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也在这儿啊?哦,对了,我来介绍下,这是我女朋友沈冰,刚从老家过来,这是我……我和疯子他们的朋友林夏。”沈隆带着沈冰回来,帮他们互相引荐。
哎,整部电视剧里,石小猛最对不住的大概就是这位了吧?以后要是有机会,希望能让她过得好一点儿吧!
林夏的目光落在了他俩手上贴着的购物袋上,眼睛里闪过一丝羡慕和惊讶,羡慕的是他俩感情这么好,比自己幸福多了,而惊讶的则是石小猛竟然有钱给女朋友买这些?她还不知人家已经升职加薪拿到奖金了呢。
“哎呦喂,小猛聂真是好运气,找了这么一漂亮的女朋友!”林夏亲热地上前挽住了沈冰的胳膊,她一见到这个姑娘就觉得喜欢,“走,反正我也没事儿干,我陪你俩一起逛?你俩该不会嫌我当电灯泡吧?”
“没事没事,沈冰刚来京城,也不认识几个朋友,你俩要能成为好闺蜜,我高兴都来不及呢!”林夏人品还可以,如果遇到的是杨紫曦,那就让丫有多远滚多远了。
于是三个人一起上楼,林夏和沈冰聊了起来,“看你年纪,应该刚毕业没多久吧?来京城打算找什么工作?我瞅瞅有没有合适的?”
“我学的是幼师,小猛昨天晚上帮我投了几份简历,等周一看看有没有面试吧!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沈冰答道,其实沈隆可不仅仅是帮她投递了几份简历而已,他让白泽对目前招人的幼儿园进行了一番摸底。
仔细调查这些幼儿园的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地理位置,有没有传出什么负面消息,甚至连上司的人品也通过网上各种蛛丝马迹筛选过了,最后投递的都是以沈冰的能力有把握拿下的,而且薪酬不错、离他们住的地方也不远,沈隆才不想让沈冰去程峰介绍的幼儿园呢。
“我啊,在一家时尚杂志社当编辑,晚上没事儿了去酒吧唱唱歌,你俩晚上要是没其他安排,就跟我一块儿喝酒去!”林夏觉得自己和沈冰有点投缘,刚见面就把她当朋友了。
“哇塞,时尚杂志社?听起来就很厉害。”又有那个女孩子不喜欢这些呢,沈冰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你要是感兴趣,那天有时间我带你去公司看看,不过也没多大意思。”林夏意兴阑珊地说道,“咳,时尚圈可不是好混的!要知道我们每天接触的都是最浮华最奢侈的那些东西!可我们的工资和这些东西比却微不足道!那种落差其实挺让人不舒服的!所以你要保持警惕,时刻提防着被花花绿绿的物质生活偷袭洗脑!面对各种诱惑你要有个清醒的世界观,否则就只能缴械投降了!”
嗯,杨紫曦就没有抗住,成了拜金女,甩了吴狄跟了有钱的富二代,结果却被富二代当成了玩物;沈冰不了解这些,“缴械投降?什么意思?”
林夏道,“被现实俘虏,向理想低头呗……不明白?女人,尤其是有姿色的女人,想要不劳而获还能用什么办法呢?……呵我真觉得你有点像古墓派里出来的……”
沈冰有不明白了,“古墓派?”
沈隆已经进更衣室试穿西装去了,林夏说话更大胆了些,“我是说你有点像小龙女!不谙世事的样子一定特别招男人爱!说真的沈冰,小猛是你第几个?”
沈冰脸上带着一分羞涩九分幸福,“第一个!”
林夏看着她,“想从一而终吗?”
沈冰认真的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林夏笑了,“你真不太像这个时代的产物!”
“呦,聊什么呢?说得这么开心?快帮我看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这时候沈隆从更衣室里出来了,穿着修身合体的西装在她们面前转了个圈。
“呦,小猛,没看出来啊,你穿上这身衣服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意思!嗯,挺像我们写字楼里那些衣冠禽兽的…….沈冰,不好意思啊,我们平时在一起互相开玩笑开惯了。”林夏说完才想起人家女朋友还在旁边呢,连忙道歉。
不过这家伙看起来确实帅了不少啊,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还真没错,林夏那里知道,这可不仅仅是衣服的缘故,还有沈隆和石小猛气质的不同,石小猛因为自卑气质有些畏畏缩缩,沈隆则是格外自信,而且还有祁同伟魅力的加成,那当然不一样了。
沈冰起来又帮沈隆理了理衣服,然后满意地点头,“嗯,是挺好看的,把这身装上吧,然后再挑一套,还有皮鞋、皮带、领带这些都要。”轮到给男朋友买衣服了,沈冰就一点儿也不小气了。
同时她还在心里做好了计划,等我找到工作,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这些钱给家里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拿出来给小猛添置点啥吧,剩下的都攒起来,以后还要还按揭,还要装修,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沈隆也不推辞,继续和沈冰、林夏逛了起来,在她俩的参谋下把西装、衬衫、领带、皮带、皮鞋什么的都配齐了,其实他的审美肯定在她们俩之上,不过啊,这可不是较量高下的时候,女朋友高兴最重要。
买完东西,三个人正要找地方吃饭,沈隆的电话响了,程峰在那头喊着,“那儿呢?赶紧过来,我和吴狄都到了,晚上给你家沈冰接风!”
这话让林夏听到了,她也非缠着要去,“你要是不带我去,我自己打车过去,反正地方我都听到了。”
沈冰有些纳闷,她不是他们的好朋友么?为什么会这样?很快谜底就揭晓了,到了程峰定好的酒吧里,林夏看到他搂着的卢蔓佳,还没等她说什么呢?旁边又跑过来一个妹子,这是程峰以前把过的妹子。
三个妹子凑到一起,现场变成了修罗场,林夏伤心地大哭大闹,喝得酩酊大醉,沈冰也对程峰有了全新的认识。
“她都醉成这样了,要不我们送她回家吧?”沈冰看着醉醺醺的林夏,对沈隆说道。
哎,整部电视剧里,石小猛最对不住的大概就是这位了吧?以后要是有机会,希望能让她过得好一点儿吧!
林夏的目光落在了他俩手上贴着的购物袋上,眼睛里闪过一丝羡慕和惊讶,羡慕的是他俩感情这么好,比自己幸福多了,而惊讶的则是石小猛竟然有钱给女朋友买这些?她还不知人家已经升职加薪拿到奖金了呢。
“哎呦喂,小猛聂真是好运气,找了这么一漂亮的女朋友!”林夏亲热地上前挽住了沈冰的胳膊,她一见到这个姑娘就觉得喜欢,“走,反正我也没事儿干,我陪你俩一起逛?你俩该不会嫌我当电灯泡吧?”
“没事没事,沈冰刚来京城,也不认识几个朋友,你俩要能成为好闺蜜,我高兴都来不及呢!”林夏人品还可以,如果遇到的是杨紫曦,那就让丫有多远滚多远了。
于是三个人一起上楼,林夏和沈冰聊了起来,“看你年纪,应该刚毕业没多久吧?来京城打算找什么工作?我瞅瞅有没有合适的?”
“我学的是幼师,小猛昨天晚上帮我投了几份简历,等周一看看有没有面试吧!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沈冰答道,其实沈隆可不仅仅是帮她投递了几份简历而已,他让白泽对目前招人的幼儿园进行了一番摸底。
仔细调查这些幼儿园的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地理位置,有没有传出什么负面消息,甚至连上司的人品也通过网上各种蛛丝马迹筛选过了,最后投递的都是以沈冰的能力有把握拿下的,而且薪酬不错、离他们住的地方也不远,沈隆才不想让沈冰去程峰介绍的幼儿园呢。
“我啊,在一家时尚杂志社当编辑,晚上没事儿了去酒吧唱唱歌,你俩晚上要是没其他安排,就跟我一块儿喝酒去!”林夏觉得自己和沈冰有点投缘,刚见面就把她当朋友了。
“哇塞,时尚杂志社?听起来就很厉害。”又有那个女孩子不喜欢这些呢,沈冰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你要是感兴趣,那天有时间我带你去公司看看,不过也没多大意思。”林夏意兴阑珊地说道,“咳,时尚圈可不是好混的!要知道我们每天接触的都是最浮华最奢侈的那些东西!可我们的工资和这些东西比却微不足道!那种落差其实挺让人不舒服的!所以你要保持警惕,时刻提防着被花花绿绿的物质生活偷袭洗脑!面对各种诱惑你要有个清醒的世界观,否则就只能缴械投降了!”
嗯,杨紫曦就没有抗住,成了拜金女,甩了吴狄跟了有钱的富二代,结果却被富二代当成了玩物;沈冰不了解这些,“缴械投降?什么意思?”
林夏道,“被现实俘虏,向理想低头呗……不明白?女人,尤其是有姿色的女人,想要不劳而获还能用什么办法呢?……呵我真觉得你有点像古墓派里出来的……”
沈冰有不明白了,“古墓派?”
沈隆已经进更衣室试穿西装去了,林夏说话更大胆了些,“我是说你有点像小龙女!不谙世事的样子一定特别招男人爱!说真的沈冰,小猛是你第几个?”
沈冰脸上带着一分羞涩九分幸福,“第一个!”
林夏看着她,“想从一而终吗?”
沈冰认真的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林夏笑了,“你真不太像这个时代的产物!”
“呦,聊什么呢?说得这么开心?快帮我看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这时候沈隆从更衣室里出来了,穿着修身合体的西装在她们面前转了个圈。
“呦,小猛,没看出来啊,你穿上这身衣服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意思!嗯,挺像我们写字楼里那些衣冠禽兽的…….沈冰,不好意思啊,我们平时在一起互相开玩笑开惯了。”林夏说完才想起人家女朋友还在旁边呢,连忙道歉。
不过这家伙看起来确实帅了不少啊,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还真没错,林夏那里知道,这可不仅仅是衣服的缘故,还有沈隆和石小猛气质的不同,石小猛因为自卑气质有些畏畏缩缩,沈隆则是格外自信,而且还有祁同伟魅力的加成,那当然不一样了。
沈冰起来又帮沈隆理了理衣服,然后满意地点头,“嗯,是挺好看的,把这身装上吧,然后再挑一套,还有皮鞋、皮带、领带这些都要。”轮到给男朋友买衣服了,沈冰就一点儿也不小气了。
同时她还在心里做好了计划,等我找到工作,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这些钱给家里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拿出来给小猛添置点啥吧,剩下的都攒起来,以后还要还按揭,还要装修,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沈隆也不推辞,继续和沈冰、林夏逛了起来,在她俩的参谋下把西装、衬衫、领带、皮带、皮鞋什么的都配齐了,其实他的审美肯定在她们俩之上,不过啊,这可不是较量高下的时候,女朋友高兴最重要。
买完东西,三个人正要找地方吃饭,沈隆的电话响了,程峰在那头喊着,“那儿呢?赶紧过来,我和吴狄都到了,晚上给你家沈冰接风!”
这话让林夏听到了,她也非缠着要去,“你要是不带我去,我自己打车过去,反正地方我都听到了。”
沈冰有些纳闷,她不是他们的好朋友么?为什么会这样?很快谜底就揭晓了,到了程峰定好的酒吧里,林夏看到他搂着的卢蔓佳,还没等她说什么呢?旁边又跑过来一个妹子,这是程峰以前把过的妹子。
三个妹子凑到一起,现场变成了修罗场,林夏伤心地大哭大闹,喝得酩酊大醉,沈冰也对程峰有了全新的认识。
“她都醉成这样了,要不我们送她回家吧?”沈冰看着醉醺醺的林夏,对沈隆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