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的时间,暮歌的目光一直在宿枫瞳的身上没有移开,她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吃过饭,朔羽修和宿枫瞳商量了一下大概的步兵阵术,宿枫瞳看着天色已晚,也不多做耽搁,起身就要告辞。
“我去送他!”暮歌一晚上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忽然站起身来道。
“那好吧!”朔羽修知道,即便是他不让她去,晚上她也是会想办法进入镇国公的府邸一探究竟。
他看的出来,暮歌看宿枫瞳的眼神不是女人看男人的眼神,那种眼神他一时间也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就像是见到了一个多年好友的感觉!
宿枫瞳看看暮歌,知道她这是一晚上憋了很久了,现在她之所以要送自己,恐怕是有问题要问吧!但是对于暮歌,她有这莫名的好感,于是也就点点头,答应了。
暮歌知道她不会是海燕,但是心底里却想将她当成海燕,用以后的日子来弥补她心中的愧疚。
出了王府,两人并肩走了很久,街上只是偶尔零零星星的走过几个人,全都侧目打量着这一对璧人。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称呼你为宿姑娘!”暮歌突然开口,打破了这一路上的沉默。
宿枫瞳先是一愣,但随即又笑了起来,她这样子聪明的人,又怎么能瞒得住呢!若不是自小和三皇子一起玩耍,现在恐怕在他面前也会穿帮吧!
“你好像不怎么意外我会知道这些!”暮歌讶异于宿枫瞳的淡定从容,丝毫没有被揭穿之后的震惊。
“我为什么要吃惊,从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不是就知道了吗?下午在王府门口的时候,你已经看穿了不是吗?”宿枫瞳转头微笑着看向暮歌,如此聪明的女子真是世间少有啊!
“我以为你会很惊讶,却没想到……”暮歌垂下眼睑,苦笑一声,其实她根本就是刚刚才感觉到的,因为整个晚上她都在想海燕的事情。
“我其实是刚才靠近你猜察觉的,今晚我之所以会失态,是因为你和我的一个朋友长的真的很像。她是因为我才死了的,看到你,我就会想到她!”暮歌苦笑着继续往前走,海燕的事情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很像吗?可是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是女子的呢?”宿枫瞳好奇,这些年来,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她是女子,而这个豫王妃竟然一靠近就察觉到了!
“这还用说吗?我的鼻子很灵,是因为多年的训练所致,女性身上和男性身上的味道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月总有几天,身上的血腥味会很重!我说的对吗?”暮歌毫不掩饰的说。
宿枫瞳一愣,她果然是心思细腻,连这个都能闻的出来。这些也只有身为女子才可以体会吧!
整个镇国公府邸没有一个女人,所以她不会暴露,在军营更是男人的天下,也就不会被发现,毕竟从出生她就注定了要是一个男儿身,所以在行为习惯生面,她已经不记得身为女子应有的心态和行为了。
今天暮歌的一些话让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有像女儿家的一些地方!
“为什么?”暮歌见宿枫瞳不说话,再次开口。
在她看来,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一群男人生活在一起,更不愿意十几年如一日的在血腥里摸爬滚打。
“因为我必须是个男儿身,不管是从哪方面讲都必须要!”宿枫瞳身体紧绷,瞳孔收缩,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一句话。
是的,因为必须,国公府必须有一个嫡出的长孙,母亲必须要一个儿子来保全自己的位置,家族必须要一个骁勇善战的人来扛起来镇国公府上的重担和责任!而她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生,所以必须如此!
暮歌沉默了,她能感受到宿枫瞳身上那种压抑的情绪,这些年,她一直用自己消瘦的身躯扛起了整个镇国公府。那样子庞大的家族,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都需要她。
她要习惯血腥,习惯杀戮,习惯坚强,习惯自己是男儿身……而她却没有一个宣泄口,没有一个可以诉说的对象!
这种需要沉默,坚持的生活她明白,她也很了解那种心理几乎快要崩溃,但是脸上却还是一片淡漠的感觉是何等的煎熬!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们,其实你可以站在一边观战的,你知不知道,今晚你的出现会让整个镇国公府都站在豫王这一边?”一整个晚上,暮歌都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朔羽修自然是不会问的,那么她就来问。
“我知道,这一点我又怎么会不明白,但是我愿意!”宿枫瞳笑了笑,目光看向远处,变的深邃悠远。
顺着宿枫瞳的目光望去,暮歌微微眯起眼睛,远处的街上亮着的几盏灯笼发出朦胧的光芒,让人看不真切。就如眼前的宿枫瞳一样,像是看到了她内心深处,但是又像是模糊的一片。
宿枫瞳这样子模糊的回答让暮歌想起了朔明朗,至于是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她就是想到了朔明朗。
她忽然转头看着宿枫瞳,宿枫瞳喜欢朔明朗?原因呢?是什么……宿枫瞳一直像是被禁锢着的鸟儿,渴望挣脱现在的束缚,而恰恰朔明朗的是自由的,是宿枫瞳所希望的!这样子一来,宿枫瞳为什么会帮朔羽修,她好像明白了!
“末将府上到了,王妃要进来坐坐吗?”宿枫瞳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头顶上那在漆黑的夜里依旧清晰的几个大字,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不了!就送到这里吧!”暮歌摇摇头,拒绝了。
宿枫瞳看着暮歌释怀的样子,不知道她是想通了什么,但是她相信暮歌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不管她想到了什么,应该都会替自己保密吧!
宿枫瞳转身上了台阶,暮歌目送她进入大门,又独自在门口站了很久,才转身准备回去,却在一转身看到了朔羽修站在自己身后。两人相视一笑,手牵着手向着豫王府的方向走去。
吃过饭,朔羽修和宿枫瞳商量了一下大概的步兵阵术,宿枫瞳看着天色已晚,也不多做耽搁,起身就要告辞。
“我去送他!”暮歌一晚上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忽然站起身来道。
“那好吧!”朔羽修知道,即便是他不让她去,晚上她也是会想办法进入镇国公的府邸一探究竟。
他看的出来,暮歌看宿枫瞳的眼神不是女人看男人的眼神,那种眼神他一时间也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就像是见到了一个多年好友的感觉!
宿枫瞳看看暮歌,知道她这是一晚上憋了很久了,现在她之所以要送自己,恐怕是有问题要问吧!但是对于暮歌,她有这莫名的好感,于是也就点点头,答应了。
暮歌知道她不会是海燕,但是心底里却想将她当成海燕,用以后的日子来弥补她心中的愧疚。
出了王府,两人并肩走了很久,街上只是偶尔零零星星的走过几个人,全都侧目打量着这一对璧人。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称呼你为宿姑娘!”暮歌突然开口,打破了这一路上的沉默。
宿枫瞳先是一愣,但随即又笑了起来,她这样子聪明的人,又怎么能瞒得住呢!若不是自小和三皇子一起玩耍,现在恐怕在他面前也会穿帮吧!
“你好像不怎么意外我会知道这些!”暮歌讶异于宿枫瞳的淡定从容,丝毫没有被揭穿之后的震惊。
“我为什么要吃惊,从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不是就知道了吗?下午在王府门口的时候,你已经看穿了不是吗?”宿枫瞳转头微笑着看向暮歌,如此聪明的女子真是世间少有啊!
“我以为你会很惊讶,却没想到……”暮歌垂下眼睑,苦笑一声,其实她根本就是刚刚才感觉到的,因为整个晚上她都在想海燕的事情。
“我其实是刚才靠近你猜察觉的,今晚我之所以会失态,是因为你和我的一个朋友长的真的很像。她是因为我才死了的,看到你,我就会想到她!”暮歌苦笑着继续往前走,海燕的事情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很像吗?可是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是女子的呢?”宿枫瞳好奇,这些年来,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她是女子,而这个豫王妃竟然一靠近就察觉到了!
“这还用说吗?我的鼻子很灵,是因为多年的训练所致,女性身上和男性身上的味道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月总有几天,身上的血腥味会很重!我说的对吗?”暮歌毫不掩饰的说。
宿枫瞳一愣,她果然是心思细腻,连这个都能闻的出来。这些也只有身为女子才可以体会吧!
整个镇国公府邸没有一个女人,所以她不会暴露,在军营更是男人的天下,也就不会被发现,毕竟从出生她就注定了要是一个男儿身,所以在行为习惯生面,她已经不记得身为女子应有的心态和行为了。
今天暮歌的一些话让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有像女儿家的一些地方!
“为什么?”暮歌见宿枫瞳不说话,再次开口。
在她看来,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一群男人生活在一起,更不愿意十几年如一日的在血腥里摸爬滚打。
“因为我必须是个男儿身,不管是从哪方面讲都必须要!”宿枫瞳身体紧绷,瞳孔收缩,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一句话。
是的,因为必须,国公府必须有一个嫡出的长孙,母亲必须要一个儿子来保全自己的位置,家族必须要一个骁勇善战的人来扛起来镇国公府上的重担和责任!而她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生,所以必须如此!
暮歌沉默了,她能感受到宿枫瞳身上那种压抑的情绪,这些年,她一直用自己消瘦的身躯扛起了整个镇国公府。那样子庞大的家族,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都需要她。
她要习惯血腥,习惯杀戮,习惯坚强,习惯自己是男儿身……而她却没有一个宣泄口,没有一个可以诉说的对象!
这种需要沉默,坚持的生活她明白,她也很了解那种心理几乎快要崩溃,但是脸上却还是一片淡漠的感觉是何等的煎熬!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们,其实你可以站在一边观战的,你知不知道,今晚你的出现会让整个镇国公府都站在豫王这一边?”一整个晚上,暮歌都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朔羽修自然是不会问的,那么她就来问。
“我知道,这一点我又怎么会不明白,但是我愿意!”宿枫瞳笑了笑,目光看向远处,变的深邃悠远。
顺着宿枫瞳的目光望去,暮歌微微眯起眼睛,远处的街上亮着的几盏灯笼发出朦胧的光芒,让人看不真切。就如眼前的宿枫瞳一样,像是看到了她内心深处,但是又像是模糊的一片。
宿枫瞳这样子模糊的回答让暮歌想起了朔明朗,至于是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她就是想到了朔明朗。
她忽然转头看着宿枫瞳,宿枫瞳喜欢朔明朗?原因呢?是什么……宿枫瞳一直像是被禁锢着的鸟儿,渴望挣脱现在的束缚,而恰恰朔明朗的是自由的,是宿枫瞳所希望的!这样子一来,宿枫瞳为什么会帮朔羽修,她好像明白了!
“末将府上到了,王妃要进来坐坐吗?”宿枫瞳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头顶上那在漆黑的夜里依旧清晰的几个大字,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不了!就送到这里吧!”暮歌摇摇头,拒绝了。
宿枫瞳看着暮歌释怀的样子,不知道她是想通了什么,但是她相信暮歌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不管她想到了什么,应该都会替自己保密吧!
宿枫瞳转身上了台阶,暮歌目送她进入大门,又独自在门口站了很久,才转身准备回去,却在一转身看到了朔羽修站在自己身后。两人相视一笑,手牵着手向着豫王府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