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里面死的是一对母女,极有可能是已故韩局的妻子和被绑架的儿子。一个男人直接将车开进了北河湖堤旁,男人下车,随后又下来两个女人,她们尾随在男人身后焦急的往人群密集的地方奔
跑,他拼命挤过人群来到警戒线旁边,维护现场秩序的警务人员拦住了他,但很快就扔出了他。
“常队?”其中一个警务人员喊出了他的名字,不过双手还拦在男人前进的路上。
男人是常青山,跟在他身后的则是程曦和韩如。
常青山皱眉:“知道我是常队,那还不快让开。”
两个警察迟疑,虽说他们认得常青山,但是常青山毕竟已经不是队长了,更何况常青山连警察都算不上,这样随意进出现场,他们也是怕上面会怪罪。
常青山见两人没反应,一把拉起警戒线。
“常队你不能这样,你也知道局里的规矩。”
“给我让开!”常青山一把推开前来阻拦的警察,程曦以及韩如乘机往里钻了进去,就在两个警察打算喊人阻止常青山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让他进去。”
方露白带着周成等一些干练的警察也赶到了现场,现场的记者蜂拥而上,方露白让周成负责打发记者,自己则是带着常青山走进现场。
现场的两具尸体都盖着白布,现场清理工作以及尸体的初步调查都已经完成。方露白和常青山进去的时候,程曦和韩如正拉着法医队的王清风问长问短,而后者则是被一堆问题弄得有些凌乱,一直保持沉默。
王清风看到方露白和常青山就像看到了救星,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结果常青山也是快步走到他面前,一把按住他的两个肩膀:“清风,告诉我,是不是韩局的……”
王清风有些为难,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告诉我啊。”常青山的情绪有些激动,最后他一把推开王清风,来到用白布盖着的尸体前,他蹲下身,小心翼翼的拉开白布,他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脸,他不敢继续往下拉,他害怕了。
伴随着韩如歇斯底里的一阵哭声,常青山也是仰天怒吼了一声。
下午,鹿城刑警队召开紧急秘密小组会议,针对此次韩林儿子被绑一案以及韩林跳楼一案展开调查,省厅也是再次派下两位警察进行协助。
通过现场的痕迹调查,警方找到了一组脚印,随后方露白就带队将与李家有关的一切人员全部扣押,进行脚印对比。
从脚印得出的结论,抛尸的犯人为男性,年龄大约在30至35岁之间,体格强壮,至少能够扛起这对母子,而且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动作利索,曾经或许从过军。
尸检报告是下午两点左右出来的,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交到方露白手上,方露白看完后气愤的直接将尸检报告扔了出去并且大爆粗口。
尸检报告分为两份,一份是陈红霞,一份则是韩明。
陈红霞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晚上十点钟左右,也就是说在韩林跳楼之前陈红霞就已经死去,绑架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过陈红霞,并且陈红霞的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皮外伤,最为严重的是陈红霞的双腿,双腿共遭到十公分长的匕首刺入腿部三十二刀,致命伤为头部,根据王清风的判断,陈红霞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根据调查以及监控设备显示,陈红霞是在下午三点十分从家里返回医院的途中被人绑架,绑架者开的还是这辆车牌号为鹿d7375g的五菱宏光面包车。
最终这辆面包车在鹿城某个小公园的停车场被警方找到,不过上面的痕迹已经被人抹去,监控设备也是没有拍到面包车上下来的人。
韩明的死亡时间是在被绑架的第二天,根据时间判断基本上就是韩林跪在雄风广场的时间,死亡原因也是头部遭受巨大的打击一时休克而死,大致可以断定凶器是一把尖角椅子,方露白派人查了一遍李家房产总部的所有椅子均未发现血迹反应的椅子。
不过最让方露白气愤的是,韩明死后曾有人鞭打过尸体,尸体上的伤多数为韩明死后造成,其中脖子以及腹部伤痕最多。
脚印的对比是在下午三点结束,均未发现匹配的脚印。不过经过方露白坚持不懈的调查发现了一份辞职名单,名单上有两个刚刚辞职的保镖。
方露白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的账户内多出了一笔巨额,都是通过李家房产的账户转入,并且人已经离开了国内,去到了遥远的美国,这些钱足够他们过下半辈子。
毋庸置疑,这两人就是绑架韩明以及陈红霞的元凶,李白清和李毅身为策划者必然不会亲自动手,为此只要抓到这两个人就有可能将李毅父子绳之于法。不过据省厅的同志反馈,这种逃到国外的罪犯,国内是无权在外国抓人的,而且动用省厅的力量调查,发现这两名保镖已经变成了美籍,意味着他们现在不是中国公民,中国警方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方露白很是愤怒,直接将李毅抓到了局里进行审讯,李毅坚称辞职的两位保镖护驾有功,送他们一笔钱算是还了一个人情,由于没有任何指向性证据指向李毅父子,无可奈何的方露白迫于律师的压力最终只得放了李毅父子,不过就在李白清离开审
讯的前夕,常青山冲进了审讯室并且将门反锁。
常青山杀气腾腾,这让门外的方露白不免有些担心。
“常青山你别乱来,常青山!”方露白一边敲着门,一边扯着嗓子喊着,他总算体会到门外那人所担心的那种心情了,曾经的他是审讯室里的常青山,现在风水轮流转,自己成了外边的这人。
方露白没有像别人一样去喊锁匠,他相信常青山不会干出出格的事情,挨打肯定免不了,至少不会到杀人这种地步。
审讯室内的李白清将轮椅又推了回去,他能够感受到常青山的杀气,可是他没有畏惧,反倒是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
跑,他拼命挤过人群来到警戒线旁边,维护现场秩序的警务人员拦住了他,但很快就扔出了他。
“常队?”其中一个警务人员喊出了他的名字,不过双手还拦在男人前进的路上。
男人是常青山,跟在他身后的则是程曦和韩如。
常青山皱眉:“知道我是常队,那还不快让开。”
两个警察迟疑,虽说他们认得常青山,但是常青山毕竟已经不是队长了,更何况常青山连警察都算不上,这样随意进出现场,他们也是怕上面会怪罪。
常青山见两人没反应,一把拉起警戒线。
“常队你不能这样,你也知道局里的规矩。”
“给我让开!”常青山一把推开前来阻拦的警察,程曦以及韩如乘机往里钻了进去,就在两个警察打算喊人阻止常青山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让他进去。”
方露白带着周成等一些干练的警察也赶到了现场,现场的记者蜂拥而上,方露白让周成负责打发记者,自己则是带着常青山走进现场。
现场的两具尸体都盖着白布,现场清理工作以及尸体的初步调查都已经完成。方露白和常青山进去的时候,程曦和韩如正拉着法医队的王清风问长问短,而后者则是被一堆问题弄得有些凌乱,一直保持沉默。
王清风看到方露白和常青山就像看到了救星,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结果常青山也是快步走到他面前,一把按住他的两个肩膀:“清风,告诉我,是不是韩局的……”
王清风有些为难,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告诉我啊。”常青山的情绪有些激动,最后他一把推开王清风,来到用白布盖着的尸体前,他蹲下身,小心翼翼的拉开白布,他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脸,他不敢继续往下拉,他害怕了。
伴随着韩如歇斯底里的一阵哭声,常青山也是仰天怒吼了一声。
下午,鹿城刑警队召开紧急秘密小组会议,针对此次韩林儿子被绑一案以及韩林跳楼一案展开调查,省厅也是再次派下两位警察进行协助。
通过现场的痕迹调查,警方找到了一组脚印,随后方露白就带队将与李家有关的一切人员全部扣押,进行脚印对比。
从脚印得出的结论,抛尸的犯人为男性,年龄大约在30至35岁之间,体格强壮,至少能够扛起这对母子,而且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动作利索,曾经或许从过军。
尸检报告是下午两点左右出来的,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交到方露白手上,方露白看完后气愤的直接将尸检报告扔了出去并且大爆粗口。
尸检报告分为两份,一份是陈红霞,一份则是韩明。
陈红霞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晚上十点钟左右,也就是说在韩林跳楼之前陈红霞就已经死去,绑架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过陈红霞,并且陈红霞的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皮外伤,最为严重的是陈红霞的双腿,双腿共遭到十公分长的匕首刺入腿部三十二刀,致命伤为头部,根据王清风的判断,陈红霞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根据调查以及监控设备显示,陈红霞是在下午三点十分从家里返回医院的途中被人绑架,绑架者开的还是这辆车牌号为鹿d7375g的五菱宏光面包车。
最终这辆面包车在鹿城某个小公园的停车场被警方找到,不过上面的痕迹已经被人抹去,监控设备也是没有拍到面包车上下来的人。
韩明的死亡时间是在被绑架的第二天,根据时间判断基本上就是韩林跪在雄风广场的时间,死亡原因也是头部遭受巨大的打击一时休克而死,大致可以断定凶器是一把尖角椅子,方露白派人查了一遍李家房产总部的所有椅子均未发现血迹反应的椅子。
不过最让方露白气愤的是,韩明死后曾有人鞭打过尸体,尸体上的伤多数为韩明死后造成,其中脖子以及腹部伤痕最多。
脚印的对比是在下午三点结束,均未发现匹配的脚印。不过经过方露白坚持不懈的调查发现了一份辞职名单,名单上有两个刚刚辞职的保镖。
方露白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的账户内多出了一笔巨额,都是通过李家房产的账户转入,并且人已经离开了国内,去到了遥远的美国,这些钱足够他们过下半辈子。
毋庸置疑,这两人就是绑架韩明以及陈红霞的元凶,李白清和李毅身为策划者必然不会亲自动手,为此只要抓到这两个人就有可能将李毅父子绳之于法。不过据省厅的同志反馈,这种逃到国外的罪犯,国内是无权在外国抓人的,而且动用省厅的力量调查,发现这两名保镖已经变成了美籍,意味着他们现在不是中国公民,中国警方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方露白很是愤怒,直接将李毅抓到了局里进行审讯,李毅坚称辞职的两位保镖护驾有功,送他们一笔钱算是还了一个人情,由于没有任何指向性证据指向李毅父子,无可奈何的方露白迫于律师的压力最终只得放了李毅父子,不过就在李白清离开审
讯的前夕,常青山冲进了审讯室并且将门反锁。
常青山杀气腾腾,这让门外的方露白不免有些担心。
“常青山你别乱来,常青山!”方露白一边敲着门,一边扯着嗓子喊着,他总算体会到门外那人所担心的那种心情了,曾经的他是审讯室里的常青山,现在风水轮流转,自己成了外边的这人。
方露白没有像别人一样去喊锁匠,他相信常青山不会干出出格的事情,挨打肯定免不了,至少不会到杀人这种地步。
审讯室内的李白清将轮椅又推了回去,他能够感受到常青山的杀气,可是他没有畏惧,反倒是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