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黑云岭上的大头目,于怀自然也知道,眼前这个身材矮壮的人,绝对不能小看了。

    当初只看他单人撞阵,以为是个勇不可挡的人物,却没想到,人家手段丰富,表现出来的不过是只鳞片爪,藏起来的,还不定有多少凶残,自己真是慧眼识珠,将这个强人给请到了山寨,只冲这一点,也是大功一件,而且,只要肯结交,其实,这汉子还是很好相处的。

    “哈哈,这里毕竟是宋辽边界,官军不敢久守,今天给他们一个下马威就是了,如果不识趣,过上一段时间,自然有大辽军士,帮我们干活!”莫弘知道,自己刚才对张虎臣的态度太过亲密,也许会让寨里的兄弟不满,于是跟着做了一番解释。

    作为黑云岭上的大当家,莫弘自然胸有丘壑,打的主意也是为了山寨的发展。

    再说了,这是手底下信重之人--于怀介绍回来的,不能寒了他的热心。

    众人也就不在寒暄,一起回到了山底的小村,而后转上了黑云岭。

    黑云岭之所以得名,是因为满山的松柏都带着一种古怪的青森颜色,连绵在一起,就呈现出来浓重的黑色,四季不换。

    山并没有多高,只是临着平原,突然拔地而起的大山,自然显得格外高壮。绵延在山岭上的黑松林,仿佛一层浓密的黑烟,将山体笼罩。远远的看着,仿佛噬人的凶兽,随时要扑击而下,将人吞掉。走在山间,崎岖的山道,并不难走,只是蜿蜒绵长,在某些地方,还能看到石头堆起的矮墙。

    只要十几个人,持弓而守,就足够防御大片的范围,山势之险,可想而知。

    松林过半,折向了西面的缓坡,这里地势条件更为复杂,从大片裸露的岩石里,开辟出来一条通道,只容双马并行,甚至有的地方,只能容一骑而过,上到山腰,就是一道高大的石墙,看着起码也有二十几米高,类似梯田的护坡墙,缝隙里填满了藤蔓,张虎臣不用靠近,就能感受到,这石墙里面,肯定满是蛇窝,是天然的防护,只这一道石墙,在这陡峭的山坡上,就耸立如雄关,万人不破。

    这条路上,只要有敌人攻击,只需要少少人手,就能在这里埋葬个三五千人,丝毫不费力气,这就是黑云岭的底气么?张虎臣看得眼睛直抽抽,难怪古人讲,行军作战,天时地利人和。这黑云岭上,只地利一条,就足够保下万世基业。

    最强的要塞,总是从内部攻破,只要这寨子里的人,别有异心,黑云岭还真是铁桶一般。

    石墙上有一排整齐的木栅栏,后边就是青石为基,砖坯为墙的房屋,虽然寨子不大,方圆也不过百米,但是绝对称得上是易守难攻,难怪这么多年来,宋辽两国都想要搞掉这股山匪,却是老鼠拉龟,无处下嘴。

    后面有崇山峻岭,若论山间行军,走不得辎重,只靠人力,谁又能比得上这些久在山间生活,将血脉都融合进山岭的匪徒。

    山贼,山贼,丛林战都不过关,怎么敢当如如此称呼,估计,看似平和的山岭里,还不知道藏有多少要人性命的陷阱。

    站在石墙,回头朝山下望去,一览无余的平原,在雾气的遮掩下,仿佛水墨糊图画。据莫弘说,天气好的时候,从哨搂上,可以看出去十几里远,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能事先准备,难怪黑云岭上,如此安逸。

    进了大门之后,还有道瓮城,虽然不大,使用的却是青石与夯土。

    这时代的土墙技术,修建的时候,材料里面还混了草丝,糯米,与血水蛋清。墙体上呈现一种青蓝的颜色,仿佛铜浇铁铸。

    莫弘也很是得意,这个堡垒,从建立起来,还没有一次放弃过,在最艰苦的时候,前边大院的聚义厅都给烧掉一半,前寨那时候还没有瓮城,但是,黑云岭上的好汉,却硬是坚持了下来,用血肉堆起的营垒,拿鲜血汇集成的刀枪,拼死将敌人赶了下去,也正是那次战斗,老当家的故去,军师发明了投石车,死去的兄弟,尸体铺满了院落,那一战过后,近十年的时间,黑云岭都没恢复元气。

    “看看,这里就是守寨时候使用的油料,只要搭在网兜,用弹石器械丢出去,自然能大大杀伤敌人。”莫弘对张虎臣与孙管事并无戒心,而且,这也是他显示自家实力的机会。

    墙上的守卫穿着简单的布衣,但是,张虎臣却发现了这些巡逻的寨兵手里,拿的盾牌竟然是钢铁打制,有防守的寨兵,身后背着的弓,也是涂了漆的,就连拄在墙头的长矛,都有一种黝黑的颜色,这是专门用来保养武器的油膏。

    竟然是军队里的制式武器,看来,这黑云岭上,还是有很多故事的!

    这些装备,张虎臣在刚才的军营外边见过,那步军都头王字逍,出营时候,手里拿的盾牌,就与现在寨兵拿的,有些类似。

    这是缴获?或者是军资?

    “来啊!带孙管事去房间与孙家小姐见面,你等守在外边,不得打扰。”莫弘将寨中守卫喊了过来,吩咐了一声。

    “陈兄弟,来,这边聚义厅说话,请。”莫弘带着张虎臣来到了院里正中的三层高大屋。

    大屋前已经站有一身,身穿文士袍,头戴扎角巾,手中握把折扇,眼光请亮,下颌留有三缕长须,单手背在身后,很有些画中闲人的意思。

    一块厚重的匾额,黑底金字,上书三个大字:聚义厅。

    宽阔的门侧,有两只粗大的圆木立柱,有对联一双,上书:灵香三柱燃起四海侠义,血酒三碗饮尽五湖豪情。

    如此背景之下,是对自己表示尊重,还是下马威呢!张虎臣有些摸不准.

    “哎呀,这就是陈兄弟吧,听得于怀旗主说起,学生还不信,亲眼得见,果然是英雄了得。”那台阶上的文士,收了扇子,拱手齐额,来了个鞠躬。

    “这是我家军师郑元则先生,陈兄弟,郑先生可是我朝举人,因为贪官害他家破人亡,才落草为寇,莫弘一向引为臂助。”

    “不敢当此大礼,洒家是陈虎,粗人一个,最是喜欢结交读书人,只是,这些人大都看不上洒家,到是难得在此碰见了郑先生,三生之幸,三生之幸啊!”张虎臣自然知道花花轿子众人抬的道理,说几句好听的,又不损失什么。

    “来,里面说话,哈哈。”莫弘见张虎臣上道识趣,自然也就放下了担心。

    练功行道的江湖客,一般很少对文士有好感,莫弘对郑元则信赖,是因为那次惨烈的撕杀里,全靠这个文弱的男子,设计出来抛射油罐的器械,才终于给官军大量杀伤,保全了营垒,自然待之如自家人。

    (非常佩服些历史的那些高手,查资料这么麻烦的事情,他们好象做得非常容易,俺就弱爆了,脑子里面一团糨糊.求推荐,求收藏,亲爱的书友们,请帮我闯过这大堆的古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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