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这个长相丑陋,却又可笑的地精魂魄,我并不将它放在心上,支起弓,朝着它可笑的大脸就是一箭。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可笑的地精魂魄居然物理免疫。它那尖锐的小手,在我向上刮了一下,我一半就血就没了。
“老金!你个混蛋!”我狂吼一声,然后就壮烈牺牲了。
幸好复活点离这里比较近,我一会儿就跑尸回来了。我处在灵魂状态不敢复活,因为复活肯定是个死。那地精魂魄简直就是致命杀手。
我以灵魂状态看着这个地精魂魄。它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掉落在地上的血葫芦,那眼神简直就像看多年的情人。
这地精想必是个傻子吧,我偷笑。
没有过多久,半透明的地精就化为一团土黄色的雾气,钻到了血葫芦里边。
原来是这样!玩这款游戏看来不用点儿脑子是行的。我迫及以待地点击复活。地精魂魄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直到我摘下血葫芦的时候,才它出现。血葫芦可以触发地精魂魄,又可以收了地精魂魄。
哇卡卡,我好像还挺聪明的样子。
我选择复活,“噔”世界再次变得清晰起来。我过去捡起了地上的血葫芦。我生怕强力的地精魂魄出来弄死我,就用葫芦藤塞住了葫芦口,丢进背包。
这里的血葫芦还真不少。我咽了一口唾沫,摘下血葫芦,深吸一口气,看到了腐烂的地精魂魄逐渐显形。
我定了定心神,举起手中的血葫芦大声吼道:“腐烂的地精魂魄守卫!”
一眨间的工夫,我又死了。
在死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可恶绿毛精灵猎人。我的内心浮现出了强烈的羞耻感,为什么这样丢脸的事情会被血色地狱那样的家伙看到,天那让雷劈死我吧。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老天来弄死我,我早就已经处于灵魂状态了。直到看到地精魂魄进入血葫芦之后,才敢复活,捡起血葫芦。
血色地狱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不远处,用嘲弄的眼神看着我。他对着我举起手,然后吼道:“嘿,明泉,我叫你名字,你敢答应不?”
“去死!”我给了他一记大大的卫生眼。
血色地狱并没有要去死的思意,他悠闲惬意地站在那里,似乎就是想看我如果被地精魂魄一次又一次蹂躏。
我决定把他当成空气,要和这家伙说一句话,寿命得减十年。我决定一心一意地完成采摘血葫芦的任务。
这次我想明白了,要想完成这个任务,必须要善于动脑子。看着眼前成片的血葫芦,我想起了个好办法。我试着扯了扯葫芦藤,发现可能扯得动,心下大喜。
我数了数一藤条上的葫芦,足足有十二个。我的脸上洋溢着无比兴奋的笑容。我猛扯葫芦藤,拖着整条葫芦藤撒腿儿就跑。
可惜我腿太短,还没跑两步就挂了。
我处在灵魂状态看到了足足有十二个地精魂魄围在那段葫芦藤上,有点儿害怕又有点儿激动。看着一个个魂魄消失在葫芦里边,我激动地复活,然后将任务物品塞进包包里。幸好血葫芦是十个一组,完全能够放下,不然我还得扛着葫芦走。
完成任务之后,我往村子走去,而这个时候,不远处的血色地狱也跟了过来。他有着一头奇异的墨绿色头发,照理说应该是很好看的,但在我的眼里,怎么看怎么碍眼,怎么看怎么想把这些个头发拔光。
血色地狱他似乎忘了我与他有着血海深仇,居然还敢舔着脸和我说话。他笑着说道:“还挺厉害的嘛,不过死了三次就把这任务过了,普通人至少得死上十次,看来你还是有点儿脑子的,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儿。”
“切。”自从遇到这个家伙之后,我仿佛得了白眼病,听着他说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估计我们八字不合才会这样。
血色地狱似乎是个不太会看眼色的家伙,仿佛没有看到我的鄙夷和冷淡,说道:“你是去老金那里去交任务吧?”
“嗯。”我有些不耐烦地应了一句。
这家伙居然装作没有感受到我的愤怒,继续说道:“有件事情我应该感谢你。”
“啥?”我像看神经病似的看了一眼血色地狱。
“你让我用陷阱杀了你一次。”
“我那是无意踩到的,而且你杀我一次也不是白杀的,总有一天我会杀回来。并且杀上一百次一千次,直到我过瘾为止。”
血色地狱的脸上尽是玩味的笑意,然后上下打量着我,说道:“你好好看看我的样子,你下得了手吗?”
听到这话,我微微一愣,因为我从没想过要看他的脸,因为在这个游戏之中,不可能有重名的,我只要记住他的名字,就ok了,不管他是不是穿上斗篷戴上面具。
在这里我想介召一下《新世界》这款游戏的设定。进入之个游戏之后,人们可以自行选择职业和种族,但是人本身的容貌五官会在游戏人物中表现出来。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你如果是黄种人,在这游戏中不可能变成白种人,如果你是大眼睛,在这游戏中就不可能是小眼睛。
我瞅了瞅血色地狱那张欠揍的脸,不得不承认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好看,那鼻子那眼睛,绝对属于妖孽型的。但明泉我是抗魔体,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不感冒,当然这并不是说我重口味喜欢长得矬的。再仔细看,我觉得这家伙有些眼熟,有些发愣。
血色地狱见我盯着他不说话,还以为我真看上他的长相了,非常自信地说道:“怎么样?是不是惊若天人?”
“臭屁狂。”我丢了一记大大的卫生眼,就往村子里走去,不想和他再多扯。此时此刻的我,就想快点儿升级,然后弄死这家伙,以解我心头之恨。
血色地狱坚持不懈地追了上来,说道:“你还没听我为什么要感谢你咧。”
我皱了皱眉,对于这家伙深感厌烦,然后说道:“那你就快说,妨碍我练级。”
“咳咳,”血色地狱清了清嗓子,像是要宣告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你的死,触发了一个隐藏任务,这使得我可以在村长那里转职,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巫师了。”
我脸色一凝。我进入这个游戏时,已经开服足足有十天了。此时最高等级已经到了二十一级。所以,我看了一些攻略,对于这游戏有了初步的了解,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可以转职的隐藏任务。
在好奇心的趋使之下,我问道:“你现在成为巫师,那么所学习的猎人技能还在吗?”
“当然了!”血色地狱得意地笑了:“你想杀我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啊,到了后期多一个技能,那可是非常逆天的。”
“哼。”我冷哼一声,事实我还蛮嫉妒他的,成神什么的实在是太帅气了。站在高山之你巅,俯瞰芸芸众生,那将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经历啊。
血色地狱说道:“其实吧,新手村的任务我已经做完了,我这是要和你告别的。加你为好友吧,相识一场也是缘分。”
“嗯,好的,这样我就可以跟踪你了,以免到时候杀你还得找你在哪里。”我丝毫不避讳对于血色地狱的敌意。
“再见了。”血色地狱潇洒地离开。
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居然愣住了,甚至忘记自己对他并没有好感。他离开之后,我的内心浮现出浓浓的失落感。我清楚的知道那是寂寞和孤独。
寂寞和孤独足足伴随了我三个年头,来到人类社会的时候,我居然很不适应,同时也很害怕与人接触。
刚回到人类社会的一个月里,我的精神状态并不是很好,应该说很差。在心理医生的辅导之下,我终于渐渐地缓了过来,但并没有痊愈。
他建议我玩这款游戏,这有助于我的病情。
我当时站在冰冷的游戏舱旁时,真的很害怕,简直想撒腿就跑。但是我的心理医生握住我的手,给我以勇气。我此刻还记得他温柔而可靠的眼神。
因为开服已经过了整整十天,新手村压根没什么人,偶尔遇到那么几个总是忙着抢怪练级,根本不会和我搭话。
直到后来,我仔细回想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并不是我不和他们搭话,而是我压根没有理会任何人。
刚到游戏的时候,我就坐在菜鸟精灵村村口发呆,没想着接任务,也没想着玩游戏,就像个傻子似的。
这是我那三年孤独生活养成的习惯,没有人,没有一个人,抬眼望去就是空寂的山和幽静的树。那种孤独和寂寞不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我记得当时还是那可恶的老村长npc主动和我搭话,我才从村口的石头上站起来,开始做任务。我有时候怀疑npc是真人,而不是冰冷的没有生命的数据。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毕竟太过疯狂了。
或许血色地狱并不那么讨厌吧,他是我在《新世界》里添加的第一个好友。
ps:在此祭奠明泉的第5次死亡。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可笑的地精魂魄居然物理免疫。它那尖锐的小手,在我向上刮了一下,我一半就血就没了。
“老金!你个混蛋!”我狂吼一声,然后就壮烈牺牲了。
幸好复活点离这里比较近,我一会儿就跑尸回来了。我处在灵魂状态不敢复活,因为复活肯定是个死。那地精魂魄简直就是致命杀手。
我以灵魂状态看着这个地精魂魄。它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掉落在地上的血葫芦,那眼神简直就像看多年的情人。
这地精想必是个傻子吧,我偷笑。
没有过多久,半透明的地精就化为一团土黄色的雾气,钻到了血葫芦里边。
原来是这样!玩这款游戏看来不用点儿脑子是行的。我迫及以待地点击复活。地精魂魄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直到我摘下血葫芦的时候,才它出现。血葫芦可以触发地精魂魄,又可以收了地精魂魄。
哇卡卡,我好像还挺聪明的样子。
我选择复活,“噔”世界再次变得清晰起来。我过去捡起了地上的血葫芦。我生怕强力的地精魂魄出来弄死我,就用葫芦藤塞住了葫芦口,丢进背包。
这里的血葫芦还真不少。我咽了一口唾沫,摘下血葫芦,深吸一口气,看到了腐烂的地精魂魄逐渐显形。
我定了定心神,举起手中的血葫芦大声吼道:“腐烂的地精魂魄守卫!”
一眨间的工夫,我又死了。
在死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可恶绿毛精灵猎人。我的内心浮现出了强烈的羞耻感,为什么这样丢脸的事情会被血色地狱那样的家伙看到,天那让雷劈死我吧。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老天来弄死我,我早就已经处于灵魂状态了。直到看到地精魂魄进入血葫芦之后,才敢复活,捡起血葫芦。
血色地狱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不远处,用嘲弄的眼神看着我。他对着我举起手,然后吼道:“嘿,明泉,我叫你名字,你敢答应不?”
“去死!”我给了他一记大大的卫生眼。
血色地狱并没有要去死的思意,他悠闲惬意地站在那里,似乎就是想看我如果被地精魂魄一次又一次蹂躏。
我决定把他当成空气,要和这家伙说一句话,寿命得减十年。我决定一心一意地完成采摘血葫芦的任务。
这次我想明白了,要想完成这个任务,必须要善于动脑子。看着眼前成片的血葫芦,我想起了个好办法。我试着扯了扯葫芦藤,发现可能扯得动,心下大喜。
我数了数一藤条上的葫芦,足足有十二个。我的脸上洋溢着无比兴奋的笑容。我猛扯葫芦藤,拖着整条葫芦藤撒腿儿就跑。
可惜我腿太短,还没跑两步就挂了。
我处在灵魂状态看到了足足有十二个地精魂魄围在那段葫芦藤上,有点儿害怕又有点儿激动。看着一个个魂魄消失在葫芦里边,我激动地复活,然后将任务物品塞进包包里。幸好血葫芦是十个一组,完全能够放下,不然我还得扛着葫芦走。
完成任务之后,我往村子走去,而这个时候,不远处的血色地狱也跟了过来。他有着一头奇异的墨绿色头发,照理说应该是很好看的,但在我的眼里,怎么看怎么碍眼,怎么看怎么想把这些个头发拔光。
血色地狱他似乎忘了我与他有着血海深仇,居然还敢舔着脸和我说话。他笑着说道:“还挺厉害的嘛,不过死了三次就把这任务过了,普通人至少得死上十次,看来你还是有点儿脑子的,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儿。”
“切。”自从遇到这个家伙之后,我仿佛得了白眼病,听着他说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估计我们八字不合才会这样。
血色地狱似乎是个不太会看眼色的家伙,仿佛没有看到我的鄙夷和冷淡,说道:“你是去老金那里去交任务吧?”
“嗯。”我有些不耐烦地应了一句。
这家伙居然装作没有感受到我的愤怒,继续说道:“有件事情我应该感谢你。”
“啥?”我像看神经病似的看了一眼血色地狱。
“你让我用陷阱杀了你一次。”
“我那是无意踩到的,而且你杀我一次也不是白杀的,总有一天我会杀回来。并且杀上一百次一千次,直到我过瘾为止。”
血色地狱的脸上尽是玩味的笑意,然后上下打量着我,说道:“你好好看看我的样子,你下得了手吗?”
听到这话,我微微一愣,因为我从没想过要看他的脸,因为在这个游戏之中,不可能有重名的,我只要记住他的名字,就ok了,不管他是不是穿上斗篷戴上面具。
在这里我想介召一下《新世界》这款游戏的设定。进入之个游戏之后,人们可以自行选择职业和种族,但是人本身的容貌五官会在游戏人物中表现出来。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你如果是黄种人,在这游戏中不可能变成白种人,如果你是大眼睛,在这游戏中就不可能是小眼睛。
我瞅了瞅血色地狱那张欠揍的脸,不得不承认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好看,那鼻子那眼睛,绝对属于妖孽型的。但明泉我是抗魔体,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不感冒,当然这并不是说我重口味喜欢长得矬的。再仔细看,我觉得这家伙有些眼熟,有些发愣。
血色地狱见我盯着他不说话,还以为我真看上他的长相了,非常自信地说道:“怎么样?是不是惊若天人?”
“臭屁狂。”我丢了一记大大的卫生眼,就往村子里走去,不想和他再多扯。此时此刻的我,就想快点儿升级,然后弄死这家伙,以解我心头之恨。
血色地狱坚持不懈地追了上来,说道:“你还没听我为什么要感谢你咧。”
我皱了皱眉,对于这家伙深感厌烦,然后说道:“那你就快说,妨碍我练级。”
“咳咳,”血色地狱清了清嗓子,像是要宣告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你的死,触发了一个隐藏任务,这使得我可以在村长那里转职,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巫师了。”
我脸色一凝。我进入这个游戏时,已经开服足足有十天了。此时最高等级已经到了二十一级。所以,我看了一些攻略,对于这游戏有了初步的了解,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可以转职的隐藏任务。
在好奇心的趋使之下,我问道:“你现在成为巫师,那么所学习的猎人技能还在吗?”
“当然了!”血色地狱得意地笑了:“你想杀我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啊,到了后期多一个技能,那可是非常逆天的。”
“哼。”我冷哼一声,事实我还蛮嫉妒他的,成神什么的实在是太帅气了。站在高山之你巅,俯瞰芸芸众生,那将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经历啊。
血色地狱说道:“其实吧,新手村的任务我已经做完了,我这是要和你告别的。加你为好友吧,相识一场也是缘分。”
“嗯,好的,这样我就可以跟踪你了,以免到时候杀你还得找你在哪里。”我丝毫不避讳对于血色地狱的敌意。
“再见了。”血色地狱潇洒地离开。
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居然愣住了,甚至忘记自己对他并没有好感。他离开之后,我的内心浮现出浓浓的失落感。我清楚的知道那是寂寞和孤独。
寂寞和孤独足足伴随了我三个年头,来到人类社会的时候,我居然很不适应,同时也很害怕与人接触。
刚回到人类社会的一个月里,我的精神状态并不是很好,应该说很差。在心理医生的辅导之下,我终于渐渐地缓了过来,但并没有痊愈。
他建议我玩这款游戏,这有助于我的病情。
我当时站在冰冷的游戏舱旁时,真的很害怕,简直想撒腿就跑。但是我的心理医生握住我的手,给我以勇气。我此刻还记得他温柔而可靠的眼神。
因为开服已经过了整整十天,新手村压根没什么人,偶尔遇到那么几个总是忙着抢怪练级,根本不会和我搭话。
直到后来,我仔细回想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并不是我不和他们搭话,而是我压根没有理会任何人。
刚到游戏的时候,我就坐在菜鸟精灵村村口发呆,没想着接任务,也没想着玩游戏,就像个傻子似的。
这是我那三年孤独生活养成的习惯,没有人,没有一个人,抬眼望去就是空寂的山和幽静的树。那种孤独和寂寞不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我记得当时还是那可恶的老村长npc主动和我搭话,我才从村口的石头上站起来,开始做任务。我有时候怀疑npc是真人,而不是冰冷的没有生命的数据。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毕竟太过疯狂了。
或许血色地狱并不那么讨厌吧,他是我在《新世界》里添加的第一个好友。
ps:在此祭奠明泉的第5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