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秋哥做事向来莫测高深。在小可和小东决裂这天下班之后,他竟然莫名其妙的安排了一场歌厅内部的联欢。而且他亲自签单点了十箱啤酒,都是百威、科罗娜、嘉士伯之类的高档酒品。

    联欢会在漫摇吧举行,但是大秋哥并没说这场联会是以庆祝什么为主题。小可心想:玉鼎音乐城在和冰河歌舞厅的争斗中并没占到什么便宜,而且因为赵副局长被抓到把柄的缘故,形势对大秋哥一方并没有什么优势,也不知他这样的庆贺是不是太早了点?难道他是想以这场联欢为我送行?我小可有这么大的面子吗?

    小可想到了但却没敢想信的正是大秋哥组织这场联欢的原因。他打算在这场联欢到达尾声时捧小可一个面子,当着众员工的面亲自许诺正式把这歌厅交给小可来打理。他想用自己的诚意打动对方,为的只是要小可留下来而已。

    歌厅属于服务性质的娱乐行业。这些服务生、保安、迎宾每天用最热情的笑容逢迎着挑剔的客人,到了内部联欢的时候他们终于能体会到“找乐子”的快感,所以同事们向来很乐于享受联欢的欢愉。只不过这种联欢得由大秋哥亲自批准,他却难得有这种兴致,小可在玉鼎音乐城工作的大半年里,印象中举行这种联欢也只是第三次而已,前两次是因为大秋哥的生日和周年店庆。

    “大口喝吧,大声吆喝吧,难得是快活!……”

    小可应景的播放了刚刚听过的那首《匹夫》,听到这句歌词,大伙儿各自举起杯饮尽了杯中酒。

    觥筹交错的局面被一名急喘着大气闯进来的保安打破了,他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惊慌失措的原因,坐在角落里的小可就看到了跟在这人身后的锥子。

    此时的锥子带着浓重的杀气,他像是想要拼命一样的只身而来。因为他刚刚被老大喜春痛骂了一顿,暴脾气的锥子不敢不老大翻脸,却敢来玉鼎歌厅拼命。

    喜春没能趁大秋哥不在的时候搬倒玉鼎歌厅;而他青眼有加的小可也没被他收服。所以他在喝了二两酒心情就烦燥起来。他并不是诚心找锥子的晦气,只是觉得手下这些人都不争气而已。

    只是锥子没能领会到老大的本意。为了在喜春面前争回尊严,他只能选择依靠暴力向玉鼎歌厅的人挑战。他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在混迹欢场的少爷,而变成了一个以搏命为生的全职混混。他仅有的本钱只不过是不错的身手和这条命。他今晚要做的事不只是想证明给他的老大喜春看;也是在为他自己证道,给自己的选择一个慰籍――既使选择的是一条无可救药的亡命之途,他也会因为这一战而无悔。

    面对锥子的挑衅,大勇第一个站起身来和锥子对恃。他现在又恢复了保安队长的职位。大秋哥那建筑公司的拆迁工作正有序的进行着,不需要大勇再去操心,而且快要入冬了,既使宏卫社区的住户全都搬走了也是无法赶在年前挖出地基的,毕竟北方的冬季地表的冻土层有如坚冰一样坚硬。

    “锥子,你来干什么?如果是来喝酒的,我们已经打佯了,你改天再来吧。”大勇说。

    锥子楞着眼扫视了众人一圈,用睥睨群雄的气势说:“我今天是来砸场子的。你们不妨现在就一起上来弄死我。”

    大勇“嗤”的轻笑了一声,以极度蔑视的态度回答锥子说:“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又当我们是什么人?弄死你?开歌厅是为了挣钱,弄死你有个毛用,你的命值几个钱?想死的话出门左转有个十字路口,你跟那一躺明早一准被压成饼。”

    “我的命的确不值几个钱。不过今天我偏要用这条贱命买一个答案,我想要知道是玉鼎歌厅里哪一个纯爷们儿有本事放倒了我。”锥子到也不傻,明知对方不会一佣而上拍死他,便用言语挤兑对方,故意寒碜他们似的想要引玉鼎歌厅派一个人来和自己决生死,于是他说:“你们要是觉得一起上很丢人的话,就车轮战一个一个的上来跟我单挑。我锥子今天就没打算竖着出去。”

    “车轮战?”大勇说:“你以为你能打得过几个?恐怕一轮下来你就躺了吧!”

    “你不是玉鼎歌厅的第一号打手吗?那我就先领教你大勇的手段吧!”锥子说。

    虽然身后跟着一众保安和服务生,双方的实力和场面相差极为悬殊。但是大勇自恃身份,并没有和锥子动手的意思。他只是警告对方别来闹事,说再胡闹下去他就要报警了。

    大勇这个新兴一代混混中的佼佼者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实出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大秋哥右手颤抖之下好大一段烟灰都掉落在裤子之上。他心说怎么着?大勇这小子学东西可真够快,我那一套忽悠喜春的什么法制社会别动粗的屁话这小子在门外听到之后竟然当了真?

    锥子独自一人闯入玉鼎歌厅足见其勇悍。他既言明了来砸场子,大秋哥总不能不接招吧?连这么个独自来闹事的小角色都收拾不下的话,他大秋的江湖地位还怎么稳坐下去?大秋手下除了大勇自有其他可用之人,只不过这时候去搬救兵既失了气场、又显得歌厅没什么硬实力。

    正当大秋硬着头皮掏出手机准备找人救场之时,一直坐在远处的小可却开口说话了。

    “锥子!前几天在蟠龙居见面时你怎么跟不认识似的也不吭一声?是不是差点出车祸那次把你吓傻了?”

    锥子见小可站了出来,原本一往无前的冲劲竟消退了几分,小可曾经在他几乎被小货车撞到之时出言提醒过他,对他算是有恩的。他对小可的态度明显冷静了很多,说:“你我各为其主,所以那天见面才没跟你道谢。今天我就不用再说什么感激的话了,反正我也没打算活着出去,欠你的情下辈子再还吧!”

    “你不是说要用你的命买个答案吗?这个答案我可以给你,但是你偏要跟我拼命的话,躺下的人一定不会是我。”

    锥子问:“怎么,你知道在场的哪一个才是你们歌厅的那个纯爷们儿?怎么听起来你像是在说你自己似的。”

    “我们歌厅里谁不知道,你吴哥我就是玉鼎音乐城最纯的爷们,二十四k的纯爷们儿。”小可说:“要不咱俩过两手?不过我有言在先,车轮战就免了,咱俩动过手之后无论胜败你必须立即滚蛋。”他向前走了几步,说:“咱们上次打的架可还没分出个胜负呢!”

    锥子哼了一声,说:“那次如果不是天赐哥拉开咱们,你小子的名声早就折了。”

    “怎么?在你的眼里赢了就算风光;输了的就是折了名声的失败者?锥子,我只能说你眼界太低了。你口口声声想要见识什么叫纯爷们儿,你懂什么是男人吗?你以为敢于独自一个人闯入敌营就算英雄了?你记住,真正的男人,就算败了也要不失气吞山河的气概。你能把我打得满地找牙,却不能阻挡我高傲的再度爬起来,这,才叫纯爷们儿!”

    “怎么着?纯爷,咱俩今天改打嘴仗了是吗?”锥子和小可动手有足够的信心会赢。但是小可说的话他却无力反驳。只得激小可立刻和他动手。但是,就算他在拳脚上赢了小可,却凭什么去摧毁对方的雄心壮志?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有些怀疑:武力真的能够征服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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