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冬天,秦川大路的天南郡极西处,并不很冷,阳光当头,风和日丽,光与影衬在人身上,有点暖洋洋的感觉。
三千多人的雇佣兵,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战车,像一个铁桶,气势汹汹地往天南方向进军、赶路。领头的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冯魔刃,被誉为漠行镇三大将军之一的猛人。
“对手就在前方,大家加快速度,扫平了前面的赏金团队,便有一千万帝国币供兄弟们平分。吃香的,喝辣的,睡女人,荣华富贵,想什么有什么啊!”
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对方的主力,冯魔刃非常激动,他粗鲁高声地报着这次的高额佣金,确实,只有金钱能刺激这帮兵痞们加快速度。一路赶来,对面的赏金猎手们太狡猾了,偶尔露面,再带来数十人的死亡后,便悄然隐没。不过,雇佣兵们展现出了强大的作战素质,一路以来,紧跟目标不放,三千人的巨大团队,整齐划一,行动如风。
血狼佣兵团此次倾巢而出,这些佣兵当中有些经历过无数战役的老兵。他们将年轻的佣兵包裹在最里层,像一个炸药桶一般,带着令人震撼的威慑力,向前推进。
冯魔刃激励的话语,三千个佣兵根本没有听清,但是在巨大的阵势下,他们不得不,有规律的拼命奔跑,飞驰着。
“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以锥形高速冲击对方阵尾,打两个来回穿刺后,盾兵在前,弓箭兵在后,压住对方反击,等到对方近阵,其余兵退后,大剑士近战搏杀。”
冯魔刃除了拥有宗师级的本领外,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的战术素养。如果他的哥哥传说佣兵冯千刃是一个英雄主义般的刺客型佣兵,那么他就以一胜十的战术型佣兵大家。据说,秦川帝国第一大将镇西王王昊天曾经邀请冯魔刃到军中任高职,但却被冯魔刃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冯魔刃忍受不了一日没有女人,在沙场作战,可能日行千里,哪里有佣兵这样逍遥自在,想办事就办事,想解决就解决。
“不好!我们的侦察兵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来报告敌情了。”冯魔刃望着蜂拥而去的大军,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大概有半个时辰了。”旁边的副手报告道。
冯魔刃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咒骂道:“侦察的时间已经过,我们的人肯定回不来了。真是狡猾的家伙,原来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放吊着我们,就等我们冲击呢。”
军队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魔刃思虑一番,吩咐道:“老兵将新兵放出,放在盾兵及弓箭兵后方。对方一旦返攻,新兵上前堵。”副官叹了一口气,这些新兵必然要遭受一次清洗了,但是强大的佣兵不再巨大的压力下,不能够成长。
三百个骑兵掀起了巨大的风尘,看到对面的赏金猎手团了。他们毫不犹豫,无数的短矛从他们手中纷纷飞出,像破空的流星刺向了对方的阵地。
这是血狼佣兵团骑兵战最善用的一招,这种强力短矛,往往会杀伤成片的敌人,为后面的穿刺,消耗人数。这就像理发一样,一开始要将头发打薄,然后再慢慢地休整。
但是,最理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短矛并没有像想象中,收割着人命。
“大型幻阵!”
骑兵队队长根本不相信一个二级复合幻阵会在眼前出现,因为这必须要由一个大修士,再加上至少二十个修士才能组成。
大型幻阵真正的复制了某种现实,让人眼根本无法辨别,只有走进阵眼才能发现真伪。然而,一旦走进阵眼,除非幻阵破灭,所有的入阵者将会如同掉入一个迷宫,处处都是梦幻。
赏金猎手团,利用这个需要高强法士才能实施的法术迷惑了三千雇佣兵。
赏金猎手的团队根本不在前面,他们会在哪里呢?
后方!
一千个赏金猎手如狼似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能称为新兵,因为最差的也至少曾独自杀死一只普通妖兽。
血狼佣兵团被巨大的幻阵给摆了一道,最具杀伤力的骑兵团被堵在了最前面,进退不得。
不过,闵禅没有料到对手竟然把老兵放在最后面,他原本以为对方会将新兵放在阵后,防止崩盘冲阵。没料到冯魔刃十分毒辣冷血,将新兵变成送死队,竟然让老兵殿后。
“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舍不得羊,套不住狼,想有收获必须付出。”闵禅手心轻捏,一个三级顺风术从手中绽放,赏金猎手们感到身上一轻,冲击的速度变快了起来,而对方因为忽然而起的逆风有点不适应。
“对面的法士真够厉害的!”正常的兵战,就算会遇到法士,也不会遇到这么变态的,三级法术像喝水,二级法术像吃饭,在短短地交战时间里,闵禅已经释放出七八个三级以上的大型法术。
冯魔刃知道今天讨不了好了:“没想到赏金公会的创始人之一那个大修士会长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这么厉害。”
不过冯魔刃并没有放弃反击,他用手势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站在他身边的一群宗师级雇佣兵纷纷出列,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跪倒在他的马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请你们帮我去斩首了!”
雇佣兵的战斗,永远是强力、暴力的作战方式。斩首能力是检验一个佣兵团是否强大的标准。血狼佣兵团被誉为漠行镇三大佣兵团并非浪得虚名,他们曾经在无数的战斗中,作为先锋,斩杀了无数异国战将。
冯魔刃看着这些兄弟,他们个个身经百战,远远地超越普通的士兵,他们才是血狼佣兵团的灵魂。
“血狼!血狼!”
三十多个宗师级的雇佣兵高声吼叫后,便轻踢马腹,挟着一股狠劲冲向后方。
如果从空中鸟瞰战场,这时候淮水上马飞人动,声势浩大,人与人相互撞击在一起,没有丝毫地犹豫,霸道的挥起手中的武器,或砍、或劈、或刺,鲜血肉渣飞散。而一股扛着狼旗的人正从战场后方高速往赏金猎手的阵地侵袭,所向披靡。
“对方的敢死队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你!”彭涛流氓地笑着,似乎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闵禅耸肩道:“如果敢死队不走我布下陷阱的那条路,我死了也罢。”
三千多人的雇佣兵,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战车,像一个铁桶,气势汹汹地往天南方向进军、赶路。领头的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冯魔刃,被誉为漠行镇三大将军之一的猛人。
“对手就在前方,大家加快速度,扫平了前面的赏金团队,便有一千万帝国币供兄弟们平分。吃香的,喝辣的,睡女人,荣华富贵,想什么有什么啊!”
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对方的主力,冯魔刃非常激动,他粗鲁高声地报着这次的高额佣金,确实,只有金钱能刺激这帮兵痞们加快速度。一路赶来,对面的赏金猎手们太狡猾了,偶尔露面,再带来数十人的死亡后,便悄然隐没。不过,雇佣兵们展现出了强大的作战素质,一路以来,紧跟目标不放,三千人的巨大团队,整齐划一,行动如风。
血狼佣兵团此次倾巢而出,这些佣兵当中有些经历过无数战役的老兵。他们将年轻的佣兵包裹在最里层,像一个炸药桶一般,带着令人震撼的威慑力,向前推进。
冯魔刃激励的话语,三千个佣兵根本没有听清,但是在巨大的阵势下,他们不得不,有规律的拼命奔跑,飞驰着。
“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以锥形高速冲击对方阵尾,打两个来回穿刺后,盾兵在前,弓箭兵在后,压住对方反击,等到对方近阵,其余兵退后,大剑士近战搏杀。”
冯魔刃除了拥有宗师级的本领外,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的战术素养。如果他的哥哥传说佣兵冯千刃是一个英雄主义般的刺客型佣兵,那么他就以一胜十的战术型佣兵大家。据说,秦川帝国第一大将镇西王王昊天曾经邀请冯魔刃到军中任高职,但却被冯魔刃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冯魔刃忍受不了一日没有女人,在沙场作战,可能日行千里,哪里有佣兵这样逍遥自在,想办事就办事,想解决就解决。
“不好!我们的侦察兵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来报告敌情了。”冯魔刃望着蜂拥而去的大军,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大概有半个时辰了。”旁边的副手报告道。
冯魔刃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咒骂道:“侦察的时间已经过,我们的人肯定回不来了。真是狡猾的家伙,原来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放吊着我们,就等我们冲击呢。”
军队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魔刃思虑一番,吩咐道:“老兵将新兵放出,放在盾兵及弓箭兵后方。对方一旦返攻,新兵上前堵。”副官叹了一口气,这些新兵必然要遭受一次清洗了,但是强大的佣兵不再巨大的压力下,不能够成长。
三百个骑兵掀起了巨大的风尘,看到对面的赏金猎手团了。他们毫不犹豫,无数的短矛从他们手中纷纷飞出,像破空的流星刺向了对方的阵地。
这是血狼佣兵团骑兵战最善用的一招,这种强力短矛,往往会杀伤成片的敌人,为后面的穿刺,消耗人数。这就像理发一样,一开始要将头发打薄,然后再慢慢地休整。
但是,最理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短矛并没有像想象中,收割着人命。
“大型幻阵!”
骑兵队队长根本不相信一个二级复合幻阵会在眼前出现,因为这必须要由一个大修士,再加上至少二十个修士才能组成。
大型幻阵真正的复制了某种现实,让人眼根本无法辨别,只有走进阵眼才能发现真伪。然而,一旦走进阵眼,除非幻阵破灭,所有的入阵者将会如同掉入一个迷宫,处处都是梦幻。
赏金猎手团,利用这个需要高强法士才能实施的法术迷惑了三千雇佣兵。
赏金猎手的团队根本不在前面,他们会在哪里呢?
后方!
一千个赏金猎手如狼似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能称为新兵,因为最差的也至少曾独自杀死一只普通妖兽。
血狼佣兵团被巨大的幻阵给摆了一道,最具杀伤力的骑兵团被堵在了最前面,进退不得。
不过,闵禅没有料到对手竟然把老兵放在最后面,他原本以为对方会将新兵放在阵后,防止崩盘冲阵。没料到冯魔刃十分毒辣冷血,将新兵变成送死队,竟然让老兵殿后。
“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舍不得羊,套不住狼,想有收获必须付出。”闵禅手心轻捏,一个三级顺风术从手中绽放,赏金猎手们感到身上一轻,冲击的速度变快了起来,而对方因为忽然而起的逆风有点不适应。
“对面的法士真够厉害的!”正常的兵战,就算会遇到法士,也不会遇到这么变态的,三级法术像喝水,二级法术像吃饭,在短短地交战时间里,闵禅已经释放出七八个三级以上的大型法术。
冯魔刃知道今天讨不了好了:“没想到赏金公会的创始人之一那个大修士会长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这么厉害。”
不过冯魔刃并没有放弃反击,他用手势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站在他身边的一群宗师级雇佣兵纷纷出列,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跪倒在他的马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请你们帮我去斩首了!”
雇佣兵的战斗,永远是强力、暴力的作战方式。斩首能力是检验一个佣兵团是否强大的标准。血狼佣兵团被誉为漠行镇三大佣兵团并非浪得虚名,他们曾经在无数的战斗中,作为先锋,斩杀了无数异国战将。
冯魔刃看着这些兄弟,他们个个身经百战,远远地超越普通的士兵,他们才是血狼佣兵团的灵魂。
“血狼!血狼!”
三十多个宗师级的雇佣兵高声吼叫后,便轻踢马腹,挟着一股狠劲冲向后方。
如果从空中鸟瞰战场,这时候淮水上马飞人动,声势浩大,人与人相互撞击在一起,没有丝毫地犹豫,霸道的挥起手中的武器,或砍、或劈、或刺,鲜血肉渣飞散。而一股扛着狼旗的人正从战场后方高速往赏金猎手的阵地侵袭,所向披靡。
“对方的敢死队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你!”彭涛流氓地笑着,似乎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闵禅耸肩道:“如果敢死队不走我布下陷阱的那条路,我死了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