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一个。”旁边,手拿相机的摄影师笑着说道。
随着快门的声音响起,摄影棚内,摄影师正在替小麦拍摄着照片。
“ok。”不过是片刻的功夫,摄影师就完成了拍摄的工作。
一听到摄影师宣布拍摄结束,小麦就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真是的,不就是拍张写真照吗?还非得穿她表演舞台剧时穿的那套衣服,天知道这身行头穿着是多么的费事。本来拍张照片应该是件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情,可问题在于这次拍摄的是学园祭王子和公主的照片,因此在化妆打扮上用了比拍摄本身更长的时间。
没错,小麦自己也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她居然被选中了?当选为本届的学园祭公主?当学生会的副会长何子皓通知她这件事情的时候,她简直就不敢相信,真不知道这是整的哪出。听说学园祭公主是全校的男生们选出来的,那帮男生到底在想什么?她不是还差点把舞台剧搞砸了吗?居然没事还投票给她?
小麦心里感叹着,同时又望向旁边的那个人,也就是和她同时当选的学园祭王子。好吧,或许真的是皮相胜过一切,对于这个总是待人冷漠且颇为神秘的家伙,居然有那么多的女生选他当王子。莫非是因为在舞台剧中他扮演了王子的角色,所以女生们就真的以为他是王子了吗?小麦突然有种感觉,这家伙在女生中会越来越有人气的,尤其是在学园祭的表演之后。
之前,小麦和洛奇穿着特定的服装,坐在花车上进行了全校的游行。当然,游行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其它票选出来的人气节目的演员们,以及人气最旺的班级主题活动和社团主题活动的主办成员们。大家分别穿着自己的演出服以及道具服,坐在不同的主题花车上进行着全校的游行。整个队伍浩浩荡荡的,加上旁边众多的围观学生,场面非常的热闹。
作为学园祭中的闪亮主角,小麦和洛奇的花车是位于第一个的,由他们两个打头走在前面。小麦自己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整个游行过程中都保持着微笑并不断挥手示意,这是一件多么累人的事情。她也实在没有办法,总不能王子和公主两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呆站着吧?她旁边的洛奇就真的是无所畏惧,不仅表演舞台剧的时候完全不理会她的眨眼示意,在游行的时候还不装装样子笑一笑、挥一挥手什么的,真是对不起选他出来的女生们。
这样一个凡事都不表态的洛奇,此刻能来和她一起拍写真照这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当然,小麦本来就不对他抱什么期望。他除了在危难关头顺手救过她几次,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她夸奖的地方。在仓库的时候是因为他正好在那里睡觉,所以顺便救了她。当她从舞台上方摔下去的时候,也是因为他正好站在舞台中央,所以也顺便救了她。看,好像没有哪件事情是他特地去做的。
此刻的洛奇刚拍完照片,因为穿着复杂的宫廷王子装束,脖子的地方颇为束缚,所以他动手解了解最上面的几粒扣子。他的这个动作,立刻引起旁边女工作人员的关注,有好几个女的都忍不住偷偷打量起他来。
小麦不得不承认,其实刚刚穿好服装化完妆出来的时候,就有好几个女工作人员都时不时地向这边看过来了。小麦当然知道那目光绝对不会是投向同为女性的自己,只是不知道这个洛奇的魅力竟然这样的大,连比他大那么多岁的女人都被他给迷惑了。难道是因为身高的关系?还是说这身衣服和化妆的原因?
小麦听说过上届学园祭的王子是现在高二的前辈,也就是学生会的会长,八宝院东寺。无论从家世背景还是性格等方面,似乎都要比这个洛奇强吧。毕竟听说人家来自于实力雄厚的大财团,而洛奇根本就是个身世不明的家伙。至于上一届的学园祭公主,则是现在三年级的早见圆前辈,同样是学生会的部长之一。这个长相万分甜美的女生,身材又特别的娇小玲珑,小麦觉得她绝对要比自己更像个公主。看来,今年的票选还真是各种的意料之外。
小麦边想边去女更衣室换了衣服,拍照是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的。现在正好是周日,她还要赶回公馆去打扫屋子、洗洗衣服什么的。周一和周六是奉献给学习和打工的,周日则是以家务和休息为主。小麦的日程安排总是这么紧密而充实,丝毫没有浪费掉的时间,更别说像圣弗朗西斯学园的那些富家子弟那样虚度光阴了。
换好衣服,拿好自己的东西,小麦冲着摄影棚的工作人员笑道:“今天真是谢谢大家了,那么我先走了,再见。”
跟工作人员道别之后,小麦就走出了这家摄影沙龙。现在时间还不到中午,先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再看看有没有特价的食品之类的。
……………………
“……啦啦啦,我就是飞天小猫咪……”小巷之中,小麦哼着《飞天小猫咪》的主题曲,手里则是拎着两个大袋子,正走在回公馆的路上。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小麦随意看着小路两旁的居民房舍,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干净整洁。小麦想着待会儿要做的家务,给自己分着先后顺序。
“晚上吃些什么呢?”小麦边走边思考着,顺便考虑着晚上的菜谱,“刚才吃了小笼包和馄饨,晚上要不吃点别的类型的食物?”她想着想着,顺便连明天的早餐和中午的便当都考虑了起来。
小麦正走着,突然看见了不远处的车子。奇怪了,那里不是公馆外头吗?为什么会有一辆车子停着呢?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司徒是不开车子的,公馆里的其他人也没见有车子。公馆的左右都没有邻居,因为毗邻墓地的关系,最近的住户还要在这条小路的那头,所以说也不可能是邻居的车子。莫非是拜访者的车子?可是这未免也……
随着快门的声音响起,摄影棚内,摄影师正在替小麦拍摄着照片。
“ok。”不过是片刻的功夫,摄影师就完成了拍摄的工作。
一听到摄影师宣布拍摄结束,小麦就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真是的,不就是拍张写真照吗?还非得穿她表演舞台剧时穿的那套衣服,天知道这身行头穿着是多么的费事。本来拍张照片应该是件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情,可问题在于这次拍摄的是学园祭王子和公主的照片,因此在化妆打扮上用了比拍摄本身更长的时间。
没错,小麦自己也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她居然被选中了?当选为本届的学园祭公主?当学生会的副会长何子皓通知她这件事情的时候,她简直就不敢相信,真不知道这是整的哪出。听说学园祭公主是全校的男生们选出来的,那帮男生到底在想什么?她不是还差点把舞台剧搞砸了吗?居然没事还投票给她?
小麦心里感叹着,同时又望向旁边的那个人,也就是和她同时当选的学园祭王子。好吧,或许真的是皮相胜过一切,对于这个总是待人冷漠且颇为神秘的家伙,居然有那么多的女生选他当王子。莫非是因为在舞台剧中他扮演了王子的角色,所以女生们就真的以为他是王子了吗?小麦突然有种感觉,这家伙在女生中会越来越有人气的,尤其是在学园祭的表演之后。
之前,小麦和洛奇穿着特定的服装,坐在花车上进行了全校的游行。当然,游行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其它票选出来的人气节目的演员们,以及人气最旺的班级主题活动和社团主题活动的主办成员们。大家分别穿着自己的演出服以及道具服,坐在不同的主题花车上进行着全校的游行。整个队伍浩浩荡荡的,加上旁边众多的围观学生,场面非常的热闹。
作为学园祭中的闪亮主角,小麦和洛奇的花车是位于第一个的,由他们两个打头走在前面。小麦自己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整个游行过程中都保持着微笑并不断挥手示意,这是一件多么累人的事情。她也实在没有办法,总不能王子和公主两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呆站着吧?她旁边的洛奇就真的是无所畏惧,不仅表演舞台剧的时候完全不理会她的眨眼示意,在游行的时候还不装装样子笑一笑、挥一挥手什么的,真是对不起选他出来的女生们。
这样一个凡事都不表态的洛奇,此刻能来和她一起拍写真照这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当然,小麦本来就不对他抱什么期望。他除了在危难关头顺手救过她几次,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她夸奖的地方。在仓库的时候是因为他正好在那里睡觉,所以顺便救了她。当她从舞台上方摔下去的时候,也是因为他正好站在舞台中央,所以也顺便救了她。看,好像没有哪件事情是他特地去做的。
此刻的洛奇刚拍完照片,因为穿着复杂的宫廷王子装束,脖子的地方颇为束缚,所以他动手解了解最上面的几粒扣子。他的这个动作,立刻引起旁边女工作人员的关注,有好几个女的都忍不住偷偷打量起他来。
小麦不得不承认,其实刚刚穿好服装化完妆出来的时候,就有好几个女工作人员都时不时地向这边看过来了。小麦当然知道那目光绝对不会是投向同为女性的自己,只是不知道这个洛奇的魅力竟然这样的大,连比他大那么多岁的女人都被他给迷惑了。难道是因为身高的关系?还是说这身衣服和化妆的原因?
小麦听说过上届学园祭的王子是现在高二的前辈,也就是学生会的会长,八宝院东寺。无论从家世背景还是性格等方面,似乎都要比这个洛奇强吧。毕竟听说人家来自于实力雄厚的大财团,而洛奇根本就是个身世不明的家伙。至于上一届的学园祭公主,则是现在三年级的早见圆前辈,同样是学生会的部长之一。这个长相万分甜美的女生,身材又特别的娇小玲珑,小麦觉得她绝对要比自己更像个公主。看来,今年的票选还真是各种的意料之外。
小麦边想边去女更衣室换了衣服,拍照是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的。现在正好是周日,她还要赶回公馆去打扫屋子、洗洗衣服什么的。周一和周六是奉献给学习和打工的,周日则是以家务和休息为主。小麦的日程安排总是这么紧密而充实,丝毫没有浪费掉的时间,更别说像圣弗朗西斯学园的那些富家子弟那样虚度光阴了。
换好衣服,拿好自己的东西,小麦冲着摄影棚的工作人员笑道:“今天真是谢谢大家了,那么我先走了,再见。”
跟工作人员道别之后,小麦就走出了这家摄影沙龙。现在时间还不到中午,先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再看看有没有特价的食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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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我就是飞天小猫咪……”小巷之中,小麦哼着《飞天小猫咪》的主题曲,手里则是拎着两个大袋子,正走在回公馆的路上。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小麦随意看着小路两旁的居民房舍,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干净整洁。小麦想着待会儿要做的家务,给自己分着先后顺序。
“晚上吃些什么呢?”小麦边走边思考着,顺便考虑着晚上的菜谱,“刚才吃了小笼包和馄饨,晚上要不吃点别的类型的食物?”她想着想着,顺便连明天的早餐和中午的便当都考虑了起来。
小麦正走着,突然看见了不远处的车子。奇怪了,那里不是公馆外头吗?为什么会有一辆车子停着呢?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司徒是不开车子的,公馆里的其他人也没见有车子。公馆的左右都没有邻居,因为毗邻墓地的关系,最近的住户还要在这条小路的那头,所以说也不可能是邻居的车子。莫非是拜访者的车子?可是这未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