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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想了想,觉得现在还是应该抓紧时间赶回去才对。天绪就读的圣樱公立高中离公馆比较近,所有天绪每天步行上学都可以。今天既然说好了要去宫家,那么他应该也跟学校的篮球社说过了,放学后会直接回家。这样,离家比较远的小麦就更需要抓紧时间了。刚才因为狸猫精和浣熊怪的事情,她已经耽搁了好一会儿了,总不能让天绪在公馆等得太久。
坤兰市虽然就在蒙特利亚市的旁边,但两座城市都是非常庞大的都市,因此要穿过彼此的地域到达另一座城市,这路上肯定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的。虽然也有直通的城际地铁,不过晚上的趟数比较少,而且到了那里还要换乘其它的市内公交去往天绪的本家,可谓是舟车劳顿,辗转前进。
小麦是第一次去人家家里,还是不要太晚的比较好。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到达那里怎么着都是晚上了。可不能大晚上的登门拜访,能提早多久就提早多久吧。根据奈绪所说,应该是要在那里呆周五、周六、周日三天的,等到周日晚上再回来。
似乎除了被小麦知晓宫家秘密的这件事情,他们还有别的事情要解决。小麦自己一个人的话,应该第二天就能回来了。可是因为要等天绪,所以只能再多呆一天了。也不知道天绪要回家解决的是什么事情,这几天看他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根本就不像以前那样阳光开朗。
小麦甩了甩头,快步走入了地铁站。还是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早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才对。她可不想一直在别人家里呆着,早点解决麻烦,然后早点回家。
地铁站里。地铁到站的声音,广播喇叭里的声音。工作人员指挥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的热闹。来来往往的人群有秩序地一起流动着,人头攒动,却也非常的规律,仿佛随着水流游动的鱼群。
………………
回到公馆,小麦一进玄关就看到玄关处天绪的鞋子。看来真的如她所想,他已经先回来了。小麦快步走进客厅。就看到天绪从楼上走了下来,手里拎了个小包。
“你回来了?”天绪边说边走了下来,把包放在了客厅的桌子上面。
“嗯。”小麦应了一声,“你稍微等等。我上楼拿一下东西,拿好我们就走。”
她说着已经行动起来,迅速拎着书包跑上了二楼。随身物品昨天晚上她就已经准备好了,毕竟是要去别人家里住几天,还是要带些换洗衣物之类的东西。
快步走进自己的房间。小麦放下了身上的书包,然后把早就收拾好的东西拿上,接着就重新走下了楼梯。等来到一楼客厅的时候,天绪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好了,出发吧。”小麦边走边说道。
看到小麦这么着急的样子。天绪反倒是一副不急不慌的样子:“你这么急干什么?时间还早……”
不等天绪说完,小麦就打断了他:“怎么会时间还早呢?要赶地铁的呀,到了坤兰市还要转乘市内公交车。怎么算时间都不够,我们得抓紧些才对。不然等到抵达你家的时候,都要很晚了。”小麦说着自己的考虑,就她来看,时间上确实是比较紧凑。
听了小麦的话,天绪反倒露出了略微诧异的表情。随即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忙说道:“不好意思,我忘了跟你说了,这次家里会派人来接我们,所以不需要我们自己乘车过去。”他解释地说道。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小麦不满地说道,连带着也松了一口气,“害得我急急忙忙的。”
原来家里会派车子来接的吗?想想也对啊,这么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家里当然不会让他舟车劳顿地赶回去。放他一个人在外面生活这已经非常的不可思议了,至少回家的路途是不会让他这么操劳的。
这对小麦来说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有顺风车搭,也可以让她稍微休息休息。毕竟在学校里忙了一天,她也挺累的。今天早上又起得那么早,她作为风纪部的执行委员,每个礼拜都要抽出2-3天去检查校门口的迟到情况。谁叫她那位风纪部的部长到现在都还在请病假,没有来学校呢?她这独苗成员只能辛苦一点了。
“不好意思,我给忘掉了。”天绪略带歉意地说道,随后又看了看手表,“车子差不多就要到了,我们去门口等吧。”
小麦点了点头,接受了对方的提议:“嗯,别让人家等了。”
说着,两人就一起去了玄关。穿好鞋子,两人走出玄关,来到了外面的小庭院。小麦一路往前走着,时不时地往旁边看去。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几天的天绪似乎心事很重的样子。如果是以前的他,会让人一看就觉得非常开朗,是那种带着阳光味道的男生。之前去过圣樱公立高中的校篮球队,他在那里的人气好像也非常高的样子。小麦认为,一定是因为天绪的性格比较好,在相处的过程中不会让人觉得压抑,这才会拥有这么棒的人际关系。
说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常打篮球的关系,天绪的个子很高。小麦走在他的旁边,会有一种非常放心的感觉。当然,小麦也不能否认,天绪的优点不仅仅是个子高,他的样貌也非常的出色。只不过平时穿着较为休闲,不然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便丝毫不逊色于时下流行的年轻男星们。不过,这位有钱人家的少爷,肯定也是不屑当什么明星的吧。毕竟家财那么的雄厚,开它几家艺人公司都不是问题。
天绪推开庭院外面的大门,丝毫没有注意到小麦正在偷偷地打量着他。看起来,他真的是在想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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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想了想,觉得现在还是应该抓紧时间赶回去才对。天绪就读的圣樱公立高中离公馆比较近,所有天绪每天步行上学都可以。今天既然说好了要去宫家,那么他应该也跟学校的篮球社说过了,放学后会直接回家。这样,离家比较远的小麦就更需要抓紧时间了。刚才因为狸猫精和浣熊怪的事情,她已经耽搁了好一会儿了,总不能让天绪在公馆等得太久。
坤兰市虽然就在蒙特利亚市的旁边,但两座城市都是非常庞大的都市,因此要穿过彼此的地域到达另一座城市,这路上肯定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的。虽然也有直通的城际地铁,不过晚上的趟数比较少,而且到了那里还要换乘其它的市内公交去往天绪的本家,可谓是舟车劳顿,辗转前进。
小麦是第一次去人家家里,还是不要太晚的比较好。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到达那里怎么着都是晚上了。可不能大晚上的登门拜访,能提早多久就提早多久吧。根据奈绪所说,应该是要在那里呆周五、周六、周日三天的,等到周日晚上再回来。
似乎除了被小麦知晓宫家秘密的这件事情,他们还有别的事情要解决。小麦自己一个人的话,应该第二天就能回来了。可是因为要等天绪,所以只能再多呆一天了。也不知道天绪要回家解决的是什么事情,这几天看他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根本就不像以前那样阳光开朗。
小麦甩了甩头,快步走入了地铁站。还是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早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才对。她可不想一直在别人家里呆着,早点解决麻烦,然后早点回家。
地铁站里。地铁到站的声音,广播喇叭里的声音。工作人员指挥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的热闹。来来往往的人群有秩序地一起流动着,人头攒动,却也非常的规律,仿佛随着水流游动的鱼群。
………………
回到公馆,小麦一进玄关就看到玄关处天绪的鞋子。看来真的如她所想,他已经先回来了。小麦快步走进客厅。就看到天绪从楼上走了下来,手里拎了个小包。
“你回来了?”天绪边说边走了下来,把包放在了客厅的桌子上面。
“嗯。”小麦应了一声,“你稍微等等。我上楼拿一下东西,拿好我们就走。”
她说着已经行动起来,迅速拎着书包跑上了二楼。随身物品昨天晚上她就已经准备好了,毕竟是要去别人家里住几天,还是要带些换洗衣物之类的东西。
快步走进自己的房间。小麦放下了身上的书包,然后把早就收拾好的东西拿上,接着就重新走下了楼梯。等来到一楼客厅的时候,天绪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好了,出发吧。”小麦边走边说道。
看到小麦这么着急的样子。天绪反倒是一副不急不慌的样子:“你这么急干什么?时间还早……”
不等天绪说完,小麦就打断了他:“怎么会时间还早呢?要赶地铁的呀,到了坤兰市还要转乘市内公交车。怎么算时间都不够,我们得抓紧些才对。不然等到抵达你家的时候,都要很晚了。”小麦说着自己的考虑,就她来看,时间上确实是比较紧凑。
听了小麦的话,天绪反倒露出了略微诧异的表情。随即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忙说道:“不好意思,我忘了跟你说了,这次家里会派人来接我们,所以不需要我们自己乘车过去。”他解释地说道。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小麦不满地说道,连带着也松了一口气,“害得我急急忙忙的。”
原来家里会派车子来接的吗?想想也对啊,这么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家里当然不会让他舟车劳顿地赶回去。放他一个人在外面生活这已经非常的不可思议了,至少回家的路途是不会让他这么操劳的。
这对小麦来说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有顺风车搭,也可以让她稍微休息休息。毕竟在学校里忙了一天,她也挺累的。今天早上又起得那么早,她作为风纪部的执行委员,每个礼拜都要抽出2-3天去检查校门口的迟到情况。谁叫她那位风纪部的部长到现在都还在请病假,没有来学校呢?她这独苗成员只能辛苦一点了。
“不好意思,我给忘掉了。”天绪略带歉意地说道,随后又看了看手表,“车子差不多就要到了,我们去门口等吧。”
小麦点了点头,接受了对方的提议:“嗯,别让人家等了。”
说着,两人就一起去了玄关。穿好鞋子,两人走出玄关,来到了外面的小庭院。小麦一路往前走着,时不时地往旁边看去。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几天的天绪似乎心事很重的样子。如果是以前的他,会让人一看就觉得非常开朗,是那种带着阳光味道的男生。之前去过圣樱公立高中的校篮球队,他在那里的人气好像也非常高的样子。小麦认为,一定是因为天绪的性格比较好,在相处的过程中不会让人觉得压抑,这才会拥有这么棒的人际关系。
说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常打篮球的关系,天绪的个子很高。小麦走在他的旁边,会有一种非常放心的感觉。当然,小麦也不能否认,天绪的优点不仅仅是个子高,他的样貌也非常的出色。只不过平时穿着较为休闲,不然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便丝毫不逊色于时下流行的年轻男星们。不过,这位有钱人家的少爷,肯定也是不屑当什么明星的吧。毕竟家财那么的雄厚,开它几家艺人公司都不是问题。
天绪推开庭院外面的大门,丝毫没有注意到小麦正在偷偷地打量着他。看起来,他真的是在想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