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跟内酷哥住在一起的,而我也终于知道他在学校里那么不受人待见。
其实都不说别人了,就连我很多时候都想装出一副这人和我没关系的样子。
这人简直就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成天神神叨叨邋里邋遢,总喜欢穿着一件红背心,下身一条军绿色肥大休闲裤,还总喜欢把红背心扎进裤腰带里,一双人字拖纵横校园,那叫一个拉风。
他还特别喜欢占小便宜,我上过几年班,手里有点儿积蓄,这几天他简直把我当成了at,偶尔听别人聊起过他,说这人的脸皮堪比城墙,这个学校里只要和他说过话的人,都被他借过钱,而且从来不还。
所以久而久之,他就成了这个学校最不待见的人。
这几天我主要工作,是在内酷哥的授意下,去学校附近找一种叫做“益母草”的东西,然后每天早上起来采集露珠,每天都要喝一大罐露水熬制的益母草汤药。
内酷哥解释说我之前碰到的脏东西太多,身上阳气被吸了很多,喝这东西能够补回阳气。
而我心里边惦记的则是我自己的事,听唐宁说,只要那个冒充我的东西一天没有抓住,我就任然处于危险当中,上次在昭王陵解决的那些脏东西,只能管得了一时,但我任然被更多的脏东西在暗处盯着,只要时机一旦成熟,它们就会对我张开血盆大口。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倒是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我精神状态也跟着一天天好了起来,每天吃得饱睡得香,对我来说已经很久没过上这种惬意的生活了。
而我最大的烦恼却来自于内酷哥,这个人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每天做的最多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只要闲下来,他就会拿出手机,翻开他和唐宁的聊天记录,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研究。
一会儿问我唐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对他有意思了,一会儿又问我唐宁问什么要用感叹号,是不是对他不耐烦。
而我看了那几条信息过后,没忍住直接炸毛,冲他吼了一声,“这他妈都是两天前的聊天记录了,你还问我干啥!”
内酷哥则一脸委屈,“我就想知道那个时候,他对我的看法是怎样的。”
他也会主动给唐宁发一些信息,每次只有短短几行,但他却是至少琢磨了大半个小时,反复写,写了删,删了改发过去的。
而唐宁回复的内容和时间,直接决定内酷哥当天的心情,比如说有一天下雨,内酷哥琢磨了大半个小时候,最终发过去几个字:今天下大雨,出门记得带伞啊。
而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废话中的废话,大家都在同一个地方,下不下雨人家唐宁能不知道啊。
然后唐宁过了十分钟才回的,在那十分钟里,内酷哥坐立不安,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一个劲儿的问我,唐宁是不是不愿意回他的信息,刚才他发的那条信息是不是不妥当,唐宁是不是很烦他,所以才懒得回他信息。
我被他弄的欲哭无泪,“大哥,人家或许刚好没看见,或者是正在忙而已,你想太多了。”
“噢,说的也是,很可能就是这样的。”内酷哥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冥思苦想。
十分钟之内,内酷哥几乎机不离手,每隔几秒钟就看一眼屏幕,然后反复检查是不是被他调成了静音。
最后唐宁终于有了回音,只有一个字:嗯。
“她回我了,她回我了!”
内酷哥激动得手足舞蹈,那个嗯字她足足看了无数遍,接着又开始眉头紧皱,“张展豪,你说她只回一个字,是不是在敷衍我?”
而我则一句话也没有说,对这个人已经彻底无语了。
第二天又下了大雨,内酷哥依旧用了半个小时,编辑了一条下雨了,出门记得带伞的信息发过去。
而这次唐宁是秒回,两个字:嗯嗯。
这一次,内酷哥心花怒放,一向抠门儿的他,居然表示要请我喝可乐,一整天都表现得特别开心。
当时我只把内酷哥当成是神经病,可是后来,当我自己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才体会到,在爱的人面前,对方回复信息的时间多一分钟或者晚一分钟,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字,在自己看来都是一整天最重要的事。
而内酷哥每天做的最多的第二件事,就是拿着望远镜偷窥对面女生宿舍,每天早中晚各看一次,每次至少十分钟以上。
我对他这个行为和无语,一方面口口声声的说爱着唐宁,另一方面又偷窥女生宿舍,这人就是个矛盾体。
这天,又下了大雨,但和之前的机场雨不一样,天空特别沉闷,厚厚的黑云像是快要坍塌。
内酷哥反常的没给唐宁发信息,只是站在窗户边上抬头看着黑压压的天幕,表情显得有些凝重。
直到雨停之后,他才拿起电话给唐宁拨了过去,“刚才那雨有点儿不对劲啊。”
也不知道唐宁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内酷哥的表情却越发凝重起来,最后点了点头,“嗯,那就只好赌一把了!”
挂断电话后,内酷哥从床底下掏出那口大皮箱,一面在里边翻找着什么,一面对我道:“你赶紧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去哪儿?”我问。
内酷哥显得有些焦急,“先别问那么多,等会儿路上再慢慢说,你先收拾一下!”
我也没多问,看见他这个表情也能猜到肯定有什么事发生。
他让我先去学校门口等他一会儿,他去把车开过来。
哪知道我刚在学校门口站了两分钟,就有一个男生气喘吁吁的朝我跑了过来,“你是张展豪?”
我瞅着那男生觉得面生,“对啊,我们认识吗?”
“杨枫出事儿了,赶紧跟我来!”
那男生看起来挺着急的,拽着我就朝着旁边一辆绿色的轿车跑去,我听见他说的这话,心里边也开始紧张起来。
就连忙问到底怎么了,那男生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把我往车上拽。
我刚准备上车,突然想起内酷哥不是还在学校吗?就算有事儿干嘛要上车?
“快啊,来不及了!”那男生显得特别着急,一面说着一面把我往车上推搡。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见吱的一声,一辆丰田越野车疾驰而来,把前边那辆绿色轿车给直接撞到一边。
而那个男生也跟着飞出去,在半空中我看见他脑袋都掉了下来。
我被吓得差点尿出来,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真正的车祸在我面前发生。
而造成这场车祸的却是内酷哥,只见他摇开车窗,很是淡定的看了我一眼:“愣着干嘛,赶紧上车!”
看见他这个样子,我连忙慌张的问:“你刚才撞人了……”
哪知道内酷哥却冲我淡然一笑,“你再看看,我撞着谁了?”
我扭头一看,整个人顿时就懵了,只见刚才发生“车祸”的地方,那辆绿色轿车和那个被撞掉脑袋的男生竟然凭空消失。
突然瞥见地上有个东西,走近一看,竟然是一辆巴掌般大小的绿色纸车!
“别愣着了,先上来再说!”
内酷哥显得特别平静,我坐在副驾,脑子里一直是刚才那事儿,直到上了高速我才回过神来,连忙问内酷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就说刚才那场大雨有问题。”
内酷哥嘀咕了一句,然后扭头看着我说,“本来按照推算,你的时间至少还有两个星期,可是刚才那场大雨阴气特别重,恐怕是那些东西按捺不住了,所以就提前出来了。”
“刚你看见的那个男生根本就不是人,还好我来得及时,要是你跟着他上车就麻烦了!”
说完后,他皱着眉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真他娘的,没想到那些东西大白天的就敢动手,那是得有多饥渴!”
看我这个样子,内酷哥说也不用太紧张,现在还没到最危险的时候,只要今晚能够顺利抓到血参,就能继续延缓这场危机。
“血参?”我听着这次挺新鲜。
内酷哥点了点头,“没料到那些东西会提前动手,继续用益母草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得想办法继续补足你身上的阳气。”
然后我又问,既然有血参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早一点就去找。
内酷哥白了我一眼,“你以为那么简单啊,那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得冒很大的风险,还得再有那么一点点运气,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事情都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会用这个办法。”
我轻轻吐出一口气,怪不得刚才听内酷哥跟唐宁打电话的时候,说了一句赌一把,恐怕这事儿真没我想的那么简单。
在路上的时候,内酷哥又跟我说了一些关于血参的事,说那东西其实也就是人参的一种,只不过十分罕见,必须生长在人的尸体上,浸润数百年,而且必须满足许多特别苛刻的条件,才能最终成型。
而成型以后的血参,就已经是成了精的东西,在井研县的九子山上就有一株,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过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那株血参。
其实都不说别人了,就连我很多时候都想装出一副这人和我没关系的样子。
这人简直就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成天神神叨叨邋里邋遢,总喜欢穿着一件红背心,下身一条军绿色肥大休闲裤,还总喜欢把红背心扎进裤腰带里,一双人字拖纵横校园,那叫一个拉风。
他还特别喜欢占小便宜,我上过几年班,手里有点儿积蓄,这几天他简直把我当成了at,偶尔听别人聊起过他,说这人的脸皮堪比城墙,这个学校里只要和他说过话的人,都被他借过钱,而且从来不还。
所以久而久之,他就成了这个学校最不待见的人。
这几天我主要工作,是在内酷哥的授意下,去学校附近找一种叫做“益母草”的东西,然后每天早上起来采集露珠,每天都要喝一大罐露水熬制的益母草汤药。
内酷哥解释说我之前碰到的脏东西太多,身上阳气被吸了很多,喝这东西能够补回阳气。
而我心里边惦记的则是我自己的事,听唐宁说,只要那个冒充我的东西一天没有抓住,我就任然处于危险当中,上次在昭王陵解决的那些脏东西,只能管得了一时,但我任然被更多的脏东西在暗处盯着,只要时机一旦成熟,它们就会对我张开血盆大口。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倒是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我精神状态也跟着一天天好了起来,每天吃得饱睡得香,对我来说已经很久没过上这种惬意的生活了。
而我最大的烦恼却来自于内酷哥,这个人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每天做的最多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只要闲下来,他就会拿出手机,翻开他和唐宁的聊天记录,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研究。
一会儿问我唐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对他有意思了,一会儿又问我唐宁问什么要用感叹号,是不是对他不耐烦。
而我看了那几条信息过后,没忍住直接炸毛,冲他吼了一声,“这他妈都是两天前的聊天记录了,你还问我干啥!”
内酷哥则一脸委屈,“我就想知道那个时候,他对我的看法是怎样的。”
他也会主动给唐宁发一些信息,每次只有短短几行,但他却是至少琢磨了大半个小时,反复写,写了删,删了改发过去的。
而唐宁回复的内容和时间,直接决定内酷哥当天的心情,比如说有一天下雨,内酷哥琢磨了大半个小时候,最终发过去几个字:今天下大雨,出门记得带伞啊。
而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废话中的废话,大家都在同一个地方,下不下雨人家唐宁能不知道啊。
然后唐宁过了十分钟才回的,在那十分钟里,内酷哥坐立不安,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一个劲儿的问我,唐宁是不是不愿意回他的信息,刚才他发的那条信息是不是不妥当,唐宁是不是很烦他,所以才懒得回他信息。
我被他弄的欲哭无泪,“大哥,人家或许刚好没看见,或者是正在忙而已,你想太多了。”
“噢,说的也是,很可能就是这样的。”内酷哥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冥思苦想。
十分钟之内,内酷哥几乎机不离手,每隔几秒钟就看一眼屏幕,然后反复检查是不是被他调成了静音。
最后唐宁终于有了回音,只有一个字:嗯。
“她回我了,她回我了!”
内酷哥激动得手足舞蹈,那个嗯字她足足看了无数遍,接着又开始眉头紧皱,“张展豪,你说她只回一个字,是不是在敷衍我?”
而我则一句话也没有说,对这个人已经彻底无语了。
第二天又下了大雨,内酷哥依旧用了半个小时,编辑了一条下雨了,出门记得带伞的信息发过去。
而这次唐宁是秒回,两个字:嗯嗯。
这一次,内酷哥心花怒放,一向抠门儿的他,居然表示要请我喝可乐,一整天都表现得特别开心。
当时我只把内酷哥当成是神经病,可是后来,当我自己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才体会到,在爱的人面前,对方回复信息的时间多一分钟或者晚一分钟,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字,在自己看来都是一整天最重要的事。
而内酷哥每天做的最多的第二件事,就是拿着望远镜偷窥对面女生宿舍,每天早中晚各看一次,每次至少十分钟以上。
我对他这个行为和无语,一方面口口声声的说爱着唐宁,另一方面又偷窥女生宿舍,这人就是个矛盾体。
这天,又下了大雨,但和之前的机场雨不一样,天空特别沉闷,厚厚的黑云像是快要坍塌。
内酷哥反常的没给唐宁发信息,只是站在窗户边上抬头看着黑压压的天幕,表情显得有些凝重。
直到雨停之后,他才拿起电话给唐宁拨了过去,“刚才那雨有点儿不对劲啊。”
也不知道唐宁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内酷哥的表情却越发凝重起来,最后点了点头,“嗯,那就只好赌一把了!”
挂断电话后,内酷哥从床底下掏出那口大皮箱,一面在里边翻找着什么,一面对我道:“你赶紧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去哪儿?”我问。
内酷哥显得有些焦急,“先别问那么多,等会儿路上再慢慢说,你先收拾一下!”
我也没多问,看见他这个表情也能猜到肯定有什么事发生。
他让我先去学校门口等他一会儿,他去把车开过来。
哪知道我刚在学校门口站了两分钟,就有一个男生气喘吁吁的朝我跑了过来,“你是张展豪?”
我瞅着那男生觉得面生,“对啊,我们认识吗?”
“杨枫出事儿了,赶紧跟我来!”
那男生看起来挺着急的,拽着我就朝着旁边一辆绿色的轿车跑去,我听见他说的这话,心里边也开始紧张起来。
就连忙问到底怎么了,那男生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把我往车上拽。
我刚准备上车,突然想起内酷哥不是还在学校吗?就算有事儿干嘛要上车?
“快啊,来不及了!”那男生显得特别着急,一面说着一面把我往车上推搡。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见吱的一声,一辆丰田越野车疾驰而来,把前边那辆绿色轿车给直接撞到一边。
而那个男生也跟着飞出去,在半空中我看见他脑袋都掉了下来。
我被吓得差点尿出来,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真正的车祸在我面前发生。
而造成这场车祸的却是内酷哥,只见他摇开车窗,很是淡定的看了我一眼:“愣着干嘛,赶紧上车!”
看见他这个样子,我连忙慌张的问:“你刚才撞人了……”
哪知道内酷哥却冲我淡然一笑,“你再看看,我撞着谁了?”
我扭头一看,整个人顿时就懵了,只见刚才发生“车祸”的地方,那辆绿色轿车和那个被撞掉脑袋的男生竟然凭空消失。
突然瞥见地上有个东西,走近一看,竟然是一辆巴掌般大小的绿色纸车!
“别愣着了,先上来再说!”
内酷哥显得特别平静,我坐在副驾,脑子里一直是刚才那事儿,直到上了高速我才回过神来,连忙问内酷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就说刚才那场大雨有问题。”
内酷哥嘀咕了一句,然后扭头看着我说,“本来按照推算,你的时间至少还有两个星期,可是刚才那场大雨阴气特别重,恐怕是那些东西按捺不住了,所以就提前出来了。”
“刚你看见的那个男生根本就不是人,还好我来得及时,要是你跟着他上车就麻烦了!”
说完后,他皱着眉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真他娘的,没想到那些东西大白天的就敢动手,那是得有多饥渴!”
看我这个样子,内酷哥说也不用太紧张,现在还没到最危险的时候,只要今晚能够顺利抓到血参,就能继续延缓这场危机。
“血参?”我听着这次挺新鲜。
内酷哥点了点头,“没料到那些东西会提前动手,继续用益母草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得想办法继续补足你身上的阳气。”
然后我又问,既然有血参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早一点就去找。
内酷哥白了我一眼,“你以为那么简单啊,那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得冒很大的风险,还得再有那么一点点运气,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事情都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会用这个办法。”
我轻轻吐出一口气,怪不得刚才听内酷哥跟唐宁打电话的时候,说了一句赌一把,恐怕这事儿真没我想的那么简单。
在路上的时候,内酷哥又跟我说了一些关于血参的事,说那东西其实也就是人参的一种,只不过十分罕见,必须生长在人的尸体上,浸润数百年,而且必须满足许多特别苛刻的条件,才能最终成型。
而成型以后的血参,就已经是成了精的东西,在井研县的九子山上就有一株,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过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那株血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