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商人懂得做慈善,明白投资的价值。而聪明的商人更懂得称赞对手创造机会,夸赞下属笼络人心,因为感情的投资是最廉价的,也是回报率最高的商品。他一直这样认为。也许是因为出生在缺乏关爱的家庭,32年来能走入王诩心中的人,只不过两个而已,一个是过世的爷爷,另一个是妻子云诺。病态的感情认知,让旁人能难靠近。严重自闭的他只想经营好自己的小天地,不愿招惹过多的感情是非,就连商业活动中与人主动交往,也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若是有的选择,情愿幽居山谷与世隔绝,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般的闲散生活。也许这是他自己都没有深思过的潜意识,内心真正的想法。

    短短一天2亿货值的商品就因一波震撼降价来袭,而被抢购一空,商家们来不及吐槽供货方的脑残行为。只想通过刺激消费挽回损失,幸运的话还能牟取暴利。最初的销售价格不约而同的定为八折促销,后来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的活动如病毒扩散般,席卷整个江苏市场。有远见且割肉快的商家提早抽身,而那些坐看竞争对手作死的吃瓜群众,万万没有料到,这次降价风波引发的连锁反应,是如此的严重且漫长。直到自家的商品出现滞销,受波及快要过期时,才如梦初醒。随后同行之间争先恐后的降价抛货,已成为无法逆转的惊涛巨浪,数万人失业,数百家产业链中的企业,纷纷倒闭,许多商人倾家荡产跳楼自杀。引发的社会舆论,直指a品牌厂商,那些通过受贿行为没有得到回报不说,却被无端卷入漩涡中的奸商们开始发难,a品牌的董事长方忠扬因巨额受贿被批捕入狱。当事情的真相公诸于众,那个隐于幕后,作俑者之人被挖出,舆论又是一片哗然。因为...那人早就死了。就在做出报复性降价行为的第二天,赶往上海虹桥机场的途中遭遇车祸意外身亡。随后又被媒体曝出,车祸发生后那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被人蓄意谋杀,被连捅数刀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亡。一时间轰动全国。

    每个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会选择用酒精来麻痹,疯狂来解脱,亦或是自暴自弃的沉沦。而这一切,人类认为是主观意识所产生的行为,却不知是大脑在进行自我保护,屏蔽负面情绪在潜意识中下达的指令。冥冥之中,万物的主人能通过人工智能赋予机器生命,服务于全人类的智慧生命体,编写出来的程式,完美的掌控着一切。享受着君临天下,高高在上的感觉。可笑自己的人生却被命运悄悄的安排着。平行的时空,每一次轮回转世,只不过是在放映同样的剧情,唯一不同的,则是作为背景的幕布,是彩色亦或是黑白。

    “咳...咳...”

    昏暗的洞**,隐约听得见噼啪的声响。那是一处用石头围起的火塘,里面燃烧着略带水分的柴火所发出的。黑色的烟灰将周围大块的鹅卵石熏烤的如焦黑的土豆一般。躺在石床上的男子显然是被呛到了。他有些懵,手掌在毛皮制作的床褥上摸来摸去。眼睛不停的睁开,然后闭合。许久过后,望着洞顶郁郁而坠的石钟乳发起呆来。

    “岩洞?不会是事情暴露了,云诺带着我跑路了吧?呵呵。”

    荒唐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清晰的记得被人连捅数刀,以至于左胸肋骨崩裂的声音都能听得见。遭受如此重创,不入院抢救又怎么会侥幸存活?妻子断然不会不顾及他的生死,带着王诩一同跑路。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出声来,片刻过后,一阵疯狂的咳嗽,感觉肺都要可出来了。洞**黑烟滚滚如同火灾现场,他发誓八年来抽过的香烟加起来,也没有现在吸入肺中的粉尘多。正准备起身逃命,一个黑影忽然闪至面前。吓得他差点没晕厥过去,还好作为一名经历风霜洗礼的商人,处变不惊的休养还是有的。王诩快速平复受惊后异常活跃的小心脏,强装镇定的问道:“谁?”

    “君醒矣。奴婢拜见少君。”

    声音中带着稚嫩与恭敬之意,像是个未成年的小丫头。洞**时隐时现的火光,很难辨识对方的模样,依稀瞧见一大团东西卧在石床边。王诩挪动身体想靠进一点观察清楚。

    “少君身子有恙,犹偃息,不宜动。”

    女孩似察觉到王诩想要起身,于是开口劝阻。然而说出的话有些奇怪,王诩一头雾水,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失神中,尚未追问缘由,那女孩已经消失在洞口。远远望去,臃肿而巨大的身形如同熊一般,他惊愕不已,感觉下巴瞬间失去知觉,即将坠落而下。也许是躺得时间太久出现了幻觉,他这般自我安慰着,默默的躺在床上,也不觉得浓烟呛人了。

    岩洞纵深极广,火塘内的光亮只能照清三丈的距离,再远则是漆黑一片。洞口格外的敞亮,应该是白天。石床的一边堆满大大小小的木箱,一直延伸到看不见为止。貌似这儿里是座临时仓库,王诩看着床边红色漆器的木箱感觉无比的诡异。这年头竟还有人仿古?用青铜镶边装饰木箱?淡绿色的锈迹好似文物一般。也不知哪儿个脑残如此精心的安排,难不成是准备与他玩寻宝游戏?脑中设想着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然而这次他失算了。

    几个小时后,王诩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洞外的一刻,感觉三观尽毁。先是惊讶自己穿着像裙子一样的衣服,随后摸着披散的长发,纳闷到底昏迷了多久才能长发及腰?当触摸到没有胡茬的下巴,发现皮肤白嫩的离谱,甚至开始怀疑有人趁着昏迷之际,把他变成了人妖。检查过后,深深的吐出一口气。

    “夏云诺!你开什么玩笑?就为了2个亿,至于全身整形吗?”

    想想都觉得可怕,不就是逼得那些人走投无路了。妻子也不至于怕成这样?未经他的同意便给他换了张皮。手指小心地捏了捏脸上的皮肤,像是在测试脸皮的贴合度,害怕一张假脸在不经意间就垮了。那些整形失败的明星他也是见过的。混商圈能混到整形,若是此事传扬出去,他还怎么见人?转念一想,妻子也是一片好意。算了,不做计较。他小心的敞开衣襟,察看左胸的伤口。伤疤已经愈合,总觉得哪儿里怪怪的,于是手贱的按了一下,痛的呲牙咧嘴。

    “哎!粗心的女人。全身都整了,也不知道把骨头接上?这...”

    看着左胸明显的凹陷,极不平衡的奇怪感觉。王诩只觉内心无比的悲凉,忍着疼痛又按了几下。立时呆住了,之前所有附和逻辑的推测全部垮掉。从伤疤愈合的情况来看,不过十几天而已,而几年才能长出及腰的长发,显然时间上是不对称的。随后与他说过话的女孩拎着一只野兔归来,王诩瞬间凌乱了,紧接着是崩溃。他不相信所谓穿越的蠢事会落在自己头上,无非有人故意捉弄他,还请了个十分敬业的演员来扮演野人少女,演技相当了得,一口标准的文言文,基本无法与之交流。急于逃离、想去求证的王诩向洞外奔跑百米后,晕倒在一片竹林之中。

    再醒来时,洞内依旧弥漫着可以呛死人的浓烟。赤裸的上身捆扎着泛黄的麻布条,散发出淡淡的青草香,稀松的包扎手法简直不忍直视。回想之前发生的事,此刻显得淡定一些。他起身找寻上衣,摸索了半晌一无所获。以为是那演技精湛的女孩怕他离开,便藏了起来。于是随手摸了张毛皮裹在身上,准备继续逃亡。也许是昏迷时已经适应穿裙子的感觉,走出好几步才察觉屁股后面呼呼作响,竟有凉风袭来。走到洞口有光亮的地方一看,陡然被自己蠢到了,身上复古的裙装,原来是一体的。上衣一直挂在后腰,只是没有发现。胡乱的穿戴一通,也未留心丢在一旁的毛皮。当余光扫到时,顿时傻眼,竟是一张虎皮。片刻的不可思议后,王诩仔细的检查。这虎皮居然是真的,那么大一张,完整而没有一处毛皮的损伤,堪称上品。

    “猎杀老虎...至少要判个三五年的吧?这玩的也忒大了吧?”

    理智告诉他,不会有人蠢到为了整他,大费周章演这么一出戏。只要还在国内一天,他与方忠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对方一旦落马,绝逼会拉他下水,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此刻他倒是想一死了之,被人寻仇杀害,至少妻子能受益一大笔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足够后半生无忧无虑的生活,还不用漂泊海外躲躲藏藏。让他接受现实,比要了他的命还难。环视四周,延绵起伏的大山紧紧围绕着,身处的矮山并不太高。他决定先下山再找寻出路,于是匆忙朝着地势比较低的方向行去。起初一脸的笑意,兴奋的一路狂奔。根本没有留意周遭的景象,不久后深山老林的阴森恐怖,让他心悸不已。随处可见的参天古树,怕是四五个人围起来才能抱住树干,在现代哪儿还有这样的地方?

    “不怕,不怕。都已经死过一次了,有什么可怕的?”

    一面自我安慰,一面哼着难听的曲调壮胆。约摸过了一个小时,前方没有路了。眼前是一片断崖,下方的石壁如同被巨斧劈开一般整齐,虽然与这矮山比起来不算太高,但目测有四层楼的高度。下方满是碎石,若是不小心摔下去,后果不言而喻。此时要是原路返回,被那演员碰到,那就尴尬了。第一次逃跑晕倒,被人救回去好生照顾。醒来后还没感谢对方又接着逃,人家这次不来救,自己却要屁颠屁颠的滚回去,想想就觉得丢脸。

    “出门方便了一下,于是乎...就迷路了。”

    这样的鬼话,连自己都不相信。拿来欺骗小女孩是不是有些过分?王诩苦思冥想,急于找个台阶下。寂静的山林中,猛地惊起一片飞鸟。落叶被轻微踩踏的声响,如此真切的传来。全身的汗毛像是触电一般竖了起来。脑补着各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恐怖片画面,他身形急转。

    “二哈?不对...是狼...”

    尾随在王诩身后的饿狼,被他猛地转身吓了一跳。瞬间露出逗比二哈一般的可笑表情,向后匆忙跑了几步,然而死死的盯着他,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讨喜的一张二哈脸立时变得狰狞起来,王诩大惊,急忙蹲下。扑闪着双手在地上寻找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除了几块碎石与落叶什么都没用。印象中狼都是成群结队来捕杀猎物。为何这只奇葩狼会独自尾随?他顿时觉得人在走背运的时候,就连一条孤狼都来鄙视自己。他就不信了,自己一个大活人会被一条狼欺负了。不把丫屎打出来,不知道人类的可怕。心里是这么想的,诚实的身体却蹲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饿狼摆了半天poss,似乎有点累了,也蹲在原地不动与他对峙。

    “狗怕猫腰,狼怕蹲。我就不信你不怕我?有种来啊?”

    王诩坚信前人总结的智慧,只要蹲着不动,狼便不敢进攻。可他没有料到,现在的狼还不知枪为何物?更何谈害怕?他的挑衅行为激起了对方严重的不满情绪。饿狼猛地窜出,王诩惊出一身冷汗,起身时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也许是蹲的太久腿脚发麻的缘故,加之紧张到了极点,下半身不听使唤,不住的颤抖着。慌乱下朝着饿狼掷去的石块失去准头,一下也没砸中。更要命的是...他一气就扔完了,之后只能徒手与狼搏斗。

    “救命啊!”

    展开手臂挥舞,护住面门保护脆弱的脖颈,两条腿疯狂的乱踹。整个人在原地打滚,荡起一片尘土,看似是准备转个圈。前有饿狼,后有悬崖,昨日方才庆幸活了下来,而今天便要葬身狼口,心中的苦闷难以言语。被人捅刀子的时候也没有这般害怕。大呼救命,喊的声嘶力竭,脑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少君无恙乎?可与奴婢归乎?”

    当王诩被这熟悉的声音唤醒,那饿狼已被一支羽箭贯穿腰肋在地上打滚惨嚎,似乎和王诩一样的画风。自他踏出山洞起,女孩就一直悄悄跟着。一路上伪装的比那头狼还专业,狼兄若是知道身后一直有只黄雀尾随,估计下辈子投胎宁可去做二哈,也不做这孤身劫道的买卖了。女孩拜服在地,身上披着臃肿的毛皮看似一团绒球。片刻过后,她起身搀扶王诩,一股酸臭的气味扑面儿来,熏得王诩差点干呕出声,险些毁掉大叔对救命恩人努力维持的绅士风度。王诩对着女孩尴尬的微笑,对方则低垂着脑袋不敢与之对视。随后女孩扛起那头狼尸,走在前方引路,王诩紧随其后,生怕再被野兽袭击。一路上默默无语,望着女孩的背影开始无限的遐想。

    会伪装追踪,射箭技术堪比运动员的人...会混演艺圈?或许这一条不足以说服他相信。但是长期不洗澡能臭成这样,用生命彪演技的敬业演员又能有几个?若还不信服,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成年野狼,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竟然大气都不会喘的女艺人。试问谁他妈见过?

    回到洞穴外,见识了女孩剥皮拆骨的娴熟技艺后。王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与他之前的认知有些偏差,至少这里的女人不一般,更像是怪物。

    女孩自称阿季,总是忙来忙去的,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每当王诩靠近时,小姑娘总会恭敬的俯身下拜,然后继续忙碌。她很少主动开口搭话,像个机器一样只知道做事。王诩能看明白对方什么时间该做饭了,什么时间外出打猎或是挖些难吃的野菜回来。这些都是有规律可寻的。小姑娘似乎有意回避着他,有时在洞外呆呆的冥想,盘腿端坐的姿势可以保持两三个钟头。跑也跑不了,王诩只能认命,尝试着与女孩进行交流,先搞清楚身处何地?

    “小姑娘!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君,奴婢阿季。”

    “噢...阿季小姑娘,你能告诉我吗?”

    女孩恭敬的俯身拜倒,近距离的接触让她很有危机感,一直不敢抬头。

    “阿季不敢!奴婢本一舂奴,为君母所救,从少君。请君唤奴婢,阿季。”

    王诩本人是名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尤其喜欢对称。不巧遇到个抠字眼的强迫症,比他病得更加严重,这还是平生首次遇到。不由地心生同情。

    “阿季...”

    “少君,此云梦山,又谓女娲山,卫淇境内。”

    以王诩对地理的认知,从未听说过有云梦山或是女娲山的地方?而卫淇又是个什么鬼?他更不知道。一脸懵逼过后,拿着截短小的树枝在地上画了张中国地图。示意阿季指出他们所在的位置。女孩趴在地上看了又看,苦思冥想过后,回道:

    “鸡?君欲食肉矣?”

    感觉瞬间被暴击一万点伤害,画了张地图说的如此明确,竟被误解到这般田地。突然有种初到海外留学时的感觉,那时的留学生发明了一个伟大的沟通方式——肢体语言。以至于归国后与人交流时总会不自然的手舞足蹈。王诩开始表演,既然不知道在哪儿里,至少能问出为什么会来到此处吧?他扯开衣领指着胸口受伤的地方一通比划,女孩终于明白了。

    “晋人劫掠,少君为救山民,为流矢所伤,既迷二日。”

    语言沟通的障碍,如刺在喉。若是能回去,这段难忘的经历,一定能激起王诩对文言文学习的兴趣。他不介意报个补习班,顺便考个四六级。当听到“晋人”的字眼,心中咯噔一跳,第一反应,竟是回到了两晋时期。荒唐的念头转瞬即逝,认为不是女孩疯了,就是他疯了。只是疯的人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疯。不禁佩服自己随便一想,就带着辩证的哲学逻辑。她说她的,反正信不信由自己来决定。于是乎,能问明现在是什么年代显得尤为重要。两人的交谈着实费力,王诩将肢体语言发挥到了极致,除了跳舞就差唱歌了。一番绞尽脑汁后,突然犹如神助。

    “阿季!今是何世?”

    他想着上学那会儿《桃花源记》也是背过的,不由地得意起来。王诩怕是忘记,两人的沟通是互相伤害,而绝非单方面的摧残。女孩听到对方终于说出句人话,喜形于色兴奋的抬头与他对望。蓬松干枯的长发,隐藏着一张娇小的脸庞,左脸上戴着一张兽皮面具。双瞳剪水,明亮中透着一丝灵气,与木讷呆板的外型显得格格不入。

    “彩!”

    阿季失声吼出一字,像是期盼结束这可怕的询问过程。用一声喝彩来表达终于听懂了王诩的话。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王诩魂飞魄散。

    “彩...彩你妹啊!那么大声,我又没聋。”

    王诩不自觉的大声斥责,这让细声软语的小丫头慌乱不已,拜服在地上再也不敢抬头。看到阿季的模样,只觉和这幼稚的小姑娘较真,貌似越活越回去了。王诩思考着如何组织自己可怜的文言文词汇,来表达歉意,让她起身别再下拜了。却听阿季恭敬的说道:

    “阿季为家之幺女,惟姊姊,无妹。”

    整张脸瞬间垮掉,扭曲的如同之前那头饿狼摆poss的模样。此时,他百分百确认,名叫阿季的女孩没有疯,只是智商着急罢了。而他绝对会疯,因为阿季太耿直了,不会说假话的。可...若是真话,王诩无法接受事实,只能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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