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永不会有那一天。”李志常忽然郑重的说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无可匹敌的黑山老妖,他绝不会落到要托剑的地步。

    这不是说洛秋白天资不高,心志不够决绝,才没有证道金仙。他什么都不差,差的是一点运气而已,若非此战迫在眉睫,再给他八百年,李志常相信洛秋白证道金仙绝对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为他真的是只差那么一点岁月的累积而已。

    这便是命,这便是命运让人痛恨之处,无可逃避,无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谢过李道友了。”

    李志常长长一叹,不禁吟道:“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吟完之后,清澈的目光对着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谢我,洛兄你让我认识到了命运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没能逃脱,我也依旧没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是李志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杀来,或者更强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确实他没有任何办法抵挡。

    若这是命运的安排,他亦只能无可奈何,或许身上的铜铃能帮他,可是铜铃也不是无可匹敌的。

    这诸天万界,难道就没有真的不死不灭么,到底何种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这不但是李志常的心声,亦是他的追求。

    洛秋白伸出了手,他的手仿佛跨越了空间的距离,恰巧接住了从一面荷叶滚落的露珠。

    人生譬如朝露,能恣意妄为的时候,并不多。这一地清露,若非落在他手中,说散了,也就散了,半点不由自己。

    他缓缓道:“怪不得秃驴总说,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李道友我虽然托剑,却没有放弃哩,即使此生若梦幻泡影。我也是最大的那个。”

    说完之后他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四十颗,完满的肉~身修行,展露无遗。

    “似洛兄这等人杰。原无必死之境,天地间固有遁去的‘一’,我就看看洛兄如何把握那个‘一’。”

    李志常拔~出长剑,突然连刺九下,每一下都是前一次的重复,却没有引起任何波动,因为每一剑都落在同一时刻。

    剑在动,而时光没有动,这不是一刹那间连续刺出九剑,而是同时连出九剑。

    这九剑诞生的时候。这处空间的时光没有任何变化。

    洛秋白终于明白了李志常的厉害之处,‘观微毫之妙,以证大千’,这给他打开了一面从未见过的天地,不是李志常有多厉害,而是来源于李志常所展示的震撼性。

    其实洛秋白所领略到的,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猜想。

    我们身处的空间不是可以无限细分的,就像宇宙固然好似无限大,其实还是有一个极限值,而且成熟的宇宙。仍旧在不断扩张。

    若是宇宙无限,就没有扩张的说法了。

    因此空间不断细分下去,必然有一个最小的单位,所以空间并不是连续而毫无缝隙的。

    同时时光也是一样。时光也有最小单位,那就是一段光通过最小的空间单位所需要的时间。

    所以如果速度达到某种程度,打破宇宙的极限,就能让宇宙来不及产生任何变化。

    在这个层面中,无论你做了多少事情,现实的宇宙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时间和空间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极为可怕的层次,可以说触及到了虚空宇宙中最精微奥妙的道理。

    这就是李志常的道,时空之道。

    当然刚才那一下,李志常已经耗损了大半实力,而且论杀伤力也没多强,只是有了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对目标发动不可避免一击而已。

    这不同于当初徐鸿儒那枚小铃铛定住了一片时空的流动,李志常这一下直接是超出宇宙反应速度,跃迁到另一个维度一般。

    效果类似,意义截然不同。

    只可惜这并非完全由于李志常的本身实力,而是他沾了神秘石室的光,身上受到神秘石室穿越时空力量的感染,有了一部分抗拒时光的特质,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他的实力,尚还不足以举轻若重使出这一招。

    而且面对黑山老妖这等人物,对方心血来~潮还在他之前,等他念头一动,对方早已知晓,只需加强防护,便让李志常虽然击中,却无可奈何。

    洛秋白苦笑道:“李道友如此信任我,竟然将压箱底的绝世剑术,给我看了。”

    李志常淡淡道:“若是剑术不可破,给人看了又何妨,若是能够破去,一次建了奇功,难道还能用两次?”

    “难怪李道友能够一入天仙便触及到金仙之境,你和黑山老妖真的很像,虽然实力尚有差距,可是这种强者心态,别人是无法学来的。”

    李志常轻轻将澄如秋水的剑身收回剑鞘,悠悠道:“刚才这门剑术,若是洛兄到了人剑合一之时,定然能施展出来,也算我和洛兄并肩作战了。”

    洛秋白轻声一笑,道:“有李兄这话,我可不敢败了。”

    “今日已然兴尽,我先走了。”

    李志常身子一晃,悄然间便了无踪迹。

    一池清荷,随风飞舞,似乎不知有人来过。

    这时候洛秋白身边缓缓出现一个老道士,身上挂着一个酒葫芦,面色朱红。

    此人正是当初种梨的道士,和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他乃是洛秋白的师兄。

    老道士对着洛秋白说道:“此人似乎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无情,若是三月之后肯出手,师弟你们的胜算,应该会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败,有的人不能败,若李道友一日未证金仙,他绝不会去挑战黑山老妖,我们要对付的只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们不同,挑战强敌只是他磨砺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闷了一口酒。

    李志常见了法海,见了洛秋白。他觉得他该去贱贱王船山,这个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师。

    王船山今年其实不过五十岁,只是儒家不求长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虽然年纪相对于李志常而言,小了许多。可是道理深刻,对天地宇宙的参悟,即使比之李志常,也未必逊色。

    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测度。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

    何况紫凰可是有实封领地的。

    紫凰这么大没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这些年南北对峙,虽然没有大的战役,却小摩擦不断。在南逃的时候,紫凰表现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狠狠重挫了北方异族的几个大部落的军队。

    征战生涯,也让她从无忧无虑、骄横无比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极有主见,破位强势的女强者。

    因此为她找驸马,也成了好大的难题。

    长乐宫此时一片张灯结彩,盛大的皇家婚礼即将开始,可是此刻宫中人人噤若寒蝉,盛装的皇后,此刻气得涂满珍珠粉的白脸,都冒出了筋络,脸色阴沉,一一盯过宫中每一个宫女和太监。

    她寒声道:“说,公主到哪去了。”

    底下的宫女太监个个瑟瑟发抖,没人敢回答。

    原来在这公主大婚之日,公主却不见了。

    皇后冷冷道:“都护主心切是吧,好,既然这么忠心耿耿,那便是为公主去死也愿意了。”

    “皇后饶命,皇后饶命,我等确实不知道。”

    底下的宫女、太监都惶恐不已,生怕真的被赐死,可是紫凰本事不小,在皇宫中也是少有的强者,她要出去,简直不要太容易。而且这也不是公主第一次出宫,只是之前都当做不知道而已。

    这次公主大婚,却寻不见人,这才捅破了天。

    “既然不知道,要你们做什么,废物。”

    此时在凉都之中,一个青衣公子,说不出的俊秀,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厮,穿梭在人群中。

    后面那个小厮道:“公”声音柔弱,不似男子。

    青衣公子瞪了他一眼,小厮才改口道:“公子,咱们今天出来合适么?”

    青衣公子道:“有什么不合适的,天狼军的大营我都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有什么地方本公子去不得。”

    小厮怯怯道:“可是今天不一样啊。”

    青衣公子撇嘴道:“有什么不一样。”

    小厮道:“今天是你大婚的日子。”

    青衣公子冷冷道:“要我嫁给那废物,我可不同意。”

    小厮轻声道:“可是公子咱们这样突然走了,宫、家里那些下人怎么办?”

    青衣公子拍拍他的头,说道:“没事的,我已经留了一个纸条,约摸着该送到母亲手中了。”

    小厮好奇道:“公子你留了什么话?”

    青衣公子一挥纸扇,往有些凸显的胸脯拍了拍,悠悠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说完之后,十分得意,对着小厮道:“怎么样,是不是听了之后,觉得本公子很富有诗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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