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喝了幽冥水,说不准还掺杂了还魂丹,那先前玫瑰的种种反应便能理解了。
如此想着,沈欢冲玫瑰微微一笑,道:“这世上有人子弹打不死,几十米的高楼也摔不死,所以恭喜你南宫玫瑰小姐,此等怪物,你有幸见识到了一位……”
他原本想用调皮洒脱的语气,但不知怎的,突地想起苏瑾,想起自己曾给她造成的伤害,脸上竟是万般萧索。
轻叹一口气,不由暗想道:“若再回到那时,没有他人阴谋诡计,两人安好琴瑟和谐,就算明知修仙千般万般好,他又能否毫不犹豫的放弃?”
念至于此,稍作思考,沈欢便不由脱口而出:“肯的!自然是肯的!只要两人能在一起,管他什么长生不死,管他什么荣华富贵,他妈的全是浮云!”
于是,脸上的落寞就更深了。
沈欢并没有发现,他说这些话时,原本还犹犹豫豫的玫瑰,那对黯淡的眼睛瞬间被点亮,充满了勇气。
“累了一整天,玫瑰你先好好休息下,我在外边,有什么事随时叫我。”
沈欢冲玫瑰微微一笑,正待起身,玫瑰身体却猛地一颤,一把抓住沈欢的胳膊:“别走!”神情紧张,就似抓住了全世界,只要自己一松手,他就要飞走。
沈欢还以为玫瑰惊吓过度,尚未完全恢复,摸了摸她脑袋,笑着安慰道:“别紧张,我就在外边,只要有事,直接喊我……”
哪料玫瑰却倔強地摇了摇头,勇敢大胆地瞧着沈欢,目光灼热,宛如一汪深情潭水,执着的似要望进沈欢的心里。
“玫瑰……”
沈欢心脏‘咯噔’跳了一下,因为这个柔情似水的眼神,内心某个柔软的、早已封闭的地方,正在一点点、一点点的被推开。
不,与其说是被推开,倒不如说那是……崩塌!
良久之后,玫瑰语气幽幽,瞅着沈欢,突然道:“不论、不论你是什么,怪物也好,神仙也罢,能长生不死也好,只剩十年寿命也罢,我都喜欢!”
沈欢怔怔瞧着玫瑰,轻轻摇了摇头,道:“玫瑰,你还不了解我,更不了解我所处的那个世界,所以——”
“所以我开始就告诉你,不管你是什么,不论你那个世界是哪般模样,我都喜欢啊!”
玫瑰突然提高声音,眼中泛着泪花,哽咽且决绝道:“你的眼,我喜欢;你的眉,我喜欢;你的无赖,我喜欢;你的蛮横,我喜欢;你所有的好,所有的坏,就算是所有的变态,我全都……全都喜欢啊!”
歇斯底里似的发泄,泪珠宛如银线,簌簌落下。
13层楼。
有冷风穿过阳台吹进来,挂在落地窗上五颜六色的风铃叮叮当当作响;有月光穿过阳台,穿过落地窗,照在两个年轻人的身上,照着两个年轻人的脸,也照着两个年轻人对望着的眼。
寂静无声。
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忘了心悸,但这一刻,罕见的,心跳加速跳动了。
对视良久,沈欢撇过脸,内心充斥着一股莫名的悸动、异样的烦躁,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重重吸了一口,吐了出来,烟雾中玫瑰的脸没有变得朦胧,却是更刻骨铭心的真实,声音略带沙哑,缓缓道:“你怎么想,我知道了,但是感情毕竟不是一厢情愿的,是两个人的事。所以玫瑰,你安静下,不妨先听听我怎么说。”
玫瑰安静瞧着沈欢,不再开口。
“以前我是一心一意的男人,尽管我跟很多女人发生过关系,但那不过单纯是生理上的发泄,与感情无关。直到前一刻,我都坚定认为自己是一心一意的,但……”
玫瑰眼睛越来越亮,但沈欢却突然顿住不说,摇了摇头,轻叹道:“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一个,再也回不去了。可以想象,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女人,玫瑰,你这么优秀,又这么年轻,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又那么多,你总能找到一心一意对你的。人生这么长,不要在她还没有完全绽放时就封闭了所有可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寻找最合适你的男人吧……”
玫瑰面如死灰,松开攥紧沈欢的手,自嘲似的,突然道:“我恨男人!”
沈欢一愣,“什么?”
玫瑰双眸满是死寂,以一种客观到冷眼旁观的语气,缓缓说:“红花会话事人?夏海十大绝色榜?但背地里,施海州、寒鹰缚那群人却笑我是杂种,我妈妈来自农村,考了全省第一,读的是夏海大学。大一那年,她十九岁,在酒吧打工赚生活费。南宫断、施海州、寒鹰缚去喝酒,跟我妈妈玩了一个游戏。哦对了,那游戏还挺出名,叫‘俄罗斯转盘’,十个月后,妈妈生下了我,是南宫断的种。妈妈生下我,当夜就投了浦澜江,她早就打定主意要死,不死,就是撑着一口气要把我生下来。我五岁时跟施青峰打架,他打我不过,突然骂我杂种,我就问他什么是杂种,他说自己也不知道,就知道这是他爸告诉他的。我打小性子就拗,搞不懂的事搅尽脑瓜也得弄明白,费尽心思,问别人,上网查,最后还真给弄明白了。从那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我也死撑着一口气,就为杀了南宫断,杀了施海州,杀了寒鹰缚。你还记得圣彼得大教堂么,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也给别人下了药,都快撑不下去,要不是你,我肯定早就死了。那是南宫决设的局,英雄救美,他费尽心思,只为霸占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呵呵,可笑吧?”
沈欢喉咙动了动,终究没搭腔,因为他不知该怎么接话。
“我有三次杀掉南宫决的机会,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没那么做么?”玫瑰突然问道。
沈欢仍然没有搭腔。
他知道,玫瑰需要的,只是一个倾听者。
“小时候第一次瞧见别的孩子吃糖人,没觉得好吃,就觉得好玩,可是又没钱,南宫决恰好也没带,他想回去问南宫断要,我不许,哭着要吃,他就抢了一个给我。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糖人,我舍不得吃,就拿在手里走路,太阳晒着晒着,糖人就化啦。南宫决又给我买了一个,但是我却不要,使气扔到地上,还用脚直踩,哭着叫着非要第一个。”
玫瑰望着沈欢,突地眼中泛泪灿烂一笑,抓住他的右手,放在自己胸口,道:“我脾气执拗,所以没可能的……你就是我的那个小糖人,这辈子,别的男人,我再会瞧第二眼。爱你不着,那我便再不会爱上第二个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大抵如此。
……
……
叮叮,凉风吹进屋子,风铃作响。
缓缓讲完,玫瑰凄美笑了笑,手,终究还是无力放下,转过脸,怔怔出神,痴痴瞅着阳台上挂着的百十个风铃,双眸黯淡,还掺杂着些许哀怨。
若命该如此,终究强求不得,我能做什么?能做的,只是放下。
但就在下一刻,玫瑰身体却骤然绷紧,猛地转过头,瞪眼瞅着沈欢,“阿欢,你——”
只因那先前还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贱人,居然捏了捏握着的酥胸,并且还闭着眼睛,极其陶醉道:“好大,我一只手刚好握住……”
噗,噗,那厮的咸猪手又捏了两下,舒爽地睁开眼睛,微眯着,嘴角勾勒出极其犯贱的笑意,“好软……靓女,虚心求教下,整天打打杀杀的,咋保养的?”
玫瑰原本黯淡的双眸,立即被点亮,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脸颊羞地通红,身子本能向后一缩,又羞又喜道:“死远些,大色狼!”
“色?”
沈欢摇了摇头,一本正经道:“不不不,熟悉我的人都知道,在下号称‘诚实守信柳下惠’。适才不过是瞧你胸部饱满,想丈量一番,再深入的进行学术上的交流,看来姑娘还是不了解我啊……”
玫瑰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终于彻底恢复了御姐本色,勾魂的瞟了沈欢一眼,笑吟吟道:“那这位英雄好汉,良辰美景,机会难得,我们更深入的交流下好不好啊……”
说着话,将白皙滑嫩的右腿自睡衣里伸出,五根脚趾晶莹剔透,宛如初生的婴儿,轻轻晃动,煞是撩人,在沈欢的胸膛点了点,又顺势往下……
夏海大纨绔们私下里曾总结出略带荤味,甚至于猥琐的夏海七大绝色。这个绝色,综合素质的考量自然是排在第一位,但却又绝不仅仅只是综合素质。
慕若曦、苏瑾、玫瑰全都名列其中。玫瑰强势干掉其他名媛的,被纳入七大绝色的根本原因,便是这对玉足。
其冲击力之大,可想而知。
沈欢也算是御女无数,但偏生这一刻,瞧得有些呆住,一把抓住玉足轻动的玫瑰。
“不不不,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改日再研究。”
很难想象,沈欢竟有些慌乱,额头沁出几滴冷汗。
“哦,但它好像很兴奋,没觉得差不多啊?”
玫瑰满眼惊奇,继续挑逗。
“不不不,礼貌,完全是出于礼貌,简单打个招呼,马上就能睡着!”
沈欢立即反驳。
玫瑰咯咯娇笑起来,直到此刻,才算彻底恢复。
沈欢冲玫瑰笑了一下,彻底放心,缓缓道:“因为曾经狼心狗肺的伤害过一个女人,所以我从不拿感情开玩笑。直到现在,我都必须承认在我心底,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就在刚才一瞬间,我的呼吸变得很艰难,所以我就在想,或许,我还没意识到对你的感情,但我的身体知道,所以它做出了反应。我始终认为,纵然以前伤害过别人,也被别人伤害过,但我仍不能也不愿放弃任何一个幸福的可能,所以……”
“阿欢,你……”
玫瑰完全愣住,怎么也没想到沈欢竟会这么说。
摸了摸玫瑰的脑袋,深呼吸一口气,缓缓吐出,咧嘴,露出两排牙齿,傻笑,“所以,我们谈恋爱吧……”眼神中,满满全是少年情窦初开似的单纯、期待、心悸。
玫瑰有些发懵,更有些难以置信地瞧着沈欢,完全呆住。
眼前的人,眼前的景,慢慢变得朦胧不真实起来。
就在这一刻,眼前这个明明已近而立之年,不世出之彪悍杀神,却完完全全变成了孩子。
眼神单纯,纯粹到令人心疼。
也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明白眼前这个倾心追求多年并最终被自己闯进心门的男人,究竟是如何珍奇的物种。
“谈恋爱?”
“谈恋爱!”
几近是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玫瑰嘴角扬起的,是她不长不短二十六年来最灿烂的笑意,然后她只说了一个字。
“好。”
ps:今日一更,故事很长,不仅仅是整部书的格局,还包括主角的性格。这一点,我会慢慢展现,不论是否讨喜,总得写出点儿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我这本书的目标。请支持,我想好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把人物形象勾勒好。
如此想着,沈欢冲玫瑰微微一笑,道:“这世上有人子弹打不死,几十米的高楼也摔不死,所以恭喜你南宫玫瑰小姐,此等怪物,你有幸见识到了一位……”
他原本想用调皮洒脱的语气,但不知怎的,突地想起苏瑾,想起自己曾给她造成的伤害,脸上竟是万般萧索。
轻叹一口气,不由暗想道:“若再回到那时,没有他人阴谋诡计,两人安好琴瑟和谐,就算明知修仙千般万般好,他又能否毫不犹豫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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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脸上的落寞就更深了。
沈欢并没有发现,他说这些话时,原本还犹犹豫豫的玫瑰,那对黯淡的眼睛瞬间被点亮,充满了勇气。
“累了一整天,玫瑰你先好好休息下,我在外边,有什么事随时叫我。”
沈欢冲玫瑰微微一笑,正待起身,玫瑰身体却猛地一颤,一把抓住沈欢的胳膊:“别走!”神情紧张,就似抓住了全世界,只要自己一松手,他就要飞走。
沈欢还以为玫瑰惊吓过度,尚未完全恢复,摸了摸她脑袋,笑着安慰道:“别紧张,我就在外边,只要有事,直接喊我……”
哪料玫瑰却倔強地摇了摇头,勇敢大胆地瞧着沈欢,目光灼热,宛如一汪深情潭水,执着的似要望进沈欢的心里。
“玫瑰……”
沈欢心脏‘咯噔’跳了一下,因为这个柔情似水的眼神,内心某个柔软的、早已封闭的地方,正在一点点、一点点的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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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玫瑰语气幽幽,瞅着沈欢,突然道:“不论、不论你是什么,怪物也好,神仙也罢,能长生不死也好,只剩十年寿命也罢,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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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开始就告诉你,不管你是什么,不论你那个世界是哪般模样,我都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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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冷风穿过阳台吹进来,挂在落地窗上五颜六色的风铃叮叮当当作响;有月光穿过阳台,穿过落地窗,照在两个年轻人的身上,照着两个年轻人的脸,也照着两个年轻人对望着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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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视良久,沈欢撇过脸,内心充斥着一股莫名的悸动、异样的烦躁,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重重吸了一口,吐了出来,烟雾中玫瑰的脸没有变得朦胧,却是更刻骨铭心的真实,声音略带沙哑,缓缓道:“你怎么想,我知道了,但是感情毕竟不是一厢情愿的,是两个人的事。所以玫瑰,你安静下,不妨先听听我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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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眼睛越来越亮,但沈欢却突然顿住不说,摇了摇头,轻叹道:“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一个,再也回不去了。可以想象,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女人,玫瑰,你这么优秀,又这么年轻,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又那么多,你总能找到一心一意对你的。人生这么长,不要在她还没有完全绽放时就封闭了所有可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寻找最合适你的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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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一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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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喉咙动了动,终究没搭腔,因为他不知该怎么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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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仍然没有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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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第一次瞧见别的孩子吃糖人,没觉得好吃,就觉得好玩,可是又没钱,南宫决恰好也没带,他想回去问南宫断要,我不许,哭着要吃,他就抢了一个给我。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糖人,我舍不得吃,就拿在手里走路,太阳晒着晒着,糖人就化啦。南宫决又给我买了一个,但是我却不要,使气扔到地上,还用脚直踩,哭着叫着非要第一个。”
玫瑰望着沈欢,突地眼中泛泪灿烂一笑,抓住他的右手,放在自己胸口,道:“我脾气执拗,所以没可能的……你就是我的那个小糖人,这辈子,别的男人,我再会瞧第二眼。爱你不着,那我便再不会爱上第二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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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叮叮,凉风吹进屋子,风铃作响。
缓缓讲完,玫瑰凄美笑了笑,手,终究还是无力放下,转过脸,怔怔出神,痴痴瞅着阳台上挂着的百十个风铃,双眸黯淡,还掺杂着些许哀怨。
若命该如此,终究强求不得,我能做什么?能做的,只是放下。
但就在下一刻,玫瑰身体却骤然绷紧,猛地转过头,瞪眼瞅着沈欢,“阿欢,你——”
只因那先前还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贱人,居然捏了捏握着的酥胸,并且还闭着眼睛,极其陶醉道:“好大,我一只手刚好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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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终于彻底恢复了御姐本色,勾魂的瞟了沈欢一眼,笑吟吟道:“那这位英雄好汉,良辰美景,机会难得,我们更深入的交流下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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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海大纨绔们私下里曾总结出略带荤味,甚至于猥琐的夏海七大绝色。这个绝色,综合素质的考量自然是排在第一位,但却又绝不仅仅只是综合素质。
慕若曦、苏瑾、玫瑰全都名列其中。玫瑰强势干掉其他名媛的,被纳入七大绝色的根本原因,便是这对玉足。
其冲击力之大,可想而知。
沈欢也算是御女无数,但偏生这一刻,瞧得有些呆住,一把抓住玉足轻动的玫瑰。
“不不不,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改日再研究。”
很难想象,沈欢竟有些慌乱,额头沁出几滴冷汗。
“哦,但它好像很兴奋,没觉得差不多啊?”
玫瑰满眼惊奇,继续挑逗。
“不不不,礼貌,完全是出于礼貌,简单打个招呼,马上就能睡着!”
沈欢立即反驳。
玫瑰咯咯娇笑起来,直到此刻,才算彻底恢复。
沈欢冲玫瑰笑了一下,彻底放心,缓缓道:“因为曾经狼心狗肺的伤害过一个女人,所以我从不拿感情开玩笑。直到现在,我都必须承认在我心底,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就在刚才一瞬间,我的呼吸变得很艰难,所以我就在想,或许,我还没意识到对你的感情,但我的身体知道,所以它做出了反应。我始终认为,纵然以前伤害过别人,也被别人伤害过,但我仍不能也不愿放弃任何一个幸福的可能,所以……”
“阿欢,你……”
玫瑰完全愣住,怎么也没想到沈欢竟会这么说。
摸了摸玫瑰的脑袋,深呼吸一口气,缓缓吐出,咧嘴,露出两排牙齿,傻笑,“所以,我们谈恋爱吧……”眼神中,满满全是少年情窦初开似的单纯、期待、心悸。
玫瑰有些发懵,更有些难以置信地瞧着沈欢,完全呆住。
眼前的人,眼前的景,慢慢变得朦胧不真实起来。
就在这一刻,眼前这个明明已近而立之年,不世出之彪悍杀神,却完完全全变成了孩子。
眼神单纯,纯粹到令人心疼。
也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明白眼前这个倾心追求多年并最终被自己闯进心门的男人,究竟是如何珍奇的物种。
“谈恋爱?”
“谈恋爱!”
几近是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玫瑰嘴角扬起的,是她不长不短二十六年来最灿烂的笑意,然后她只说了一个字。
“好。”
ps:今日一更,故事很长,不仅仅是整部书的格局,还包括主角的性格。这一点,我会慢慢展现,不论是否讨喜,总得写出点儿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我这本书的目标。请支持,我想好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把人物形象勾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