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望脉,有着这样一个传奇人物,那就是“龙凤刀”越云城。
据说,此人自幼习武,在刀法上天赋异禀,满月抓阄便选了一把木刀,而自习武之后更是天天沉浸于刀法不能自拔,在十岁时以一身武艺独力击退了到他们村庄抢劫的十数山匪。因此,也先后有三位刀法宗师闻名而至,想要收他为徒,却只有最后一位乃是一位使双刀的豪侠,方才收得越云城拜入门下。
十年出山,二十岁的越云城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与静心沉淀的武功,踏入了望脉错综复杂的江湖。
刚出道几个月,越云城便一夜之间连挑雪国北山匪寨三座,遭到了北山其余十数匪寨的联合追杀,逃出北山后顺路解决了沿途十几家地主恶霸,随后飘然进入夏国。
在夏国的越云城又无意间发现了夏国秘密监狱的位置,再次遭到夏国官方的追杀,在逃亡途中还斩了夏国一位狱长,可谓一时风头无两。
此时又恰逢夏国雪国边境有些摩擦,时任雪国先锋官的叶麟晖与其麾下部分兵士被夏国军队围攻,越云城逃至边境出手助叶麟晖突破包围,二人并肩作战率部逃出生天,也让二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并且让“一直在逃亡,从未坐刑堂”的“龙凤刀”越云城名遍江湖。
后来,越云城逐渐有了妻儿,也便安稳地在雪国他妻子的故乡定居下来,不再到处乱跑。而每年,越云城都会带着妻子来顺星城与叶麟晖一聚,所以叶珮从小便认识这位越伯伯。
因为之前越云城的儿子越哲年岁还小,越云城让他在家安心练武,便不带他,直到有一天越云城觉得越哲的武功已经算是登堂入室。
这一年,叶珮和越哲都是十四岁。
“哎呀老越!这就是你儿子?来来来赶快进来。”伴随着双方爽朗的笑声,叶麟晖把越云城和越哲迎进了叶府。
“儿啊,你去叶叔叔府上随意转转吧。哎?叶珮呢?”越云城进门便道。
“我也不知道他,可能手上有事吧,一会儿肯定会过来的。”叶麟晖道。
越云城笑道:“哈哈,行,好了儿子,转转去吧。”于是,十四岁的越哲,在叶府四处闲逛,不久就到了叶珮的小院。
此时,叶珮正在院内背对门口看书,忽听院门口有很轻的脚步声,以为是叶飞斓进来想搞一些恶作剧,便道:“闺女啊,我都听到了,别装了。”
当时,越哲对这句话并不想忍。当场怒喝:“你说谁是女的?!瞪大你的眼睛给小爷看清楚!”
叶珮在听到越哲出声时已经知道自己认错了人,正欲道歉,只听什么“小爷”之类的词传了过来,当场脾气也上来了,喝道:“你嚣张之前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方?你是什么人?”
越哲也不是省油的灯,道:“你的地方怎么了?你还要打我啊?书呆子!”
叶珮放下书卷:“你说谁是书呆子!”
“就是你了!”
“妈的你是不是找打!”
“呦呵我还打不过你个臭书呆子!”
叶珮心想,本公子从小武功卓绝,这哪里来的货色,本公子揍他一顿扔出去好了。
而越哲心里则是这样的:我爹何等豪侠,我越哲从小深得真传,还打不过你不成,管你是叶叔哪路亲戚,先打一顿再说。
“喝——”
“呀——”
……
叶麟晖和越云城本来在叶府大厅里很是开心地叙旧吹嘘,不想突然听见一阵呼喝,以及瓦砾砖块叮呤咣啷的声音。二人听那呼喝声熟悉,急忙跑出去看,只见两个少年,一个锦衣而沉稳,一个布衣而飘逸,在房屋之间爬高窜低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
两人见自己的儿子居然刚见面就打在了一起,忙叫二人下来,但两位父亲的喊声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交手中的二人心无旁骛,一路踩破屋瓦无数,朝另一个方向边打边去。
而前方,已是叶府演武场所在,只见二人眼睛一亮,各自虚晃一招,不约而同地飞身向演武场赶去,一人抽了一条棒,便又打在了一起。
“叶书呆,功夫不错嘛!”
“哼,想必你就是越哲?”
这么长时间下来,二人已明了对方的身份,但都没有停手的意思,等到两位父亲走到演武场,二人的动作已见缓慢,各自手中拿着两截断棍,坚持不懈地嘿嘿哈哈地挥舞着。
这就是越哲和叶珮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也确定了两人日后见面独特的见面礼。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
悠悠三年,转眼而过。
正是三月底,草原上积雪还未融化,一个十几人的马队在黄昏中缓缓行来。一位锦衣少年骑着马走在最前面,手中书卷随着步伐而轻轻摇晃着。其他布衣的八九个少年将一辆马车护在中间。
“妈妈!!”一道穿金裂石的清脆声音响起,一个十二三岁的俏丽少女掀起帘子钻了出来。
“唉……”叶珮放下手中的书卷,抚面摇头,“保持前进。”随后勒住坐骑,让过车队,待自己与马车同步,问道:“怎么了?”
“妈妈我饿了,今天这么晚了别走了呗?”叶飞斓圆睁着眼睛瞧着叶珮。叶珮还未说话,旁边的侍从急道:“小小姐有所不知,此地劫匪猖獗,我们需在入夜之前赶到前面十里地那个镇子才行。”
叶飞斓撅起嘴:“照这个速度十里地得走多久啊……坐车坐得好累的……而且姥姥也饿了吧……”说话间回头看了看马车。而车内传出一声轻笑:“飞斓,我可不饿。一切由你妈妈定夺。”叶珮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道:“太快的话我怕你们受不了颠簸,而且大家应该也饿了。”随后,叶珮高声道:“所有人,停马,搭帐篷准备休息吧!”
听得这话,又有侍从道:“少主不可啊,我们这十几个人,遇上劫匪,夫人和小小姐千金之躯,万一有个闪失……”
“好了,我说停就停。话说你倒是不担心我啊?”叶珮回道。
侍从低头弱弱地说:“少主你武功高深,自是不必担心的。”
“……”叶珮沉默了两秒,看见其他侍从搬下平板车上的帐篷,大声说道:“不用管我的,你们弄好自己的,留两个给我。”
说罢,叶珮下马进了马车中,看向叶飞斓旁边的那位三十多岁的女子:“娘,不必担心劫匪,不会有危险的,你们好好睡觉。”叶夫人微微一笑,道:“儿子为何如此肯定?”叶飞斓插嘴道:“是啊妈妈,晚上不会被袭击吗?”叶珮昂首道:“放心,以我的经验,晚上肯定不会有危险的。”说罢就下了马车。
叶珮拿过两顶帐篷,三下五除二全部搭好,看着手忙脚乱的众人,长笑三声,向马车喊道:“娘,女儿,帐篷搭好了!”
“阿乙!给我拿张弓,和我打几只兔子去!”叶珮跨上马匹,喊道。那位叫阿乙的少年闻言,扔给叶珮一张弓,自己拿了箭壶,上马与叶珮一同往远处而去。
待众人各自搭好帐篷,锅中化雪为水准备煮面时,叶珮二人已然满载而归,叶珮手中提着一杆黑色的长枪,上面穿了五只兔子,而阿乙则一手两只,众人接过兔子便开始剥皮放血准备烧烤。
手上处理着兔子,阿乙看了看和母亲女儿聊天的叶珮,向旁边人说道:“荣哥,少主的箭……真是准啊!”
徐荣抬头道:“是啊,我听孟叔说,少主的武功简直深不可测,从小叶将军就惊叹于少主的天资。哎阿乙,少主那杆长枪……”
阿乙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会儿我还正说这么多兔子不好拿,没想到少主从腰间就那么抽出一杆大枪来,现在那枪又不知道哪里去了。”
……
待众人吃完饭后,天色也基本黑了下来,侍从们点起三五堆火,准备守夜。叶珮见状,道:“你们这是怎么打算的?”徐荣答道:“少主,我们打算分成两拨,在各个方向看守,以防劫匪偷袭。”
叶珮闻言,摇摇头道:“你们啊……没多少经验,想法倒多。不必,只要每次留两三人看着点就行了,累的话把火熄了都睡了也问题不大。何必这样费劲,明天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怎么赶路?”
阿乙道:“少主,此地官府不力,劫匪猖獗你也是知道的呀!大家看好各个方向,而且醒着不至于被人家打个措手不及。”
叶珮笑道:“我自然知道,放心,夜里九成不会有人偷袭的。”叶珮正想细说,忽听黄启琳呼唤,便扔下一句“照我说的做!”便向叶夫人那边走去。
而听了叶珮的话的众侍从,分成了两派意见。
“那要不就听少主的?毕竟少主也经常在外面行走。”
“听什么啊,少主虽然经常外出但都有孟叔陪同,少主自己估计也是没什么经验的。明明夜里很有可能遇险嘛。我觉得咱们还是人多点看守着好。毕竟有小小姐和夫人,出了事咱们可是人头落地。”
很快,侍从们便统一了按原计划行事的意见。
话说叶珮这边。
“儿啊,你倒是告诉我,为什么不会有劫匪夜袭呢?”黄启琳问道,“我觉得那些孩子们说的有道理啊。”
叶珮看了看同样疑惑眼神的叶飞斓,道:“唉……我都在外面走动多少年了,还会连这点情况都判断不了吗?娘,你可知这一批新侍卫来自哪里,这次去姥爷那里我又为何要带他们一起?”
也不等黄启琳回答,叶珮紧接着说道:“他们是这次入伍在有些方面有些瑕疵,淘汰出来的。都是顺星城周围村庄的,虽然从小在山野长大,但是顺星城,国都附近,天子脚下,哪里来的盗匪?哪怕是北方山里,威胁也只有野兽。所以从这方面来讲,肯定是你儿子我的判断更准确一些,带上他们也好积累点经验。”
“妈妈,”叶飞斓此时问道,“顺星城附近没有盗匪吗?”
“是啊,不然官府是吃干饭的吗?而且顺星城周边,人们生活都还过得去,最起码温饱都是没有问题的,谁会去当盗匪啊。”
“那……妈妈,以前官府不是说要清理城内的那些危险的帮会吗?可是我有一次听到你院里的阿兰小哥说什么晚上在城外哪两个帮会要打架来着。官府也不是很有用嘛。”叶飞斓道。
“咳……呃……这个你就不要多了解了,反正那按说应该是个很难的事情……嗯,反正比剿匪要难一些。”一直沉稳冷静的叶珮,难得有些支支吾吾。略微知情的叶夫人莞尔一笑,而叶珮看着叶飞斓似懂非懂地点头,心中舒了一口气,同时暗骂着远在顺星城家中的阿兰。
当叶珮从叶夫人那里出来,见侍从们没有熄火的意思,已经分开两拨摆出了守着的架势,轻轻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回到自己帐篷中睡了。
据说,此人自幼习武,在刀法上天赋异禀,满月抓阄便选了一把木刀,而自习武之后更是天天沉浸于刀法不能自拔,在十岁时以一身武艺独力击退了到他们村庄抢劫的十数山匪。因此,也先后有三位刀法宗师闻名而至,想要收他为徒,却只有最后一位乃是一位使双刀的豪侠,方才收得越云城拜入门下。
十年出山,二十岁的越云城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与静心沉淀的武功,踏入了望脉错综复杂的江湖。
刚出道几个月,越云城便一夜之间连挑雪国北山匪寨三座,遭到了北山其余十数匪寨的联合追杀,逃出北山后顺路解决了沿途十几家地主恶霸,随后飘然进入夏国。
在夏国的越云城又无意间发现了夏国秘密监狱的位置,再次遭到夏国官方的追杀,在逃亡途中还斩了夏国一位狱长,可谓一时风头无两。
此时又恰逢夏国雪国边境有些摩擦,时任雪国先锋官的叶麟晖与其麾下部分兵士被夏国军队围攻,越云城逃至边境出手助叶麟晖突破包围,二人并肩作战率部逃出生天,也让二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并且让“一直在逃亡,从未坐刑堂”的“龙凤刀”越云城名遍江湖。
后来,越云城逐渐有了妻儿,也便安稳地在雪国他妻子的故乡定居下来,不再到处乱跑。而每年,越云城都会带着妻子来顺星城与叶麟晖一聚,所以叶珮从小便认识这位越伯伯。
因为之前越云城的儿子越哲年岁还小,越云城让他在家安心练武,便不带他,直到有一天越云城觉得越哲的武功已经算是登堂入室。
这一年,叶珮和越哲都是十四岁。
“哎呀老越!这就是你儿子?来来来赶快进来。”伴随着双方爽朗的笑声,叶麟晖把越云城和越哲迎进了叶府。
“儿啊,你去叶叔叔府上随意转转吧。哎?叶珮呢?”越云城进门便道。
“我也不知道他,可能手上有事吧,一会儿肯定会过来的。”叶麟晖道。
越云城笑道:“哈哈,行,好了儿子,转转去吧。”于是,十四岁的越哲,在叶府四处闲逛,不久就到了叶珮的小院。
此时,叶珮正在院内背对门口看书,忽听院门口有很轻的脚步声,以为是叶飞斓进来想搞一些恶作剧,便道:“闺女啊,我都听到了,别装了。”
当时,越哲对这句话并不想忍。当场怒喝:“你说谁是女的?!瞪大你的眼睛给小爷看清楚!”
叶珮在听到越哲出声时已经知道自己认错了人,正欲道歉,只听什么“小爷”之类的词传了过来,当场脾气也上来了,喝道:“你嚣张之前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方?你是什么人?”
越哲也不是省油的灯,道:“你的地方怎么了?你还要打我啊?书呆子!”
叶珮放下书卷:“你说谁是书呆子!”
“就是你了!”
“妈的你是不是找打!”
“呦呵我还打不过你个臭书呆子!”
叶珮心想,本公子从小武功卓绝,这哪里来的货色,本公子揍他一顿扔出去好了。
而越哲心里则是这样的:我爹何等豪侠,我越哲从小深得真传,还打不过你不成,管你是叶叔哪路亲戚,先打一顿再说。
“喝——”
“呀——”
……
叶麟晖和越云城本来在叶府大厅里很是开心地叙旧吹嘘,不想突然听见一阵呼喝,以及瓦砾砖块叮呤咣啷的声音。二人听那呼喝声熟悉,急忙跑出去看,只见两个少年,一个锦衣而沉稳,一个布衣而飘逸,在房屋之间爬高窜低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
两人见自己的儿子居然刚见面就打在了一起,忙叫二人下来,但两位父亲的喊声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交手中的二人心无旁骛,一路踩破屋瓦无数,朝另一个方向边打边去。
而前方,已是叶府演武场所在,只见二人眼睛一亮,各自虚晃一招,不约而同地飞身向演武场赶去,一人抽了一条棒,便又打在了一起。
“叶书呆,功夫不错嘛!”
“哼,想必你就是越哲?”
这么长时间下来,二人已明了对方的身份,但都没有停手的意思,等到两位父亲走到演武场,二人的动作已见缓慢,各自手中拿着两截断棍,坚持不懈地嘿嘿哈哈地挥舞着。
这就是越哲和叶珮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也确定了两人日后见面独特的见面礼。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
悠悠三年,转眼而过。
正是三月底,草原上积雪还未融化,一个十几人的马队在黄昏中缓缓行来。一位锦衣少年骑着马走在最前面,手中书卷随着步伐而轻轻摇晃着。其他布衣的八九个少年将一辆马车护在中间。
“妈妈!!”一道穿金裂石的清脆声音响起,一个十二三岁的俏丽少女掀起帘子钻了出来。
“唉……”叶珮放下手中的书卷,抚面摇头,“保持前进。”随后勒住坐骑,让过车队,待自己与马车同步,问道:“怎么了?”
“妈妈我饿了,今天这么晚了别走了呗?”叶飞斓圆睁着眼睛瞧着叶珮。叶珮还未说话,旁边的侍从急道:“小小姐有所不知,此地劫匪猖獗,我们需在入夜之前赶到前面十里地那个镇子才行。”
叶飞斓撅起嘴:“照这个速度十里地得走多久啊……坐车坐得好累的……而且姥姥也饿了吧……”说话间回头看了看马车。而车内传出一声轻笑:“飞斓,我可不饿。一切由你妈妈定夺。”叶珮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道:“太快的话我怕你们受不了颠簸,而且大家应该也饿了。”随后,叶珮高声道:“所有人,停马,搭帐篷准备休息吧!”
听得这话,又有侍从道:“少主不可啊,我们这十几个人,遇上劫匪,夫人和小小姐千金之躯,万一有个闪失……”
“好了,我说停就停。话说你倒是不担心我啊?”叶珮回道。
侍从低头弱弱地说:“少主你武功高深,自是不必担心的。”
“……”叶珮沉默了两秒,看见其他侍从搬下平板车上的帐篷,大声说道:“不用管我的,你们弄好自己的,留两个给我。”
说罢,叶珮下马进了马车中,看向叶飞斓旁边的那位三十多岁的女子:“娘,不必担心劫匪,不会有危险的,你们好好睡觉。”叶夫人微微一笑,道:“儿子为何如此肯定?”叶飞斓插嘴道:“是啊妈妈,晚上不会被袭击吗?”叶珮昂首道:“放心,以我的经验,晚上肯定不会有危险的。”说罢就下了马车。
叶珮拿过两顶帐篷,三下五除二全部搭好,看着手忙脚乱的众人,长笑三声,向马车喊道:“娘,女儿,帐篷搭好了!”
“阿乙!给我拿张弓,和我打几只兔子去!”叶珮跨上马匹,喊道。那位叫阿乙的少年闻言,扔给叶珮一张弓,自己拿了箭壶,上马与叶珮一同往远处而去。
待众人各自搭好帐篷,锅中化雪为水准备煮面时,叶珮二人已然满载而归,叶珮手中提着一杆黑色的长枪,上面穿了五只兔子,而阿乙则一手两只,众人接过兔子便开始剥皮放血准备烧烤。
手上处理着兔子,阿乙看了看和母亲女儿聊天的叶珮,向旁边人说道:“荣哥,少主的箭……真是准啊!”
徐荣抬头道:“是啊,我听孟叔说,少主的武功简直深不可测,从小叶将军就惊叹于少主的天资。哎阿乙,少主那杆长枪……”
阿乙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会儿我还正说这么多兔子不好拿,没想到少主从腰间就那么抽出一杆大枪来,现在那枪又不知道哪里去了。”
……
待众人吃完饭后,天色也基本黑了下来,侍从们点起三五堆火,准备守夜。叶珮见状,道:“你们这是怎么打算的?”徐荣答道:“少主,我们打算分成两拨,在各个方向看守,以防劫匪偷袭。”
叶珮闻言,摇摇头道:“你们啊……没多少经验,想法倒多。不必,只要每次留两三人看着点就行了,累的话把火熄了都睡了也问题不大。何必这样费劲,明天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怎么赶路?”
阿乙道:“少主,此地官府不力,劫匪猖獗你也是知道的呀!大家看好各个方向,而且醒着不至于被人家打个措手不及。”
叶珮笑道:“我自然知道,放心,夜里九成不会有人偷袭的。”叶珮正想细说,忽听黄启琳呼唤,便扔下一句“照我说的做!”便向叶夫人那边走去。
而听了叶珮的话的众侍从,分成了两派意见。
“那要不就听少主的?毕竟少主也经常在外面行走。”
“听什么啊,少主虽然经常外出但都有孟叔陪同,少主自己估计也是没什么经验的。明明夜里很有可能遇险嘛。我觉得咱们还是人多点看守着好。毕竟有小小姐和夫人,出了事咱们可是人头落地。”
很快,侍从们便统一了按原计划行事的意见。
话说叶珮这边。
“儿啊,你倒是告诉我,为什么不会有劫匪夜袭呢?”黄启琳问道,“我觉得那些孩子们说的有道理啊。”
叶珮看了看同样疑惑眼神的叶飞斓,道:“唉……我都在外面走动多少年了,还会连这点情况都判断不了吗?娘,你可知这一批新侍卫来自哪里,这次去姥爷那里我又为何要带他们一起?”
也不等黄启琳回答,叶珮紧接着说道:“他们是这次入伍在有些方面有些瑕疵,淘汰出来的。都是顺星城周围村庄的,虽然从小在山野长大,但是顺星城,国都附近,天子脚下,哪里来的盗匪?哪怕是北方山里,威胁也只有野兽。所以从这方面来讲,肯定是你儿子我的判断更准确一些,带上他们也好积累点经验。”
“妈妈,”叶飞斓此时问道,“顺星城附近没有盗匪吗?”
“是啊,不然官府是吃干饭的吗?而且顺星城周边,人们生活都还过得去,最起码温饱都是没有问题的,谁会去当盗匪啊。”
“那……妈妈,以前官府不是说要清理城内的那些危险的帮会吗?可是我有一次听到你院里的阿兰小哥说什么晚上在城外哪两个帮会要打架来着。官府也不是很有用嘛。”叶飞斓道。
“咳……呃……这个你就不要多了解了,反正那按说应该是个很难的事情……嗯,反正比剿匪要难一些。”一直沉稳冷静的叶珮,难得有些支支吾吾。略微知情的叶夫人莞尔一笑,而叶珮看着叶飞斓似懂非懂地点头,心中舒了一口气,同时暗骂着远在顺星城家中的阿兰。
当叶珮从叶夫人那里出来,见侍从们没有熄火的意思,已经分开两拨摆出了守着的架势,轻轻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回到自己帐篷中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