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中午的时候,夜宸终于放弃了思考,决定先去觅食。
别看今天是大年初一,但总归有些热心的饭店老板会选择开门营业。
比如说夜宸经常去的那家小炒店。
小炒店没什么名字,位置很偏僻,在一个小巷子里。一个曲尺的柜台,三张有年头的木头圆桌,墙上的白掉的都差不多了,靠近角落的地方还有一大片的黑——那是被炉子熏黑的,不是炒菜的炉灶,而是取暖的炉子,顺便也用来烧点儿热水。
小炒店的老板是个老男人,五六十岁,花白的头发,个子不高,不到一米七,还不如夜宸高呢!不过也正常,上一辈人小时候吃饱饭都是问题,营养都不怎么样,导致普遍个子偏低。看看现在,中学生里就有一大堆一米六、一米七的家伙,而且还很成熟,真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儿。
小炒店的老板是个鳏夫,有一个在外地上学的女儿,像暑假、寒假的时候,女儿还会来店里帮忙。
“宸姐姐,你来了。”夜宸刚推门进来,在忙着打扫卫生的店主女儿就迎了过来。夜宸可是老主顾了,双方都很熟悉。
“小瞳啊!”夜宸拿起一本杂志,拍了拍已经有包浆的凳子,坐了下来。
小瞳拿了一个便签本过来,问道:“今天想吃点儿什么?”
“日常的小炒来几样吧,两荤两素。”想了想,好像还缺点儿主食,夜宸说道,“再来一小碗饺子,不用太多。”
等待上菜的时候,听着店里老旧的录音机放着音质不怎么好的录音带,夜宸感觉到一种温馨的平淡。
两年多来,夜宸不知道在这家小炒店吃过多少顿饭了。对于这里的一切,她都很熟悉。熟悉带来的就是安心,类似于家的安然。
也不知道夜宸是怎么想的,好好享受这份静谧和祥和不好吗?结果她拿出了手机,点下了《鬼眼开》游戏,冲着隔着一个白布窗帘的厨房,拍了一张照片。
在等待照片合成的时候,夜宸才突然“惊醒”了过来,她是在干什么呀!
好好的为什么要用这个恐怖游戏来拍照片,难道是说……其实自己一直没放下心里的事。昨天晚上照片里,钟表上反射的坐在自己旁边的白色人影,今天在公司里,躲在卫生间里观察自己的红衣女鬼……虽然一切都有着合理的解释,看起来只是一个个误会罢了。不过在内心深处,夜宸还是觉得不对。为此,她不惜冒着毁掉这个小炒店给自己温馨感受的风险,在这里拍下了一张照片。
她倒要看看,《鬼眼开》会给自己带来一份神秘样的“惊喜”。
五分钟过去,照片合成,夜宸拿起手机,深呼吸几下,拿起了手机。
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就无所谓了,自己本来就是要测试这个游戏的效果怎么样。如果这是真的……知道真相总比稀里糊涂的要好,夜宸自认为拥有足够强大的心脏,可以直面任何残酷的真相。
照片上,布满污渍的白色布帘和卫生间的门一样,变得半透明起来。透过半透明的白色布帘,可以看到小炒店的老板正在为她准备饭菜,正用刀劈着排骨。
除了半透明的布帘子,一眼看过去,夜宸没发现什么灵异信息。和昨天一样,她把照片放大,一点一点的排查,最后,终于看到了一个诡异的地方,在案板上,有一截……那是什么?好像是——人的手指!
夜宸快速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发出了砰的一声不小的响动。
就在夜宸努力平复自己心情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
“啊?!”夜宸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到是店主端着一盘炒好的糖醋排骨。
“怎么了,吓到你了?”看夜宸惊慌的样子,店主问道。
“没有,没什么。”夜宸摆了摆手,稍稍犹豫了下,还是说道,“就炒好了这一道菜,是吧,我有点儿急事,就不在这儿吃了,你把这份糖醋排骨打包,我回去吃。”
店主没想到夜宸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说道:“好,好的,请稍等。”
等店主打包好,夜宸就拎着塑料袋,快步走了出来。
她之所以会被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弄得如此心神不宁,是因为她认识那截手指,或者准确地说,是认识那截手指上带着的戒指。
戒指的主人是个刚刚毕业就订了婚的女孩儿,不是他们公司的,但在同一层的写字楼的其他公司任职。
这算是在一个地方工作,日常经常会遇到,不说多熟悉,见面了也能聊几句。
因为有个帅气的未婚夫,女孩儿向夜宸炫耀过好几次她的订婚戒指,说是未婚夫亲自设计的。有多好看夜宸是没看出来,但至少听别致的,她就没见过类似同款的。
就在上个星期,女孩儿的男朋友突然找了过来,说是女孩儿失踪了,问她的同事有没有见过她。
动静闹的挺大,夜宸也听说过了。
失踪好几天,怎么找也找不到,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对于女孩儿的遭遇,夜宸也挺同情的,虽然是个爱炫耀的女孩儿,但心底还不错,热心肠,办事麻利果断,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儿,结果就这么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称不上朋友,只能说是熟人的夜宸每次想到,都会微微叹一口气,她的家人该多悲伤啊!
正因为如此,夜宸在看到那截手指后,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这家小炒店做的菜真不错,特别是糖醋排骨,算是招牌菜之一,夜宸以前很喜欢吃。
不过那是以前,她现在是一点儿吃不下去了,随手找了个垃圾桶,扔了进去。
公司没什么事,自己又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玩儿,还是回家吧。不管怎么说,还是家里自在。
夜宸所在的公司和住的公寓都在一片新开发的街区,距离并不远,走路也不过一个多小时。平日的话夜宸会乘坐公共交通,或者直接打个车,但今天不一样,回去也没什么事,就当逛街了,她慢慢悠悠地朝桂英小区走去。
就在桂英小区的大门口旁边,夜宸看到了一个老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单衣,满手的冻疮,正缩在墙角,躲避着湿寒的冷风。
这年头,很多乞丐都不可信,但这绝对是个真正的可怜人,看他的样子怎么也有七八十岁了,穿着单衣,这么冷的天,一晚上说不定就冻死了。
夜宸一时心软,又不想马上回家,就走过去,问道:“大爷,你还好吧?”
听到声音,老人看起来已经僵了的身体慢慢活动起来,好像一只冬眠之中的海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恢复活力。
夜宸站在那儿等了好几分钟,那个老人才坐了起来,包在头上的帽子也掉了下来,还是个光头。
哦,原来是个僧人,夜宸这时候才认出了老人身上的破烂衣服其实是件百衲衣。
“你好。”夜宸说道,“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或者……你接受我的布施吗?”
虽然不知道这位僧人的底细,但夜宸至少能看出来,他真的快要死了,形销骨立,脸上身上大片的冻伤,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今天这一晚上。
老人哆哆嗦嗦地施合十礼,说道:“施主能够布施礼佛,实在是功德无量。”
功德无量不无量夜宸不知道,也不在乎,从钱包里拿出了一百块钱,说道:“这就是我的布施,有点儿少,希望师傅多多担待。”
“没关系的。”老人吃力地摆了摆手,说道,“只要有礼佛拜佛的心就可以了,多少无所谓的。”
见老人把钱收了起来,夜宸说道:“老师傅,这段时间的天气可不好,今天气温有点儿回升,但我看天气预报,马上又要降温了,要不我送你去收留区?”
现代社会,是个物质文明很发达的社会。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有很多可怜人,特别是老人和孩子,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平时的救助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如果到了冬天,气温下降,天地严寒,市政厅会将所有流浪者,拾荒人收容在一个地方。想想看,在这个社会,要是有人因冻饿而惨死街头,这座城市的脸面也挂不住了。
每个城市都有收纳这些可怜人的地方,一般被称为收容间。不过这个词不太好听,所以很多城市都改了个名字。比如说,在雾城,就称之为收留区。意思都是那个意思,换个名字也好听一点儿。
那地方说不上有多好,但至少冻不着,饿不死,像是除夕初一,还能吃顿好的。
这个老人绝对符合收容的标准,夜宸是打算把他给了收留所。也算是一个麻烦事有了彻底的解决。
僧人看着夜宸的眼睛,说了一句:“施主,你脸色很不好,最近家里是不是出了点儿事?”
“我能有什么事?”夜宸笑了起来,说道,“现在,有麻烦的是你。”
“我是说……”来了个大喘息之后,老人说道,“我看你现在印堂发黑,恐怕是招惹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干净的东西……这句话让夜宸打了个激灵,她勉强笑了笑,说道:“这位师傅怎么这么说啊?再说了,这年头谁还相信这玩儿。”
老人的嘴角似乎向上翘了一下,说道:“信的人总归是会信的,不信的人就各种各样的托词罢了。”
“那师傅觉得我信不信?”夜宸倒是有了兴致,一副要把事情问清楚的样子。
老人看着夜宸,说道:“你会相信的。”
“好吧,好吧,就算我信了,该怎么办?”夜宸随口问道,语气很随意,一点儿都没听出来,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多么紧张。
老人似乎察觉到了,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说道:“戴上它吧,有它在,可以驱邪避害。”
一百块钱一块玉?这个倒也很不错,夜宸接过老人手里的玉佩,认真地打量着。
这就是块普通的料子,并不值多少钱,但如果能用一百块钱换,还是很划算的。
更何况这个老人说的,如果真的是真的话,那么就糟糕了……
夜宸有些心神不宁,对老人说道:“我现在送你去收留区,怎么样?”
“无所谓。”老人豁达地说了一句,“反正没多少日子,到时候一闭眼,什么就都没了,还在乎什么在哪儿?”
虽然老人这么说,夜宸还是带着他去了收留区。
事情很顺利。说实话,收留区的住宿环境正不怎么样,本来收留的就都是拾荒、流浪的人,不是什么好地方,但凡有办法的,总归不会来这里。因为这样,也没什么手续要跑,老人很顺利的入住到这里。
一番忙活花了夜宸不少的时间,等她重新回到桂英小区,已经四点多了。
夜宸手里把玩着老僧人送的“法器”,时不时还认真观察一番。
制作游戏需要的素材很多,包括很多资料,各种各样的很多,导致夜宸知道的还挺多的,不敢说多了解,知道一点儿皮毛。
老僧人送的准确说是一个玉牌。
玉牌不大,宽有三只左右,高也就一根手指差不多。玉牌的两面都有着精细的操作。但因为太精确,直接看的话模模糊糊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夜宸打算拿回去,用设备好好看一下。
夜宸胡思乱想的时候,电梯下到了一楼。
电梯门打开,夜宸走了进去。
电梯的四面还是镜面钢,看起来还是点儿渗人。
如果只有一个人,环顾四周,不管是看哪一面,都有一个扭曲的自己冲着自己笑。
夜宸站在电梯里,突然有种冲动,拿起手机用《鬼眼开》这个游戏软件拍张照片,看看这个让人别扭的电梯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的,就这么做。
一只猩红色的眼睛睁开,咔嚓一声,照片拍好,可是进行处理。
照片的处理需要五分钟,这五分钟的时间里,夜宸后悔了。
别看今天是大年初一,但总归有些热心的饭店老板会选择开门营业。
比如说夜宸经常去的那家小炒店。
小炒店没什么名字,位置很偏僻,在一个小巷子里。一个曲尺的柜台,三张有年头的木头圆桌,墙上的白掉的都差不多了,靠近角落的地方还有一大片的黑——那是被炉子熏黑的,不是炒菜的炉灶,而是取暖的炉子,顺便也用来烧点儿热水。
小炒店的老板是个老男人,五六十岁,花白的头发,个子不高,不到一米七,还不如夜宸高呢!不过也正常,上一辈人小时候吃饱饭都是问题,营养都不怎么样,导致普遍个子偏低。看看现在,中学生里就有一大堆一米六、一米七的家伙,而且还很成熟,真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儿。
小炒店的老板是个鳏夫,有一个在外地上学的女儿,像暑假、寒假的时候,女儿还会来店里帮忙。
“宸姐姐,你来了。”夜宸刚推门进来,在忙着打扫卫生的店主女儿就迎了过来。夜宸可是老主顾了,双方都很熟悉。
“小瞳啊!”夜宸拿起一本杂志,拍了拍已经有包浆的凳子,坐了下来。
小瞳拿了一个便签本过来,问道:“今天想吃点儿什么?”
“日常的小炒来几样吧,两荤两素。”想了想,好像还缺点儿主食,夜宸说道,“再来一小碗饺子,不用太多。”
等待上菜的时候,听着店里老旧的录音机放着音质不怎么好的录音带,夜宸感觉到一种温馨的平淡。
两年多来,夜宸不知道在这家小炒店吃过多少顿饭了。对于这里的一切,她都很熟悉。熟悉带来的就是安心,类似于家的安然。
也不知道夜宸是怎么想的,好好享受这份静谧和祥和不好吗?结果她拿出了手机,点下了《鬼眼开》游戏,冲着隔着一个白布窗帘的厨房,拍了一张照片。
在等待照片合成的时候,夜宸才突然“惊醒”了过来,她是在干什么呀!
好好的为什么要用这个恐怖游戏来拍照片,难道是说……其实自己一直没放下心里的事。昨天晚上照片里,钟表上反射的坐在自己旁边的白色人影,今天在公司里,躲在卫生间里观察自己的红衣女鬼……虽然一切都有着合理的解释,看起来只是一个个误会罢了。不过在内心深处,夜宸还是觉得不对。为此,她不惜冒着毁掉这个小炒店给自己温馨感受的风险,在这里拍下了一张照片。
她倒要看看,《鬼眼开》会给自己带来一份神秘样的“惊喜”。
五分钟过去,照片合成,夜宸拿起手机,深呼吸几下,拿起了手机。
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就无所谓了,自己本来就是要测试这个游戏的效果怎么样。如果这是真的……知道真相总比稀里糊涂的要好,夜宸自认为拥有足够强大的心脏,可以直面任何残酷的真相。
照片上,布满污渍的白色布帘和卫生间的门一样,变得半透明起来。透过半透明的白色布帘,可以看到小炒店的老板正在为她准备饭菜,正用刀劈着排骨。
除了半透明的布帘子,一眼看过去,夜宸没发现什么灵异信息。和昨天一样,她把照片放大,一点一点的排查,最后,终于看到了一个诡异的地方,在案板上,有一截……那是什么?好像是——人的手指!
夜宸快速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发出了砰的一声不小的响动。
就在夜宸努力平复自己心情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
“啊?!”夜宸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到是店主端着一盘炒好的糖醋排骨。
“怎么了,吓到你了?”看夜宸惊慌的样子,店主问道。
“没有,没什么。”夜宸摆了摆手,稍稍犹豫了下,还是说道,“就炒好了这一道菜,是吧,我有点儿急事,就不在这儿吃了,你把这份糖醋排骨打包,我回去吃。”
店主没想到夜宸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说道:“好,好的,请稍等。”
等店主打包好,夜宸就拎着塑料袋,快步走了出来。
她之所以会被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弄得如此心神不宁,是因为她认识那截手指,或者准确地说,是认识那截手指上带着的戒指。
戒指的主人是个刚刚毕业就订了婚的女孩儿,不是他们公司的,但在同一层的写字楼的其他公司任职。
这算是在一个地方工作,日常经常会遇到,不说多熟悉,见面了也能聊几句。
因为有个帅气的未婚夫,女孩儿向夜宸炫耀过好几次她的订婚戒指,说是未婚夫亲自设计的。有多好看夜宸是没看出来,但至少听别致的,她就没见过类似同款的。
就在上个星期,女孩儿的男朋友突然找了过来,说是女孩儿失踪了,问她的同事有没有见过她。
动静闹的挺大,夜宸也听说过了。
失踪好几天,怎么找也找不到,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对于女孩儿的遭遇,夜宸也挺同情的,虽然是个爱炫耀的女孩儿,但心底还不错,热心肠,办事麻利果断,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儿,结果就这么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称不上朋友,只能说是熟人的夜宸每次想到,都会微微叹一口气,她的家人该多悲伤啊!
正因为如此,夜宸在看到那截手指后,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这家小炒店做的菜真不错,特别是糖醋排骨,算是招牌菜之一,夜宸以前很喜欢吃。
不过那是以前,她现在是一点儿吃不下去了,随手找了个垃圾桶,扔了进去。
公司没什么事,自己又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玩儿,还是回家吧。不管怎么说,还是家里自在。
夜宸所在的公司和住的公寓都在一片新开发的街区,距离并不远,走路也不过一个多小时。平日的话夜宸会乘坐公共交通,或者直接打个车,但今天不一样,回去也没什么事,就当逛街了,她慢慢悠悠地朝桂英小区走去。
就在桂英小区的大门口旁边,夜宸看到了一个老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单衣,满手的冻疮,正缩在墙角,躲避着湿寒的冷风。
这年头,很多乞丐都不可信,但这绝对是个真正的可怜人,看他的样子怎么也有七八十岁了,穿着单衣,这么冷的天,一晚上说不定就冻死了。
夜宸一时心软,又不想马上回家,就走过去,问道:“大爷,你还好吧?”
听到声音,老人看起来已经僵了的身体慢慢活动起来,好像一只冬眠之中的海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恢复活力。
夜宸站在那儿等了好几分钟,那个老人才坐了起来,包在头上的帽子也掉了下来,还是个光头。
哦,原来是个僧人,夜宸这时候才认出了老人身上的破烂衣服其实是件百衲衣。
“你好。”夜宸说道,“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或者……你接受我的布施吗?”
虽然不知道这位僧人的底细,但夜宸至少能看出来,他真的快要死了,形销骨立,脸上身上大片的冻伤,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今天这一晚上。
老人哆哆嗦嗦地施合十礼,说道:“施主能够布施礼佛,实在是功德无量。”
功德无量不无量夜宸不知道,也不在乎,从钱包里拿出了一百块钱,说道:“这就是我的布施,有点儿少,希望师傅多多担待。”
“没关系的。”老人吃力地摆了摆手,说道,“只要有礼佛拜佛的心就可以了,多少无所谓的。”
见老人把钱收了起来,夜宸说道:“老师傅,这段时间的天气可不好,今天气温有点儿回升,但我看天气预报,马上又要降温了,要不我送你去收留区?”
现代社会,是个物质文明很发达的社会。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有很多可怜人,特别是老人和孩子,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平时的救助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如果到了冬天,气温下降,天地严寒,市政厅会将所有流浪者,拾荒人收容在一个地方。想想看,在这个社会,要是有人因冻饿而惨死街头,这座城市的脸面也挂不住了。
每个城市都有收纳这些可怜人的地方,一般被称为收容间。不过这个词不太好听,所以很多城市都改了个名字。比如说,在雾城,就称之为收留区。意思都是那个意思,换个名字也好听一点儿。
那地方说不上有多好,但至少冻不着,饿不死,像是除夕初一,还能吃顿好的。
这个老人绝对符合收容的标准,夜宸是打算把他给了收留所。也算是一个麻烦事有了彻底的解决。
僧人看着夜宸的眼睛,说了一句:“施主,你脸色很不好,最近家里是不是出了点儿事?”
“我能有什么事?”夜宸笑了起来,说道,“现在,有麻烦的是你。”
“我是说……”来了个大喘息之后,老人说道,“我看你现在印堂发黑,恐怕是招惹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干净的东西……这句话让夜宸打了个激灵,她勉强笑了笑,说道:“这位师傅怎么这么说啊?再说了,这年头谁还相信这玩儿。”
老人的嘴角似乎向上翘了一下,说道:“信的人总归是会信的,不信的人就各种各样的托词罢了。”
“那师傅觉得我信不信?”夜宸倒是有了兴致,一副要把事情问清楚的样子。
老人看着夜宸,说道:“你会相信的。”
“好吧,好吧,就算我信了,该怎么办?”夜宸随口问道,语气很随意,一点儿都没听出来,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多么紧张。
老人似乎察觉到了,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说道:“戴上它吧,有它在,可以驱邪避害。”
一百块钱一块玉?这个倒也很不错,夜宸接过老人手里的玉佩,认真地打量着。
这就是块普通的料子,并不值多少钱,但如果能用一百块钱换,还是很划算的。
更何况这个老人说的,如果真的是真的话,那么就糟糕了……
夜宸有些心神不宁,对老人说道:“我现在送你去收留区,怎么样?”
“无所谓。”老人豁达地说了一句,“反正没多少日子,到时候一闭眼,什么就都没了,还在乎什么在哪儿?”
虽然老人这么说,夜宸还是带着他去了收留区。
事情很顺利。说实话,收留区的住宿环境正不怎么样,本来收留的就都是拾荒、流浪的人,不是什么好地方,但凡有办法的,总归不会来这里。因为这样,也没什么手续要跑,老人很顺利的入住到这里。
一番忙活花了夜宸不少的时间,等她重新回到桂英小区,已经四点多了。
夜宸手里把玩着老僧人送的“法器”,时不时还认真观察一番。
制作游戏需要的素材很多,包括很多资料,各种各样的很多,导致夜宸知道的还挺多的,不敢说多了解,知道一点儿皮毛。
老僧人送的准确说是一个玉牌。
玉牌不大,宽有三只左右,高也就一根手指差不多。玉牌的两面都有着精细的操作。但因为太精确,直接看的话模模糊糊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夜宸打算拿回去,用设备好好看一下。
夜宸胡思乱想的时候,电梯下到了一楼。
电梯门打开,夜宸走了进去。
电梯的四面还是镜面钢,看起来还是点儿渗人。
如果只有一个人,环顾四周,不管是看哪一面,都有一个扭曲的自己冲着自己笑。
夜宸站在电梯里,突然有种冲动,拿起手机用《鬼眼开》这个游戏软件拍张照片,看看这个让人别扭的电梯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的,就这么做。
一只猩红色的眼睛睁开,咔嚓一声,照片拍好,可是进行处理。
照片的处理需要五分钟,这五分钟的时间里,夜宸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