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中书府之外、大将军府之下还有枢密、监察二府。

    其中枢密府掌管军事,设有枢密使一人,官职正三品。枢密副使二人、官职从三品。枢密使由刘宣自己亲自担任,两名副使则任命了李旭升、张虎成二人。

    枢密府之下、下辖军法、总务、武备、练兵、后勤、军马六司,另设有传令、军医二处。六司司长皆为正五品、副司长为从五品。传令、军医二处处长地位稍微低一些,官职为正六品。

    其中军法司为枢密府地位最高的一个司、司长暂时由枢密副使张虎成兼任。张虎成第五旅旅长的职务,由第五营营官张应金接任。

    军法司之下,下辖宪兵一个营,负责纠察军纪,审判违反军纪的军人。此外,军法司还对口掌管各支军队的军法官。这一次刘宣加大了军队中军法官的权利,规定没有所在军队的军法官同意签名,各级军官不能提升。

    总务司掌管机要文件、地图典籍,算是枢密府的大管家,司长调任了后勤司副司长种平担任。

    武备司司长现如今没有合适的人选,只能选择了这次科举中杂学一科考的最好的探花赵三才担任。

    练兵司负责训练新兵,司长由郎雄接任。按照现在这种情况,练兵司每月都能给刘宣补充两千新兵。

    后勤司司长还是孙登,以前成熟的运转机制也没有改动。新成立的军马司负责掌管马政,司长任命了李旭通。

    李旭通虽然性格懦弱,但是毕竟在塞外长大。本人还是一个合格的兽医。再加上他身为金娘的二哥,所以被刘宣任命了这个职务。

    从秦汉开始。中原王朝就有阉割战马的习惯,不仅仅是中原。就连蒙古高原上的野蛮人,也都有这种陋习。这样一来,虽然在训练骑兵时比较容易,但是却带来了马种不可避免的全面退化。

    凡是优良的战马,一代代被阉割下来,到了明末之时,中原大地、蒙古高原几乎没有多少优秀的战马资源了。

    而此时的德意志、波兰等欧洲国家、改良马种的工作已经持续了几百年。经过几百年改良战马,欧洲骑兵发展极快。这一时期、欧洲战马身材高大,比同一时期的东亚战马平均高二十公分以上。

    此时的欧洲骑兵身披全身铁甲。战马负重二百多斤,在短途冲刺中也能够轻易追上游牧民族的轻骑兵,在骑兵作战中已经取得了极大地优势。

    这一次刘宣建立军马司,给李旭通下达了严令不准阉割战马,要尽量收集良好的战马,用来改良马种。

    此外枢密府还直辖平阳军校一所,军校下设骑兵、步兵、炮兵、工兵、宪兵、辎重六科,每科选拔学生二百人。军校校长规定为正四品,校长暂时为刘宣兼任。

    监察府负责监察官员、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设立御史大夫一人,官职正三品,由资历最深的李昭云担任。监察御史四人,官职正四品。巡按御史十二人。官职正七品。

    御史有独立查案之权,不受任何地方官员制衡,只接受大将军与御史大夫的管辖。

    在刘宣制定的官制中。官员的俸禄远远超过明廷。

    正三品官员,每年俸银一千八百两。免税田一千五百亩,禄米十二石。从三品官员。俸银一千五百两、免税田一千二百亩,禄米十二石。

    正四品官员,每年俸银一千二百两,免税田一千亩,禄米十二石。从四品官员,每年俸禄一千两,免税田八百亩,禄米十二石。

    正五品官员,每年俸银八百两,免税田六百五十亩,禄米十二石。从五品官员每年俸禄六百两,免税田五百亩,禄米十二石。

    正六品官员每年俸禄四百八十两,免税田四百亩,禄米十二石。从六品官员每年俸禄三百六十两,免税田三百二十亩,禄米十二石。

    正七品官员,每年俸禄二百六十两两,免税田二百四十亩,禄米十二石。从七品官员俸禄一百八十两,免税田一百八十亩,禄米十二石。

    正八品官员,每年俸禄俸禄一百二十两,免税田一百二十亩,禄米十二石。从八品官员,每年俸禄八十两,免税田八十亩,禄米十二石。

    正九品官员,每年俸禄四十八两。免税田五十亩,禄米十二石。从九品官员,每年俸禄三十六两,免税田二十亩,禄米十二石。

    除了九品官员之外,下面还有三等吏员。比起官老爷,真正办事的吏员待遇就差上许多,不仅没有免税田待遇,就连俸禄也少的可怜。

    其中一等吏员年俸十八两,禄米四石。二等吏员年俸十二两、禄米四石。三等吏员年俸六两,禄米两石。

    按照明朝的官俸标准,一个正七品县令年俸二十七两白银。一个正五品知州年俸也就四十两银子,像管理平阳府三十几个县的四品知府,每年的俸银也不超过六十两。哪怕到了当朝阁老、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也就二百零五两白银。

    一个官员,不仅有妻小族人,还有随身的家丁仆人需要供养。即便每年很少人情往来,仅仅生活需要,每年最少也要上百两白银。按照明太祖的制定的俸禄,一名官员想要生存,就只能向海瑞一样了。

    朱元璋制定如此低微的官俸,也就怪不得各级官员贪污成风。哪怕他使用剥皮实草的酷刑,也根本不能制止这种全面贪污的风气。

    从明代开始,因为低廉的官俸,官员贪污逐渐成为一种正常的官场规则。到了清代之后,满洲太君为了拉拢士大夫,对于贪腐之事也管得不严,所以从清中期之后,就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了。

    而刘宣给官员制定了较高的官俸,这个官俸,已经足够官员过上体面地生活了。因此,对于贪腐的官员,刘宣绝不会容忍,官员不仅受到监察府中的御使监督。

    而且还受到大将军府直辖的反贪司、廉政司、军情司等三司监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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