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诺万的话,雷纳倒是也了解几分,在马里昂斯的两个月的时间里,他和那些马里昂斯的老兵们聊过一些这方面的事情。
在萨里昂,军队中凭借依靠各种不同类型的兵种搭配成各种战阵而闻名于潘德,而在菲尔兹威国王,他们拥有潘德最强大的步兵,但是他们的骑兵一直很糟糕,菲尔兹威的男人更崇尚使用巨斧来撕开敌人的阵形,砍下敌人的脑袋,所以,在菲尔兹威,最强大的骑兵却是那些女骑士,由女性担任的女武神骑士撑起了菲尔兹威那片缺失的骑兵天空,女武神骑士是潘德大陆最优秀的轻骑兵之一,也许他们并不善于正面对敌人进行冲锋,但是袭击的敌人的侧翼和背后,追剿残敌,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情。
至于瑞温斯顿这个冰雪之国,因为他们常年于迷雾山上的蛮族战斗,他们的军队也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蛮族骑兵很少,而且在迷雾山的山区,都是角度很大的高地,并利于骑兵的作战,而对于蛮族强大的步兵队伍,瑞温斯顿王国训练出了大批的弓箭手来对付他们,瑞温斯顿游侠是除了诺多精灵之外,潘德大陆上最优秀的弓箭手队伍。
而达夏公国,这个和迦图人一样的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游牧于西南方草原和荒漠之上,同样以骑兵闻名于潘德各个国家。
巴可斯帝国这个外来民族和萨里昂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他们的军队发展也很全面,暗影军团是最可怕的骑兵,放弃了战马的不朽骑士和从奴隶中挑选出来的强大战士训练出来的角斗士军团哪怕和菲尔兹威的狂战士正面作战,也不遑多让。而对于远程力量,巴可斯帝国放弃了长弓,而是利用自己先进的工程技术,制作出了更加强大的弩来射杀敌人。弩不同于弓箭,他们射程稍短,但是威力却更大,更兼具破甲的效果,一个最平常的农夫,如果手持一杆优秀的重弩,只要他瞄得够准,他也能轻松射杀从百米外冲锋过来的最高明的骑士。
弩实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也正如多诺万所说,这些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特色,也因此而形成了许多特定的训练士兵的方法和规矩,而这些规矩显然并不是能够随便变动的。
“我可不想照着那个固定的模子去制造那些千篇一律的士兵!”多诺万这么说道。
在潘德的五个王国之中,多诺万显然更欣赏萨里昂王国对于军队的训练方法,这也是他一直留在萨里昂的原因所在。
用不同的兵种组成战争,显然要比单一的一种兵种更能适应不同的战局,不过这样却又可能陷入一个怪圈,那便是整个王国的兵种全无特色可言,而萨里昂正是如此。
论步兵,萨里昂不如菲尔兹威的狂战士,论弓箭手,远不是瑞温斯顿游侠的对手,哪怕是王国最引以为傲的狮骑士,在混战中,也不见得是帝国的暗影骑士的对手。狮骑士并不是长枪骑士,不是弓箭游骑兵,他们是装甲骑士,冲进敌阵绞杀敌人是他们的特长,不过因为他们并不装备长枪,所以冲锋的效果并不如何显著,不过因为狮骑士身下的狮子战马足够强大,这才扳回一成。
巴可斯帝国曾经派人从萨里昂的默布雷湖畔平原偷走过六匹狮子战马,并用来装备自己的暗影骑士,事实证明,拥有了狮子战马的暗影骑士,实力还要涨上三分。帝国给暗影骑士配备的战马是铁血驹,这种战马耐力极佳,尤其最善于负重,但是速度却是极慢,尤其是在装备上那一身昂贵而笨重马甲之后,速度更是慢的可怜。
不过也因此,暗影骑士被打造成为了最优秀的装甲骑士,他们身上的帝国板甲重量足有一百多磅,而那副马甲也有近一百磅的重量,再加上上面的暗影骑士身体的重量,那么战马的负重应该是三百多磅,已经是近四百磅的重量,再加上暗影骑士本身的装备,超长的骑士长枪,背上的钝头标枪,腰间的战锤或者长剑,加起来也有近百磅的重量。
若是平常的战马,定然已经被压垮了,不过铁血驹却并不如此,它驮着这近五百磅的重量,竟然还能奔跑,而且还能持续奔跑很长一段时间,其耐力之强可见一般。因为速度的缺失,暗影骑士们都装备了一袋钝头标枪,用来对付中远程的敌人。
而狮子战马则不同,它是潘德最优秀的战马,耐力与速度都是上上之选,用来冲锋陷阵最是合适不过,不过也因为狮子战马产量实在太低,狮骑士的规模一直无法扩大,一直维持在千人左右。
“狮骑士应该再装备上一根长枪,而暗影骑士应该放弃他们的长枪,做一个纯粹的装甲骑士。”多诺万曾经这么评价道。
“或许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做一对好的猎人伙伴!”雷纳这么说道。
还没等多诺万说话,身后忽然传来莫里斯的声音。
“海洛斯阁下,你要离开了吗?”雷纳一回头,正见着莫里斯和伯蒂一起走了过来。
“哦,离开倒也不一定,应该还是在阿芬多尔吧!毕竟我在这里生活了挺长一段时间了。”
“我的意思是你要我们分开了吗?不一起去萨里昂?”
“奥斯丁佣兵团已经解散了,我现在可帮不上你们什么忙?”
“天啊!佣兵团解散了吗?”伯蒂惊呼道。
“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了,在马里昂斯,团里的佣兵都倒在了城头上,只剩下了那么几个人,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佣兵团了。”雷纳语气有些低沉。
“那我们可以再去招一些佣兵啊!”
“是不是缺钱,我倒是还有些私房钱,虽然不多,但是用来招几十个佣兵,却也还是够的!”莫里斯插嘴道。
雷纳摇摇头,说道:“倒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觉得,如果我再去招募别的佣兵的话,是不是又会在以后的战斗中,还是像现在这样,看着自己身边的,朝夕相处的同伴倒在血泊里而无可奈何!我总觉着,是自己将他们带上了这条不归路的。”
莫里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有战争就会有死亡,这本就是避免不了的事,原也怪不上你。”他忽然笑了一声,接着说道:“若都像你这般,这世界可没人来当将军了。”
雷纳被他逗得也笑了一声。
“还记得我们三个人在车篷里的约定么?在百年前的潘德王国,可没有这么多的战争,这么多的鲜血!”莫里斯道。
罗德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房间,却又忽然回过神,重新走回房间,将之前丢在床上的那柄长剑拿了起来。他抽出长剑,用力挥舞了两下,长长叹了口气,这次他没有把剑留下,而是插在包袱里,负在背上,带着一起离开。
下午的时候,罗德,卡布里和奥德?希拉里都离开了,只剩下了雷纳和多诺万。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雷纳转向多诺万问道:“多诺万大叔,你呢?打算何去何从?”
“自然跟你一起去萨里昂,这个小小的挫折可不能打倒我这个已经虚度了四十多年光阴的老男人。”多诺万没有一点犹豫,“让我们把奥斯丁佣兵团的名字带到每个萨里昂居民的嘴里,耳朵里,还有心里!”
雷纳笑了一声,说道:“那我们一起努力。”
便在刚才,他还沉浸在对死去战斗的哀悼和自责之中,但是在几个朋友的安慰和开导之下,他终于又重新找回了自己。
在萨里昂,军队中凭借依靠各种不同类型的兵种搭配成各种战阵而闻名于潘德,而在菲尔兹威国王,他们拥有潘德最强大的步兵,但是他们的骑兵一直很糟糕,菲尔兹威的男人更崇尚使用巨斧来撕开敌人的阵形,砍下敌人的脑袋,所以,在菲尔兹威,最强大的骑兵却是那些女骑士,由女性担任的女武神骑士撑起了菲尔兹威那片缺失的骑兵天空,女武神骑士是潘德大陆最优秀的轻骑兵之一,也许他们并不善于正面对敌人进行冲锋,但是袭击的敌人的侧翼和背后,追剿残敌,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情。
至于瑞温斯顿这个冰雪之国,因为他们常年于迷雾山上的蛮族战斗,他们的军队也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蛮族骑兵很少,而且在迷雾山的山区,都是角度很大的高地,并利于骑兵的作战,而对于蛮族强大的步兵队伍,瑞温斯顿王国训练出了大批的弓箭手来对付他们,瑞温斯顿游侠是除了诺多精灵之外,潘德大陆上最优秀的弓箭手队伍。
而达夏公国,这个和迦图人一样的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游牧于西南方草原和荒漠之上,同样以骑兵闻名于潘德各个国家。
巴可斯帝国这个外来民族和萨里昂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他们的军队发展也很全面,暗影军团是最可怕的骑兵,放弃了战马的不朽骑士和从奴隶中挑选出来的强大战士训练出来的角斗士军团哪怕和菲尔兹威的狂战士正面作战,也不遑多让。而对于远程力量,巴可斯帝国放弃了长弓,而是利用自己先进的工程技术,制作出了更加强大的弩来射杀敌人。弩不同于弓箭,他们射程稍短,但是威力却更大,更兼具破甲的效果,一个最平常的农夫,如果手持一杆优秀的重弩,只要他瞄得够准,他也能轻松射杀从百米外冲锋过来的最高明的骑士。
弩实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也正如多诺万所说,这些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特色,也因此而形成了许多特定的训练士兵的方法和规矩,而这些规矩显然并不是能够随便变动的。
“我可不想照着那个固定的模子去制造那些千篇一律的士兵!”多诺万这么说道。
在潘德的五个王国之中,多诺万显然更欣赏萨里昂王国对于军队的训练方法,这也是他一直留在萨里昂的原因所在。
用不同的兵种组成战争,显然要比单一的一种兵种更能适应不同的战局,不过这样却又可能陷入一个怪圈,那便是整个王国的兵种全无特色可言,而萨里昂正是如此。
论步兵,萨里昂不如菲尔兹威的狂战士,论弓箭手,远不是瑞温斯顿游侠的对手,哪怕是王国最引以为傲的狮骑士,在混战中,也不见得是帝国的暗影骑士的对手。狮骑士并不是长枪骑士,不是弓箭游骑兵,他们是装甲骑士,冲进敌阵绞杀敌人是他们的特长,不过因为他们并不装备长枪,所以冲锋的效果并不如何显著,不过因为狮骑士身下的狮子战马足够强大,这才扳回一成。
巴可斯帝国曾经派人从萨里昂的默布雷湖畔平原偷走过六匹狮子战马,并用来装备自己的暗影骑士,事实证明,拥有了狮子战马的暗影骑士,实力还要涨上三分。帝国给暗影骑士配备的战马是铁血驹,这种战马耐力极佳,尤其最善于负重,但是速度却是极慢,尤其是在装备上那一身昂贵而笨重马甲之后,速度更是慢的可怜。
不过也因此,暗影骑士被打造成为了最优秀的装甲骑士,他们身上的帝国板甲重量足有一百多磅,而那副马甲也有近一百磅的重量,再加上上面的暗影骑士身体的重量,那么战马的负重应该是三百多磅,已经是近四百磅的重量,再加上暗影骑士本身的装备,超长的骑士长枪,背上的钝头标枪,腰间的战锤或者长剑,加起来也有近百磅的重量。
若是平常的战马,定然已经被压垮了,不过铁血驹却并不如此,它驮着这近五百磅的重量,竟然还能奔跑,而且还能持续奔跑很长一段时间,其耐力之强可见一般。因为速度的缺失,暗影骑士们都装备了一袋钝头标枪,用来对付中远程的敌人。
而狮子战马则不同,它是潘德最优秀的战马,耐力与速度都是上上之选,用来冲锋陷阵最是合适不过,不过也因为狮子战马产量实在太低,狮骑士的规模一直无法扩大,一直维持在千人左右。
“狮骑士应该再装备上一根长枪,而暗影骑士应该放弃他们的长枪,做一个纯粹的装甲骑士。”多诺万曾经这么评价道。
“或许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做一对好的猎人伙伴!”雷纳这么说道。
还没等多诺万说话,身后忽然传来莫里斯的声音。
“海洛斯阁下,你要离开了吗?”雷纳一回头,正见着莫里斯和伯蒂一起走了过来。
“哦,离开倒也不一定,应该还是在阿芬多尔吧!毕竟我在这里生活了挺长一段时间了。”
“我的意思是你要我们分开了吗?不一起去萨里昂?”
“奥斯丁佣兵团已经解散了,我现在可帮不上你们什么忙?”
“天啊!佣兵团解散了吗?”伯蒂惊呼道。
“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了,在马里昂斯,团里的佣兵都倒在了城头上,只剩下了那么几个人,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佣兵团了。”雷纳语气有些低沉。
“那我们可以再去招一些佣兵啊!”
“是不是缺钱,我倒是还有些私房钱,虽然不多,但是用来招几十个佣兵,却也还是够的!”莫里斯插嘴道。
雷纳摇摇头,说道:“倒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觉得,如果我再去招募别的佣兵的话,是不是又会在以后的战斗中,还是像现在这样,看着自己身边的,朝夕相处的同伴倒在血泊里而无可奈何!我总觉着,是自己将他们带上了这条不归路的。”
莫里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有战争就会有死亡,这本就是避免不了的事,原也怪不上你。”他忽然笑了一声,接着说道:“若都像你这般,这世界可没人来当将军了。”
雷纳被他逗得也笑了一声。
“还记得我们三个人在车篷里的约定么?在百年前的潘德王国,可没有这么多的战争,这么多的鲜血!”莫里斯道。
罗德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房间,却又忽然回过神,重新走回房间,将之前丢在床上的那柄长剑拿了起来。他抽出长剑,用力挥舞了两下,长长叹了口气,这次他没有把剑留下,而是插在包袱里,负在背上,带着一起离开。
下午的时候,罗德,卡布里和奥德?希拉里都离开了,只剩下了雷纳和多诺万。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雷纳转向多诺万问道:“多诺万大叔,你呢?打算何去何从?”
“自然跟你一起去萨里昂,这个小小的挫折可不能打倒我这个已经虚度了四十多年光阴的老男人。”多诺万没有一点犹豫,“让我们把奥斯丁佣兵团的名字带到每个萨里昂居民的嘴里,耳朵里,还有心里!”
雷纳笑了一声,说道:“那我们一起努力。”
便在刚才,他还沉浸在对死去战斗的哀悼和自责之中,但是在几个朋友的安慰和开导之下,他终于又重新找回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