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夺命狂飚(下)!

    张阙和自己的师父刘易斯通过电话后走过来对叶秋说道:“十五分钟,师父准时到达。”

    “谢谢。”叶秋笑着点头。虽然是第二次打交道,但是他对张阙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这人表面上冷冰冰的,心思却极其细腻,他明白这个时候的叶秋需要一位强大的对手。

    一个能够逼出他全部潜能,需要竭尽全力奋命一博的对手。

    经历生死拼搏后的尘埃落定,心内的压抑暴戾之气才能尽情释放出来。

    “不用客气。说实,我也很期待你们的对决。”张阙的脸上难得的牵扯出一抹笑意。“自从上次在燕苏高上输给你之后,我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或许,师父才是你真正的对手。”

    听到张阙的话,西门浅语这知道他说的之前胜过车王弟子一次的事是真的。几个女人唧唧~~地追问叶秋上次和张阙比赛的情景,叶秋将宋家姐妹的事过漏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

    张阙是明人,自然不会揭穿叶秋故意隐藏的东西。

    没有让人等待太久,当车王所承诺十五分钟即将用完时,盘山公路上再次出现一束强光。

    按道理说应该两束,可是那车子的度实在是太快了,两束光头聚集在一起,远远看过去,像是一个光球在飞一般的滚动。除了看到前面一点光亮在移动外,根本就没有办法捕捉其它任何的东西。

    砂!

    当人地眼球还随着车子地运动而调整方向时。车子已经安静无声停在了众人面前。而这个时候。众人地视网膜里停留地还是车子奔跑时地画面。

    到今天。众人才体会到‘应接不暇’这个词语地真正含义。

    没有扬起尘烟滚滚。也没有喧嚣刺耳地刹车声。动如灵狐。静如百花。就这么突兀地静地。让人没有任何准备地出现在众人地面前。

    这是一款银黑色地兰博基尼reventonn。很硬朗地造型。相比较其它地跑车色调比较内敛。

    咄逼人地活力动感。一往如前地豪迈气势。意大利式地热血奔放———兰博基尼地标志是一头充满力量、正向对方攻击地斗牛。这与兰博基尼大马力高跑车地特性相吻合。据说这一标志也体现了创始人兰博基尼斗牛般不甘示弱地脾性。

    兰博基尼sp汽车厂的创始人费鲁吉欧兰博基尼骨子里渗透出意大利人特有的豪情壮志,激励着他一路从一位普通的农民之子白手起家,奋斗不息直至成为众人敬仰的行业掌舵人。

    不难猜择这款车型的车王刘易斯对这种斗牛精神是极其欣赏的。

    “一个难以对付的高手。”叶秋在心里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他很欣慰,能遇到这样的对手。特别是在今天晚上,他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时。

    车窗自动打开出现一个黄种人的面孔。

    没办法辨别他的年龄,或许三十五,或许四十五,也有可能更大一些。消瘦硬朗的面孔、深邃的眼眸根根坚起、留有坚硬的胡子。

    “车王。”

    “车王。”

    “车王。”——

    ---

    没有人组织,在场的车迷自性的叫出了刘易斯的尊称。车王,他是地下汽车世界最耀眼的明星,唯一的王。

    属于他们的王。

    他们激动的脸和脖子都成了紫红色,用力的挥舞着双手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叫地声嘶力竭。

    刘易斯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着他们点了点头,然后他们便叫地更加疯狂了。在这寂寥空旷的夜晚显地格外刺耳。

    “是谁?”刘易斯看着自己的弟子张阙问道,脸上没有喜怒的表情。

    “叶秋。”张阙也同样冷漠地回答道。这一对师徒的相处方式颇为怪异。

    叶秋笑着走过去,伸出手说道:“我是叶秋。仰慕已久,很荣幸见到车王。”

    “我是来比赛的。”刘易斯说道。他并没有伸出手去和叶秋握手。

    叶秋走近了才注意到斯的副驾驶室上坐着一位清秀丽人。很端庄漂亮的女人,头盘在头顶,身穿月白色旗袍。面如明月若秋水。在见到叶秋的视线注意到她时,她对着叶秋点头微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叶秋也对着她点头想,这应该就是车王刘易斯的定海神针吧。即便是一个外人见到这样的女子能够心生平静。有她坐在车王身边,车王一定不会犯急躁突进地错误的。

    “好吧。什么规则?”叶秋笑着说道。怪人都有怪癖,这家伙对自己的徒弟都板着张死人脸,也没指望他会如何的礼遇自己。

    “快者为王。没有规则。”车王简洁地说道。

    “场地?”

    刘易斯扫了眼面前这块宽阔的空地,这里原本是其它飚车族飚车的地方。说道:“在这儿跑没有意思。我们去跑粉岭鹿山。谁先到山顶,谁就获得胜利。”

    听到车王提出来的比赛场地,在场的人不由得同时深吸一口冷气。

    粉鹿山,也叫做粉岭鹿颈。如果把其它的公路比做一只鹿的话,那么这个粉岭鹿山就只能是鹿的脖颈。细窄、狭长。虽然有一条环山公路,但是却极其的难走。之前香港有不少飚车族想挑战这条山路,无一例外,他们都把车子开进了万丈深渊。将自己和爱车一起报废。

    之后香港政府为了杜绝这种事件的生,就在山脚下设置了路障。那条盘山公路也因为年久失修,又落下断裂的树枝和翻滚下来的碎石,更是没有人要去尝试。

    “怎么?很难跑?”叶秋听到众人的反应,转过脸问身后的西门浅语。毕竟,她出生于香港,对香港的地形比较熟悉。

    “难如登天。别说开车是步行攀登都很困难。”西门浅语沉声说道。

    “这个地方我也听说过,早些年经常出事故。要不换个地方?”西门向东也走过来劝道。现在自己正是和叶秋全面合作的重要时期,甚至为了讨好他,将苏杭沈氏也给拉进来分一杯羹。如果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么自己的投资不就完全打了水漂?

    沈墨

    果和林宝儿三女也面露担忧的神色,却没有出声阻挠非常了解叶秋。他决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而且,他从来都不会轻易的把决定权交给别人。

    叶秋突然间咧开嘴巴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更是要试试了。”

    他原本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他主动将车王邀请出来的,这个时候怎么可能退缩?

    听到叶秋答应了车王的高难度挑战赛,在场车迷又是一阵欢呼声音。

    “选择一位女伴可以不选。随你。”车王刘易斯说道。他的意思很明了,无论如何,我车子里的女人是不会赶出去的。要么你也在车子里放一个人。如果你觉得这样不方便的话,单独一人也行。

    叶秋转过脸看几个女孩子里犹豫着要选择谁。

    沈墨浓和唐果因为彼此亲姐妹,又都知道对方和叶秋的关系。反而都不好意思开口。西门浅语倒是想开口,可是面前的那三个女人都没有开口,自己又哪有开口的资格?

    “我陪你。”林宝儿小脸一幅视死归地表情说道。

    “宝儿,让果果去。”沈墨浓说道。

    林宝儿就撅起了嘴,说道:“为什么又唐唐姐姐啊?我也想做一回车后呢。再说次比赛那么危险。还是让我去吧?”

    “听话。”沈墨浓颇大姐风范,安抚了林宝儿后,就伸手将唐果拉到叶秋面前,说道:“果果对车也比较熟悉,她跟你去吧。”

    叶秋从沈墨浓手里接过唐的小手道:“好。你们等我回来。”

    “们开你的车?”叶秋转过脸看着唐果问道。

    唐果点了点头,被叶秋这样拉着手,她突然间觉得有些羞涩。是的是这种感觉。虽然她们已经生了**关系,可是她仍然觉得心脏跳动的厉害。

    被他拖着手向跑车走去像是被他拖着手走向教堂般地幸福美满。

    车王刘易斯的跑车肯定是经过改装的,唐果开来的法拉利是西门浅语的收藏品。或许她也经过了或多或少的改装是肯定不如车王的兰博基尼那么专业。

    要知道,一般的赛车高手都是改车大师。他们为了追求极限的度,甚至会牺牲车身的许多合理性。

    叶秋先拉开副驾驶室的车门,让唐果坐进去。并且细心地帮她扣好安全带。这才自己进了主驾驶室。

    刘易斯关上了车窗,动车子在前面领路。他们要去粉岭鹿山脚集合。

    叶秋的法拉利跑车紧跟其后,后面是浩浩荡荡近百辆汽车的长龙队伍。他们也要去见证这场巅锋对决的比赛结果。

    粉岭鹿山离赛车场不远,其实赛车场就是粉岭鹿山山脚下的开阔地。这是一座极其陡峭的山峰,抬头看去,几乎和地面是一个垂直九十度的直角。

    通往上山公路的起始点还被铁丝和铁桩给锁住,看来传闻果然不虚。

    不用吩咐,自然就有人取来螺栓刀和钳子将铁丝剪断,并且合伙儿将铁桩给移到路边。

    叶秋和刘易斯的车都停在山脚,他们要争先抢占很多地方只能通过一辆车的山道。如果操控的好,不在转角或者路途中的开阔地被反,或许第一个领先的车子就是胜利者。

    张阙走到两辆车子前面,大声说道:“我是本次比赛的裁判,两位有没有意见?如果你们有更合适的人选,可以提出。”

    叶秋和刘易斯各自按了一下汽车喇叭,表示对此项决定没有意见。

    张阙再次大声喊道:“火把为号。当火把挥下时,就是开始的时刻。两位有没有意见?”

    两声清脆地喇叭声响起,张阙的提议再次通过。

    有人送来准备好的火把,这是之前他们飚车用的普通道具。因为夜晚飚车会很黑暗,用其它的东西或许会影响车手的视线。而用哨子之类的声音设备的话,又有可能会招来警察。

    张阙高举着火把,脸色被那雄雄燃烧的火苗映地红通通的。大声喊道:“预备。”

    叶秋将车子启动好,视线锐利地盯着前方,嘴里却在和唐果开着玩笑。

    “这次比赛可是玩命。会不会觉得紧张?”

    “曾经我也逼着你上过我的车。这下子扯平了。”唐果说道。

    叶秋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他想起自己刚刚来燕京时被唐果硬拉上车的情景。也正是那次,拉开了自己做为一名近身保镖的工作序幕。

    可是,他们之间的纠缠越来越深,又怎么可能扯平?

    “开始。”

    张阙大声叫喊的同时,用力地将手里的火把挥下。

    嗖!

    两股疾风袭来,两辆跑车已经在他面前失去了影子。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穿着高跟鞋是不适合运动的。特别不适合奔跑。

    可是银眼却显然不这么认为,仍然是一袭紫色的风衣,穿着一双银白色上面绑着白色软带的细高跟,鞋跟仍然是那种惊人的长度。如一把锋利的钉子刺在地面上。也不知道它是如此支撑一个人的力量,并且能够在这种崎岖的山路上行走的。

    可是,银眼却跑得很快。而且,她的手里还提着一个份量不轻的黑色小皮箱。

    做为一名出色的杀手,审时度势寻找有利地形是最基本的常识。很快的,她就找到了一个极佳的攻击地点。

    这地方处于粉岭鹿山五分之四的高度,这儿即不是山顶,适合逃走,又能够居高临下的俯视山脚。

    轻轻地跃了过去,没有破坏这边的天然地形。蹲下身子,将手里的皮箱打开,不到一分钟,一把远程狙击枪便已经组装完成。而且上面还装有一把高清晰度的红外线狙击镜。

    经过一番调试,选择出了最佳的狙击点。然后便凝神闭气,不出一线声音。

    等待。

    猎人布好网后,要做的事情便只有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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