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常年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可是,徐怀轩虽然那些违法的勾当几乎都沾手,碰过,但运气很好,也很狡猾,不择手段。

    每次不小心,闹出了甚么篓子,他花了些手段,便都有替死鬼替他挡了,至今还没蹲过牢。

    22岁,为了权钱,为了上位,他便出卖自己那位黑社会大哥,被人发现后打得只剩半条命。

    那年,林莞音恰巧从日本留学,回国度假游玩。

    那天下午,林莞音与朋友聚餐,道别时,偶遇路过,敏锐地闻见血腥味,心生可怜,从街边的垃圾堆捡回了浑身鲜血,伤痕,还很是年轻的徐怀轩。

    林莞音担心那位干爷爷,叶博宏不喜欢,就自个儿花钱租了间普通公寓,把徐送到公寓暂住。

    她精心照料,为徐悉心地治病疗伤,两人渐渐,暗生了情愫。

    林莞音恳请徐怀轩以后,别再找那些黑社会的人报仇,别再惹事,别再想着打打杀杀的日子。

    徐怀轩心怀感激,又为了留住心仪的女生,嘴上连声答应女生的恳请,但心里却不这麽想。

    林莞音从街边垃圾堆捡了个受伤的古惑仔这事,虽瞒住了叶博宏,却没瞒住锐利的叶庭鹰。

    叶庭鹰便私下找了徐聊天,两个同岁的年轻人刚见面还很不合,不但唇枪舌战,还动起手脚,狠狠打了一架,之后,没之后了。

    他俩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叶庭鹰那时已经开始练习功夫,但还是打不过打斗里长大的徐。

    叶庭鹰想起自己不久前被凌霄纶打个半死,躺病床里数月不起的事,心生怨恨,也心生主意。

    他精明脑子动了下,就决定与徐称兄道弟。拉拢勇猛善斗的徐,这事,林莞音自然也欣喜。

    很快,虚龄23岁的叶庭鹰从斯坦福商学院荣誉毕业后。听他爷爷的话,返回叶氏集团任职。

    起初,他当时的职位只是个空有虚名的副总经理,这让他明白到实力最为重要,要抓实权。

    表面上。他就跟那些富家公子无异,甚是奢侈,作风招摇,还与不少数的美丽女人打成一片。

    但是,私底下,如意算盘打得很精,善于察言观色,拉拢人心,开始拉拢培养自己的心腹。

    除了徐怀轩,陆风。陈帆,丁烈,范伟,齐正霖,卓可蓝,等众人才都是他那时挑中和结识。

    陆风和卓可蓝在公事上面,很能干,暗地里为公司做了些突出的成绩,这让叶博宏对孙子开始刮目相看。

    第一步走稳了,积累了经验。接下来的路更好走。

    叶庭鹰,陆风,卓可蓝这三位一体的生意团队从不逊色,屡出奇招。

    暗地里开设赌场。夜总会,集资,叶氏集团的盈利额逐年攀升,这是拉拢股东们最好的手段。

    叶庭鹰不但让他爷爷改观,也开始让叶氏集团里的很多人纷纷对他的管理经商能力所折服。

    不到两年,年仅25岁的叶庭鹰就以全票通过的股东大会。顺利当选为叶氏集团的现任总裁。

    叶庭鹰刚经营花好月圆那间夜总会时,也是不可避免地吃了些哑巴亏,又一时半会解决不了。

    这下,他意识到光花钱,拉拢拥有皇家罩的大官们,比如警察厅的那些高层还不行,必须要能镇压住某些黑社会,故意闹事的对头人。

    换句话来说,就是必须要有独立解决暴力,不和问题的自身实力,于是,他又创立了黑鹰会。

    考虑到他爷爷,叶博宏绝不同意孙子涉黑,创立黑鹰会和拉拢成员时,叶庭鹰一点也不声张。

    起初,除了徐怀轩,陈帆,陆风三人还愿意追随,并无其它人员愿意加入个完全没有声名,竟然还要静悄悄地招揽成员,貌似见不得光的社团。

    那时,就连相识了两年的老朋友,丁烈和范伟两人也觉得不妥,婉拒了入会。

    叶庭鹰深信人性贪婪:香饵之下,死鱼居多。

    一番前思后想,他决定把入会的利益无条件提高,要求也继而严厉些,这反倒吸引了不少人。

    叶庭鹰很是心疼那些流水般花出去的大量钱财,不想花钱养些愚蠢没用的手下,亲自选人。

    他的要求:不难不简单,入会的黑鹰会成员不但要有些功夫底子,还需要具备些过人之处。

    所谓的过人之处,更是简单,只要你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开锁,入室行窃,不被人发现,就算。

    *****

    烈日当空,脚上,一片沙漠,望不到边的沙漠,她一个人慢慢走着,找不到可以出去的路。

    突然,她被人猛地从身后推到,满脸狭长疤痕,面容丑陋的男人拿着一条五彩斑斓的蛇出现。

    那男人优雅地俯身弯腰,放开手,他手上的那条蛇,五彩斑斓的蛇,便缓缓地溜下了地面。

    那蛇瞪着双黑如子夜的眼珠子,一步步朝瘫软在沙砾上的她爬过去,吞吐着鲜红的蛇信子。

    明明是蛇,蠕动起来,头部拱得半天高,像是蛇妖般,漆黑的眼珠子一动不动,熠熠生辉。

    她怕得不顾先起身,便飞快地挪着屁股,连连往后退,没想到,那蛇也跟上去,还爬得更快。

    满脸疤痕,面容丑陋的男人突然大笑,那些笑声鬼魅,那蛇信子突然变长,缠上她的脚――

    “不!!”

    唐逐雀害怕得大叫一声,随即睁眼醒来,发现只是个梦,那提到嗓子里的畏惧便也跟着逝去。

    她睁眼醒来,但是,浑身残留的浓烈惧怕之意还是让她身子哆嗦,一时神经太紧,竟起不来。

    此时,一声流利地道的美式英文清晰传来,“小姐,恭喜恭喜,你睡了三天,现在终于醒来。”

    唐逐雀下意识地闻声望去,这才看到站在床沿一旁,那弯腰微笑的金发女人,肖恩布莱克。

    那一瞬,她的心再次跌到了最深处。

    因为,这金发女人意味着甚么,这意味着她根本并没死成,还是在德克那该死的大毒枭手里。

    不久前的咬舌自尽,活生生的剧痛,痛得她很快就晕眩,估计生孩子,分娩时也没这麽痛。

    痛得那么要命,那些腥腻的血液吞咽那么多,她失血太多,血管被咬破那么多,竟然还没死。

    老天,你这是在耍我麽?

    唐逐雀的意识很清醒,她脑海里不断划过德克强扯她衣服,施暴,大力掌掴她,辱骂不停的可怕记忆,身子再次颤栗得发抖起来。

    肖恩微笑,指指放置于一旁的药箱,解释道,“小姐,你的舌头,破损了四条血管,失血很多,不过,止血后,并不影响性命。”

    “我给你注射了麻醉剂,营养滴液,你睡了三天三夜,舌头应该也没那么痛了。现在,试试,能否清晰地发音说话。”

    唐逐雀扯动已是干巴巴的嘴角,蠕动舌头,欲说话,感觉到舌苔处还是生痛,倒吸了口凉气。

    那股痛,并未随着时间而减弱,她想起弥漫口腔里的浓烈血腥味,眼角不自觉地滑下泪滴。

    见状,肖恩还是维持着雷打不动的微笑,“你咬得太用力,伤口太深,一时说不了话很正常。”

    “boss说待会让你跟你先生聊个电话,让他知道你并没事,尽快过来陪你,你到时要说话。”

    唐逐雀并不是不能说话,只是,她张口,舌苔动下,便揪痛得像被刀割般,似乎还在滴血。

    她想起那些鲜血从舌苔处喷涌而出,速度很快,口腔已装不满,那些血便不断流向嘴角边,或是参杂着唾液,不断流往她喉咙深处。

    她第一次品尝了人类新鲜的血液,属于她自己的血液,那些血液很温热,很腥很腥,很难忘。

    金发女人说话的语气不温不火,还弯腰为她拉高了些盖在她腹部的那床蓝白格相间的棉被。

    肖恩从那个药箱里掏了支玻璃瓶的橄榄油,用棉花棒沾上了些许,往她嘴唇里轻柔地涂抹着。

    “小姐,这橄榄油特级冷榨的,从希腊那边进口而来,很滋润,擦后你嘴唇到时没那么难看。”

    唐逐雀凝目望着外国女人那头金色的长发,蔚蓝的眼眸,细腻白皙的皮肤,轮廓分明的面孔。

    她忍痛,开了口,道谢和询问道,“谢谢你,你们让叶庭鹰甚么时候过来?我还能不能离开?”

    当然,她绝不是真心想道谢来。

    毕竟,这金发女人往她身上都不知扎了多少乱七八糟的针,浑身乏力,一时晕眩,一时身体发热。

    德克那个该死的毒贩头子,不让她死掉,命人救她,也只是因为还要借着她好为难叶庭鹰。

    只是,再心生怨恨,她觉得应该要低眉顺眼点,傲气会死得更快,不死也会遭受更多痛苦。

    她天生胆子不大,素来只希望一生都平安无事,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不愁吃喝,这也就够了。

    如今,却被叶庭鹰连累到被贩毒集团的头子抓了来,还险些遭辱,逼迫竟然要咬舌自尽――

    肖恩收起那三根沾上金黄橄榄油的棉花棒,微笑地应道,“小姐,不客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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