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兔妖
这一次院试,李家村的“白鹿书院”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总共才来了五个童生,就拿走了十个秀才名额当中的两个。并且名次都还不错,第一名和第四名。
有男童的人家都纷纷在打听这“白鹿书院”的先生到底是何方神圣,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把孩子放到这“白鹿书院”去念书,将来也能考上一个秀才。
李富贵笑容满面,弓着身,两撇小胡子也充满着喜感接待着陆续不断来店里的客人。李华出人意料的以九岁的年纪夺得了院试的第一名案首,这九岁神童的名号算是瞬间在这七里八乡叫响了,甚至还传到了瓯建县里。所以木子杂货铺作为李家村在乐峰乡的据点,名气自然也水涨船高,来光顾的客人多了好几倍。李富贵那因为死了老母鸡而yin霾的脸也重新容光焕发,开始忙前忙后的,客人多得都快忙不过来了。
“富贵叔!我们回村去咯!”院试过后,村长李老伯和李华他们五个要回李家村去了,正从院子里出来,向正在乐呵呵接待来往客人的李富贵告别。
“村长、小秀才,怎么不多玩几天啊?”见到他们要走,李富贵赶快放下手下的活儿,劝着他们多呆几天,“有小秀才住在咱这店中,生意都好上好几倍。”
“富贵叔,嘿嘿!要是你天天都给我炖老母鸡汤,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多玩几天再走!”李华这么一说,恰好说到了李富贵的痛处。只见李富贵脸马上板了起来,心疼的道,“小秀才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家的老母鸡就那么一只,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死了呢?”
“哈哈哈……”李富贵那无比心疼纠结的表情逗得李华他们五个直笑,而村长李老伯在李富贵充满怨念的眼神看向自己的时候急忙分辩道,“这可真不关我的事儿,上次来你家黑狗给马车撞死了是赶巧儿,这次你家老母鸡无缘无故死了也确实不关我的事儿,还是赶巧儿!哈哈……”
山路漫漫,夏ri的骄阳像一顶火炉一样罩在头顶。一路上茂密的树林却散发出一丝丝诱人的清凉。村长李老伯正带着李华几个正赶着山路往李家村回去,李老伯心里这个高兴啊,想着这次出去的时候还是五个童生,回来的时候却有了两个秀才,回到村里该是多令人喜庆的事儿啊!
而此时的李华心里真是郁闷死了,平时看电视里,那些高中的书生都有八抬大轿抬着,小厮跟着,为什么自己这回中了秀才第一名还要自己走回去呢?
虽然这狭窄的山路大部分都有林荫,可是李华的小身板骨还是累得快散架了,脸上身上全是汗水,手臂上和腿上也被沿路的花花草草给割出一丝丝的小伤口。
筋疲力尽的李华死撑着一步步跟上李老伯和李岩他们的步伐,不过他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人一路在后面跟着他们一样。但是每每突然回头去寻找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好不容易熬过了炎热、疲累的一天,当夕阳西下,血红sè的余晖透过茂密的树叶撒在黄土地上,傍晚清凉的微风吹过树梢,地上的点点斑点就好像血sè的罗裙一般舞动着。李华他们也终于赶在天黑之前到达了中途休息的那个破败山神庙。
“哎哟!累死我了……”一到山神庙,李华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嘟着嘴抱怨道,“那个乡长什么的也真是小气,也不会派几个人,弄顶轿子抬我回去!”
“嘿嘿!”一听李华这话,一旁放下行李正在铺稻草准备晚上睡觉的床的村长李老伯就乐了,放下手中的活儿,掏出他那破烟枪,吧嗒吧嗒抽了两口,笑道,“李华崽子啊,别以为你考上个秀才有多了不起,你老爹十几年的秀才还不是只当个教书先生。你要是考上个举人,还马马虎虎,乡长还是会给你几分薄面的。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切!我才不考什么举人、状元呢!以后我要想办法修仙去,飞天遁地,长生不老才不枉自己穿越一回。”李华才不理村长李老伯那套语重心长的说辞,心里自己小声的嘀咕道。
夜幕渐渐降临了,在这深山老林的夜晚可没有李家村那种小山村里那么安静,也没有在乐峰乡时候那种热闹。有的只是各种夜行动物行动时的悉悉索索,发情觅偶时的各种喊叫。
听着这深山老林中的各种奇怪声音,靠在破庙当中升起的篝火旁边,李华卷着一张带来的薄薄的兽皮毛毯,赶路劳累了一天的他深深的陷入了梦乡。很快,李华就打起了呼噜,嘴角还流着口水。
突然,睡梦当中的李华感觉到一阵阵冷风吹来,冷得他直哆嗦,不自觉的想要把毛毯再裹紧一点。可是一伸手李华却发现,毛毯根本就不在身上。费力的睁开惺忪的双眼,李华想要找找那毛毯跑哪儿去了。
这一睁开眼,李华就惊呆了。眼前破败的山神庙里,竟然有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正笑嘻嘻的望着他。
李华不相信的揉了揉双眼,睁开后,只见那女子身着一袭白纱无暇的罗裙,飘逸的黑发散着淡淡的香味沁人心田,像雪一般纯白的肌肤水嫩水嫩的,好像轻轻一碰就要破了似的。更加令李华心醉的是,这女子竟然眨巴眨巴着一双乌黑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
与眼前的女子一对比,李华真的是觉得上辈子地球上那些大牌的女电影明星真的是上不了台面。关键的是,李华还从这女子眼中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纯净和圣洁,是那种不容任何人玷污的,又仿佛刚刚诞生在这世界上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点。
“姑娘……姑娘……你……你是?”愣愣地看了眼前的女子好一会儿,李华才回过神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尴尬的问到。
“恩公,是我啊!我是兔兔啊!”听到李华的询问,那女子竟然无比可爱的嘟着嘴巴说到,而且还把两只雪白无暇的手作剪刀状放在脑袋上,像是兔子耳朵一般。
“兔……兔兔?恩……恩公?”李华傻傻的摸着脑袋,想要极力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不多的仅有的一点记忆当中,找到这么一个叫自己恩公又是叫“兔兔”的美貌女子。但是,无论他如果搜肠刮肚,脑袋里还是没有半点儿线索。
再一次往那女子白皙的脸上看去,山神庙当中升起的篝火已经灭了,只有破瓦屋顶透露的月光落在女子身上,更是显得那女子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摸样。李华怎么看怎么觉得眼前的场景熟悉无比,想起上辈子看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当中,那些狐仙女鬼勾引过路书生的剧情不正是这样的么!
一想到此,李华就断定眼前的女子肯定非人。也是,正常人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半夜三更到这荒山野岭的山神庙当中,还这么深情凝望着一个陌生的少年。
而眼前的女子见李华先是呆呆的望着自己,而后又皱着眉想着什么,之后更是脸上露出些许惊恐的表情,就嫣然一笑,道:“看来兔兔这个模样,恩公是认不出兔兔来了。”
说着,李华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一个华丽的转身不见了,转而脚下一只出现了一只雪白sè的兔子,腿上还隐隐有被咬伤愈合的伤痕。顿时,李华就想起来了,这女子莫不就是那天赶路时候的小白兔!
这一次院试,李家村的“白鹿书院”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总共才来了五个童生,就拿走了十个秀才名额当中的两个。并且名次都还不错,第一名和第四名。
有男童的人家都纷纷在打听这“白鹿书院”的先生到底是何方神圣,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把孩子放到这“白鹿书院”去念书,将来也能考上一个秀才。
李富贵笑容满面,弓着身,两撇小胡子也充满着喜感接待着陆续不断来店里的客人。李华出人意料的以九岁的年纪夺得了院试的第一名案首,这九岁神童的名号算是瞬间在这七里八乡叫响了,甚至还传到了瓯建县里。所以木子杂货铺作为李家村在乐峰乡的据点,名气自然也水涨船高,来光顾的客人多了好几倍。李富贵那因为死了老母鸡而yin霾的脸也重新容光焕发,开始忙前忙后的,客人多得都快忙不过来了。
“富贵叔!我们回村去咯!”院试过后,村长李老伯和李华他们五个要回李家村去了,正从院子里出来,向正在乐呵呵接待来往客人的李富贵告别。
“村长、小秀才,怎么不多玩几天啊?”见到他们要走,李富贵赶快放下手下的活儿,劝着他们多呆几天,“有小秀才住在咱这店中,生意都好上好几倍。”
“富贵叔,嘿嘿!要是你天天都给我炖老母鸡汤,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多玩几天再走!”李华这么一说,恰好说到了李富贵的痛处。只见李富贵脸马上板了起来,心疼的道,“小秀才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家的老母鸡就那么一只,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死了呢?”
“哈哈哈……”李富贵那无比心疼纠结的表情逗得李华他们五个直笑,而村长李老伯在李富贵充满怨念的眼神看向自己的时候急忙分辩道,“这可真不关我的事儿,上次来你家黑狗给马车撞死了是赶巧儿,这次你家老母鸡无缘无故死了也确实不关我的事儿,还是赶巧儿!哈哈……”
山路漫漫,夏ri的骄阳像一顶火炉一样罩在头顶。一路上茂密的树林却散发出一丝丝诱人的清凉。村长李老伯正带着李华几个正赶着山路往李家村回去,李老伯心里这个高兴啊,想着这次出去的时候还是五个童生,回来的时候却有了两个秀才,回到村里该是多令人喜庆的事儿啊!
而此时的李华心里真是郁闷死了,平时看电视里,那些高中的书生都有八抬大轿抬着,小厮跟着,为什么自己这回中了秀才第一名还要自己走回去呢?
虽然这狭窄的山路大部分都有林荫,可是李华的小身板骨还是累得快散架了,脸上身上全是汗水,手臂上和腿上也被沿路的花花草草给割出一丝丝的小伤口。
筋疲力尽的李华死撑着一步步跟上李老伯和李岩他们的步伐,不过他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人一路在后面跟着他们一样。但是每每突然回头去寻找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好不容易熬过了炎热、疲累的一天,当夕阳西下,血红sè的余晖透过茂密的树叶撒在黄土地上,傍晚清凉的微风吹过树梢,地上的点点斑点就好像血sè的罗裙一般舞动着。李华他们也终于赶在天黑之前到达了中途休息的那个破败山神庙。
“哎哟!累死我了……”一到山神庙,李华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嘟着嘴抱怨道,“那个乡长什么的也真是小气,也不会派几个人,弄顶轿子抬我回去!”
“嘿嘿!”一听李华这话,一旁放下行李正在铺稻草准备晚上睡觉的床的村长李老伯就乐了,放下手中的活儿,掏出他那破烟枪,吧嗒吧嗒抽了两口,笑道,“李华崽子啊,别以为你考上个秀才有多了不起,你老爹十几年的秀才还不是只当个教书先生。你要是考上个举人,还马马虎虎,乡长还是会给你几分薄面的。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切!我才不考什么举人、状元呢!以后我要想办法修仙去,飞天遁地,长生不老才不枉自己穿越一回。”李华才不理村长李老伯那套语重心长的说辞,心里自己小声的嘀咕道。
夜幕渐渐降临了,在这深山老林的夜晚可没有李家村那种小山村里那么安静,也没有在乐峰乡时候那种热闹。有的只是各种夜行动物行动时的悉悉索索,发情觅偶时的各种喊叫。
听着这深山老林中的各种奇怪声音,靠在破庙当中升起的篝火旁边,李华卷着一张带来的薄薄的兽皮毛毯,赶路劳累了一天的他深深的陷入了梦乡。很快,李华就打起了呼噜,嘴角还流着口水。
突然,睡梦当中的李华感觉到一阵阵冷风吹来,冷得他直哆嗦,不自觉的想要把毛毯再裹紧一点。可是一伸手李华却发现,毛毯根本就不在身上。费力的睁开惺忪的双眼,李华想要找找那毛毯跑哪儿去了。
这一睁开眼,李华就惊呆了。眼前破败的山神庙里,竟然有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正笑嘻嘻的望着他。
李华不相信的揉了揉双眼,睁开后,只见那女子身着一袭白纱无暇的罗裙,飘逸的黑发散着淡淡的香味沁人心田,像雪一般纯白的肌肤水嫩水嫩的,好像轻轻一碰就要破了似的。更加令李华心醉的是,这女子竟然眨巴眨巴着一双乌黑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
与眼前的女子一对比,李华真的是觉得上辈子地球上那些大牌的女电影明星真的是上不了台面。关键的是,李华还从这女子眼中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纯净和圣洁,是那种不容任何人玷污的,又仿佛刚刚诞生在这世界上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点。
“姑娘……姑娘……你……你是?”愣愣地看了眼前的女子好一会儿,李华才回过神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尴尬的问到。
“恩公,是我啊!我是兔兔啊!”听到李华的询问,那女子竟然无比可爱的嘟着嘴巴说到,而且还把两只雪白无暇的手作剪刀状放在脑袋上,像是兔子耳朵一般。
“兔……兔兔?恩……恩公?”李华傻傻的摸着脑袋,想要极力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不多的仅有的一点记忆当中,找到这么一个叫自己恩公又是叫“兔兔”的美貌女子。但是,无论他如果搜肠刮肚,脑袋里还是没有半点儿线索。
再一次往那女子白皙的脸上看去,山神庙当中升起的篝火已经灭了,只有破瓦屋顶透露的月光落在女子身上,更是显得那女子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摸样。李华怎么看怎么觉得眼前的场景熟悉无比,想起上辈子看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当中,那些狐仙女鬼勾引过路书生的剧情不正是这样的么!
一想到此,李华就断定眼前的女子肯定非人。也是,正常人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半夜三更到这荒山野岭的山神庙当中,还这么深情凝望着一个陌生的少年。
而眼前的女子见李华先是呆呆的望着自己,而后又皱着眉想着什么,之后更是脸上露出些许惊恐的表情,就嫣然一笑,道:“看来兔兔这个模样,恩公是认不出兔兔来了。”
说着,李华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一个华丽的转身不见了,转而脚下一只出现了一只雪白sè的兔子,腿上还隐隐有被咬伤愈合的伤痕。顿时,李华就想起来了,这女子莫不就是那天赶路时候的小白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