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蛇老九!!阿玛说得真是一点都不错!!”弘时恨恨道。此刻再看星徽的目光,便已经没有敌意了。弘时的性子,骨子深处其实像极了阿玛,极度恩怨分明。
“只是这件事――只怕多半是乌琳珠自己自作主张。”宜萱略一思忖道,随即她看了看弘时,便对他道:“好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了,要怎么还击,也得徐徐图之。眼下要紧是你!!”
“我?”弘时一愣。
看到弘时这副样子,宜萱就不免有气:“你自作主张跑来昌平,可不是小事!皇子皇孙,无旨,不能出京三十里!你难道忘了这个规矩了吗?!”
弘时这时候弱弱地提醒道:“这里距京,只有二十多里……”
宜萱不由一噎,怒瞪他道:“好!就算没有违了祖制!可你未经阿玛允许,便跑出雍王府,待回去了,仔细你的屁股!!”
弘时不由浑身一紧,阿玛教育儿子,打小都是极为严格的,丁点小错儿,都得打手心,动辄是整个手掌都给打肿了。如今他私自跑出京城,只怕阿玛一怒之下,便要直接用板子了!!
“二姐姐……”弘时泪眼汪汪看着宜萱,“你可得救我……”
“哼!”宜萱直接怒哼了一声,狠狠戳了一下他的眉心,“你什么时候能学着稳重点?!一点都不叫我省心!!”
弘时低下头,像极了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额不,他本来就做错了事!!!
宜萱深深呼吸了几下,方才思忖道:“眼下……你立刻启程回京,早早回去,早早跟阿玛磕头认错儿,兴许阿玛心情好,就能少打你几下板子!”
弘时抽噎了一下,可怜兮兮的,活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宜萱见弘时脚下如长了钉子、愣是不肯挪动贵足的模样,便气不打一处:“有胆子跑出来,就没胆子回去了?!瞧你那怂样儿!!”
弘时抽了抽鼻子,道:“二姐,你又不是不晓得阿玛的脾气!他老人家要是生起气来,简直都能吃人了。”
宜萱也明白,她那个四爷爹,也就对她这个女儿算得上宠溺,对待儿子,他从来都是贯彻实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政策,从来都不会有一丁点的娇惯。所以不论是从前的弘晖,还是现在的弘时、弘历和弘昼,都怕老子怕得要死!!
这时候,星徽开口了:“郡主,不如叫三阿哥暂且在这里留一日,明儿再回京。”
宜萱蹙眉摇头:“拖得越久,我怕阿玛会越生气。”
星徽却笑道:“四王爷自然是要生气的,可明日,便只会生九贝子的气,不会生三阿哥的气了。”
宜萱眼睛恍然一亮:“你的意思……把弘时跑来我这儿的理由,改成是我险些遇刺?”
星徽笑着点头:“正是!”
宜萱不由颔首,这的确是个好法子。
且用了午膳,宜萱便叫金盏准备了笔墨,打算亲自手书一封回雍王府,把自己遇刺之事说道说道,也能顺便为弘时开脱。
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只是这件事――只怕多半是乌琳珠自己自作主张。”宜萱略一思忖道,随即她看了看弘时,便对他道:“好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了,要怎么还击,也得徐徐图之。眼下要紧是你!!”
“我?”弘时一愣。
看到弘时这副样子,宜萱就不免有气:“你自作主张跑来昌平,可不是小事!皇子皇孙,无旨,不能出京三十里!你难道忘了这个规矩了吗?!”
弘时这时候弱弱地提醒道:“这里距京,只有二十多里……”
宜萱不由一噎,怒瞪他道:“好!就算没有违了祖制!可你未经阿玛允许,便跑出雍王府,待回去了,仔细你的屁股!!”
弘时不由浑身一紧,阿玛教育儿子,打小都是极为严格的,丁点小错儿,都得打手心,动辄是整个手掌都给打肿了。如今他私自跑出京城,只怕阿玛一怒之下,便要直接用板子了!!
“二姐姐……”弘时泪眼汪汪看着宜萱,“你可得救我……”
“哼!”宜萱直接怒哼了一声,狠狠戳了一下他的眉心,“你什么时候能学着稳重点?!一点都不叫我省心!!”
弘时低下头,像极了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额不,他本来就做错了事!!!
宜萱深深呼吸了几下,方才思忖道:“眼下……你立刻启程回京,早早回去,早早跟阿玛磕头认错儿,兴许阿玛心情好,就能少打你几下板子!”
弘时抽噎了一下,可怜兮兮的,活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宜萱见弘时脚下如长了钉子、愣是不肯挪动贵足的模样,便气不打一处:“有胆子跑出来,就没胆子回去了?!瞧你那怂样儿!!”
弘时抽了抽鼻子,道:“二姐,你又不是不晓得阿玛的脾气!他老人家要是生起气来,简直都能吃人了。”
宜萱也明白,她那个四爷爹,也就对她这个女儿算得上宠溺,对待儿子,他从来都是贯彻实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政策,从来都不会有一丁点的娇惯。所以不论是从前的弘晖,还是现在的弘时、弘历和弘昼,都怕老子怕得要死!!
这时候,星徽开口了:“郡主,不如叫三阿哥暂且在这里留一日,明儿再回京。”
宜萱蹙眉摇头:“拖得越久,我怕阿玛会越生气。”
星徽却笑道:“四王爷自然是要生气的,可明日,便只会生九贝子的气,不会生三阿哥的气了。”
宜萱眼睛恍然一亮:“你的意思……把弘时跑来我这儿的理由,改成是我险些遇刺?”
星徽笑着点头:“正是!”
宜萱不由颔首,这的确是个好法子。
且用了午膳,宜萱便叫金盏准备了笔墨,打算亲自手书一封回雍王府,把自己遇刺之事说道说道,也能顺便为弘时开脱。
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