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让众多男人流连忘返的权贵之地。自古,这儿就是皇权的集中之地。能进驻这个城市,掌握无数生杀大权,是无数男人毕生的梦想。

    但是,有的男人,尽管权势滔天,却始终想离开这个是非牵绕的麻烦地儿。

    北京二愣子胡同,进入秋季,路边的零零散散的法国?桐上6续落下片片枯黄的叶子,落在小巷子的水泥地上,被微风轻轻一吹,出阵阵“沙沙”的声音。一双破旧的布鞋从那枯叶上走过,却没有出半点儿的声响。

    “又到秋天了!日子还真过得一天比一天快!唉!”破旧布鞋的主人,一个戴着厚厚镜片的中年男子,轻轻叹了一声。

    一件外衣无声无息地披到了他的肩上,一个淡妆女子出现在他身后,凝视着那已经有些花白的头,“无名,外面天气凉了,回屋里待着吧!”

    中年男人没有说话。抬着看着风云变幻的天空,淡淡道了一句:“今年北京的天空还是不平静啊!”

    “哪年能平静得下来?”那容貌端庄的女子也淡然道,“能静下来,就是不是北京了!”

    “唉!还是这普普通通的日子,过起来让人舒心!”中年男人将外套往肩上拉了拉道,“宜儿,我去街头买些小菜回来,晚上我们煮些玉米粥,吃些小咸菜如何?”

    女子微笑着点点头,“嗯!我给你温点儿酒吧!天凉了!”

    中年男人没有多说话,只是还给女子一个感激的眼神,独自一人往街口走去。

    其实有的时候,有情人之间,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知晓一切,又何需太多累赘的诠释?这就叫心有灵犀一点通。

    哼着京城里大多数爷们都能哼上两句的京腔,中年男人走到了街口的小卖店,“老板,一包花生米,再些你自家腌的小咸菜,没有那咸菜,我可是连酒都喝不下去的喽!”

    “好喽!”显然不是第一次在这儿买东西了,前后不到两分钟,中年男人又哼着小曲,拎着晚饭的小菜,踏上了回家的小路。

    “抢劫啊,抢劫啊!”凄历的哭喊声划破了黄昏的寂静,一个哭喊着的老太太追在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小伙子后面,大声呼喊着。

    “快让开!”那年轻人气势汹汹地冲中年男人冲了过来,见中年男人始终微笑着看他,一阵心虚,但一时又恶从胆边生,掏出兜里的小匕,直直地冲那中年男人的肚子上剌来。

    “唉,生活就是爱捉弄人!我不想这样!”中年男人喃喃道了一句这样的话。那迎面冲来的年轻人还没有看清楚眼前男人的动作,就听到“咣啷”一声,匕掉在了水泥地上,整个人都已经飞出了几十米远。

    “老人家,这里你的包袱?”中年男人拿着那包袱走到气喘吁吁的老太太面前,“这些天北京一直不太平,老人家还是不要多出来跑动的好!”

    “谢谢,谢谢!”老太太感激涕零,弯着腰一个劲儿地道谢。

    中年男人很大度地挥挥手,“不用谢不用谢,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正好活络一下骨头!这路见不平的事情,还真不太适合我这样的老家伙,下手没轻重了!不知道那小伙子怎么样了!”

    “喂,小家伙,没死吧?”中年男人远远地冲那小伙子挥挥手,脸上的微笑仍旧那么迷人。

    一直弯着腰的老太太缓缓地抬起头,眼角闪过一阵奇异的精光,迅地伸手进那包袱里,掏出一个银闪闪的东西,对准了中年男人的喉咙。

    “别关心别人了,先关心一下你自己吧!”老太太原本嘶哑的声音突然变成了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你死之前,还有什么愿望吗?”

    中年男人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始终微笑着看那缓缓爬起身的年轻人,直到年轻人一瘸一拐一离开他的视线,才缓缓将目光收了回来,盯着那老太太的眼睛:“你,就这样报答你的恩人吗?”

    “哼!你不也是一样?那小伙子抢了我的包袱,原本可以救你一命,你却伤了他!你和我,有什么不同?”老太太眼神里闪烁着嘲弄的笑意。

    “唉!这年头,做好人都这么难,还能做什么呢?”中年男人淡淡一句话后,缓缓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你,知道我是谁?他们派你来杀我?”

    “我不仅知道你是谁,而且还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好吧,为了让你死得明白些,我直说了吧,你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有的人寝食不安,就派人来杀你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那要问你自己了!”

    “好吧!我知道了!动手吧!”

    一道诡异的精光从老太太眼里闪过,“?”一声枪响,惊起路边梧桐树上的几只乌鸦。

    一个透明的血洞出现在老太太额头上,红白的脑浆喷了一地。

    刚刚才挺直腰的老太太轰然倒地,身后是拿着一杆奇特长枪的淡妆女子。

    “好久没用了,手有些生疏了!”淡妆女子表情淡淡的,似乎有些无奈。

    “唉,这年头,做个好人都不行!难道一定要我做坏人吗?”中年男人看都没有看地上的尸体一眼,直接迈开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好人坏人?谁分得清楚呢?你是好人,我就是善人;你是坏人,我也跟你当那万世的恶人!”淡妆女子纤手一抬,不到三秒钟的功夫,一杆长枪居然被她像变戏法一样地收进了身上的口袋里。“有点儿冷了,回去让他多加点儿衣服!”叫宜儿的淡妆女子快步跟上了前面的中年男人。

    谁也没有去管那脑浆喷得满地都是的尸体。

    一小杯温热的二锅头,一锅冒着热气的玉米粥,花生米放了一个碟子,刚刚买回来的小咸菜也被宜儿变着法子地做出了五六个碟子的小菜。

    “味道怎么样?”郑欣宜一脸期待地等着江无名的回应。

    喝了一大口二锅头,再吃上几口小咸菜,江无名做出一个奇爽无比的表情:“宜儿就是手巧!这样的咸菜都有变着花样的做法!好,好,好啊!”

    连着三个好,让郑欣宜扬起了秀眉。

    有的时候,女人等待的,就只是这几句话,几个字而己。有了这三个字,女人甘愿陪着他清苦一生。

    喝下杯底的最后后一口二锅头,江无名咂咂嘴道:“还是这二锅头带劲啊,那软软的五粮液、茅台,哪里比得上这街头的小酒滋味?那天天山珍海味、珍禽异兽哪里比得上宜儿这两手小菜!”

    女人欣喜地为他再斟上一杯酒。虽然今日再次为你拿枪,但是从跟着你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决定了,我的枪,这辈子只为你而开。

    “宜儿,北京是待不下去了!北上或南下,你选一个吧!”喝了一小口暖暖的玉米粥,江无名有些无奈地道,“古人说,‘大隐于市’,可是我躲在这市集小胡同里,他们都能找得到我,只能想想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了!”

    郑欣宜显然被他这句话逗乐了。陪着这样的男人,就是再寂寞也不用害怕,因为他时时会给你的平淡生活,带来些说不出来的乐趣。

    “南下吧!你不是喜欢南方的圆润包容吗?我们就去南方吧!北边太冷,你不喜欢,我也不习惯!”

    “南下!好!古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们去苏州、杭州转转,喜欢哪一处,就在哪儿定居下来!如何?”

    “嗯!听你的!你喜欢就行!我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就行!可是,你父亲那边……”郑欣宜显然是说到了什么敏感的话题,江无名刚刚送到嘴边的酒杯又放了下来,脸色阴沉得有些可怕。

    “爸会理解我的做法的!我知道!”他能笃定,曾经胸中万千江山的老头一定能够理解他的做法,如果现在待在北京,无异于困兽之斗。

    当务之急,是战略转移。

    “对!说得不错!不愧是我的儿子!”一个身材魁梧老一脚踏进大门。小夫妻俩显然吓了一跳。

    “爸,现在是敏感期!您怎么来了?”

    “我来看我自己的儿子,那还能犯罪不成?”略带着南方口音的老大手轻轻地一挥,就像曾经指挥千军万马踏破南疆大地一般。

    “嗯!爸,我和宜儿商量了一下,要去南方,您看……”

    “哼!想动我的儿子!别以为我老了,就好欺负了!唉,先去南方看看也好,这段时间乱得很,就是苦了宜儿了!”老人转向郑欣宜,感激地看着这位一度被自己刁难、却始终对儿子不离不离的好儿媳。

    “爸,您别这么说!能跟无名在一起,我已经觉得很幸福了!就是您老的身体……”

    “放心!我这身老骨头可硬朗着呢!再开个十年的坦克也不成问题!”当年,一架破旧的苏式坦克,老人家硬是在南疆战场上立下了赫赫战功,打得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瑟瑟抖。“你去南方,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一个叫张子文的人,他是我的老友了,在南方那片儿,他一句话,有的时候比中央的文件要管用得多。这是他的号码!”老人从洗得白的中山装上面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上面写着一串数字。

    “恩!我知道了!爸,您要注意身体……”江无名终究是个孝子,面对近古稀的父亲,自己不能贴身照顾,这让这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心中万分愧疚。

    “放心!你那哥们儿教会我的那套东西,我一直在练着呢。现在看来,我这副老身板,起码能多活个二三十年!”老一拍胸口,英勇杀气不减当年,“他们要是再胡来,我就真的要动动我手上的资源了。别以为我们江家的人好欺负!”

    站在小四合院的门口,目送老人孤单的背影上车,动那辆原本应该有司机驾驶的军用吉普,轰然离开,江无名的眼里莫然流下两行清泪:“为何自古‘莫须有’之罪代代流行,朝朝相继呢?小人?君子?什么才是正道呢!”

    凌晨,开往南方的8o次列车。

    随着一声汽笛的鸣叫声,火车驶出了北京车站,直达江南古城,苏州。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看着窗外夜幕中的时时闪过的灯光和婆娑的树影,江无名轻轻吟出了一《枫桥夜泊》。

    “无名,我想去寒山寺拜拜佛!”郑欣宜靠在无名的肩上,轻轻道,“人家说,年年拜佛,总有些用的!”

    “这世上真有佛吗?”江无名似问似吟道,“世间苍生最是悲苦,可曾见到有佛来救千万的穷苦百姓?”

    “可是,你忘了,你的好朋友说的话?”

    “哦!你说他啊!嘿嘿!好久没有见到他了!这回去苏州看看,以后在北大的时候,这小师弟天天吹嘘自己家乡有多漂亮!说来,也有好久没有见到他了!宜儿,你说他去了美国怎么就不和我们联系呢?”一提起那位好友,江无名顿时扬起了嘴角,似是想到了什么有趣之事。

    “他就像个迷一般!当时上学的时候,他就是班上的一个迷团!众多女生想解开这个迷团,都弄着自己遍体鳞伤。幸好他跟着导师出国去了,不然啊,不知道有多少北大美女会败在他那坏坏的笑容下面呢!”郑欣宜抬起头,看着窗外闪过的夜景,似是回忆着什么。

    “是啊!我那兄弟的确是个讨女人喜欢的大男孩!不过,过了这么我年,他也该结婚生子了吧!唉,要不是我现在搞得一团糟,真想带你一起去美国看看他!我听说,他当时是留校任教了,哈佛的神学院还特地给了他一个终身教授的职称呢!我本来一直都想不明白,这小子学经济学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跑去研究宗教了,后来一想就明白了,他还真是这块料子。你看看他教我的东西,现在我自己保命已经都不成问题了!”提起这个曾经的兄弟,江无名顿时又兴奋了起来,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同学年少”的时代。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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