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亲自子上阵,费了好大的力气,几乎使出浑身解数,连狗咬的招术都用上了,还有下属突施冷箭的帮助,这才结果掉了一个狗鞑子。

    由此可见狗鞑子的战力绝非吹嘘出来的,若狗鞑子个个都有如此本领的话,一旦京城被鞑子大军团团包围,往后可就难办了。

    但这种想法也仅仅在高晓松脑袋里停留了片刻工夫,眼下他还得继续带人擒杀剩余的狗鞑子,能擒则擒,能杀便杀,就是不能让狗鞑子从此地脱逃。

    “百户大人!您……”

    “无恙!快!莫叫任何一个狗鞑子跑掉!”

    在如此时刻,只要脑袋没掉,四肢没断,哪怕杀得浑身是血都得继续往上冲。

    己方人数占据绝对优势,这还擒杀不了区区六个狗鞑子,事情传至圣聪就不妙了。

    干掉眼前的狗鞑子绝非泼天之功,但多多少少也能捞到不少的赏钱。

    可以说,这是除了抄家之外,最赚钱的差事了。

    想赚钱,还怕死,那心里就别有这个打算了。

    莫说寻常的狗鞑子,纵使皇太鸡在此,也要留下全尸!

    高晓松还不清楚这里到底藏匿了多少狗鞑子,不过既然有六个狗鞑子主动暴露了身份,便说明选择继续蛰伏的不会太多。

    狗鞑子为了避免曝露行踪,通常是以小队的方式前来京城,要么两人,要么四人,最多不过十余人。

    再多的话,那就会引起守军的怀疑了。因为太子爷有令,凡是大队人马,不论从事行业,想要进入京城,必须接受仔细搜查。

    首先,要检查所有人员的武器装备,弓弩与火器等一律没收。

    其次,要检查相关的身份凭证,询问目的与去向,对于可疑人员,要薅一薅发髻。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检查,等进城之后,再由锦衣卫随时进行抽查。

    能让如此多的狗鞑子混进来,便说明守军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不过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每天进城的人数以万计,守军也不可能仔细检查每个人。

    都让守军给逮着了,他们厂卫就没鱼可捕了,全都得抓虾!

    命犯的重要性和价值都远低于狗鞑子,一只狗鞑子对厂卫来说就是二百两银子。

    “把弓抢回来!”

    高晓松见到一个狗鞑子居然趁他的手下不备,在相继砍翻了两人之后,直接杀掉了一名持弓的藩子。

    旋即便异常娴熟地张弓搭箭,开始对在场的锦衣卫大肆施射。

    鞑子弓马娴熟,尤擅渔猎,开弓射人更是手到擒来。

    一张弓落到狗鞑子的手里,只怕十余名锦衣卫都会遭殃。

    “啊!啊!啊……”

    高晓松便亲眼目睹了这只狗鞑子的绝技,在彼此距离不足两丈之遥,面对扑过来的三名锦衣卫,狗鞑子反应速度极快,而且箭法极其精准,连发三箭,箭无需发。

    这不是连射了三次,而是一次用三支箭搭住弓弦,面对三个目标,依次放出。这需要手指拥有极大的力量,而且要勤加练习,才能达到如此程度。

    狼牙箭迅疾贯穿了藩子们所穿的单层甲衣,巨大的惯性将整个人都射翻在地,疼得藩子们顿时哀嚎不已,满地打滚。

    “一起上!”

    剩下的锦衣卫见到如此状况,便不敢怠慢,听到百户大人的命令,立刻冲了上去,若是再让这只狗鞑子继续施射,只怕在场的众人都要倒霉了。

    适才时间紧迫,这只鞑子就从箭壶里抓了一把箭,也没仔细数,在射了三支箭之后,再将嘴里叼着的拿出来,才寻思过味来,总计只有五支箭而已。

    即便已经给蛮子造成了不小的杀伤,面对士气丝毫不减的这些敌人,他也有些头疼,毕竟是在室内厮杀,完全发挥不出来大清勇士擅长远射的本事。

    就在他还想施射的时候,猛然发现有一大张木板,准确的说是一张圆桌,迎面而来,不得不让他放弃了施射的打算,进而伸腿发力猛踹,将桌子踢飞到一旁。

    这便是高晓松在情急之下想出来的拖延办法,一来可以给下属争取围攻目标的时间,二来也能让这狗鞑子不敢继续放箭。

    狗鞑子擅长远射,那己方人多,近战占优。如此就必须拉近距离,才能短兵相接,哪怕用人堆也要活活堆死这群狗鞑子!

    每个先期入关的大清勇士虽然不如巴牙喇那般勇猛,可也是从八旗战兵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不然起不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近攻还是远射,都要精通。身材并不高大,但格外敦实强壮,忠诚度极高。

    秉承“主子若死、奴才陪葬”的原则,每个人都会拼死奋战。大事若成,便可以得到抬旗的待遇,皇上更会亲赏两个前程,外加价值二百两银子的蛮明商品。

    在如此奖励的诱惑和刺激下,所有提前入关的大清勇士都是心无旁骛,赤胆忠心,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得到巨大的封赏。手机端../

    来到京城,众人才意识到蛮明的都城居然如此繁华,远胜大清王师入关攻克的其他城池,若是占据此地,便可以逍遥快活一辈子了。

    他们在关外挨饿受冻不说,每每还得与蛮明军队厮杀,若是跟随皇上攻破京城,往后的日子就能大为改观了。

    京城的众多吃食,他们没尝过。众多的商品,他们没见过。连往来穿梭的人拉车,也是头一次遇到。

    更别说随处可见的美女,只要兜里有足够的银子,那就可以随便玩了。

    如此美好的地方,王师上下来了便决计不会走了。

    这种地方不应该属于狗蛮子,必须归大清所有。

    蛮明朝廷不予想让,那大清王师直接打下来便是了。

    莫说一座京城,连蛮明的万里江山,早晚也是大清的!

    “给我!”

    高晓松还想冲上去参与围攻眼前这个狗鞑子,可余光瞄到狗鞑子似乎退入了房间里,似乎想跑,便立刻抢过附近一个手下的弓箭,纵身一跃,上了二楼。

    若是狗鞑子翻窗逃脱,挑到街上,自己便可以直接开弓放箭了,否则光凭自己这两条腿,多半是追不上了,弄不好还得丢条大鱼。

    “啊……”

    等高晓松跑到狗鞑子没入身形的房间门口时,忽然从里面飞出来一个手下,几乎与他撞了个正着,这人是被狗鞑子直接踹飞出来的。

    等高晓松扶住手下,重新进屋,目标已经消失不见了。高晓松来到窗前向外张望,只见两个人影正在飞快地跑路。

    远处的一个目测不足二十步,近处的一个还不足十步,高晓松见状只能立刻张弓搭箭,先将近处的这厮射杀再说。

    根据目标的奔跑速度,高晓松直接选择预瞄对方的脑袋,算好提前量,对付正在远去的目标,多半可以做到“瞄头射腰”。

    只是这只狗鞑子突然回头张望,也看到了窗口张弓的高晓松,便旋即改变了奔跑路线,改为左摇右晃的“之”字形。

    若不是行家里手,面对要被射杀的情况,决计不会如此冷静,还能迅速作出规避动作。

    时不我待!

    眼看狗鞑子就要跑到街上,高晓松只能赌一赌自己的运气,觉得正好合适,便让狼牙箭离手。

    由于这只狗鞑子异常狡猾,逃跑路线飘忽不定,箭矢并未像高晓松期望的那般精准,仅仅算是擦腰而过,箭头最多穿破了外衣,擦破了狗鞑子的表皮而已。

    “追啊!”

    高晓松立刻带着三个手下也相继跳下楼,在后面穷追不舍。

    重要性姑且不论,前面可是正在飞速逃跑的四百两银子!

    再说杀了自己那么多手下,也不能轻易放过这两个狗鞑子。

    二十多人打六个,被反杀了七个,还跑了两个,高晓松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啊!

    准确的说是九个!

    因为负责看正门的两个骑马的藩子见状便策马上前,却被两个狗鞑子相继干掉了。

    双方实力相差悬殊,这是坐骑也无法轻易弥补上来的,还给对方白送了跑路的工具。

    幸好狗鞑子急于跑路,没时间将系在门口桩子上的其他战马的缰绳逐一砍断,否则高晓松一伙人就得傻眼了。

    纵使如此,让狗鞑子得到了战马,再想追杀他们就难上加难了。

    “狗鞑子休走!”

    此时陆毅已经骑马来到了需要自己搜查的地方,就在三弟带队办差的不远处,见到信号弹腾空而起,便知道事情有变,立刻策马赶来驰援。

    等赶到事发地,陆毅也为之一愣,嫌犯居然已经上马了,这可就有些棘手了,身后还传来锦衣卫追捕鞑子的叫嚣之声。

    既然确定此人是狗鞑子了,那也就无须手下留情了。但若是鞑子在马上,只怕战力会翻一倍不止。

    不过双方迎面对上,直接将其放走是不可能的事情,死活都要拦下来,隔着二十步远,陆毅便催马冲了起来,顺手抄起了路边行人的扁担。

    用这玩意当枪使?

    明显不行,因为没枪头不说,对方手里还有刀,完全可以砍断扁担。

    只好如此了!

    “狗鞑子!拿命来!”

    有蛮子居然手持扁担向自己冲来,不禁让这名大清勇士感到些许好笑,心忖这蛮子是不是傻掉了,世上哪有这种打法?

    咱这手里的钢刀不说是削铁如泥,砍个扁担决计是没有任何困难的,说不定还能连扁担带人一并砍成两半。

    就在双方快要马头交错之际,陆毅猛然将扁担横着扔出,并未像长枪那样进行拼刺,全当这玩意是个滚木了。

    扁担飞行地不高不低,就在马头的大概位置,使得这名大清勇士只能先行挥刀劈砍,不然让扁担砸中马头,只怕战马会当场被砸懵。

    就在鞑子动手的同时,陆毅另一只手握着腰刀,在风驰电掣之际,对准狗鞑子的前胸,便是狠狠的一挥。

    “啊……”

    这只鞑子当场发出了厉声惨叫,在战马的带动下,腰刀所产生的力量远大于步战的时候,只要被剌到,便会留下很深的伤口。

    尤其是没有穿着甲衣进行这种对战,那是相当的吃亏,幸好适才那一刹那,他的胳膊多多少少起到了屏障的作用。

    让陆毅的动作并不能发挥出全部的杀伤,仅仅在胸前留下一道算是不浅的割痕而已,但对大清勇士来说,这也是莫大的羞辱。

    用扁担做诱饵,投机取巧获胜,陆毅可是不会介意,尤其是猎杀对象是狗鞑子,陈述冤情吧!

    流出来的鲜血已然染红了前襟,可再想拨马再战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好不容易抢到一匹马,那就是为了跑路而用的。

    陆毅没有携带弓箭,在双方错马之后,只要隔了七八步之遥,幸好身后跟上来的六七个骑马的锦衣卫给这名狗鞑子堵了个正着。

    “大哥!此贼死活皆可!”

    高晓松在远处急忙向陆毅高呼起来,废了这么半天劲,还让狗鞑子跑路的话,他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通通都是废柴。

    “狗蛮子去死吧!”

    旋即冲上来的另一名大清勇士趁着眼前的这个狗蛮子分心的机会,挥刀便砍,想要为主报仇雪恨,最好一刀便能将其斩落马下。

    “当!”

    陆毅只能本能地用腰刀加以搪赛,场面极为狼狈,双方仅斗了两招,招式慌乱的陆毅便被砍伤了胳膊。

    好在锦衣卫人数够多,战力不足,用人来补。加之鞑子没有弓箭,而且是在街上,并非狂野,没有多少策马冲杀的空间。

    众多锦衣卫将两个狗鞑子的前后路线完全堵死,马战、步战皆有,若不是还想把马匹抢回来再用,这会儿早就砍断马腿了。

    两个狗鞑子没跑多远,便遭到了十余名锦衣卫的围攻,场面极为混乱,吓得周遭摊主与百姓全都四散奔逃起来。

    不论是商贾还是百姓,全都喜欢看热闹,但毫无疑问,没有一个人愿意变成“热闹”被别人看。

    待跑到没危险的地方之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又一个个选择继续观望!

    十三打二,最后还用上了弓箭,这才将两名狗鞑子当场击毙。

    为此,锦衣卫还被砍伤了六个人,虽说都不是致命的重伤,损失也不算太小。

    等陆毅与高晓松带队返回楼里,战斗已经结束,三只负隅顽抗的狗鞑子被全部击毙,生擒一个。

    楼里加外面,总计战殁九人,受伤十五人。

    随处可见喷洒出来的血迹,再不复娱乐场所之美。

    楼姐们全都吓得瑟瑟发抖,缩在房间里不敢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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