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一声脆响,打破了长夜的寂静。

    破碎的杯子在地上溅起漫天的碎片和水花,与鸿北冥的怒气一起升腾于这中军大帐之中。

    “你再说一遍!”虎目中激荡起漫天的冰霜,鸿北冥低沉的吼声如虎哮盘旋。

    “虎豹营卫校浅水清,私命乱法,以下犯上,先斩杀衡长顺于阵前,后伙同卫中军士,隐瞒战情,欺骗上官,如今人证具在,还请军帅为我做主!”李规抱拳请命。

    “混帐!”盛怒之下,一掌击出,红木长案经不住这刚猛一拍,竟化成漫天的齑粉。

    “来人,立刻给我包围虎豹营,将第三卫全体将士全部拿下!有敢违抗者,格杀勿论。”

    颁布下命令之后,鸿北冥的血气稍微平复了一些。望着营外那无尽的星空,他微微长叹了一口气。

    “李规,你立刻通知南无伤,这件事,就交给他处理审讯了。如果罪证属实,立斩不饶!至于洪天启……他治下不严,查事不明,先官降半级,罚俸三月,以观后效。至于那一千士兵……全部配冲锋营!”

    轻轻一句话,虎豹营一千名士兵的命运就此决定,李规的心中也是一寒。

    如果可以,他其实只想杀浅水清。

    天风军之所以能成为观澜大6第一强旅,就是因为其军纪森严,军法如山。鸿北冥身为一军总领,大战在即,部队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乱子,他若再不以雷霆手腕解决此事,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暴风王烈狂焰性情暴躁如火,就算是鸿北冥,也没那个胆子受他一喝之威。

    片刻之后,远处急的马蹄声传来。一名传令兵急急跳下马,奔到鸿北冥的身边跪拜下去:

    “报大将军,虎威将军!虎豹营第三卫全体士兵已经于半个时辰前离开营地,出城而去。”

    “混蛋!”鸿北冥一脚将那士兵踢飞:“守城的士兵是干什么吃的?”

    传令兵大叫:“他们说他们是奉上峰急令,有紧急军务需要出城。听守城的士兵说,这些日子,浅水清每天夜里都有出城,他不知从哪弄来的调令,因此守城的士兵也从不阻他。这次他只是带齐了自己的卫集体出城,守城的士兵也就没什么怀疑,放他们通行了。”

    “他们往哪里去的?”李规忙问。

    “南门关!”那士兵大叫。

    两位将军同时怔住……

    南门关。

    落鹰崖。

    矗立于崖壁之下,凝望于崖壁之上。

    士兵们的眼中,是对奇迹的赞叹与景仰。

    整整五条粗厚的大绳从高不可见的云端荡了下来,一直垂直到崖壁的最底部。每隔十米,就有一个铁环被敲进山壁间的缝隙之中,环中套绳,以做固定之用。

    “这……这怎么可能?”难以置信的神情瘟疫般在所有战士的脸上蔓延,惟有浅水清,眼神中暴出炽热的烈芒。

    “我说过,我们能爬上落鹰崖,天降南门关,我说到,就一定能做到!”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做的?”沐血问。这样浩大的工程,绝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完成。

    “从我杀死衡长顺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事情总有被揭露的一天。不想坐以待毙的话,就该早做打算。而当我做出了决定之后,我就再不犹豫。这些天来,我每天都会来这里攀爬落鹰崖,每爬上一点,就把铁环敲进山壁,将绳子固定。虽然进度缓慢,可是只要每天在做,就早晚能成。这第一条,是最难的,没有任何外力可借,只能从下往上爬。其他的,就方便了许多,可以直接从上往下放了。”

    浅水清悠悠的回答,他看着沐血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了笑意:“沐少,上面的风景,可是很壮观哦。”

    激动的心情如满溢的沸水,充斥于胸腔之间,沐血的声音微微带着颤抖:“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们?你一个人做这些,一定很辛苦吧?”

    辛苦?

    何止是辛苦。

    为了不让南门关的守兵现有人在崖壁间做手脚,他每天只能在晚上来攀爬这座险峻陡峭的山崖。

    落鹰崖,鹰难驻足猴难爬,岂是说说而已?

    整座山崖高达三百余米,崖面光滑平整如一个镜面,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攀爬的借力点。

    它就象是被人斧子生生砍出来的一般,放倒了就可以做一个巨大的溜冰场。

    要想在这样的崖面上攀爬登顶,又岂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倘若只是险峻到也罢了,即使在光滑的崖面,也总能找到需要的借力点。对一个徒手攀登的专家来说,只要有指甲盖那么大的一点突起,就可以成为他们最完美的借力点。

    问题是……他只能在晚上攀爬。

    与白天攀登不同;夜间的攀附,他看不清上方可能存在的借力点,最多只是得到一个模糊的轮廓,然后用自己的手感去证实。

    这意味着他的单手附壁时间要比以往长得多,意味着他的体力损耗将会比以往更加巨大,意味着他失败的风险成几何倍数的增加。

    勉强找到的借力点,通常大小通常都不过一个指甲盖,能有半只手大小的借力处,浅水清便可谢天谢地了。

    每一处凸起,都如珍珠般珍贵。

    最糟糕的是,他无法通过观察寻找可能存在的最佳路线,也就是说,每爬上一段路,都有可能被证实是一条死路,最终只能再重新寻找别的攀登路线。

    于是,每天夜里,他便象一只壁虎,在山壁间上上下下,寻找着每一分可能存在的希望之路。然后将铁环狠狠地敲进崖缝之中,穿上绳索,以固定这一段路程。

    他必须小心翼翼,不但要不让敌人现,同样也不能让自己人现。

    “为什么?因为任何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被完成之前,都只是一个荒谬的传说。沐少,假如在我完成登顶落鹰崖之前告诉你,我们可以从这里爬上去,然后奇袭南门关,你会相信吗?”

    沐血的神情有些错愕,他想了好久,终于还是摇了摇头。

    是的,他不会相信。

    无论是他,还是方虎,或者李规,鸿北冥,甚至已经死去的戚天佑,根本就不会有人相信有人能爬上落鹰崖,将这座天堑变成通途,成为踏平三重天的最重要的道路。

    传说中,落鹰崖是死神居住的地方,爬得越高,离死神也便越近。在山的中腹带,甚至有一片凹下去的山壁,这意味着当你攀登那块凹进去的山壁上方时,你的背部与地表的平行线,仅有六十度角。

    它是向下的。

    你必须背朝地面往上爬……

    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浅水清已经记不清自己在那块山壁上摔下来多少次了。

    倘若不是自己系了保险绳,或许早已成为落鹰崖下的一块肉泥。可即便如此,从崖面上坠落,在保险绳的牵引下重重撞击着那坚实的崖面,依然有着刻骨的痛。有一次,他的骨头几乎都被撞断了。

    他也曾不止一次的害怕,害怕固定在崖面上的铁环不够牢,或者绳子不结实,让自己彻底摔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可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惟有勇往直前。

    人们面对奇迹,通常只会出惊讶的叹呼,却没几个人能真正体会到创造奇迹的背后,所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

    “你是个疯子,浅哥儿!你绝对是个疯子!”方虎仰望天际,漆黑的夜色下,甚至看不到山崖的顶端。这片传说中飞鸟难跃,从未有人奢想能爬上去的山崖,现在竟被一名普通战士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攀爬了无数次,并放下了整整五根粗如手臂的巨绳。

    通过它,近千名战士可以再不费力地直接登顶落鹰崖,由上而下,悄悄进入南门关,对南门关守军出致命的一击。

    “没错,我就是个疯子。”浅水清傲然回答:“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疯狂的世界。要想活得比别人好,你就必须学会比任何人都要疯狂!可惜时不我待,我本打算等至少完成二十条绳子之后再上报鸿帅,再派出三千名最好的步兵跟着我一起爬上这落鹰崖。可现在,我们只有一千人,而南门关的守军,却至少有六千。”

    “那我到不担心。我们是奇袭,攻其不备,大有可乘之机。可你为什么不把这个消息直接告诉鸿帅?光凭你现在立的功劳,就已经足够免死了!”

    “因为我需要的不仅仅是免死!这是一个立大功的机会!野王尝言,有可拿下三重天者,拜将入册,名彪青史,官升三级!这个机会,我不想放过。”浅水清回喝道。

    眼前,是云霓的曼妙身姿在翩翩起舞,还有戚天佑临去时那壮烈不屈的眼神在叮咛着自己。

    是的,如果以前只是想要单纯的活下去的话,那么现在,就不仅仅是让自己活下去那么简单了。

    他要立功,他必须立功,惟有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才能睥睨众生,俯瞰天下。惟有站在这世界之巅,他才能完成他的誓言,迎娶云霓,保护战友。

    他再不想将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的手上任人揉捏。

    还记得早年初学攀登,他第一次爬上那一片陡峭的山崖的时候,登顶其上,俯视脚下那一片苍茫大地,那种顿生豪气的感觉,他一辈子也无法忘记。

    那个时候,浅水清就已经明白,他这辈子终究不能如父亲所期盼的那样淡泊名利,安老终生。他喜爱徒手攀登,因为他渴望那种站在山顶睥睨一切的感觉;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毅然从军,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也正是他对那种指挥千军万马纵横大6的极度感受的一种追求。

    人这一生,总要有所追求,而居家幸福的田园生活,注定了与自己喜欢冒险,喜欢刺激的性格是格格不入的。

    所以,无论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自己,他都要那样去做。

    他对自己的选择……无悔!

    做到人所做不到的,完**所不能完成的,建奇功,立伟业,成就鸿鹄大志,完成统一梦想。

    如今,这就是浅水清全部想要做到的事,一如他对云霓的承诺,一如他对戚天佑的誓言!!!

    “你想升官?为了升官你不惜拿咱们这一千个弟兄去冒险?”沐血冷冷地问。

    “没错!沐少,不过我要告诉你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想升官!我***不是为了财!……每次的午夜梦回,我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回出现戚大哥的影子。他是我进入军营以来第一个全心全意尊重的汉子!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曾经的承诺,誓死保护着我们。可是你看看那些将军们……他们在做什么!一个衡长顺死了,李规就象条疯狗一样到处咬人。堂堂的铁血镇督沽名钓誉,竟然玩出了借刀杀人的勾当。我们是人!不是可以随人摆弄任意牺牲的棋子!”

    浅水清的声音激动高亢,仰天大吼道:“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一个强大的帝国会将自己的战士置于这样的地位!我也不服!不服那些身居高位却尸位素餐的家伙拿我们的性命当儿戏,想杀就杀,想剐就剐!我相信这世间若是没有公理存在,那么至少我还有权利自己去争取公理!”

    看着沐血,他一字一顿道:“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的兄弟们去这样干!倘若我现在把这条路指给鸿帅。结果只有一个,我或可免死,其他的兄弟们却依然无法脱罪。而那些上官们为了保险起见,只怕还是会让咱们虎豹营的人打头阵爬上这落鹰崖!甚至是我自己,也逃不掉这样的命运。一旦输了,咱们这批人是该死。一但赢了,功劳却全是他们的……我们甚至还要祈天保佑,谢上官们的不杀之恩。”

    “即使是这样!”浅水清的声音高亢起来:“李规是血风旗的掌旗,高高在上的虎威将军!他想要捏死咱们,就象捏死一只蚂蚁一样轻而易举。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斗得过他……除非我们有自己的将军……”

    自己的将军?

    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撼了。

    天际的上空,一颗流星划过,耀出火焰般的光芒。

    沐血的眼里,再看不清浅水清是什么样的人。

    他只听明白了一句话,一个意思: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

    “沐少,和我一起干吧!我们一起拿下南门关,打通三重天,兵进大梁城!我们的命运,由己不由天!”浅水清疯狂的呐喊,奔腾出无数战士心底最狂烈的喧嚣战意。

    仰望上方那片嗜人的黑暗,险峻的山峰,沐血长叹:“此战之后,不知又会有多少兄弟能幸存下来。单是要爬上这落鹰崖,只怕就要付出许多生命的代价吧?”

    “不错!但那至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纵死……亦无悔!”浅水清的眼中,闪烁出昂扬的斗志。

    “纵死,亦无悔!”所有的士兵突然共同高呼起来。

    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采,浅水清环视四方:

    “好男儿,志在四方!为成千秋霸业,就敢舍死求功!有不怕死的兄弟……就跟我上!!!就让这千古难登的落鹰崖,成为我们功成名就的踏脚石!”这一刻,浅水清如是这般的呐喊,升腾出漫卷的杀气,弥漫于空谷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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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对一直支持缘分的朋友们郑重地说一声感谢.

    感谢蚊子,感谢不说话,感谢落木,感谢每一个给我投票和贵宾推荐的朋友.

    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天风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也是我最构思最完整的一部小说.它或许不够yy,不够爽,但绝对够大气,够铁血.一直以来,我本人都很喜欢看军文,但从没有一部古战争军文在对战争的描写上能真正让我满意.我一直渴望能从书中看到真正的战争,了解真正的古战争,可是我几乎找不到一本对战争场面描写成功的小说。

    一本真正的军事小说,在我心中,应该是以战为主线的.因此在我的书里,我试图用军人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用军人的方式,去思索这个世界.

    如果没有一本军文在军事描写上能让我喜欢,那么我就自己写一本,看看那到底有多难,差距有多大.我试图做好,并试图让大家接受和喜欢.这就是我写天风的主要原因。

    但是再喜欢的小说,也需要读者的支持.

    鲜花和推荐,缘分还是需要的.同样的,收藏也很重要.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读者似乎都不太喜欢收藏.其实,喜欢一本书,直接收藏下来,对自己对作者,都是一件很好的事.

    作者可以知道到底有多少读者喜欢自己的书,同时增加成绩.而读者呢?也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更新的消息.

    天风这本书,到现在才刚刚进入**期,或者说,好看的内容,其实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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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说一句:目前这本书,存稿充足,构思完整,缘分的精力也很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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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从今天开始,基本上缘分以每天一章的度固定更新.虽然章节只有一章,但字数通常不会少于5ooo字.另外每周会考虑额外放量,但是要视成绩而言.成绩越好,放量越多.要是干脆没成绩...缘分就得赶快到外面去打工养家过日子喽.闲话就说到这了,祝大家看书好心情.

    (我本人最喜欢的军文是猛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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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本书只为原作者缘分0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五章 夜袭(2)-女占天风姤卦感情,天风,一本书并收藏天风最新章节 伏天记一本书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