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球跑了,大家赶紧救火,所性灯油泼洒的面积不大,几桶水解决了问题。

    这一番打斗,外面是跑的跑,看热闹的看热闹,老鸨子呼天抢地的嚎叫:“一会儿杀人一会儿放火,作孽啊!”刚说到这里,猛地看见了屋子里的刘紫絮,突然的就闭上了她的血盆大口。

    燕燕和伊云也跑了过来,看到简旭、伊风和刘紫絮在一起,她面上惊奇,却也不相问,只是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这是怎么了?”

    而伊云,眼睛直直的看着刘紫絮,不曾离开须臾,一副痴呆状。

    刘紫絮道:“都散了吧,有人闹事而已。”俨然一副主人派头。

    老鸨子和燕燕应了声“是”便走了出去。

    简旭手捂胸口,眉头紧皱,嘴角血迹斑斑。伊风和刘紫絮同时抢过来问候。简旭无力的笑笑:“不碍事,破了几根毛细血管而已。”突然现刘紫絮从袍子的衣襟交叉处露出雪白的大腿,不禁问道:“冷不?”

    刘紫絮顺着简旭的目光看下去,急忙用手把袍子裹紧,匆匆跑回内室去换衣服。

    换好衣服,刘紫絮从内室出来,侍女玉奴手里捧着简旭的那件袍子。刘紫絮翩翩下拜:“适才多谢公子出手相帮,替小女子解围。”

    简旭张开双臂,玉奴为他穿上袍子,此时依然忘不了调笑:“这件袍子,我永远都不会洗了,因为上面有你的体香。”

    刘紫絮害羞的略略低头,然后换了话题道:“殿下身上有伤,先休息一下。”

    简旭道:“算了,我们还是离开此地吧,那刁球不会就此罢手的。”

    伊风和刘紫絮觉得简旭的话很有道理,于是赶紧去准备。其实简旭要走,这刁球只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见到了刘紫絮,可以回京了。

    刘紫絮自己有马车,也不必去租用了,于是命人备好,也不耽搁片刻,就要启程。简旭来到伊风面前,说道:“我现在还不能肯定把伊云的事情解决,但是我一定会尽力,不如你们现在都跟我走,这绝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安危,你在此地已经暴露,且不说那刁球认不认识你,经过此一仗,他一定会对你注意的,我们一起离开此地,换个地方再安置伊云。”

    还没等伊风想好行或者不行,伊云抢着说道:“殿下的主意甚好,我们就一起走。”

    哎呀呀,简旭奇怪,这小子第一次这样乖。

    一切准备停当,伊风便扶着简旭上了车,这车很大,本来就是刘紫絮和她的几个侍女坐的。

    简旭道:“紫絮你们也上来吧,这车大的很,能坐下的,你们几个个个倾国倾城的,别在外面招摇,太引人注目了。”

    刘紫絮迟疑着,简旭又道:“出门在外,都是江湖儿女,别讲究太多了。”

    刘紫絮点点头,带着她的侍女钻进了车里,伊风骑马,手提宝剑在一边护佑,让伊云驾车,谁知那伊云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少爷料,哪里驾得好,玉奴把他扯下车辕,道:“对面坐着,我来。”

    出了落仙镇,简旭掀开帘子望望,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在这里生的事情,恐怕一生难忘。

    走了能有几十里的路程,天将黑,骤雪初霁,气温很低,吐气成雾。路过一个村落,很小,简旭决定在三更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店投宿,午夜之后温度会更低,此时又是下旬,星夜赶路,深浅不知,也走不了多远。

    正走着,玉奴勒住了马,依稀看见大路中间放着一些碎石,伊云在外面就嚷,“真是些刁民,好好路中间非得放些石头。”

    简旭探出脑袋去看,伊风策马奔到车前,喊道:“慢!”

    玉奴“吁”了一声,把马勒住,简旭道:“搬开就是。”

    伊风道:“绕回去,快!”他语气急促,像是有事情生,那玉奴是走惯了江湖的,虽然不懂这石头的意思,但看懂了伊风的表情,所以急忙下车,掉转马头。

    简旭就问:“怎么了伊风?”

    伊风道:“这是劫道的规矩,若是未留下银钱财宝,贸然过去会引来杀身之祸。”

    简旭气的:“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的,竟然有人劫道。”看看身边的几个女子,又说道:“不过,绕回去吧,我这车里,劫财劫色都齐全。”

    伊风道:“殿下,天色已晚,我们不如先找个地方投宿,那些贼人定会在其他路径之上放置这些标识,天亮人多,他们就不会这样嚣张了。”

    简旭点头同意,心想做贼还这么文明,还事先给你提醒,若是换了那些不讲究的,哄的就出来把你给劫了,倒是可爱。

    众人绕回,奔先前路过的那个村落去。这折腾,天就黑透,乡间小路,坑坑洼洼的难走,好不容易到了,投宿却成了问题,这里并没有客栈,又不好去敲乡民的门,这么多人,胆小的还以为是山贼下山呢。

    梆——梆!一更敲过,漆黑的巷子里一灯如豆,一个更夫边敲着梆子边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伊风准备去向更夫打听一下这个村落的情况。简旭想阻止,他目光凌厉,威武不屈的,一副上战场杀敌的气势,小半夜的,别把人吓着。

    刘紫絮道:“还是我去吧。”大家没有反对。

    为了出行方便,刘紫絮和她的侍女都男装打扮,她整整冠带,迎上前去。

    “老人家,叨扰了。”刘紫絮作揖施礼。

    更夫是个年逾花甲的老者,看到面前突然站出一个人,吓了一跳,举着灯笼在刘紫絮的脸上晃了晃。见她眉清目秀、文文弱弱。

    “小哥,这么晚了还不归家,有事?”

    刘紫絮道:“老人家,我连夜赶路,途经此地,原想投宿,怎奈这里并未有客栈,请问老人家,此地可有用以投宿的地方?如没有,离此最近的可以投宿的地方是哪里?”

    更夫见这个后生长的温文尔雅,又甚是礼貌谦恭,便没有了惧色,答道:“这里是陈村,就那么几十户人家,平时也没有商贾官人来往,哪里会有客栈,离此最近的是张庄,那里倒是有,不过,等你到了那里,天也亮了,如小哥不嫌弃,老汉我一人独居,去我家里住便可。”

    刘紫絮一听,不自然的笑笑,一挥手,不远处呼啦啦站出来简旭一干人等,老者往后一退步,吓了一跳。

    刘紫絮急忙解释:“老人家莫怕,这些都是我的兄弟姊妹,我们身在异乡,老家在大名府,祖母做寿在即,约了一起回去,不巧路上有事耽搁,错过了宿头。”

    老者面露难色,道:“小哥,你这一群人,老汉家里不过方寸,却是放不下的。”

    刘紫絮道:“在下知道,谢谢老伯,我们也只能去张庄再做打算了。”

    老者想了想,拦着刘紫絮道:“小哥慢走,离此不远,有一个娘娘庙,只是废弃已久,或许,可以将就休息一下。”

    刘紫絮一听,非常高兴,只要能有暂时落脚之地就好,“烦劳老伯代为指指路。”

    老者道:“人老了,回去也睡不着,我领你们去便是。”

    刘紫絮千恩万谢,过去与众人讲明,然后跟着老者去慌庙。

    走了有一里多路,到了娘娘庙。此庙建在一个半坡之上,周围尽是松林,夜里看去,到处都是黑洞洞的,朔风一吹,周边的荒草败枝呜呜嚎叫,吓得伊云紧抓着伊风。

    玉奴一马当先来到庙前,庙门已破,倒在一边。进到院子里,借着灯光一看,此庙不大,中有一间正殿,两边各有一间耳房。大家进了正殿,到处都是蛛网灰尘,一尊观音像当中而立,也是布满尘埃,满面的慈祥模样,简旭一看,也不管脏垢,艰难的跪地便拜,俗话说:“逢庙必拜,敬佛敬天。”

    又来到两边的耳房,其中一间是放杂物的,另一间是原来供僧尼或是香客住的地方,有一通板铺。

    伊风对简旭道:“公子,我们生些柴火吧,既照明,也好取取暖。”

    简旭想了一下,说道:“这里离落仙镇也有一段距离,那刁球又不是千手千眼的,无妨,生火吧。”

    伊风就近捡了些枯枝,先在正殿里生了一堆火,简旭告诉刘紫絮,带领几个女子先去正殿歇息片刻,收拾耳房这些粗活交给他们便可。

    玉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抽出身上的宝剑,去庙外面砍了两棵碗口粗的小树回来,然后截成一段一段的。

    把屋子收拾了个大概,又夹了些燃好的木炭放在耳房的地上,屋子里渐渐暖了起来。

    简旭对刘紫絮道:“过来铺上坐吧。”

    刘紫絮一直站着,看看哪里都脏兮兮的,简旭会意,脱下自己的斗篷铺上,用手指了指,示意她去坐,刘紫絮摇摇头:“在这里吧,靠近火,也暖和。”

    老伯在一边感叹:“哎,这娘娘庙原来香火很旺,后来来了一帮匪人,赶走了庙祝,那帮人在此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百姓们便不敢再来此,不知何时,那些匪人竟然不知去向。”

    匪人?路中的石头?简旭这一联想,把伊风叫到一边,叮嘱他千万小心。

    那伊云穿戴华丽,一张脸像是抹了脂粉的白皙细腻,他非但没有嫌弃这慌庙又脏又乱,心情却颇好,身前身后的围着刘紫絮转,他捋捋两鬓的垂,说道:“姐姐,我们说说话。”

    刘紫絮笑笑,不置可否,简旭看伊云黏人的样子气道:“伊云,去找几把凳子或是木墩,反正能坐就好。”

    伊云朝简旭看看,满心不愿意,但他是太子,又不敢反对,只好应声去了。

    老伯见他们安顿好了,便要回去,简旭不放心,让伊风去相送。

    夜深,慌庙又脏又乱,众人无法安睡,唯有坐在火堆旁取暖。

    简旭忽然又想起了那个山洞,想起了太子,想起了自己此行的任务,想起了淳于凤、麻六等人,甚至想起了朱可道。从廖公镇、登州到落仙镇,这一路过来,惊险有过,惊喜有过,生了太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不禁感叹道:“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刘紫絮莞尔一笑:“公子翩翩年少,如何这样的感慨,不过,公子真是文采斐然,这‘虞美人’填的甚好。”刘紫絮这话绝不是恭维,完全是出自真心,先前燕燕已经描述过与简旭赋诗的故事。

    简旭见她说话依旧是有气无力的,那声音像是经过过滤,纯净又悦耳,而且自认识她以来,这是她说的最长的一段话,难得,不过,这是南宋蒋捷的作品,自己只是触景伤情,有所感叹偶然想起罢了,想对刘紫絮说明,想想又算了,这南宋的事情,她听了定会笑自己胡编乱造。

    刘紫絮伸出细长的手臂,拨弄炭火,火光映衬着她那美的无法形容的一张脸,简旭心里老是有一个奇怪的感觉,就像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托马斯对特丽莎的那种感觉,‘她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只是,简旭感觉自己不是在床榻之岸,而是在内心的最深处,深不见底,第一眼,她还蒙着面纱之时,就觉得她是哪里来的一个可怜的孩子,心疼的很。

    他叫了声:“紫絮。”

    刘紫絮抬头看看简旭,不作答,那目光的意思是:什么事?

    简旭道:“真好笑,到现在我还不知你姓什么,不过,那不重要。”

    刘紫絮道:“小女子姓刘。”

    简旭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却说了这样的一番话:“你知道爱情吗?”

    刘紫絮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有些奇怪,又是不作答。

    简旭说道:“爱情就是你们这里人常说的,那种类似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情相悦等等。”

    刘紫絮依旧不说话,把头低下,把手放近火堆,烤着。

    简旭道:“其实人一生下来只有一半,而以后的几十年,我们苦苦寻觅的是另一半,它的名字,就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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