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国均面色一滞,“呃,我......是的,我确实是从自己的坟里爬出来的。”
说完这句话,见几人均不言语,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邢国均便尴尬的笑了笑,“小煜,其实我自己吧,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像睡了好长的一觉,然后就被唤醒了,我也知道,这话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我现在就是活过来了,生龙活虎的站在你们面前,你们......总不能因为害怕就......就把我重新埋回去吧。”
“国均,你说哪儿的话,我们怎么会......”
金煜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秀秀打断了,她兴冲冲地看着邢国均,大眼睛忽闪忽闪地,脸蛋因为兴奋微微泛红,“国均,你睡着的时候有没有听到有人在呼唤你,说让你赶紧回来,说等你已经等得心焦了。”
邢国均挠挠头,干笑了几声,“那倒没有,我就是觉得一口气忽然回到了胸腔里,急欲要将它吐出来,所以......就这么醒了。”
秀秀脸上有少许的失望,不过很快,她便重新振奋了,眼里不光有泪光还含着希望,她看着邢国均,“不管怎样,你都活过来了,活得好好的,这就够了,我没白等。”
后面四个字,她当然不是对邢国均说的,金煜听见后,心里忽然多了些担心,除此之外,还掺杂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过看着秀秀兴奋的样子,他终于还是没把那点担忧压了下去,没有把它说出口。
***
把邢国均送到村口,金煜才迎着夕阳朝家里走去,不过,他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软软的,似是在梦里一般,不太真实。
邢国均确实是活过来了,刚才,自己和他聊了一路,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活泼开朗,话比谁都多。他是那么的真实,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润,若不是脚扭了,他相信邢国均爬墙上树都不在话下。
可是三年前,他又确实死去了,那年,他被人发现死在一条水沟旁边,脖子被利刃划开了,血几乎都流干了,身体小了一圈儿。而且由于天热,他身上已经长出了血坠子,那些暗紫色的瘢痕布满了全身,看起来很是渗人。
一个死的透透的人为什么会在三年后活过来?
这件事完全超出了金煜的认知,也超出了他想象力的极限。于是他甚至不顾礼仪的问了邢国均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被什么人杀死的?
邢国均愣了一下,随即便对他说了四个字:我不知道。
“不知道?小时候的事情你都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你却记不得了?”他不管不顾的追问。
邢国均笑了一下:“小煜,我不是不记得了,只是那天,我在河边捉田鸡,正玩得高兴,忽然觉得后脑一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最后的印象,就是自己被人拖着朝前走,那时,满天的星光就像无数只眼睛,冲我眨啊眨啊,和往常一样,可是我却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星星了。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也挺好是不是,至少死得时候没有痛苦。”
邢国均说这些话时,神情特别坦然,所以金煜觉得他并没有撒谎。不过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心慌,因为这也意味着面前那个邢国均就是以前的那个邢国均,并非什么长得及其相像的人假扮的,而且,他还对除此之外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就连金煜喜欢哪个姑娘他都知道。
想到这里,金煜心里更慌了,连与自己打招呼的邻人们都视而不见,只一路小跑来到家里。
到了院中,嗅到诱人的饭香,他心里才踏实了一点,似乎又一次回到了现实,那个与自己诀别了半日的现实里。
他冲屋里喊道,“嫂子,能吃饭了吗?我饿了。”
可是从灶房里出来的却不是秀秀,而是金老太太,她把饭端到金煜面前,笑着冲他说道,“中饭也不少吃,怎么这么快又饿了?。”
金煜没回话,他朝灶房里望了一眼,“娘,嫂子呢?往常都是她做饭的,今天怎么不见她人呢?”
金老太太一边给他夹菜一边说道,“你下午走了没多久你嫂子就出去了,不过也是啊,都这个时辰了,天都快黑了,她怎么还不回来呢,以往她可不会这样的。”
金煜把饭碗放下了,他的心忽然猛跳了几下,震得胸口都疼了起来。他缓缓起身,眉头紧锁,一副满腹心事的模样,抬脚朝门外走去,到了院中,脚步便快了起来,他不顾身后金老太太的呼唤,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出了院门。
***
沿着田里的那条小道跑到一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今天是初一,所以月亮只是一撇细长的月牙,藏在黑云后面,难以寻觅。
金煜跑了这么久,早已累得“哼哧哼哧”喘个不停,不过,他还是不敢停下脚步,因为他心里充斥着比疲累还要浓郁得多的一种感觉,这感觉催促着他朝前跑,哪怕肺都要炸裂了也不敢停下。
它的名字叫恐惧,是的,自从听说嫂子不见了,恐惧就从四面八方爬进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血液,占据了每一个空间,几乎要将他炸得四分五裂。
因为他猜到了她要去做什么,今天她看邢国均的眼神与他们都不一样,那里面充斥着喜悦和希望,仿佛暗夜走到了尽头,终于看到了黎明的光亮。
不过当时,他心里虽然觉得不对,却也没有多想,可是在发现她一反常态的不在家后,金煜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于是,他才不顾一切的从家里冲出来,朝墓地跑去。
他要阻止她,一定要阻止她,金琛已经死了那么久,早已尸骨不在,她怎能再把他挖出来。
不,他绝不让她把大哥挖出来。
绝不。(。手机版阅读网址:
说完这句话,见几人均不言语,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邢国均便尴尬的笑了笑,“小煜,其实我自己吧,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像睡了好长的一觉,然后就被唤醒了,我也知道,这话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我现在就是活过来了,生龙活虎的站在你们面前,你们......总不能因为害怕就......就把我重新埋回去吧。”
“国均,你说哪儿的话,我们怎么会......”
金煜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秀秀打断了,她兴冲冲地看着邢国均,大眼睛忽闪忽闪地,脸蛋因为兴奋微微泛红,“国均,你睡着的时候有没有听到有人在呼唤你,说让你赶紧回来,说等你已经等得心焦了。”
邢国均挠挠头,干笑了几声,“那倒没有,我就是觉得一口气忽然回到了胸腔里,急欲要将它吐出来,所以......就这么醒了。”
秀秀脸上有少许的失望,不过很快,她便重新振奋了,眼里不光有泪光还含着希望,她看着邢国均,“不管怎样,你都活过来了,活得好好的,这就够了,我没白等。”
后面四个字,她当然不是对邢国均说的,金煜听见后,心里忽然多了些担心,除此之外,还掺杂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过看着秀秀兴奋的样子,他终于还是没把那点担忧压了下去,没有把它说出口。
***
把邢国均送到村口,金煜才迎着夕阳朝家里走去,不过,他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软软的,似是在梦里一般,不太真实。
邢国均确实是活过来了,刚才,自己和他聊了一路,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活泼开朗,话比谁都多。他是那么的真实,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润,若不是脚扭了,他相信邢国均爬墙上树都不在话下。
可是三年前,他又确实死去了,那年,他被人发现死在一条水沟旁边,脖子被利刃划开了,血几乎都流干了,身体小了一圈儿。而且由于天热,他身上已经长出了血坠子,那些暗紫色的瘢痕布满了全身,看起来很是渗人。
一个死的透透的人为什么会在三年后活过来?
这件事完全超出了金煜的认知,也超出了他想象力的极限。于是他甚至不顾礼仪的问了邢国均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被什么人杀死的?
邢国均愣了一下,随即便对他说了四个字:我不知道。
“不知道?小时候的事情你都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你却记不得了?”他不管不顾的追问。
邢国均笑了一下:“小煜,我不是不记得了,只是那天,我在河边捉田鸡,正玩得高兴,忽然觉得后脑一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最后的印象,就是自己被人拖着朝前走,那时,满天的星光就像无数只眼睛,冲我眨啊眨啊,和往常一样,可是我却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星星了。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也挺好是不是,至少死得时候没有痛苦。”
邢国均说这些话时,神情特别坦然,所以金煜觉得他并没有撒谎。不过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心慌,因为这也意味着面前那个邢国均就是以前的那个邢国均,并非什么长得及其相像的人假扮的,而且,他还对除此之外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就连金煜喜欢哪个姑娘他都知道。
想到这里,金煜心里更慌了,连与自己打招呼的邻人们都视而不见,只一路小跑来到家里。
到了院中,嗅到诱人的饭香,他心里才踏实了一点,似乎又一次回到了现实,那个与自己诀别了半日的现实里。
他冲屋里喊道,“嫂子,能吃饭了吗?我饿了。”
可是从灶房里出来的却不是秀秀,而是金老太太,她把饭端到金煜面前,笑着冲他说道,“中饭也不少吃,怎么这么快又饿了?。”
金煜没回话,他朝灶房里望了一眼,“娘,嫂子呢?往常都是她做饭的,今天怎么不见她人呢?”
金老太太一边给他夹菜一边说道,“你下午走了没多久你嫂子就出去了,不过也是啊,都这个时辰了,天都快黑了,她怎么还不回来呢,以往她可不会这样的。”
金煜把饭碗放下了,他的心忽然猛跳了几下,震得胸口都疼了起来。他缓缓起身,眉头紧锁,一副满腹心事的模样,抬脚朝门外走去,到了院中,脚步便快了起来,他不顾身后金老太太的呼唤,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出了院门。
***
沿着田里的那条小道跑到一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今天是初一,所以月亮只是一撇细长的月牙,藏在黑云后面,难以寻觅。
金煜跑了这么久,早已累得“哼哧哼哧”喘个不停,不过,他还是不敢停下脚步,因为他心里充斥着比疲累还要浓郁得多的一种感觉,这感觉催促着他朝前跑,哪怕肺都要炸裂了也不敢停下。
它的名字叫恐惧,是的,自从听说嫂子不见了,恐惧就从四面八方爬进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血液,占据了每一个空间,几乎要将他炸得四分五裂。
因为他猜到了她要去做什么,今天她看邢国均的眼神与他们都不一样,那里面充斥着喜悦和希望,仿佛暗夜走到了尽头,终于看到了黎明的光亮。
不过当时,他心里虽然觉得不对,却也没有多想,可是在发现她一反常态的不在家后,金煜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于是,他才不顾一切的从家里冲出来,朝墓地跑去。
他要阻止她,一定要阻止她,金琛已经死了那么久,早已尸骨不在,她怎能再把他挖出来。
不,他绝不让她把大哥挖出来。
绝不。(。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