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报书友们的支持,今日会有两更,还有一更在晚上7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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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镇还是当年郑晓路初来时的那个样子,狭窄的街道,坑坑洼洼的石板路,道路两边布满了木质的小楼,小楼的二楼走廊面对着街道这一边,看上去街上有街,层层叠叠,热闹异常。

    镇的样子没有变,但镇上的人们显然变了不少,皂莺照例在镇民们的脸上看到自信与满足,看不到陕西的人们在旱灾中那种无力而痛苦的眼神。

    黑色马车虽然宽大,但在鹤山镇上走得并不吃力,因为郑府的旗帜开道有如神助,马车所过之处,行人让路,摊贩退让。皂莺看到道边有一个卖鸭的小贩,正在将一大堆鸭毛和鸭绒卖给一个老头儿。

    “他们这是在做什么?”皂莺奇道:“这个老头儿买鸭毛去做啥?做鸭毛禅子也用不了这么多鸭毛吧。”

    郑晓路笑了笑道:“现在已经快入冬了,这老头儿是将鸭毛收购去制作一种叫‘羽绒服’的衣服的,那种衣服在夹层里填充上鸭绒和鸭毛,穿在身上就会非常暖和。”

    “做衣服不是女人的事吗?怎么会是一个小老头儿在买鸭毛?”皂莺奇道:“再说了,你怎么知道他是要做衣服用。”

    彭巴冲接口道:“那个老头儿是我们郑家的掌柜,负责管理蒲江县这一块儿的羽绒服加工作坊的,东家自然识得他,哈哈!”

    皂莺仔细一看,才现那老头儿也是穿着一身蓝色布衫,就如同郑府家丁的衣服颜色一样,只是老头儿是掌柜,衣服的做工比家丁们的讲究多了,样式也不是家丁服的样式,而是典型的大长衫,看上去非常舒服。

    老头儿买了鸭毛,也不付钱,也不搬货,只给那小贩说:“一会儿来将我选好这一份背到我厂子里来,到时再给你钱。”

    那小贩道:“老掌柜放心,回头保准儿送到。”

    老头儿笑道:“你可得把我选好这份儿盯紧了,别再给我掺什么粗毛烂羽的进去。”

    小贩道:“给你们郑家送货,我哪敢玩这些花巧儿,被人知道我占郑家便宜,以后我就不用过日子了,过街老鼠,人人要喊打的。”

    老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转身欲走。郑晓路从马车窗口伸出头去,叫道:“凯叔,正忙呢?”

    那老头儿一听,赶紧转身过来,看到马车和郑晓路的脸,大喜道:“东家!您怎么来了?”

    “哈哈,我就不能来啊?蒲江县可是我们郑氏的根儿,我当然时常得回来。”郑晓路笑道:“凯叔,带我去看看厂子吧,我好久没回来看一看了。”

    老头儿凯叔应了一声,一猫腰儿就想带路走在前面,郑晓路笑道:“凯叔,上车来吧,您老可别走太多路,当心身子骨儿。”

    凯叔便上了马车,上来一看,车上的人倒是大多识得,凯叔一个一个招呼道:“大小姐好啊。”郑佳忻表情木然,魂不守舍。凯叔人老成精,知道她心情不好,赶紧转向彭巴冲道:“彭护卫,你长得更结实啦。”彭巴冲呵呵笑了两声,算是应了。

    凯叔转头来看着皂莺,只觉双眼一亮,好美一个女孩,身材虽然娇小了点,但前凸后翘,该有的样样都有,眉目如画,脸若霜雪,尤其是一双眼眸,黑白分明,清清楚楚,有如黑山立在白水之中,浑没有一丝人间烟火气。

    “这位是?”凯叔见这女孩与郑晓路同车,以为他们关系比较亲近,便胡乱猜测道:“莫不是三少奶奶?”

    “鬼才是什么三少奶奶!”皂莺微怒道:“你看我的头,明明没有盘头。”

    凯叔仔细一看,她果然没有盘头,赶紧道:“小老儿眼睛不太好使了,姑娘莫怪。”

    皂莺本是江湖儿女,没那么多规矩,也没想过和一个老头儿为难,便收了气,退回角落里,她这才仔细一想,咦,为什么是“三少奶奶”?这个家伙,已经有两个老婆了吗?果然……果然是个无赖,以后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凯叔指挥着车夫,领着马车穿过鹤山镇的中心,鹤山镇比起天启五年郑晓路第一次来买鱼食时已经大大不同,那时虽然也很热闹,但只是一种贫穷中的病态型热闹,当时街上的人虽然多,但满街都是穷人行色匆匆地路过。交易市场里出售的商品也非常有限,每天的成交额度也非常低。

    现在的鹤山镇已经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交易市场,镇中心的十字街道布满了挑夫小贩,街道两旁全是卖东西的。这个时代也没有城管来维护什么城市形象一类的工作,因此街道中间全是各种案板。随眼一望,就能看到几百个人头涌动。

    附近上百个村庄的人都是以这里为中心进行活动,车水马龙,各种挑夫小贩穿行于其中,每一分一秒都有数笔交易达成。东边的老张花了一个铜板买了一个肉包子,西边的刘嫂买了一匹花布,南边的郑二哥刚卖了一石米,正用米钱买盐巴……

    皂莺何曾见过如此繁华的县城,只觉一瞬之间,双眼都看得花了。“唉,这县城,好厉害,只怕比起陕西的汉中府城还要繁华富裕。”

    郑晓路眼尖,老远看到路边有一个卖布匹的小商人,案板上放着许多花花绿绿的布匹,还放着几匹丝绸。这个商人不就是天启五年,自己第一次来鹤山镇时碰上的那个吗?当时自己身上只有百两银子,买了鱼食之后,在这里给郑家人一人买了一匹丝绸做衣服。此时回想起来,只觉得人生际遇,真是物换星移。郑晓路从怀里摸出两大锭金子,递给彭巴冲道:“拿这两锭金子,去把那个布商的所有布匹和丝绸都换来……”

    彭巴冲奇道:“买那些东西来做啥?”

    郑晓路不想将自己心里柔软的那一面展现出来,于是笑道:“皂莺当家的初来四川,就当我送给她的见面礼吧,她也该做新衣服了,就一套紫衣,在陕西穿了大半年,也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

    皂莺冷冷地接口道:“我们走江湖卖艺的女子,可没时间讲究什么穿衣画妆的,能有顿吃的,就要谢天谢地了。”其实她是很爱干净的女子,否则哪可能养出那霜白般的皮肤来,只是最近这一年,她聚众起义,转战各地,又接连碰上各种事故,使得她根本没有时间去顾及自己的穿着打扮,一身紫色劲装已经肮脏不堪,上面还沾着许多血迹。陕西又是连年干旱,别说洗澡洗衣服,连人畜饮用和庄稼灌溉之水都已经非常艰难。

    彭巴冲拿着金子,走到那布商面前,两锭金子递过去,那布商的嘴巴顿时张得有如面盆般大,在确定了金子是十足真金之后,那商人大喊一声:“官家哥儿,我这布摊都送与你罢了!”他双手抱着金锭,转过身去,刷刷刷几下跑得不见了人影,就似生怕彭巴冲要反悔似的,放着布匹的小摊子连同上的面放的布匹,通通被他扔到了九宵云外。

    彭巴冲只觉有趣,他力气大,双手轻轻一举,就将整个放布匹的案板摊儿全扛了起来,拿到马车上面放下,这摊子上的布匹倒也精美,不少布匹都是织工精细的好货,印染的花纹也十分美观大方。丝绸则更是好货,郑晓路一眼就看到了当年自己六两银子一匹买过的那种上等丝绸。

    “诺,皂莺,别说我不照顾你,这些布匹和丝绸都归你了,你想做衣棠还是做肚兜,我就管不着了。”郑晓路嬉皮笑脸地道:“不过我作为一个亲手设订过羽绒服的服装设计师,必须好心地提醒你一下,做肚兜的话,用红色的布会比较好看,上面最好是绣点鸳鸯戏水什么的,意境才比较够。对了,我有一诗送给你绣在肚兜上——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

    “流氓!”皂莺怒骂道。不过她骂归骂,终究是个女人,女人无法抵抗漂亮衣服的魅力,皂莺伸手从那摊子里拖出一卷紫色布匹,布上没有绣花,只绣了几条白色的条纹。她欢欢喜喜地将那布匹藏在身边,然后道:“我就要这一匹,别的颜色我不喜欢,你拿去送别人好了。”

    “切!”郑晓路将那堆布都推到皂莺面前道:“你爱送谁送谁去,这些布都给你了,我要送别人不知道另外买么。”

    凯叔坐在一边原本安安静静的,此时突然插口道:“姑娘,这么好的布,若是你不要,不如给我们厂子拿去做羽绒服……”

    皂莺一连听到了几次“羽绒服”这个字眼,心里也有些好奇,便问道:“羽绒服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凯叔,我刚才见你买了许多鸭毛鸭绒,便是做羽绒服用的?”

    凯叔笑道:“刚才东家不是说想去厂子里看一下吗?我们这马车正在向厂子里开去呢,一会儿你就知道羽绒服是什么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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