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百多头血狼,张那何也不客气,飞在空中,一只一只地收入血灵手中。一口气收百多头,他也做不到。

    一只血狼两百多斤,一百多只,加起来一吨多了,张那何勉强去举,倒是举得起。要一下隔空摄拿,他再厉害十倍,才有可能。

    这些血狼一被收入血灵手中,额头被血灵手内伸出的血丝连住,实力迅增长,头头实力都提升了五成左右,这才停止。

    无论什么生物,只要进入了血灵手中,肉身都会强大许多。张那何以前抓了很多妖兽进血灵手,它们最低的都是金丹期以上,肉身提升对修妖者的实力增长并不明显。

    百多头血狼一被收入血灵手中,肉身强大之后,便开始死去。血灵手内没有氧气,它们都被憋死了,身体渐渐僵硬。

    只有金丹期以上的修真者,才有不呼吸氧气也能生存的能力。

    丹梦一下将张那何的意识挤入灵魂,血灵手一挥,百多头狼的尸体都飞了出来,堆积在地上。

    张那何灵魂传音,“丹梦,你要干什么?”

    “这些狼都死了,没有多大的价值,我做实验也不要多少组织,可以施展‘血祭聚元*’,提炼精血。”丹梦漆魔刀一挥,立即将这百多头血狼尸体都轰成了肉泥。

    十八颗下品真灵石挥出,漂浮在空中,产生一股不大不小的吸力,刚好将肉泥中的血液抽进空中。

    渐渐地,以那十八颗下品真灵石为中心,凝结了一个两百来斤的巨大血球。

    取出‘胎灵’,数百道光芒射出,印在巨大血球之上。

    嘣嘣,巨大血球不停涌动,上面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气泡爆开,有些地方还出现火焰燃烧。

    轰,巨大血球猛地爆开,化做一股炙热的血雨。

    丹梦盘坐在地,双手挥舞,最后伸出食指,指住眉心,一丝红芒在眉心一闪一闪。空气中一些红色的血细胞朝他眉心凝聚,最终凝结了半滴红色的液体。

    片刻之后,丹梦收势,长长吐了口气,那半滴红色液体立即涌入他的眉心。

    “百多头血狼,炼出了半滴精血,运气还不错。”丹梦将身体交给了张那何。

    “的确不错,我感觉这身体实力变强了不少,不过这样做杀戮犯得是不是重了点?你以前不是说要少惹尘缘吗?”张那何道。

    “我是为了我们的奇遇。”丹梦灵魂传音。

    “你这是怎么说的?奇遇与杀戮有什么关系吗?”

    丹梦沉默了片刻才道:“这段时间我虽然在沉睡,但也想明白了不少东西。有天劫这种宇宙大意,那么就应该有气运这种玩意。我们杀生的越多,或是救人越多,越会引起我们所在地方的宇宙大意,那么,宇宙便会想办法来抹杀我们。也就是说,我们会身染霉运,不过,如果我们将这种霉运压制,便可转化成运气,实力才会迅成长。”

    “那我们不是和魔道无异了?”

    “那也不是?我们可以按道德底线杀生,同时,我们还可以做好事。像这种狼群,杀的再多,对我们的心境也不会有影响。是对是错,我们不用刻意去想,跟着心走就对了。”

    丹梦这番话令张那何领悟到了不少东西。

    “我刚刚将数百大阵强行打入血狼血液之中,凝练出了半滴内含阵法的血液。这些血液是狼血,和我们的血液不同,但里面的阵法会慢慢地被我们吸收,不过,有些厉害的血细胞我们吸收不了,却可以将其喂给血灵。”

    的确,有些血细胞内阵法过三十六个,比天仙的细胞颗粒都要强悍。一般人仙高手,血液再怎么冲刷,也不能将其炼化,吸收,吞噬。

    可是,过了半天,张那何也没有感觉到身体异常。

    “怎么回事?”丹梦也感觉不可思议,因为那些血液好像融入进了张那何的身体里。“排斥反应应该出现了啊,难道那些细胞全部被吸收了?”

    张那何这才想起血灵手出现时的事,“丹梦,我进入异生境界后,得到的能力好像是融合。如果真是融合的话,那么现在的状况就能够解释了。”

    丹梦点点头,“应该是这样吧,不过我还要做点实验,如果果真如此,你的能力是融合一切的话,那么我们就达了。身体给我用一下。”

    丹梦占了身体,从血灵手中取出一只一人大的巨鼠,这巨鼠身上有一层紫色鳞片,坚硬无比。在巨鼠额头上剥下一块鳞片,将切口直接按进自己的左手手背上,片刻之后,那鳞片竟直接长在了左手背上。

    “回去吧,如果有排斥反应的话,应该明天才能够感觉到。”丹梦又将身体交给了张那何。

    “丹梦,你看了眼天空中的红色太阳,我来这星球这么多天了,也没见它动过。”

    丹梦灵魂传音,“有三个答案可以解释这种现象。一种是我们所在的这颗星球与天上那颗红太阳,在做一种诡异地相对运动,因此相对静止。天上那颗红太阳公转角度很可能与这星球的自转角度一致。这种可能很小。”

    “第二种可能,天上红太阳围绕这星球旋转,公转周期和这星球的自转周期一样。就和月亮围绕地球旋转一样。如果是那样,就说明我们所在的星球很大很大,或是质量很重很重。”

    “还有一种可能,我们处在这星球的南极或北极,因此才会出现极昼。肉身强大,精神也会跟着强大,张那何,你试试,看能不能启动漆魔刀的阵中之阵。”

    张那何闻言,费了老大的劲,也只注入了九十三倍漆魔刀表层阵法启动能量。“丹梦,为什么老要我来做这些苦力?你也来试试,反正我们灵魂一样,身体一样。”

    丹梦道:“我和你不一样,你控制身体时精神控制力比我强。也许是因为你性格和我不一样,比叫火爆。”丹梦说完便控制了身体,往漆魔刀里注入能量,只注射了八十八倍表层阵法启动能量,阵法便启动了。

    “张那何,我们在兔衣家住几天,等他爸爸来了,我们就走。如果你的身体真的有融合的能力,那么我在一年之内,便可以达到金仙的地步。我们去城里买张地图,然后寻找大量的凶兽,淬炼精血。”

    回到兔衣住处时,兔衣姐妹二人正准备睡觉,看来已经到晚上了。

    尽管没有白天黑夜,不过由于生物钟影响,这星球上人的作息习惯和地球上的差不多。不过,那些有钱的富家子弟,沉迷酒色的话,就没有白天黑夜了。

    实际上,在一些城里,白天晚上,街上人都差不多。

    半夜时分,外面有行人动静,原来是兔衣她们爹回来了。她爹姓李,名叫李进,不过,这星球上,女子是不配有姓的。

    这个三十初头的中年男子,身上肌肉饱满,眉宇间有一股摄人的英气,这要放在地球上,换身行头,绝对是一美男子。

    老子英雄儿好汉,女儿长得漂亮,当爹的自然不能太丑。

    这次李进回来,并没有带回多少猎物,一脸疲惫,开门后看到了张那何,一阵错愕。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成何体统。让别人知道了,你还怎么卖得出去。”李进进门一见到张那何,便怒目盯着兔衣,眼睛瞟了屋角里的一堆猎物,一脸吃惊。

    兔衣表情镇定,看了张那何一眼,“爹,你听我慢慢说来。”

    李进听说张那何的本事,以及穿仙法自己女儿后,立马变得恭敬起来。“平民李进,拜见仙人。”

    “伯父你不用多礼。叫我名字,或是叫我小张也可以。我等下就要离开这里,去城里。希望你以后好好对待女儿,不要让她过早嫁人,不出五年,她应该就能出人头地。”张那何不能别人叫他仙人,他就把别人当小辈吧。

    “上仙,您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张那何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经常出去打猎,知不知道哪有厉害点的野兽?”

    “这,厉害野兽太多了,到处都是。不过上仙,您来这不是为了找血池吗,这几天我看到几批仙人往那个地方赶。”

    “血池?什么血池?”

    “我也不知道,三天前我们几个猎户在山谷里见到很大一个池塘,里面都是红色液体,还有一股很重的血腥味,我们不敢过去。后来两个仙人出现,说那里有妖怪,让我们快走,临走时还让我们不要说出来,免得引起恐慌。”

    “哦?那血池在什么地方?我去看看。”张那何立马道,有血池出现,肯定是魔物、妖物,自己降妖除魔,也能将那血池夺了,凝练精血。

    “东北方一百二十里处。”李进犹豫了片刻,最后厚着脸皮说道:“仙人,我能不能求您一件事?”

    张那何点点头,并没有回答。

    “是这样的,我们本不是住在这里的。我大女儿如今十六有余了,模样也出落得水灵,今年上半年,李村村长的大儿子,看中了我女儿,想娶她,我没答应,便被赶出了李家村。可惜我们家人丁稀薄,只有我一个男丁,不然,也不会落寞到此。您也知道,这样荒凉的地方,十分危险,这半年,我们一家三口都是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您能不能出面,带我们去李村,只要您一句话,以后再也没人敢赶我们走了。”

    看来这李家村也不怎么样,不然,估计李进早就将兔衣嫁给了那什么村长的大儿子。

    “我就不去了。”张那何右手一招,‘鹤顶金蛇’飞了出来,“蛇妖,我传你道法,今后一百年里,你替我守护这一家人。”将‘九窍妖仙真法’前半部传给了它,和当初传给杨伶俐的一样。这蛇妖可不比杨伶俐,修成元婴境界,都已经有数十年了,智力比一般人都强。刚一得到真法,便化作了一个身穿金色长袍的男子,剑眉星目,头顶着个叉烧包,手持白色折扇,一副风流书生模样。“金蛇谢过主人。”

    “金蛇?是你的名字?我看你改名叫金蛇郎君吧。”张那何无耻地借用了某武侠小说里一衰人的名字。

    “金蛇郎君?好名字啊,谢谢主人赐姓。”金蛇郎君颔道谢。

    “你守护他们家一百年,这一百里,她们家族里如果出现了金丹高手,你也可以离开。别起异心,否则我剥了你的蛇皮炼甲。”

    “金蛇不敢!”

    张那何没再废话,血液自毛孔涌出,汇聚成‘血影魔袍’,飞上天空,迅向东北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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