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之主”.<冰火#中文每次看到野外bo的时候,我总是会莫名地激动,搞不清楚自己是太爱紫红色,还是太期待bo即将爆出来的装备。我舔了舔嘴唇,心底涌出难以抑制的饥渴感。
血色地狱侧过脸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想怎么处置它?抓起来当宝宝吗?”
“呵呵……”我像看傻子般看着血色说道:“堂堂暴走时代的会长居然会说出这样白痴的话来,难道你们公会没有猎人吗?抓只鹿当宝宝和抓只羊当宝宝有什么区别?它们能有多少防御和攻击?”
血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多么外行,反而争辩道:“这有什么的?雄熊是有攻击力的,你看到它强壮的鹿角没有?我感觉那角肯定能够把小岚的下巴给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那你就把小岚放出来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谁比较厉害。”
“你当是斗宠物呢?”我满脸地鄙夷:“你不知道宝宝被猎人收了之后攻防都会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吗?我要是不帮小岚射两箭,肯定是打不过这只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斗角场谁都不可能是兽王猎人的对手。因为对手毕竟腾出精力来对付一只野外bo。我可告诉你,我的小岚可是稀罕的宝宝,不是一般猎人能够抓到手的。”说到小岚我有些骄傲地扬起了脑袋。
“好好,你是厉害的猎人厨师,你最牛。”血色地狱大概是不想和我争辩了。“最牛的猎人,你现在准备怎么对付这只‘草原之主’?”
我理所当然地说道:“杀了喽,还能怎么办?这货不知道能够掉出什么好东西来。你还记得我杀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个时候蓝色武器简直就是至宝啊。这么想来,本猎人的人品还是相当高的。”
“还行吧。如果你打这只雄鹿能够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发。”
“哼,打就打,到时候。你可别和我抢。还有你别动手,这么一只野外小bo,本猎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岚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则使用了自由射击,在远处悠闲地射击。
打了那么久的pvp后,我发现打野外怪是多么舒适休闲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简简单单地开弓射击就可以了。自由射击的攻还真不是普通地高。『雅*文*言*情*首*发』正常情况下,我要杀野外bo的话,是无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击后,抽它的时候相当有成就感。
“一点儿难度都没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种兴奋和激动消失地无影无踪了。都怪这该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的快感都剥夺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剥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难道不先摸尸体,而是先要剥它的皮取食材吗?”
“靠,忘了!”我这记性真是越发差了,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对的时候不让摸尸体,这让我十分不开心。要是在擂台赛的时候可以摸尸体,那多么愉快,可以随便取紫色装备,根本不需要用什么荣誉换取。
我开了尸体。一个奇特的装备浮在了雄鹿的身体之上发着暗紫色的光芒。这是一只长得十分奇特的头盔,顶部有着和鹿角一模一样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来,然后安在钢盔上头。我将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弃地看了看,说道:“这玩意儿还是给你吧。我要是戴到脑袋上脖子肯定会被压断。”
血色地狱摇了摇手,说道:“这一看就是装。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这个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这个头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来我的修养太差。说不定是pvp惹得祸。让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细看了看它的属性,它现这是个好物件就是长得丑了一些,“那我给小霸王吧,白骨套装都是蓝装。这好歹也是个紫装。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鸟儿,把头盔放到它的包包里头,输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小木鸟儿得令就立马飞走了。
“草原之主”的尸体横躺在我的面前。那肥硕的身体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头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剥皮小刀,开始细细分解雄鹿的尸体。
血色百无聊赖地蹲到我的身边,盯着我不停翻动的手,说道:“技术不错嘛,和庖丁有得一拼嘛。”
“你认识庖丁啊?”
“认识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还是他投胎转世了?”
血色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没和你开玩笑,我的公会里头就有一个疱丁的,他也是个猎人,不过是个牛头人猎人。他解剖尸体的能力绝对赞。”
“你不早说,叫人误会。”我继续切割着雄鹿的身体,此时只剩后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只雄鹿在一分钟之内被我弄得只剩下骨头,还有满地的血。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了转身子。
这里的地形凹凸不平,我无法看到前头的情形,因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看到身侧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赶路。当我能够看清对方的时候,不由大骂起来。
“跑吗?”我问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血色将我挡在身后。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诉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说道:“没打几天pvp,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再不走来不及了。”
我看血色这家伙是压根儿没有要跑的意思,也决定不跑了。他们是标准的副本队伍,想要守我们下线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守我的尸体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冤家路窄,这话说得一点儿都没错,极炫兄弟会这帮货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是不是被诅咒了。
为首的是该隐,剩下的人有寒水胜雪、怪童鞋、天涯路和赛华佗。不用想都知道他们是去打红堡的。该隐、寒水胜雪、怪童鞋我都认识,他们都是极炫的高层。我看着天涯路有些佩服他。因为当时他不过是被派来守我们尸体的小喽啰而已,现在他居然已经混到了和会长一个组。
天涯路发现我在看他,对我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当时并不明白他这个笑的含义。
经过大概三秒钟的沉默后,该隐开口说话了,“血色会长,我们还真是有缘啊,在这种地方都能够碰见。”
“这是不是人为制造的缘份你比我清楚多了。”血色大概应该是在试探该隐是不是真的是无意路过这里。我有些不太明白,这个地方并非通往红堡的路。如果说他们是从东千大陆赶过来的话,他们应该是传送到联城,再坐翼龙到猛士城,然后再往西走。这个路径才是最简便的。他们如果不是冲着血色地狱来的,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该隐并没有正面回答血色的话,“我要是想人为制造什么,绝对不会只带这么些个人来。按血色会长的能耐,我不带上个十来号人根本不能耐你何。”
“闲话就不说了,是什么风把该隐会长您,吹到这么个偏僻的地方。红堡好像在另一个方向。”
“呵……”该隐干笑一声,“血色会长要美人不要江山,自然不知道我们来这里的原因了。我们从pc那里买到了消息,想要进入红堡就必须到草原里头打到钥匙才行。”
“哦?该隐会长还真是好心,居然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免费告诉我。”我靠血色地狱比较近,看到他的面部表情有些僵硬,看来他的确不知道这个消息。同时,他也不能确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该隐看了看血色身侧的我,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意,说道:“血色会长,可不能太沉迷于女色对身体不好。到时候可别丢了公会,又丢了美人。听说上次她不小心下线了。”
“该隐你别太过分!你要是再敢乱来,可别后悔。”血色地狱咬紧了闭,怒瞪着眼睛。
“呵呵呵……”该隐又干笑了起来:“血色会长可别这么激动。你的小情人也算是聪明人,自己跑去打擂台了。”他又看向了我,“勇猛的角斗士,你可得看好你的会长恋人,血色会长那么风流倜傥,身后女人一大堆。你到了角斗场里头,外面的事情什么都不知道。”
我正想大声骂他一顿,但不知为何,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是血色地狱和该隐之间的事情,或许我不应该掺和到里头。
“该隐你这么大一个会长,居然嚼起舌根来了。在说操心别人的事情之前,你还是好好操心自己的事情吧。女鞋子会长好像又世界频道里头骂你了。”血色无不嘲讽地说道。
该隐脸色变了数变,最后所有表情都化为了干笑,“夜黑路湿,血色会长当心点,可别一摔不起。”
血色地狱侧过脸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想怎么处置它?抓起来当宝宝吗?”
“呵呵……”我像看傻子般看着血色说道:“堂堂暴走时代的会长居然会说出这样白痴的话来,难道你们公会没有猎人吗?抓只鹿当宝宝和抓只羊当宝宝有什么区别?它们能有多少防御和攻击?”
血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多么外行,反而争辩道:“这有什么的?雄熊是有攻击力的,你看到它强壮的鹿角没有?我感觉那角肯定能够把小岚的下巴给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那你就把小岚放出来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谁比较厉害。”
“你当是斗宠物呢?”我满脸地鄙夷:“你不知道宝宝被猎人收了之后攻防都会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吗?我要是不帮小岚射两箭,肯定是打不过这只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斗角场谁都不可能是兽王猎人的对手。因为对手毕竟腾出精力来对付一只野外bo。我可告诉你,我的小岚可是稀罕的宝宝,不是一般猎人能够抓到手的。”说到小岚我有些骄傲地扬起了脑袋。
“好好,你是厉害的猎人厨师,你最牛。”血色地狱大概是不想和我争辩了。“最牛的猎人,你现在准备怎么对付这只‘草原之主’?”
我理所当然地说道:“杀了喽,还能怎么办?这货不知道能够掉出什么好东西来。你还记得我杀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个时候蓝色武器简直就是至宝啊。这么想来,本猎人的人品还是相当高的。”
“还行吧。如果你打这只雄鹿能够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发。”
“哼,打就打,到时候。你可别和我抢。还有你别动手,这么一只野外小bo,本猎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岚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则使用了自由射击,在远处悠闲地射击。
打了那么久的pvp后,我发现打野外怪是多么舒适休闲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简简单单地开弓射击就可以了。自由射击的攻还真不是普通地高。『雅*文*言*情*首*发』正常情况下,我要杀野外bo的话,是无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击后,抽它的时候相当有成就感。
“一点儿难度都没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种兴奋和激动消失地无影无踪了。都怪这该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的快感都剥夺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剥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难道不先摸尸体,而是先要剥它的皮取食材吗?”
“靠,忘了!”我这记性真是越发差了,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对的时候不让摸尸体,这让我十分不开心。要是在擂台赛的时候可以摸尸体,那多么愉快,可以随便取紫色装备,根本不需要用什么荣誉换取。
我开了尸体。一个奇特的装备浮在了雄鹿的身体之上发着暗紫色的光芒。这是一只长得十分奇特的头盔,顶部有着和鹿角一模一样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来,然后安在钢盔上头。我将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弃地看了看,说道:“这玩意儿还是给你吧。我要是戴到脑袋上脖子肯定会被压断。”
血色地狱摇了摇手,说道:“这一看就是装。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这个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这个头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来我的修养太差。说不定是pvp惹得祸。让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细看了看它的属性,它现这是个好物件就是长得丑了一些,“那我给小霸王吧,白骨套装都是蓝装。这好歹也是个紫装。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鸟儿,把头盔放到它的包包里头,输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小木鸟儿得令就立马飞走了。
“草原之主”的尸体横躺在我的面前。那肥硕的身体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头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剥皮小刀,开始细细分解雄鹿的尸体。
血色百无聊赖地蹲到我的身边,盯着我不停翻动的手,说道:“技术不错嘛,和庖丁有得一拼嘛。”
“你认识庖丁啊?”
“认识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还是他投胎转世了?”
血色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没和你开玩笑,我的公会里头就有一个疱丁的,他也是个猎人,不过是个牛头人猎人。他解剖尸体的能力绝对赞。”
“你不早说,叫人误会。”我继续切割着雄鹿的身体,此时只剩后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只雄鹿在一分钟之内被我弄得只剩下骨头,还有满地的血。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了转身子。
这里的地形凹凸不平,我无法看到前头的情形,因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看到身侧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赶路。当我能够看清对方的时候,不由大骂起来。
“跑吗?”我问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血色将我挡在身后。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诉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说道:“没打几天pvp,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再不走来不及了。”
我看血色这家伙是压根儿没有要跑的意思,也决定不跑了。他们是标准的副本队伍,想要守我们下线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守我的尸体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冤家路窄,这话说得一点儿都没错,极炫兄弟会这帮货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是不是被诅咒了。
为首的是该隐,剩下的人有寒水胜雪、怪童鞋、天涯路和赛华佗。不用想都知道他们是去打红堡的。该隐、寒水胜雪、怪童鞋我都认识,他们都是极炫的高层。我看着天涯路有些佩服他。因为当时他不过是被派来守我们尸体的小喽啰而已,现在他居然已经混到了和会长一个组。
天涯路发现我在看他,对我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当时并不明白他这个笑的含义。
经过大概三秒钟的沉默后,该隐开口说话了,“血色会长,我们还真是有缘啊,在这种地方都能够碰见。”
“这是不是人为制造的缘份你比我清楚多了。”血色大概应该是在试探该隐是不是真的是无意路过这里。我有些不太明白,这个地方并非通往红堡的路。如果说他们是从东千大陆赶过来的话,他们应该是传送到联城,再坐翼龙到猛士城,然后再往西走。这个路径才是最简便的。他们如果不是冲着血色地狱来的,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该隐并没有正面回答血色的话,“我要是想人为制造什么,绝对不会只带这么些个人来。按血色会长的能耐,我不带上个十来号人根本不能耐你何。”
“闲话就不说了,是什么风把该隐会长您,吹到这么个偏僻的地方。红堡好像在另一个方向。”
“呵……”该隐干笑一声,“血色会长要美人不要江山,自然不知道我们来这里的原因了。我们从pc那里买到了消息,想要进入红堡就必须到草原里头打到钥匙才行。”
“哦?该隐会长还真是好心,居然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免费告诉我。”我靠血色地狱比较近,看到他的面部表情有些僵硬,看来他的确不知道这个消息。同时,他也不能确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该隐看了看血色身侧的我,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意,说道:“血色会长,可不能太沉迷于女色对身体不好。到时候可别丢了公会,又丢了美人。听说上次她不小心下线了。”
“该隐你别太过分!你要是再敢乱来,可别后悔。”血色地狱咬紧了闭,怒瞪着眼睛。
“呵呵呵……”该隐又干笑了起来:“血色会长可别这么激动。你的小情人也算是聪明人,自己跑去打擂台了。”他又看向了我,“勇猛的角斗士,你可得看好你的会长恋人,血色会长那么风流倜傥,身后女人一大堆。你到了角斗场里头,外面的事情什么都不知道。”
我正想大声骂他一顿,但不知为何,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是血色地狱和该隐之间的事情,或许我不应该掺和到里头。
“该隐你这么大一个会长,居然嚼起舌根来了。在说操心别人的事情之前,你还是好好操心自己的事情吧。女鞋子会长好像又世界频道里头骂你了。”血色无不嘲讽地说道。
该隐脸色变了数变,最后所有表情都化为了干笑,“夜黑路湿,血色会长当心点,可别一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