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在草原大开发。曹操也没有闲着。荆州百姓,在曹军的裹挟下,开始大量向益州迁移。以填补南方的空白。
在世子曹昂的亲自带领下,曹氏大将们,纷纷整顿虎狼,杀向了中南那片沃土。没有路,那就踩出一条路。
都是山,那就把山挖通。都是森林,那就砍掉!真的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益州汉人百姓和军卒的性命重要,那就大肆抓捕土人。让土人、蛮人,去干最苦、最累的活。
通往中南半岛的路上,遍地尸骸。一路上,猛兽、瘴气、蚊虫以及莫名其妙的疾病,带走了太多人的生命。
可是曹操这会也顾不得这许多了。让他向刘备臣服,那是绝无可能的事。但以自己的实力,实在是没有办法与刘备相抗衡了。那么,趁着北方消停的时候,就只能抓紧时间,尽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战略大转移了。
当然,也不是谁都愿意去那蛮荒、未知的世界进行开拓冒险的。哪怕是曹操许以重利,敢于前往的官员们也很少见。
基本上,愿意前往的,都是曹氏、夏侯氏这样的亲族、心腹,以及从兖州就开始跟随曹操的老臣。
战争打到现在,他们并不觉得投降了就能够在刘备那边获得比较好的待遇。最主要的,是他们心里还是有着那么一股不服输的气在撑着。
既然有人带着,想要开创一片新世界,那他们陪着又何妨。反正生死,早就置之于度外了。
一年之后,通往中南半岛的道路彻底被打通。迎接曹操势力的,是奔腾汹涌的河流,以及一望无际的原野。密支那地区,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河流密布,土地肥沃。从这里向南,向西,都是辽阔的大地。
这里据后世历史考证,最起码在万年之前就有人类居住活动。《汉书》里记载的掸国,他们的领土就在这里,他们掌控着汉朝与印度之间的通商之路。
大约在公元前的时候,蜀地的人们就与身毒国(古印度政权)有贸易往来了。不过当时并不为人所知。直到张骞出使西域,在大夏(今中亚)发现了蜀布和邛仗时,这条秘密路线才被汉武帝知道。
雄材大略的汉武帝,这才让朝廷准备开发西南,征服夜郎、滇国等地。留下了夜郎自大等故事。打通了南方丝路。
从此,中原与身毒、大夏的交易,也可以从蜀地出发,经叶榆(今大理)到滇越(今腾冲)再经掸国到身毒、到大夏。这条路线一直到一千多年后的抗日战争时期还在用。那就是大后方的滇缅公路。
掸国的前身是哀牢国。哀牢国曾经归降汉朝,要求内附,哀牢国地盘被东汉朝廷设置为永昌郡。后来哀牢国于西元76年起兵反汉。被汉朝击败之后,不得不向南迁移,从怒江、澜沧江地区迁移到如今的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区,形成了现在的联盟国家掸国。
掸国立国之后,与南部的骠人(汉书称谌离人)一直冲突不断。北有强大的汉朝,南有凶蛮的骠人。掸国不得不再次向汉王朝臣服。史载西元97年,掸国国王派遣使臣经永昌郡出使汉帝国,赠送掸国出产的珍宝,当时的汉和帝回赠了金印和紫绶带,同去的部落头人也得到汉和帝赠予的印、绶和钱帛。西元120年,掸国国王又派遣使臣及庞大的杂技团出使汉帝国。最近一次是西元131年,掸国再次派遣使团经日南郡(今越南)出使汉帝国,并向汉帝国赠送了大象。
在缓和了与汉王朝的外交关系之后,掸人就开始全力发展,他们吸取汉朝的历法与农业、军事知识,开始变得强大起来。强大起来后,掸人就开始对付骠人了。这会,骠人与掸人的大规模战争,已经非常少见。只有时不时的试探性的局部战争还在偶尔爆发。
从桓、灵以来,天下纷乱。汉王朝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时间理会蛮夷之国。于是也就没有搭理过掸国了。掸国也乐得轻松。不再朝贡汉朝。这会,从汉朝那边的丛林里,却突然杀出了一支汉朝大军来。这让掸国立马就乱了起来。
当地的百姓,在看到曹操的军队之后,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等跑到了附近的城寨里面之后,这才定下神来,前去汇报当地官员。
当地官员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再后来,就开始组织军队准备守城了。几十年过去,掸国与汉朝互不通来往。这里的官员和百姓,也早就忘记了北方邻居的强大和可怕。他们把汉朝的士兵,当做了骠人一样的军队。只以为据城而守,就可以击退敌人。从而获得国王的封赏。
当曹军在休整完毕,列着整齐的军阵,出现在掸国人的城池下面的时候。城头的掸国人,心中顿时就凉了。
这么庞大的军队,这么整齐的队列。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刀枪如林,旌旗飘舞,一眼望不到边,全是黑红一片。这场仗,到底要怎么打?
当发石机被工匠们组装起来,并推到城下,试发了几弹之后。城中的掸人就顿时崩溃了。这会的发石机,已经不用石弹了。泥用糯米汁粘合起来,暴晒之后外面裹上一层湿泥再阴干。这种泥弹打出去,威力不比石弹小。
这种明显压制的远程武器,让掸人心胆俱裂。曹军见状,立马发起冲锋。一帮虎狼很快就冲上了城头。把手里还拿着兵刃的人杀了一批之后,剩下的,就全部跪了下来投降了。
统兵大将是曹纯,很让他意外的是,这里的官员,居然也会汉朝官话。这让他感觉到一种喜悦。毕竟能在异域这里听到乡音,实在是太亲切了。而且这些蛮夷能讲官话,说明他们前来统治这片土地,将会节省许多力气。
随后而来的曹昂并不奇怪。他熟读诗书,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原因。这也是他和一些文臣们并不反对曹操攻打这里的原因之一。
毕竟掸国曾经是汉朝的附属国。夺其地而据为己有。又有何不可?
在世子曹昂的亲自带领下,曹氏大将们,纷纷整顿虎狼,杀向了中南那片沃土。没有路,那就踩出一条路。
都是山,那就把山挖通。都是森林,那就砍掉!真的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益州汉人百姓和军卒的性命重要,那就大肆抓捕土人。让土人、蛮人,去干最苦、最累的活。
通往中南半岛的路上,遍地尸骸。一路上,猛兽、瘴气、蚊虫以及莫名其妙的疾病,带走了太多人的生命。
可是曹操这会也顾不得这许多了。让他向刘备臣服,那是绝无可能的事。但以自己的实力,实在是没有办法与刘备相抗衡了。那么,趁着北方消停的时候,就只能抓紧时间,尽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战略大转移了。
当然,也不是谁都愿意去那蛮荒、未知的世界进行开拓冒险的。哪怕是曹操许以重利,敢于前往的官员们也很少见。
基本上,愿意前往的,都是曹氏、夏侯氏这样的亲族、心腹,以及从兖州就开始跟随曹操的老臣。
战争打到现在,他们并不觉得投降了就能够在刘备那边获得比较好的待遇。最主要的,是他们心里还是有着那么一股不服输的气在撑着。
既然有人带着,想要开创一片新世界,那他们陪着又何妨。反正生死,早就置之于度外了。
一年之后,通往中南半岛的道路彻底被打通。迎接曹操势力的,是奔腾汹涌的河流,以及一望无际的原野。密支那地区,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河流密布,土地肥沃。从这里向南,向西,都是辽阔的大地。
这里据后世历史考证,最起码在万年之前就有人类居住活动。《汉书》里记载的掸国,他们的领土就在这里,他们掌控着汉朝与印度之间的通商之路。
大约在公元前的时候,蜀地的人们就与身毒国(古印度政权)有贸易往来了。不过当时并不为人所知。直到张骞出使西域,在大夏(今中亚)发现了蜀布和邛仗时,这条秘密路线才被汉武帝知道。
雄材大略的汉武帝,这才让朝廷准备开发西南,征服夜郎、滇国等地。留下了夜郎自大等故事。打通了南方丝路。
从此,中原与身毒、大夏的交易,也可以从蜀地出发,经叶榆(今大理)到滇越(今腾冲)再经掸国到身毒、到大夏。这条路线一直到一千多年后的抗日战争时期还在用。那就是大后方的滇缅公路。
掸国的前身是哀牢国。哀牢国曾经归降汉朝,要求内附,哀牢国地盘被东汉朝廷设置为永昌郡。后来哀牢国于西元76年起兵反汉。被汉朝击败之后,不得不向南迁移,从怒江、澜沧江地区迁移到如今的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区,形成了现在的联盟国家掸国。
掸国立国之后,与南部的骠人(汉书称谌离人)一直冲突不断。北有强大的汉朝,南有凶蛮的骠人。掸国不得不再次向汉王朝臣服。史载西元97年,掸国国王派遣使臣经永昌郡出使汉帝国,赠送掸国出产的珍宝,当时的汉和帝回赠了金印和紫绶带,同去的部落头人也得到汉和帝赠予的印、绶和钱帛。西元120年,掸国国王又派遣使臣及庞大的杂技团出使汉帝国。最近一次是西元131年,掸国再次派遣使团经日南郡(今越南)出使汉帝国,并向汉帝国赠送了大象。
在缓和了与汉王朝的外交关系之后,掸人就开始全力发展,他们吸取汉朝的历法与农业、军事知识,开始变得强大起来。强大起来后,掸人就开始对付骠人了。这会,骠人与掸人的大规模战争,已经非常少见。只有时不时的试探性的局部战争还在偶尔爆发。
从桓、灵以来,天下纷乱。汉王朝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时间理会蛮夷之国。于是也就没有搭理过掸国了。掸国也乐得轻松。不再朝贡汉朝。这会,从汉朝那边的丛林里,却突然杀出了一支汉朝大军来。这让掸国立马就乱了起来。
当地的百姓,在看到曹操的军队之后,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等跑到了附近的城寨里面之后,这才定下神来,前去汇报当地官员。
当地官员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再后来,就开始组织军队准备守城了。几十年过去,掸国与汉朝互不通来往。这里的官员和百姓,也早就忘记了北方邻居的强大和可怕。他们把汉朝的士兵,当做了骠人一样的军队。只以为据城而守,就可以击退敌人。从而获得国王的封赏。
当曹军在休整完毕,列着整齐的军阵,出现在掸国人的城池下面的时候。城头的掸国人,心中顿时就凉了。
这么庞大的军队,这么整齐的队列。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刀枪如林,旌旗飘舞,一眼望不到边,全是黑红一片。这场仗,到底要怎么打?
当发石机被工匠们组装起来,并推到城下,试发了几弹之后。城中的掸人就顿时崩溃了。这会的发石机,已经不用石弹了。泥用糯米汁粘合起来,暴晒之后外面裹上一层湿泥再阴干。这种泥弹打出去,威力不比石弹小。
这种明显压制的远程武器,让掸人心胆俱裂。曹军见状,立马发起冲锋。一帮虎狼很快就冲上了城头。把手里还拿着兵刃的人杀了一批之后,剩下的,就全部跪了下来投降了。
统兵大将是曹纯,很让他意外的是,这里的官员,居然也会汉朝官话。这让他感觉到一种喜悦。毕竟能在异域这里听到乡音,实在是太亲切了。而且这些蛮夷能讲官话,说明他们前来统治这片土地,将会节省许多力气。
随后而来的曹昂并不奇怪。他熟读诗书,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原因。这也是他和一些文臣们并不反对曹操攻打这里的原因之一。
毕竟掸国曾经是汉朝的附属国。夺其地而据为己有。又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