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眼前这种情况,庞谢颇为无奈,明显是一场误会,总不能真动手吧?不过,要是选择不动手的话,恐怕只有先离开这里,等到越青颜回来再做解释了。

    想到这里,庞谢缓步向门口走去。

    这个男人见庞谢要走,向后退了两步,守在入户门前面,说道:“现在想走?迟了!”

    庞谢无语,以他的本事,当真要走的话,这个人是拦不住的,可是那就与他不愿动手的初衷违背了。

    就在局面陷入僵持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越青颜地声音:“行云,你怎么回来了,没提前跟我说一声”

    这个男人愣了愣,慌忙转过身去,只见越青颜提着两份外卖,好奇地看着他,连忙解释说道:“昨天晚上的火车,今天上午刚到,上车前忘了给手机充电,也就没法跟你说。”

    “好吧,下不为例啊!”越青颜点点头,快步向屋里走去,那个男人连忙闪开,给越青颜让开一条路。

    越青颜把两份外卖放在茶几上,站在两人中间,指着庞谢说道:“介绍一下啊,这个是庞谢,老爷子的熟人,我新认识的朋友,也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才去大学报道,结果学校没地方住了,我就让他先住到你这,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庞谢,惊讶于庞谢说的话居然都是真的。

    庞谢耸耸肩,做出本是如此的表情。

    “庞谢,这是我男朋友铁行云,云州草原过来的,虽然有点傻,不过人不错,熟悉以后就知道了!”

    “好吧。”庞谢说道。

    “对了,行云,我刚才不知道你回来,只买了两份午餐,你俩先吃吧,我再出去买一份!”

    “不用了,我吃书就行。”铁行云随口说道,放下举在手中的《高等固态物理》。

    “什么意思?”越青颜泛起狐疑,扭头看了看庞谢,又看了看铁行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问道:“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

    两人连忙一起摇头。

    “我是说我从云州带了些风干的熟牛肉过来,撕点熟牛肉就行。”铁行云解释说道。

    “那怎么行?你们先吃吧,我出去再买一份!”越青颜转身下楼去了,留下铁行云和庞谢在屋里。

    “兄弟,误会了!”铁行云尴尬地拱了拱手。

    “换我也误会。”庞谢同样拱拱手。

    铁行云愣了一会,忽然用力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转身从登山包里掏出一个皮囊来,拧开封口,找了两个杯子,满满倒了两杯,说道:“兄弟,云州正宗的夺命三杯倒!”

    庞谢也不多问,随手接过杯子,一仰脖子,一口闷干,一滴不剩,这才点点头说:“不错,很香!”

    “爽快!”铁行云也是一口干掉。

    两人对视一眼,放下杯子,一起放声大笑。

    ……

    越青颜虽然让庞谢和铁行云先吃,但是,他俩又怎么可能自己先动筷子?

    两人又等了一阵,等到越青颜回来,这才拉了几张椅子,围坐在一起吃饭。

    春明府的菜肴最大的特点是鲜,“鲜”这个字由“鱼”和“羊”组成,也代表了传统华国人的想法,鱼和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踪了,他跟着教官一块去找,途中打死了一条蛇(有点长,有点猛),救了培训营的教官,教官很感谢他,就把他的事汇报给上级,然后,上级为了奖励他,给了他一次来南诏大学学习的机会。

    “你说的是真的?”越青颜惊讶的连筷子掉了都不知道。

    “十足真金。”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一句谎话也没说,只是有些话没有说透。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个孤儿,从小一个人在野外长大,靠摸鱼吃饭,然后活到现在?”越青颜觉得难以置信。

    庞谢点点头。

    “你这人生也是有够传奇的,我见过的奇人多了,你也算一号,改天我把你的事情改一改,可以写本畅销书。”铁行云惊叹说道。

    “你会写东西?”庞谢看他丝毫也不像读书人,倒像是久走江湖的豪客。

    “当然,我可是职业作家!”铁行云说道。

    “虽然写的东西有点怪!”越青颜补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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