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小咩咩……”看到宠物惨死,雁阵立刻心疼地惊呼一声,两眼顿时变得水汪汪的。再次看向奇利尔的时候,精灵少女的眼中已经没有了爱护,那双碧绿色的眸子里喷射出一道无情的怒火,犹如我炼金时用火苗炙烤铜板时才会喷射出的绿色火焰。
“砰!”抬手一枪,威力强劲的火枪“塞拉·炯”犹如雷霆的愤怒,挟着巨大的火光将弹丸飞射出去,一下子把巨大的野兽撂倒在地。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长发的驯兽师少女将枪口对准动物。在“可爱”和“更可爱”之间,手持火枪的精灵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立志为不幸死去的宠物报仇。必须得承认,这头笨狮子的运气实在很不好,在它面前的五个目标中,无论它攻击哪一个都不要紧,偏偏只有这一个是它不应该碰的。它选错了猎物,结果把自己的性命也葬送了。
“嗨,快告诉我我是不是看花眼了,她居然动手打动物了,天呐……”弦歌雅意惊诧地瞪大了眼睛,完全不能适应精灵少女这颠覆性的狂暴举动,难以置信地冲着我小声问道。
“我看见的和你一样!”我简直是迫不及待地取出长剑,兴冲冲地挥舞着冲上前去。
在和雁阵一同冒险的这一路上,我可真没少受这些野生动物的窝囊气,不管是三十级的灰熊还是二十七级的野狼、甚至是就连二十级都不到的小白狐狸,都敢龇牙咧嘴地追在我身后,找机会在我的屁股上狠狠来上一口。而我却连还手的权力都没有,只能万分窝火地抱头鼠窜,任凭这些原来根本不堪一击的追击者们逞凶霸道,一肚子的苦涩委屈都无处伸冤。
可是现在,长发的精灵美少女终于亲手打破了自己的限制,我在这一路上积攒起来的所有耻辱和愤怒立刻找到了复仇的目标。顿时,我被毒蛇缠在脖子上勒了个半死、被蜘蛛喷了一身臭哄哄的毒液、被大野猪一头撞翻在地摔得鼻青脸肿等等等等一幕幕惨剧浮上我的心头,而在我心中造成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顿时都换上了一副狮子的嘴脸。一想到我终于有机会在一头活生生的野生动物身上出一口恶气,我的心轻快的就像是张上了翅膀一样。
“可是……我该怎么办啊?”弦歌雅意算是彻底受到了雁阵古怪禀性的感染,完全不适应和野生动物作战了。他提着一副弓箭傻乎乎地站在一边,射也不是、不射也不是,尴尬得直跺脚。
“笨蛋,什么怎么办,来帮忙啊……”妃茵毫不手软地连着甩了两枚冰箭出去,回过头来恼羞成怒地冲着弦歌雅意大叫起来,然后她又补充说道:“……杀了它之后别忘了把皮扒下来,我已经很久没拿到动物皮毛了!”
不得不承认,咆哮狩猎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在四个高出自己四、五级的冒险者面前,它很出色地扮演了一个肉靶子和出气筒的角色,至死都没有捞着还手的机会:刚被一枪崩得晕头转向,又被一剑砍得头破血流,最后身上插满了锋利的羽箭和各种奇形怪状的冰刺,终于一声不吭地爬倒在地上。而且,就算它已经一动不动地横死在地上了,雁阵还是觉得不解气,抬起自己漂亮的高跟小皮靴很是一通猛踩。
看着只因为想吃一顿午饭就被踩成了肉饼的狮子,我忽然感到心里平衡了许多,觉得自己尽管这一路上被追得东跑西颠的,但总算没有遇到什么生命危险,和这头被我们当成了出气筒和揉靶子的倒霉狮子相比也算不上是很委屈了……
死亡对于被驯服了的野兽来说并不是完全的终结,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生命冷却之后,它们的主人可以通过灵魂召唤的技能把它们重新复活。很快,在精灵驯兽师的召唤下,羊咩咩躺在地上伸了个懒腰,在地上“咕噜”打了滚,重新站了起来。它抖了抖肉嘟嘟的身体和蓬松的皮毛,面色木讷地左右看了看,似乎对自己这趟死而复生的经历没有任何感触,对我们这些围在身旁的陌生人也没有一点兴趣,低头啃起一团青草,心无旁骛地大嚼起来。
“我的小咩咩……”和羊咩咩复活后表现出的矜持大度相比,它的主人可是又喜又悲,看起来十分失态。雁阵一把将她的第二只宠物紧紧搂在怀里,心疼地又亲又摸,眼眶里转着晶莹的泪滴,似乎还在为它刚才的惨死自责不已。不过,这份激动的性情可一点也没打动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家伙,它舒适惬意地趴在长发精灵的怀抱中,得意地眯起两只小眼睛,尖尖的嘴巴里还在大口地嚼着青草,不停地来回蠕动着……
“哼……”看着羊咩咩和兔擦擦这两个讨人喜欢的小家伙,妃茵一边眼睛喜欢得发亮,一边又恨得咬牙切齿,又气又恼地数落着雁阵“……你这个大笨蛋,抓了这两个小笨蛋,看它们以后怎么帮你战斗,活该!”
雁阵摸着小绵羊脑袋,慈爱地笑了笑:“本来我也没想让它们帮我战斗啊。”
“那你还要它们来干什么?”妃茵恨得直跳脚。
“就是喜欢嘛,你看,它们多可爱……”雁阵偏着脑袋,想也不想,仿佛理所当然地说道,“……谁说宠物就一定要战斗了?我选它们做宠物,就只是因为喜欢而已啊。打架有什么好?”
“可是……”雁阵的话让妃茵哭笑不得,“……你选的这个转职职业,要是没有宠物帮忙,肯定是打不赢别人的。”
“为什么一定要打得赢别人呢?”雁阵反问了一句,同时取出驯兽师专用的魔法手镯,召唤出一个半人来高的空间门,轻手轻脚地把羊咩咩放了进去——如果需要它的话,她只用念动咒语,就能把它从魔法空间中召唤出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长发的精灵女驯兽师又从她的朋友手中接过兔擦擦,继续说道,“我来玩游戏,本来就是为了开心嘛。平时我在家见不到这么多的动物,在这里我能和它们在一起,就觉得很开心了。我又不觉得打架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打不过就打不过好了。难道你觉得打死别人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吗?谁规定来这里就必须把别人打死的?”
长发的精灵少女是带着单纯的微笑说出这番话的,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孩子气、甚至可以说是天真得发傻。我相信,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天真和不切实际,完全是把这些话当成笑话来讲的,并不打算赢得我们的赞同。
“我……”可是为什么,妃茵却被她说得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继续辩解。
不,不只是妃茵,包括我和弦歌雅意。在雁阵冒着傻气的天真话语面前,我们三个人同时语塞,无法作答。
我们都知道,驯兽师之所以能够与宠物结成伙伴,成为在战斗中相互守护、相互扶持的搭档,是因为他们都是自然女神虔诚的信徒,有着一颗如晨光般明澈而温暖的野性之心。他们之所以能够安然地行走于凶兽之间,博取他们的信任、赢得他们的忠诚,是因为他们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把自己看作是与一切生命相平等的普通一份子,与他们的宠物灵魂相契、生死相随。
可是,事实真是如此吗?
在我之前并不算很长的冒险经历中,尽管数量很少,但我确实也曾经遇到过一些成功转职了的驯兽师,并有幸目睹他们的战斗。遗憾的是,在他们身上,我已经看不见多少野性之心的痕迹了,动物在他们的眼中,仅仅是一柄武器、一块盾牌、一身铠甲或者是一个会移动的魔法发射台,他们驯服野兽的唯一用途就是为了战斗——更轻松、更安全、更迅速地战斗,击败敌人、保护自己、更有效率地杀戮。
他们毫无节制地驱使着自己的宠物,在最危险的地方冲杀奔走,而自己则呆在安全的地方,用弓箭或是枪支悠然地射杀自己的对手。在他们的宠物受到伤害、生命垂危的时候,我看不出他们有多么焦急或是疼惜。恰恰相反,当情况紧急、处境危险时,这些失却了对生命的敬仰心的野性之子们总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他们的宠物,任由它们战死当场,好为自己的安然逃脱赢得时间。
驱使着忠于自己的伙伴,强迫它们、操纵它们、背弃它们,这些驯兽师们把这些事情做得如此的顺理成章,就连身为旁观者的我们都不觉得有任何不妥,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甚至以此为标准,为雁阵挑选合适的宠物。
回想起来,我实在不怎么相信那些人真的会发自内心地去热爱一只剧毒的狼蛛、一头凶暴的灰熊,又或者是一匹长着獠牙和利爪的豺狼。倘若这些东西不能给他们提供颇为可观的战斗力,这些人或许连看都不愿多看它们一眼,甚至会大开杀戒,把它们的生命变成自己力量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野性之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沦丧的,驯兽师已经失却了他们对自然的敬畏,沦落成了一个掌握着一门奇妙技艺的群体。对于宠物,他们充满了功利的企图心,只想着去更好地使用它们——或者说,是“利用”它们。
仅有我眼前的这个姑娘,她发自内心的喜爱着自己的宠物,愿意去保护它们,珍惜它们,对它们投诸关切和爱心,而不是去利用它们。
这原本是一件多么正常的事情,而现在,却在我们眼中变成了反常。
世上的许多事情就是如此,当谬误成为一种风行、被大多数人所惯见之后,那些原本真正正确的,反而不容易为人所接受。
或许吧,我想,在自然女神耐彻妮娅数以万计的信徒之中,只有这个女孩的所作所为是真正符合她的心意的。她真正做到了与动物为友,与自然为邻,做出了忠实于自己灵魂和信仰的抉择。
“我累了……”正在我微微发呆的时候,雁阵清脆悠扬的声音再次响起在我的耳边,“……今天就到这里了,剩下的一个宠物,就等以后再找吧。”
“拜托你,就抓只有用点的吧。”妃茵见说服不了雁阵,只能这样软磨硬泡。
“我尽量……”雁阵顽皮地吐了吐舌头。
“请等一下……”见到雁阵要走,弦歌雅意连忙叫住了她。见她回过头来,开朗的精灵射手忽然脸上一红,吞吞吐吐地说道:
“你什么时候上线?到时候能不能给我发个消息来。最后那只宠物……让我陪你一起去抓吧……”
雁阵有些意外地看了弦歌雅意一眼,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轻轻微笑着回答道:
“好啊。”
(最近的章节大概真的写得不好,所以招致了很多的批评。我在想是不是有必要掉过头来修改一下,毕竟如果所有的读者都看不惯的话,那肯定是小弦子自己的问题——只是到底是暂停更新先回过头来调理一遍呢,还是先放一放,等通篇写完了之后再说,这是难于选择的。
本以为自己还算是个洒脱的人,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没想到等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很沮丧啊很沮丧。检讨,需要深刻检讨。
最抱歉的是因为自己的笔力不足,连累老婆陪着我挨骂,这就更是罪孽深重了啊……
还是要表示一下谢意的,毕竟倘若不是用心地追读到现在,谁也不会提出那么尖锐的问题。既然各位读者大人很明白地提出了意见,这起码说明大家对小弦子的文字有着更高的期望,而不是简单地翻翻了事。这就足够感激的了。
好在这一卷结束了,下一卷开始回归任务主线。轻松了那么久,我也开始想念战斗的日子了。
下面是一则广告:《异世之功夫之王》,格斗家著。其实给这部小说发广告是有违我的原则的——它实际上的字数还不满五万,尚且不能满足阅读下线。不过这个写手是一个比较少见的对于武术有着系统研究的家伙,对于格斗技击的相关知识非常精通,本人很有可能也是个练家子,所以格外破例一回。
特别建议:养书如养猪,不肥不要看!)
“砰!”抬手一枪,威力强劲的火枪“塞拉·炯”犹如雷霆的愤怒,挟着巨大的火光将弹丸飞射出去,一下子把巨大的野兽撂倒在地。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长发的驯兽师少女将枪口对准动物。在“可爱”和“更可爱”之间,手持火枪的精灵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立志为不幸死去的宠物报仇。必须得承认,这头笨狮子的运气实在很不好,在它面前的五个目标中,无论它攻击哪一个都不要紧,偏偏只有这一个是它不应该碰的。它选错了猎物,结果把自己的性命也葬送了。
“嗨,快告诉我我是不是看花眼了,她居然动手打动物了,天呐……”弦歌雅意惊诧地瞪大了眼睛,完全不能适应精灵少女这颠覆性的狂暴举动,难以置信地冲着我小声问道。
“我看见的和你一样!”我简直是迫不及待地取出长剑,兴冲冲地挥舞着冲上前去。
在和雁阵一同冒险的这一路上,我可真没少受这些野生动物的窝囊气,不管是三十级的灰熊还是二十七级的野狼、甚至是就连二十级都不到的小白狐狸,都敢龇牙咧嘴地追在我身后,找机会在我的屁股上狠狠来上一口。而我却连还手的权力都没有,只能万分窝火地抱头鼠窜,任凭这些原来根本不堪一击的追击者们逞凶霸道,一肚子的苦涩委屈都无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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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着羊咩咩和兔擦擦这两个讨人喜欢的小家伙,妃茵一边眼睛喜欢得发亮,一边又恨得咬牙切齿,又气又恼地数落着雁阵“……你这个大笨蛋,抓了这两个小笨蛋,看它们以后怎么帮你战斗,活该!”
雁阵摸着小绵羊脑袋,慈爱地笑了笑:“本来我也没想让它们帮我战斗啊。”
“那你还要它们来干什么?”妃茵恨得直跳脚。
“就是喜欢嘛,你看,它们多可爱……”雁阵偏着脑袋,想也不想,仿佛理所当然地说道,“……谁说宠物就一定要战斗了?我选它们做宠物,就只是因为喜欢而已啊。打架有什么好?”
“可是……”雁阵的话让妃茵哭笑不得,“……你选的这个转职职业,要是没有宠物帮忙,肯定是打不赢别人的。”
“为什么一定要打得赢别人呢?”雁阵反问了一句,同时取出驯兽师专用的魔法手镯,召唤出一个半人来高的空间门,轻手轻脚地把羊咩咩放了进去——如果需要它的话,她只用念动咒语,就能把它从魔法空间中召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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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的精灵少女是带着单纯的微笑说出这番话的,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孩子气、甚至可以说是天真得发傻。我相信,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天真和不切实际,完全是把这些话当成笑话来讲的,并不打算赢得我们的赞同。
“我……”可是为什么,妃茵却被她说得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继续辩解。
不,不只是妃茵,包括我和弦歌雅意。在雁阵冒着傻气的天真话语面前,我们三个人同时语塞,无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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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野性之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沦丧的,驯兽师已经失却了他们对自然的敬畏,沦落成了一个掌握着一门奇妙技艺的群体。对于宠物,他们充满了功利的企图心,只想着去更好地使用它们——或者说,是“利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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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吧,我想,在自然女神耐彻妮娅数以万计的信徒之中,只有这个女孩的所作所为是真正符合她的心意的。她真正做到了与动物为友,与自然为邻,做出了忠实于自己灵魂和信仰的抉择。
“我累了……”正在我微微发呆的时候,雁阵清脆悠扬的声音再次响起在我的耳边,“……今天就到这里了,剩下的一个宠物,就等以后再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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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量……”雁阵顽皮地吐了吐舌头。
“请等一下……”见到雁阵要走,弦歌雅意连忙叫住了她。见她回过头来,开朗的精灵射手忽然脸上一红,吞吞吐吐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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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阵有些意外地看了弦歌雅意一眼,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轻轻微笑着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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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自己还算是个洒脱的人,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没想到等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很沮丧啊很沮丧。检讨,需要深刻检讨。
最抱歉的是因为自己的笔力不足,连累老婆陪着我挨骂,这就更是罪孽深重了啊……
还是要表示一下谢意的,毕竟倘若不是用心地追读到现在,谁也不会提出那么尖锐的问题。既然各位读者大人很明白地提出了意见,这起码说明大家对小弦子的文字有着更高的期望,而不是简单地翻翻了事。这就足够感激的了。
好在这一卷结束了,下一卷开始回归任务主线。轻松了那么久,我也开始想念战斗的日子了。
下面是一则广告:《异世之功夫之王》,格斗家著。其实给这部小说发广告是有违我的原则的——它实际上的字数还不满五万,尚且不能满足阅读下线。不过这个写手是一个比较少见的对于武术有着系统研究的家伙,对于格斗技击的相关知识非常精通,本人很有可能也是个练家子,所以格外破例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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