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朗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小倩已经坐在了大队长的办公室里,面对着来自于明朗的直属上司的考验。
特种大队的大队长是一个很高很瘦目露精光的男人,脸上有一道疤,年纪应该五十到六十之间,站的比年轻人还要挺拔,已经是大校了。
说是要跟小倩聊天,可是小倩进来了,他就在站在窗前拿着文件看,只对小倩说了句让她随便看,他要忙一会,然后就不理小倩了。
小倩多看了他好几秒,似乎在回忆什么。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大队长问。
“您长的,有些像我的故人。”这人怎么这么眼熟?貌似有点印象呢。
小倩在屋里转悠了一圈,停在了巨大的柜子前。
里面摆放着各种奖杯,其中也不乏一些在国际上的得到的荣誉,这里代表着陆军最高水平,这支队伍有过无数荣耀。
大队长从手里的资料当中抬头,看了眼小倩。
“很感兴趣?”
“嗯,觉得挺神秘的。”
前世她没机会进来,于明朗也从来不说,所以能够进到他的工作单位,亲眼看一看,感觉还是挺不一样的。
窗外,训练的声音能传过来,新进驻地的士兵们为了兵王的荣耀努力挥洒热血,贡献青春。
这是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地方,来到这种地方,很容易被气氛所感染,就算是普通人,也能感受到他们的那份荣光。
“你是怎样理解特种兵这个职业的?”大队长问道。
小倩心里有数了,大队长叫自己过来,并不只是对她今天参与营救感兴趣而已,这是变相的考核。
虽然于明朗是一个主义非常正的男人,只要是他觉得对,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左右他的意见,但如果他的直属上司对自己印象不好,后续还是会有点麻烦。
小倩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感情指手画脚的,所以摆平这个大队长,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我记得,只有婚前才有谈话或是政审,我们只是要订婚。”
小倩直言不讳的说道,她已经想好了,应该用怎样的方法,去跟这个大队长接触了。
大队长被她的直爽逗笑了,“我们现在只是正常的谈话,并不算正式审查,你可以畅所欲言。”
“特种兵在我心里,跟其他职业没有两样,但是如果只把这个当成职业来做,心中没有信仰,那也不行,这里的每一项荣誉都是战士用血与汗换来的,我选择他跟他是什么职业无关,他穿上这身衣服很帅,他不穿我看着也顺眼。”
“我感觉你好像知道我要说什么。”
“嗯,我是一个职业心理医生,我知道跟什么人说什么话,您要是想听好的,我也能说,因为您的用意我都懂,所以我们都开诚布公,不要说那些套话。”
大队长没办法拿着资料装了,这丫头,不按着套路走啊。
“那你说说,我的用意?”
原本还是想看看他最得意的爱将喜欢的是个怎样的女人,但大队长看小倩气定神闲的样子,却有种反被她看穿的感觉。
“我知道你想看看,我是否支持于明朗的工作,也想考察下,我选择他是否是出自对特种兵的职业的好奇,但抱歉首长,我没办法说出很漂亮客套话,我的真心话肯定不是你想听的,我只是想告诉您一个事实,于明朗离不开我,我又不是一个能说虚伪话的人,所以点到为止最好,说多了你难看我也不舒服。”
人生如粗饭劣肴,心里骂嘴里嚼,这不就是于明朗的工作吗?
“你是真不怕得罪人...那我要是,一定想听实话呢?”大队长阅人无数,第一次看到有家属如此直言不讳,直白的他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正常的家属,难道不应该表下决心,支持下工作,向组织表达下思想觉悟,表达下安稳大后方的信念?
小倩倒好,直接说她心里话肯定不是大队长想听的,甚至看穿他的意图,就这么直接挑明了说!
“我只是实话实说,这是他的选择,我尊重他,就好像他尊重我的工作一样,我支持他跟家国大义没多大关系,就是因为他值得我尊重。所以,在我这也别说什么当军嫂是牺牲奉献,我不那么认为,我为自己喜欢的人做点事儿,那是我愿意的,正如我说的,特种兵是一种职业,但仅当成一份职业是不够的,婚姻和感情对我也一样,只有对他的崇拜和军嫂的使命,也不够我们完美的搀扶一生。”
“那你认为,怎样才能让你和他,完美的搀扶一生?”
“于明朗有他的信仰,我也有我的,他的信仰来自军人的使命感,我的信仰来自我对我喜欢人的支持,仅此而已。”
这一番话点到为止,但又表达了她的意思。
“我现在相信了,你是怎样把歹徒心理防线攻破的了,来,你跟我来。”
大队长起身,领着小倩出了办公室,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这是一间很整洁的房间,有一面墙上,挂了几张照片,下方是一张桌子,每一张照片下方,都对应一个特种兵才有的黑色贝雷帽,小倩一进来就明白了,这里面都是这支部队历年牺牲的战士。
对待逝者的尊重,让她肃然起敬。
“这支部队从成立到现在整8年,一共牺牲了3名战士,而我是在最后这名战士牺牲后,进入这支部队的。”
大队长指了指最后一张照片,里面的年轻人看起来很年轻,有着灿烂的笑。
小倩注意到,照片下除了贝雷帽还有一把匕首,上面刻着孤狼,而这个照片,不是——吗!!!
她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觉得大队长这么眼熟了,她前世只见过大队长一面,但是这个照片上的人,她见了好多次!
心中的那个疑惑,终于得到了解释,小倩好像突然明白了,大队长为什么会单独找自己聊天,小倩此刻对大队长的一切行为,都能释怀,甚至,感谢他对于明朗的这份真情。
他一定,是把于明朗,当成了自己孩子。
特种大队的大队长是一个很高很瘦目露精光的男人,脸上有一道疤,年纪应该五十到六十之间,站的比年轻人还要挺拔,已经是大校了。
说是要跟小倩聊天,可是小倩进来了,他就在站在窗前拿着文件看,只对小倩说了句让她随便看,他要忙一会,然后就不理小倩了。
小倩多看了他好几秒,似乎在回忆什么。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大队长问。
“您长的,有些像我的故人。”这人怎么这么眼熟?貌似有点印象呢。
小倩在屋里转悠了一圈,停在了巨大的柜子前。
里面摆放着各种奖杯,其中也不乏一些在国际上的得到的荣誉,这里代表着陆军最高水平,这支队伍有过无数荣耀。
大队长从手里的资料当中抬头,看了眼小倩。
“很感兴趣?”
“嗯,觉得挺神秘的。”
前世她没机会进来,于明朗也从来不说,所以能够进到他的工作单位,亲眼看一看,感觉还是挺不一样的。
窗外,训练的声音能传过来,新进驻地的士兵们为了兵王的荣耀努力挥洒热血,贡献青春。
这是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地方,来到这种地方,很容易被气氛所感染,就算是普通人,也能感受到他们的那份荣光。
“你是怎样理解特种兵这个职业的?”大队长问道。
小倩心里有数了,大队长叫自己过来,并不只是对她今天参与营救感兴趣而已,这是变相的考核。
虽然于明朗是一个主义非常正的男人,只要是他觉得对,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左右他的意见,但如果他的直属上司对自己印象不好,后续还是会有点麻烦。
小倩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感情指手画脚的,所以摆平这个大队长,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我记得,只有婚前才有谈话或是政审,我们只是要订婚。”
小倩直言不讳的说道,她已经想好了,应该用怎样的方法,去跟这个大队长接触了。
大队长被她的直爽逗笑了,“我们现在只是正常的谈话,并不算正式审查,你可以畅所欲言。”
“特种兵在我心里,跟其他职业没有两样,但是如果只把这个当成职业来做,心中没有信仰,那也不行,这里的每一项荣誉都是战士用血与汗换来的,我选择他跟他是什么职业无关,他穿上这身衣服很帅,他不穿我看着也顺眼。”
“我感觉你好像知道我要说什么。”
“嗯,我是一个职业心理医生,我知道跟什么人说什么话,您要是想听好的,我也能说,因为您的用意我都懂,所以我们都开诚布公,不要说那些套话。”
大队长没办法拿着资料装了,这丫头,不按着套路走啊。
“那你说说,我的用意?”
原本还是想看看他最得意的爱将喜欢的是个怎样的女人,但大队长看小倩气定神闲的样子,却有种反被她看穿的感觉。
“我知道你想看看,我是否支持于明朗的工作,也想考察下,我选择他是否是出自对特种兵的职业的好奇,但抱歉首长,我没办法说出很漂亮客套话,我的真心话肯定不是你想听的,我只是想告诉您一个事实,于明朗离不开我,我又不是一个能说虚伪话的人,所以点到为止最好,说多了你难看我也不舒服。”
人生如粗饭劣肴,心里骂嘴里嚼,这不就是于明朗的工作吗?
“你是真不怕得罪人...那我要是,一定想听实话呢?”大队长阅人无数,第一次看到有家属如此直言不讳,直白的他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正常的家属,难道不应该表下决心,支持下工作,向组织表达下思想觉悟,表达下安稳大后方的信念?
小倩倒好,直接说她心里话肯定不是大队长想听的,甚至看穿他的意图,就这么直接挑明了说!
“我只是实话实说,这是他的选择,我尊重他,就好像他尊重我的工作一样,我支持他跟家国大义没多大关系,就是因为他值得我尊重。所以,在我这也别说什么当军嫂是牺牲奉献,我不那么认为,我为自己喜欢的人做点事儿,那是我愿意的,正如我说的,特种兵是一种职业,但仅当成一份职业是不够的,婚姻和感情对我也一样,只有对他的崇拜和军嫂的使命,也不够我们完美的搀扶一生。”
“那你认为,怎样才能让你和他,完美的搀扶一生?”
“于明朗有他的信仰,我也有我的,他的信仰来自军人的使命感,我的信仰来自我对我喜欢人的支持,仅此而已。”
这一番话点到为止,但又表达了她的意思。
“我现在相信了,你是怎样把歹徒心理防线攻破的了,来,你跟我来。”
大队长起身,领着小倩出了办公室,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这是一间很整洁的房间,有一面墙上,挂了几张照片,下方是一张桌子,每一张照片下方,都对应一个特种兵才有的黑色贝雷帽,小倩一进来就明白了,这里面都是这支部队历年牺牲的战士。
对待逝者的尊重,让她肃然起敬。
“这支部队从成立到现在整8年,一共牺牲了3名战士,而我是在最后这名战士牺牲后,进入这支部队的。”
大队长指了指最后一张照片,里面的年轻人看起来很年轻,有着灿烂的笑。
小倩注意到,照片下除了贝雷帽还有一把匕首,上面刻着孤狼,而这个照片,不是——吗!!!
她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觉得大队长这么眼熟了,她前世只见过大队长一面,但是这个照片上的人,她见了好多次!
心中的那个疑惑,终于得到了解释,小倩好像突然明白了,大队长为什么会单独找自己聊天,小倩此刻对大队长的一切行为,都能释怀,甚至,感谢他对于明朗的这份真情。
他一定,是把于明朗,当成了自己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