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剑身发出的森寒剑气,对他的手似乎没有丝毫影响。
这是一只带有魔力的手,居然让无坚不摧的剑气也不能伤害它。
只有公孙大娘明白,不是对方不怕剑气,不是对方的手可以挡住短剑的锋利,而是对方这出手十分巧妙,出手的时机和速度都恰如其分,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你的剑路。
‘神遇而不目视,以无厚入有间’,这已经是技进乎道的境界。
可惜公孙大娘不只有一把剑,另一把剑如一条毒龙一般,钻向李志常的小腹。同样的剑气肆意,而且若是给这把剑的剑气稍微刺中,伤了他这一块的经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大娘不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更是很了解男人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绝不可能不顾忌这一点,只要李志常的精神集中到这里,他就再难以截住他面前这把短剑。顾此失彼、顾彼失此,公孙大娘觉得她胜券在握,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尽管她已经尝过许多次,但胜利的滋味就是那么迷人,让人百般回味毫不厌倦。
可是这一剑并没有刺中李志常,因为李志常的小腹那边的肌肉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因为李志常身子居然变薄了,公孙大娘本以为这一击她不会失手,所以她的力气绝不肯多用一分。
就是这一分,让她从胜利的边缘,到了失败的深渊。这时候李志常的另一只手到了。轻轻挥手。虚空一砍。剑上的绸带断裂。
公孙大娘丢了一把剑,索性连李志常指头夹住的这一把剑也不要了。她的身子缓缓飞到空中,长裙飞舞,她的身子也不再弓着,而是露出了曼妙的身材,同时她露出了自己脚底下的红鞋子。
可以看出她有一双很美丽的小脚,有这么双脚的女人,绝对应该死很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是老婆婆的模样。
她在半空中咯咯笑道:“好小子,你既然喜欢这双剑,那我就送给你了。”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李志常犹有余暇接住这两把剑,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年轻人。
两人始终保持有五六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公孙大娘暗恨道:“不该起好奇心随便招惹这小子,这人没有四条眉毛,居然那也能两根手指头夹住我的剑到底是什么人。”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这种绝世轻功,这一场追逐,绝对比任何两位剑客交手更要好看,更要惊心动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上的枫叶组成一个大大的‘君’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京城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如果李志常在这就会发现这位小王爷和他先前遇到那个年轻人长得一摸一样。
花满楼住在布满鲜花的阁楼上,他热爱鲜花那浓烈的香气,那是生命的气息。住在这样的楼阁上,他的生命里会充满阳光。
这已经是黄昏的时候,这也是他一天最爱的时辰,不算炽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很温暖。晚风习习,更是柔软。
如此美妙宁静的黄昏,若非是上天赐给他生命,他又怎么能享受到这一切美好。
这时候他听到楼下有一个脚步声,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候上楼。纵使他不说,他家的下人也绝不会放外人进入这里。能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很有本事,当然也往往是他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朋友有本事才能成为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朋友必然很有本事。
可是如今这个上楼的人,的确很有本事,但绝不是他的朋友。
来人是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他腰间一口漆黑如墨的宝剑十分扎眼。来人是李志常,当然花满楼现在还不认识他。
李志常瞧着这个男子,看着他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阳光,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男子,也是一个睿智的男子。
李志常道:“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花满楼开口了,他道:“能。“
李志常道:“可是好酒?”
花满楼道:“绝对是最好的酒。”
李志常除了让花满楼请他喝酒以外,什么也没说。或许正因为这样,花满楼才愿意请他喝酒。(未完待续。。)
这是一只带有魔力的手,居然让无坚不摧的剑气也不能伤害它。
只有公孙大娘明白,不是对方不怕剑气,不是对方的手可以挡住短剑的锋利,而是对方这出手十分巧妙,出手的时机和速度都恰如其分,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你的剑路。
‘神遇而不目视,以无厚入有间’,这已经是技进乎道的境界。
可惜公孙大娘不只有一把剑,另一把剑如一条毒龙一般,钻向李志常的小腹。同样的剑气肆意,而且若是给这把剑的剑气稍微刺中,伤了他这一块的经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大娘不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更是很了解男人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绝不可能不顾忌这一点,只要李志常的精神集中到这里,他就再难以截住他面前这把短剑。顾此失彼、顾彼失此,公孙大娘觉得她胜券在握,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尽管她已经尝过许多次,但胜利的滋味就是那么迷人,让人百般回味毫不厌倦。
可是这一剑并没有刺中李志常,因为李志常的小腹那边的肌肉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因为李志常身子居然变薄了,公孙大娘本以为这一击她不会失手,所以她的力气绝不肯多用一分。
就是这一分,让她从胜利的边缘,到了失败的深渊。这时候李志常的另一只手到了。轻轻挥手。虚空一砍。剑上的绸带断裂。
公孙大娘丢了一把剑,索性连李志常指头夹住的这一把剑也不要了。她的身子缓缓飞到空中,长裙飞舞,她的身子也不再弓着,而是露出了曼妙的身材,同时她露出了自己脚底下的红鞋子。
可以看出她有一双很美丽的小脚,有这么双脚的女人,绝对应该死很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是老婆婆的模样。
她在半空中咯咯笑道:“好小子,你既然喜欢这双剑,那我就送给你了。”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李志常犹有余暇接住这两把剑,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年轻人。
两人始终保持有五六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公孙大娘暗恨道:“不该起好奇心随便招惹这小子,这人没有四条眉毛,居然那也能两根手指头夹住我的剑到底是什么人。”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这种绝世轻功,这一场追逐,绝对比任何两位剑客交手更要好看,更要惊心动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上的枫叶组成一个大大的‘君’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京城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如果李志常在这就会发现这位小王爷和他先前遇到那个年轻人长得一摸一样。
花满楼住在布满鲜花的阁楼上,他热爱鲜花那浓烈的香气,那是生命的气息。住在这样的楼阁上,他的生命里会充满阳光。
这已经是黄昏的时候,这也是他一天最爱的时辰,不算炽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很温暖。晚风习习,更是柔软。
如此美妙宁静的黄昏,若非是上天赐给他生命,他又怎么能享受到这一切美好。
这时候他听到楼下有一个脚步声,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候上楼。纵使他不说,他家的下人也绝不会放外人进入这里。能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很有本事,当然也往往是他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朋友有本事才能成为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朋友必然很有本事。
可是如今这个上楼的人,的确很有本事,但绝不是他的朋友。
来人是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他腰间一口漆黑如墨的宝剑十分扎眼。来人是李志常,当然花满楼现在还不认识他。
李志常瞧着这个男子,看着他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阳光,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男子,也是一个睿智的男子。
李志常道:“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花满楼开口了,他道:“能。“
李志常道:“可是好酒?”
花满楼道:“绝对是最好的酒。”
李志常除了让花满楼请他喝酒以外,什么也没说。或许正因为这样,花满楼才愿意请他喝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