竟然被莫名其妙的弄的身败名裂了。但是,他又走上了追寻武道的通天之路,人生,真是一出戏剧,不知是闹剧还是悲剧。
“楚云歌,我们不妨也去去?”胭脂雪好像总能摸清楚楚逸风的秉性,说出来的话总是到他心坎里了。
“正合我意,我虽不能光明正大的带兵杀敌,但是随军杀几个狼贼,也解解我这老兵的兵瘾呀!”楚逸风拍手何意,二人随军调度,来到林飞宇的大营中。
第九卫将近有三万人,这次出征,只带了五千人,林飞宇是得到了燕长歌的全力支持,所以军需配备全是军械库中更新的最精良的武器。连战马都是阴山黑骑战马,黑骑战马毛发油亮,耐劳善跑,是大漠行军中难的的良驹。
而且,燕长歌还分派了五百个从燕京来的高手,这五百个作为燕长歌的近卫旅部队,全权归林飞宇处理。
现下,林飞宇看着大堂中衣甲鲜亮的一杆将领,心里陡然升起了阵阵滚滚的热血之气,仿佛那燕国的金鹰大旗已插在了狼堡的城墙上,而他林飞宇正跪拜在地上听后燕京使者的封赏。
林飞宇从青铜岸上抛下令箭,五个将军接上令箭,去军营调兵。接着,五百个燕长歌的近卫旅也调派而来,果然一个个都虎虎生威,神勇异常。
接着,大军开始拔出,大队清一色的骑兵战队。由于这次是打突击战,而且达木河离北漠关并不远,快马奔袭,只需要一夜时间就到了。所以他们全是轻装上阵,不过,对于狼人的凶残和战力,林飞宇并不疏忽大意。
所以专门对付狼人的火球弹他们带得很充足,定要一举把那伙狼人全部击杀。对于狼人,没有人会对他们报以友好的态度。一味的嗜杀成性,掠夺成性,是整个大陆上的毒瘤。
在以前,大陆上所有大小国家,组织起一支两百万的精英部队,前去讨伐远在大漠深处的狼人。开始是捷报连连,还一度打下了数十座狼人那简陋的城池。但是,大漠无边无垠,而且风暴多变,环境恶劣。一支两百万的大军不能在危险重重的大漠中行军几年,最后也就这样算了,根本没有找到狼人的总堡就回来了。
或许,根本就没有总堡。
楚逸风和胭脂雪也骑上了两匹战马,抚摸着胯下毛皮光华可手的鬃毛,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马儿似乎也感应到楚逸风对它的喜爱之意,发出粗大的喘气,马蹄蹬地几下。
“阴山战马,名不虚传,我好久未骑马了,今日得林飞宇将军所赐,得以纵马疆场,真乃人生一大快事呀!”楚逸风骑马笑道。
林飞宇也觉得这个楚云歌虽说奇人异士,但为人十分豪爽,很和自己口味。觉得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哈!这次大捷回来,定要陪二位大醉三千场。至从大将军离开此地之后,我再以没有喝酒了。今日有缘得遇二位,让我林飞宇有缘相识,岂能不大醉。哈哈。”
一身银甲鲜亮的林飞宇,身披雪白长袍,胯下千里雪,手握一杆银枪,在五千阴山黑骑中显得极为耀眼夺目。五千铁骑在正午炎阳正烈的时候,像一道黑色的洪流,流进了蛮荒的戈壁中。
滚滚铁蹄一离开北漠关,便疾驰而去,每个人都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和水。如此,轻装快马,直奔达木河。
宛若游龙的阴山山脉被骑兵们很快就抛开很远了,每个士兵都是铠甲护体,连嘴巴都掩护得结结实实的,连战马都身披铠甲,这北漠关的骑兵,连人带马,装备得结结实实。即便黄沙被马蹄洪流激荡起来,也不能对人造成较大的影响。
通往达木河的地势,并非是简单的大沙漠的沙土而已,还有恐怖的流沙,只要人马一陷进去,立马就被吞噬了。而且还是大片大片的队伍哗啦哗啦的掉进去,异常恐怖。
更恐怖的是碰上成群结队的巨兽,那犹如大山崩塌下来的威压,一个个高如巨山,在他们面前,人类算的了什么。反正在未知广阔的大沙漠里,就是恐怖,就是玩命。
近卫旅的一个骑士队林飞说要带着全队人马前去探路,林飞宇又不好拒绝这对长官派下来的直属卫队。于是叫自己的一百卫队,带上近卫旅两百人,共计三百骑士,前去探路。
近卫旅虽然是从燕京带来的,但他们也在这驻扎了三年,早已熟悉了北漠关和大漠的地势。林飞宇是怕出现什么意外,叫自己的老兵带着他们前去。
“不知林飞宇将军对这场战斗作何打法,我很感兴趣?”楚逸风想试试林飞宇。其实达木河的地势他早就一清二楚了。
“达木河虽然是沙漠中的一条河,但那却是地势怪异。一座座大山像是被人刀劈斧剁般削开的一样,日日月月的风化侵蚀,让那形成了一条条深深的沟壑。虽然骑兵在那不易拉开队形冲杀,但是打伏击战,却是绝佳的地点。”林飞宇仔仔细细,有条不紊的道出了他这次作战的准备。
“林飞宇将军,看来你对这大漠地势很熟悉,你知不知道,这大漠里面有没有什么古旧遗址呀!”胭脂雪打马上来,很郑重的问。
“哦,你说这个呀!我倒是听几个商旅说过,在大漠深处,出现了一座月亮城。”林飞宇说的云淡风轻的模样。
“哦!有何奇特之处。”胭脂雪略显好奇。
“也没什么,只是奇特之处在于,他是今年才冒出来的。好像是风沙把曾经掩盖在他面上的吹开了。显露了面目。我当初还带人了亲自看过,也没什么奇异之处。你们如果要去,我可以带你们去。”林飞宇这么模样的倒是说的非常真诚。似乎真没有什么。
但是在楚逸风和胭脂雪二人看来,那就非同凡响了。竟然是今年才露面的,绝对和封神大帝的封神碑有关。
这时,前方骑兵回报,已探明敌军情况。
“回禀将军,末将在这两位游侠的帮助下,抓到了这个狼人,并探得了狼人先锋军的驻扎处,事不宜迟,末将请将军允许我带兵,彻扫狼人。”林飞宇说得义正言辞,琅琅声音金石脆响,让人内心迸发出阵阵热血。
“哈哈!好,本将军就应允你,这个狼人冒充商人来我府邸谈生意,我作为北漠关的守将,是很大的失职。所以,我把我的近卫旅,分拨五百给你做护卫。你全权作为这次突击贼狼的统领。”燕长歌畅快的说出来,一手抚了两下长髯。
林飞宇脸色显得有些激动,像他那样久经战场的战将,早已磨练的处事不惊,不知为何现在竟然这么激动。他大声回答:
“末将多谢将军,定然一举扫灭狼人,扬我大燕威名,保我大燕边疆,也展现燕将军的神威风范!”
这番话说得极为老道,既说了威扬国威的惶惶之言,又拍了燕长歌的马屁。而且燕长歌似乎很受用。燕长歌哈哈笑了两声,拍了拍林飞宇的肩膀,又说:
“这个狼人就交给我处理吧!你赶快去调集你第九卫的将士,但有需要,只需在军需官那取就可以了。哦,你这两位游侠朋友,可得好好招待他们哟!不妨留他们在北漠关中游玩一番,也不枉他们来此一遭。”
林飞宇带着楚逸风和胭脂雪回到了他的大营里,重回大营的楚逸风,感觉自己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几年前。那些战车军械,校场台阶,还有那在熟悉不过的点将台。他一生的梦想就是站在点将台上,发号施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坐上镇守北漠关大将军这一显要职位,不比在燕京中的封侯拜相差。北漠关作为燕京三大边关之一,比守卫燕京的统领还要权重几分。但是现在,他竟然被莫名其妙的弄的身败名裂了。但是,他又走上了追寻武道的通天之路,人生,真是一出戏剧,不知是闹剧还是悲剧。
“楚云歌,我们不妨也去去?”胭脂雪好像总能摸清楚楚逸风的秉性,说出来的话总是到他心坎里了。
“正合我意,我虽不能光明正大的带兵杀敌,但是随军杀几个狼贼,也解解我这老兵的兵瘾呀!”楚逸风拍手何意,二人随军调度,来到林飞宇的大营中。
第九卫将近有三万人,这次出征,只带了五千人,林飞宇是得到了燕长歌的全力支持,所以军需配备全是军械库中更新的最精良的武器。连战马都是阴山黑骑战马,黑骑战马毛发油亮,耐劳善跑,是大漠行军中难的的良驹。
而且,燕长歌还分派了五百个从燕京来的高手,这五百个作为燕长歌的近卫旅部队,全权归林飞宇处理。
现下,林飞宇看着大堂中衣甲鲜亮的一杆将领,心里陡然升起了阵阵滚滚的热血之气,仿佛那燕国的金鹰大旗已插在了狼堡的城墙上,而他林飞宇正跪拜在地上听后燕京使者的封赏。
林飞宇从青铜岸上抛下令箭,五个将军接上令箭,去军营调兵。接着,五百个燕长歌的近卫旅也调派而来,果然一个个都虎虎生威,神勇异常。
接着,大军开始拔出,大队清一色的骑兵战队。由于这次是打突击战,而且达木河离北漠关并不远,快马奔袭,只需要一夜时间就到了。所以他们全是轻装上阵,不过,对于狼人的凶残和战力,林飞宇并不疏忽大意。
所以专门对付狼人的火球弹他们带得很充足,定要一举把那伙狼人全部击杀。对于狼人,没有人会对他们报以友好的态度。一味的嗜杀成性,掠夺成性,是整个大陆上的毒瘤。
在以前,大陆上所有大小国家,组织起一支两百万的精英部队,前去讨伐远在大漠深处的狼人。开始是捷报连连,还一度打下了数十座狼人那简陋的城池。但是,大漠无边无垠,而且风暴多变,环境恶劣。一支两百万的大军不能在危险重重的大漠中行军几年,最后也就这样算了,根本没有找到狼人的总堡就回来了。
或许,根本就没有总堡。
楚逸风和胭脂雪也骑上了两匹战马,抚摸着胯下毛皮光华可手的鬃毛,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马儿似乎也感应到楚逸风对它的喜爱之意,发出粗大的喘气,马蹄蹬地几下。
“阴山战马,名不虚传,我好久未骑马了,今日得林飞宇将军所赐,得以纵马疆场,真乃人生一大快事呀!”楚逸风骑马笑道。
林飞宇也觉得这个楚云歌虽说奇人异士,但为人十分豪爽,很和自己口味。觉得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哈!这次大捷回来,定要陪二位大醉三千场。至从大将军离开此地之后,我再以没有喝酒了。今日有缘得遇二位,让我林飞宇有缘相识,岂能不大醉。哈哈。”
一身银甲鲜亮的林飞宇,身披雪白长袍,胯下千里雪,手握一杆银枪,在五千阴山黑骑中显得极为耀眼夺目。五千铁骑在正午炎阳正烈的时候,像一道黑色的洪流,流进了蛮荒的戈壁中。
滚滚铁蹄一离开北漠关,便疾驰而去,每个人都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和水。如此,轻装快马,直奔达木河。
宛若游龙的阴山山脉被骑兵们很快就抛开很远了,每个士兵都是铠甲护体,连嘴巴都掩护得结结实实的,连战马都身披铠甲,这北漠关的骑兵,连人带马,装备得结结实实。即便黄沙被马蹄洪流激荡起来,也不能对人造成较大的影响。
通往达木河的地势,并非是简单的大沙漠的沙土而已,还有恐怖的流沙,只要人马一陷进去,立马就被吞噬了。而且还是大片大片的队伍哗啦哗啦的掉进去,异常恐怖。
更恐怖的是碰上成群结队的巨兽,那犹如大山崩塌下来的威压,一个个高如巨山,在他们面前,人类算的了什么。反正在未知广阔的大沙漠里,就是恐怖,就是玩命。
近卫旅的一个骑士队林飞说要带着全队人马前去探路,林飞宇又不好拒绝这对长官派下来的直属卫队。于是叫自己的一百卫队,带上近卫旅两百人,共计三百骑士,前去探路。
近卫旅虽然是从燕京带来的,但他们也在这驻扎了三年,早已熟悉了北漠关和大漠的地势。林飞宇是怕出现什么意外,叫自己的老兵带着他们前去。
“不知林飞宇将军对这场战斗作何打法,我很感兴趣?”楚逸风想试试林飞宇。其实达木河的地势他早就一清二楚了。
“达木河虽然是沙漠中的一条河,但那却是地势怪异。一座座大山像是被人刀劈斧剁般削开的一样,日日月月的风化侵蚀,让那形成了一条条深深的沟壑。虽然骑兵在那不易拉开队形冲杀,但是打伏击战,却是绝佳的地点。”林飞宇仔仔细细,有条不紊的道出了他这次作战的准备。
“林飞宇将军,看来你对这大漠地势很熟悉,你知不知道,这大漠里面有没有什么古旧遗址呀!”胭脂雪打马上来,很郑重的问。
“哦,你说这个呀!我倒是听几个商旅说过,在大漠深处,出现了一座月亮城。”林飞宇说的云淡风轻的模样。
“哦!有何奇特之处。”胭脂雪略显好奇。
“也没什么,只是奇特之处在于,他是今年才冒出来的。好像是风沙把曾经掩盖在他面上的吹开了。显露了面目。我当初还带人了亲自看过,也没什么奇异之处。你们如果要去,我可以带你们去。”林飞宇这么模样的倒是说的非常真诚。似乎真没有什么。
但是在楚逸风和胭脂雪二人看来,那就非同凡响了。竟然是今年才露面的,绝对和封神大帝的封神碑有关。
这时,前方骑兵回报,已探明敌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