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阳京清平坊内的小东市,一日的喧哗领先于各大市坊,五更三点晨钟响起,天光尚且朦胧,霓霞远在天边,便有人流车流如织,随着踏踏脚步、轧轧木轮以及青石道旁商铺移门开张,还有熟识商贩们热切的问好声,瞬时之间,就让长街清醒。

    比起那些满载货物的牛车、骡车,更多的是推着简易木车的小商贩,还有些壮实的男子,肩上挑着硕大的箩筐,筐内或有炭炉、乌煤、装在粗布袋里的白面粉、绿油油尚且带着晨露的青蔬,甚至有本应活蹦乱跳,却因缚了翅翼、双脚而变得无精打彩的鸡鸭。

    也有头上包着青花布,手里端着竹篾的妇人,她们多数经营着一些自制的布鞋、头巾、粗布衣裙。

    散档便在市集内一字排开,有的支起大伞,生上炉灶,摆好桌凳,有的不过是用苇席往地上一摊,将各色货物摆放整齐。

    小东市是针对于普通平民而设,油盐酱醋、吃穿用度,一应俱全。

    却当然是没有那些锦缎金玉的奢侈物,更不见古籍书画、琴瑟琵琶这类雅物。

    又过了一阵,随着穿着布衣的顾客源源不断地涌来,商贩们热情高涨,叫卖声此起彼伏,喧嚣非常。

    依然是巳初时分,穿着一身粗布衣裙,挽着双环髻,钗环全无的腊梅姑娘,手挽竹篮,出现在小东市的人潮汹涌中,挑了些新鲜的蔬果,并豆粟粗粮,又在一条小巷口,从一对衣装简陋,却手麻利的夫妇经营的早食摊档上,买了两个新鲜出炉的白面馍,便悄悄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巷道里。

    小巷幽深狭窄,还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息,道旁皆是泥墙木舍,可见居住的都是贫苦大众。

    腊梅往里行了百余步,四顾一回,确定无人跟随,方才推开了一扇虚掩的已经颇为残破的木门,进入一个小小院落。

    一个风烛残年、削瘦得皮包骨的老妪似乎听见了门响,颤颤威威地拄着木杖,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咪着一双已经浑浊无神的眼睛,看了好一阵,直到听见熟悉清亮的嗓音,喊了一声“姥姥”,才咧嘴一笑,那张沟壑从生、饱经风霜的面容,顿时洋溢出一种由心而发的喜悦。

    腊梅疾步上前,将竹篮随手放在屋子外头的一张矮杌上,扶了老妪入屋,又转身拿出来了两个白面馍,放在炕几上头的粗瓷碗里:“姥姥先填填肚子,今儿个我买了些粟米,稍后给你煮碗粟米粥喝。”

    老妪拉着腊梅的手:“姑娘先别忙,今早我已经吃了,这么些年,难为你和三顺那后生常来照顾,才让我这个老婆子安安妥妥。”说着,那双神采全无的干涩眼睛,难得地泛出些潮湿来。

    老妪是孤寡,无儿无女,男人十年前也撒手而去,她因此大病一场,哭伤了眼睛,虽说不至成睁眼瞎,却也好不到哪儿去,往日靠着给邻人洗衣,混得几顿粗食,却终究是食不果腹,有次实在饿得狠了,出去市集里想讨口面汤果腹,却不想被一个无良商贩推搡在地,崴伤了脚踝,幸好遇见三顺这个心地善良、颇有侠义心肠的小伙儿,背着她去了药房治伤,又送她回了家里。

    三顺见老妪实在孤苦可怜,便常常来帮衬,虽说也只能提供些粗茶淡饭,但对老妪来说,已经是活命之恩,后来腊梅得知,便也常来看望——宋嬷嬷与宋总管日日在国公府当差,自然无睱约束,罗氏也是个不管事的,要么领着宋茗回娘家,要么就是走门串户与人闲聊,耍叶子牌,故而腊梅只要午前赶回宋家,倒也不致让人发现她在外逗留。

    这个地方,后来就渐渐成了她与三顺厮见之地。

    听说老妪已经用了早食,腊梅微微有些诧异,正待细问,却听得门外忽然有个熟悉的嗓音,低谆悦耳:“我今日可算比你赶得早。”

    三顺穿着件洗得泛白的青布衣裳,抱着双臂,斜倚在门框,虽然这时院子里已是阳光灿烂,但背光而立的男子,那笑容却更是灿烂几分。

    腊梅忽而有些怔忡,曾几何时,她憧憬过这么平实无华地幸福生活,清早而起,洗手做羹汤,忙碌一场,却在他温暖的笑意里不察疲惫,送他出门,待他归家,夜里共对一盏豆灯,聊起一日琐碎,粗茶淡饭又有何妨,那就是她奢望的全部。

    可宋嬷嬷高扬的皮鞭总是毫不留情地抽碎了她的念想,只以为那样的生活,注定与她无缘……直到今日,她似乎才感觉到一切或许不是奢望,幸运总算是眷顾了她,未来切实地让人期待。

    腊梅婉然一笑,眼角的泪意,带着无法掩饰的欣悦。

    这个似乎千篇一律的炎炎夏日,简陋的院子里,灰墙四围中,一树碧荫下,少年与少女执手相看,笑意纯粹。

    似乎相识相知,历经数载,三顺是第一次在腊梅脸上,看到这般无忧无虑的笑容。

    更多的喜悦与释然,一齐涌向三顺的胸口,猛烈涤荡,他双臂一紧,便将少女揽入怀中:“阿梅……我总算是……你不知道,每一次你遭那老虔婆毒打,我都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断,有时候干脆想带你逃出这地狱,浪迹天涯,可我还是懦弱了,不够坚持,想到你过着那样的日子,我却无能为力,实在是恨我自己,这下好了,那狠毒的混蛋再不敢苛待你,只要再过两年……五娘说了,一定会助你彻底脱离宋家。”

    在这温暖的怀抱里,腊梅喜极而泣,也毫不犹豫地环上了三顺的腰,尽管轻柔……

    三顺心中一震,忍不住用炙热的嘴唇,轻触少女的面颊,却尝到眼泪的涩意,更是忍不住吮吸起来,渐渐地,接近了少女的樱唇,轻微的碰触,却让两人皆是身子一颤,三顺的呼吸便急促起来,腊梅却慌忙推开了他:“三顺哥……我……”

    三顺抬起手掌,拇指轻抚,替腊梅拭干了脸上的泪痕,目光温柔,不舍地在少女的面上缠绵:“两年不长,总有个盼头。”

    是啊,比起从前黯淡无光的生活,这两年的确不算漫长,腊梅带泪而笑:“我从不敢想,真的会有这一天……昨日见了大长公主,她这么尊贵的人,却又那般和善,拉着我的手说了好一会儿话,还问我愿不愿意入国公府当差……”说起昨日面谒贵人,腊梅依然兴奋不已。

    “宋氏想必大惊失色了吧,我恨不能当场目睹那老虔婆的模样。”三顺开怀大笑。

    如果腊梅果真去大长公主身边当差,可真就成了宋嬷嬷的一颗眼中钉,她威风八面的日子无疑多了个隐患,若真是那样,也能让她尝尝提心吊胆的滋味,三顺只消这么一想,就忍不住兴灾乐祸。

    “公主虽是美意,可我不过是粗笨之人,自知没有那样的福气,当然是婉拒了,公主还赞我果然是忠直的好丫鬟,赏了我一个玉镯,还让嬷嬷时常带我进去说话……这下好了,有大长公主的关照,嬷嬷再也不敢对我动辄打骂。”腊梅忍不住喜悦:“可惜,昨日未曾见到五娘,我真想当面叩谢她的活命之恩。”

    “以后一定有机会,你急什么。”三顺微笑。

    “能为姐姐寻回公道,又能与你……我这一生,也再无所求了。”

    “当真?”三顺一挑眉头:“难道就不求将来与我子女双全,白头共老?”

    腊梅顿时双靥染红,微微侧身一嗔:“油嘴滑舌。”

    三顺唇角直抖,只觉得这样的日子,才真正叫做舒心,当然,他们未来的生活,更是值得期盼的。

    腊梅神情却又是一肃:“五娘待你我皆有大恩,我卑贱无能,实在无从相报,三顺哥定要竭力襄助五娘,方才是知恩图报。”

    “你放心,这些我都省得。”三顺眉目舒展,想起正值豆蔻年华的主子,虽说看上去还是个稚弱少女,却不废吹灰之力就让宋嬷嬷栽了跟头,将腊梅救出苦海,实在满怀钦佩:“我不说识人无数,可这些年来自负也有些眼光,竟从不曾见识过如五娘一般的贵女,深悉人心不说,又机智慎重,主子才不过十二岁,就有如此手段,将来必能成就大事。”

    他丝毫未察,五娘不过是个闺阁少女,如今在他的心目中,却比那些王候将相也不弱,因此竟脱口而出能成就大事的话来。

    “大长公主就是巾帼英雄,五娘又得她一手调教,自然是聪慧无双。”腊梅也毫不怀疑。

    据此,他们两人,再加上绿卿苑里的夏柯,对五娘已是忠心耿耿。

    一番卿卿我我,直到巳正时分,三顺才依依不舍地离了这简陋的院落,穿过小东市,一阵疾走,却往东兴坊行去。

    与清平坊不同,这里的商铺虽说也经营着粮食茶酒,更多的却是客栈酒楼、赌坊鸡场。

    虽说才是清晨,可鸡场里已经是人声鼎沸,院落木栅之畔,既有锦衣纨绔挽着袖子高声呐喊,又有布衣赌徒把着栅栏跺脚助威,个个瞪圆了泛红的眼睛,盯着栅内黄土场上,两只高足长颈,朱翼乌尾的斗鸡,一群人和两只鸡,都是同样的虎视眈眈。

    三顺四顾一周,不动身色地靠近了一个二十岁上下,穿着福纹绸衣的男子,也学着周遭赌徒的模样,挽起袖子呐喊了一阵。

    两只斗鸡你来我往、鼓翅飞啄,腾起黄尘如雾,绒羽遍地,一刻转眼而过,胜负才分。

    “真他娘晦气!”绸衣男子一掌拍在木栅上,瞪眼看着那只落了败,躺在血泊里折断了脖子的斗鸡,一口唾沫喷了出去。

    显然,他押错了赌注。

    四周也爆发出一串骂娘的激愤言辞,只有少数人赢了钱,接过鸡场伙计递上的木筹,摩拳擦掌的准备重新下注,再有两只生龙活虎的斗鸡被扔在了场子里。

    “这一次,我看好甲筹。”三顺毫不犹豫地抛下一根木筹,在场子里挂着甲字的箩筐里。

    边上立即有人提出异议:“乙筹这只可是西域引进的品种,翼羽呈红褐色,最是凶猛,三日前连赢两场,一战成名,今儿个才是首场,哪里有输的道理!”说完,那人毫不犹豫地把木筹扔进了另一个箩筐。

    那人显然是鸡场常客,很有些人都跟着他落了注。

    三顺但笑不语,只抱臂旁观。

    绸衣青年看着渐渐满筹的乙筐,想到自己已经连输了几场,便将赌筹捏得死紧,犹豫了一阵,还是问三顺:“兄弟可有把握?”

    三顺睨了他一眼,默了一默,用手掌挡了嘴,附向耳畔说道:“乙筹虽是名种,但瞧瞧今日那状态,似乎亢奋太过;你再看看甲筹,羽毛紧骤、身架利落、这体型就是极品,毛色不说,一看就是乌云盖雪,再观其冠,小而细致,最后看腿爪,七瓣腿、十字大爬爪,所谓小头大身架、细腿线爬爪,甲筹无不符合,战力不容小觑,必有一番恶斗,那乙筹开头或能占些优势,但遇到这般出色的对手,后盘必将力竭,十之八九会折殒。”

    绸衣青年听他说得言之凿凿,不由暗自信服,主意拿定,要一鼓作气地将输出的钱银找回,气壮山河地下了三番的赌筹。

    引得一片啧啧之声,却是鄙夷者居多。

    其实三顺哪有这般眼光,委实是他结识的异姓兄弟中,恰好有在这鸡场里饲养斗鸡者。

    赌坊为了牟利,多数会用些阴私手段,故而才有这么多人惨遭冷门,输得倾家当产,三顺从“兄弟”口中得知了今日甲筹就是赌场安排之冷门,必胜无疑,方才给绸衣青年建议一二。

    果然,那西域斗鸡起初威风凛凛,占尽上风,却在两刻之后,渐渐力量不支,终于被本土冷门飞身一跃,一爪子抓出了眼珠,声嘶力竭,瘫于血泊之中。

    绸衣青年大是兴奋——就这一局,他不仅将今日输的尽数赢回,还赚了整整千文,虽说不多,却也比输了要强。

    绸衣青年欣喜不已,也不再赌,而是挽了三顺的胳膊,非得要请他饮酒。

    正中三顺下怀。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鸡场,冷不丁地就有个小乞丐闷头撞来,将那绸衣青年扑了一个踉跄,多得三顺从后一扶,才不至摔倒,青年大怒,本想将那乞丐拳打脚踢,偏见他满面污泥,浑身恶臭,实在找不到干净地方下手,三顺又在一旁力劝,说不要为个乞丐坏了兴致,青年方才作罢。

    就近寻了家酒肆,要上酒肉,两人一番畅饮,甚是相投,那青年借着酒力,几乎要与三顺八拜之交,互通姓名,那青年却是姓史,只说是望族家奴。

    “我在家行四,你若是不嫌弃,就唤我一声史四哥吧。”史四拍着三顺的肩膀,十分爽快。

    三顺当即从善如流,说了自己的来历。

    “你在卫国公府当差?”史四大是惊喜。

    “不过是个跑腿的小厮罢了,我妹子最近提拔为一等丫鬟,得了主子赏赐,方才有些闲钱去试试手气。”三顺万分谦逊。

    “不知你妹子侍候哪位主子?”

    “是卫国公之嫡女,苏氏五娘。”

    史四大笑:“竟有这般巧合,也是我们俩的缘份,说不得以后就成了亲戚。”

    三顺面上懵懂,似乎要细问,史四却摆了摆手,表示不欲多谈,两人又再举杯,饮了一轮。

    “唉,到底还是不如那些做管事的油水多,手里闲钱有限,就连去趟千娆阁都是不敢,听说里头的花魁红衣姑娘,貌比天仙,一眼就能勾了人魂魄……不瞒四哥,小弟平生所愿,就是能看一眼那红衣姑娘,被她勾一勾魂儿。”三顺眼冒桃花,努力将话题往妓坊里引。

    原来他得了旖景吩咐,打探三皇子是否常去勾栏,去的何处,见的是谁,这任务委实不易,三顺很废了些力,才探得这史四乃宫里内侍总管的侄子,眼下是三皇子的长随,又知这史四素喜斗鸡,方才安排了一场巧遇。

    不想这史四甚是谨慎,说来说去,也没有承认他是三皇子的下人,三顺无奈,只得把话题引向红衣姑娘。

    谁教他只去过千娆阁,看过红衣姑娘一曲艳舞呢?

    不想却又歪打正着。

    史四笑得前俯后仰,连连拍着大腿:“你小子倒是色心不小,那千娆阁的花魁可不是一般人,京都贵人争相追捧,若是没有百金,当真不要肖想。”

    三顺哀叹连连。

    史四摇了摇头:“不过依我看来,也算不得什么,就是有些胡人血统,身段当真绝妙罢了。”

    三顺瞪大了眼:“四哥见过?”登时满面艳羡。

    史四虚荣心爆涨,也放松了警惕:“我主子可不是常人,也曾随着他去了几次千娆阁,请那红衣姑娘陪酒。”

    三顺连忙问那红衣的风情模样,又是好一番吹捧,心里自然惊喜——这……算不算首战告捷?胜利也来得太巧合了些吧?

    史四只道三顺不知他主子是谁,毫无戒备,唾沫横飞地将红衣的风情形容了一遍,全没有发觉蹊跷。

    待酒足兴尽,史四挥手叫来跑堂的结帐,一摸腰间,登时怔住。

    “四哥怎么了?”三顺立即关切。

    “那个乞丐!”史四咬牙切齿:“原来是个偷儿,好个小贼,若再让我遇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

    于是乎,三顺又十分殷勤地结了帐,拍着胸脯说结识四哥是天大的幸事,不过一些小钱,他还出得起,史四大为感激,当下问了三顺的住处,拍着胸脯保证,改日定要登门道谢。

    三顺笑得满嘴白牙,委实一副憨厚模样。

    ——

    楚王府关睢苑,小厮儿晴空无精打彩地坐在门内杌子上,看着烈日底下昂首阔步而来,像个黑面无常般的灰渡,气鼓鼓地瞪着两只灯笼眼——他这是在妒嫉!

    世子尚在翼州求学之时,无论去往哪里,都有他在身后随行,在书院里熏陶了数载,晴空也很学了些字儿,自负比那些个贵族纨绔都要略胜文采,曾随世子出席宴请,也曾见一些小家碧玉,多有才情不俗者,让晴空大开眼界。

    这小厮儿眼界日广,又闻别人议论苏氏五娘才貌双绝,心里便极为好奇,一门心思要睹才女风采,好容易盼到世子回京,想着两家本是通家之后,机缘多多……不想世子却狠心薄情,剥夺了他随从的资格。

    反而是灰渡这家伙,倒依然与世子形影不离,偏偏却不愿告诉他那苏氏五娘的才情样貌。

    晴空郁闷多日,对灰渡的怨气就与日俱增。

    为了重夺随从的资格,甚至在世子跟前儿,提出要与灰渡以赋诗一决胜负。

    哪知灰渡这厮儿,提出要决胜负的话,还是比剑为佳……世子竟然还赞同!

    明知他是个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才子”,哪里敢与灰渡那个四肢发达的比剑!

    偏心,实在太过偏心!

    晴空双眼直喷怒火,几乎要将灰渡矬骨扬灰!

    灰渡面无表情地盯着晴空,古里古怪地咧了咧嘴角,步伐不停,直入庭院,却折了根枝条,信手往回一抛。

    正中晴空脑门儿!

    “嗷”地一声惨叫,晴空一跃而起:“渡,你干嘛打我?”

    灰渡回身,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离你这么远,我哪里打得到你?”

    晴空大怒,一张小脸鼓得更高,就像个文质彬彬的……包子。

    “等你练好身手,跟在世子身边才有一二作用,吟诗作赋能算个啥?世子文才出众,还需要你援手不成?”灰渡又咧了咧嘴角,晴空才发现,他那表情竟然是在笑。

    灰渡会笑?

    晴空登时目瞪口呆。

    灰渡却早已经拔脚走远,直往世子所在的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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