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我整个人清醒了,不得不佩服这女孩的嗓音条件真好,不唱歌可惜了。
“你是谁?”女孩问。
“你是哪儿来的小姐姐呀?”燕宇问。
“你管我是哪儿来的,你是哪里来的臭流氓?”女孩道。
我解决完个人问题,胡乱的找了一件洗衣机里换下来的脏衣服套在身上。探头探脑的走了出来。
燕宇拿着一个抱枕遮羞,与女孩争的面红耳赤。地砖上有一袋洒落的豆浆。
“好厉害的小姐姐呀!我怎么就成流氓了?”燕宇据理力争。
“不是臭流氓,也是私闯民宅!”女孩回击。
“别吵了,先自报家门吧,你们都是陈方烁的什么人?”我打断了两人的争吵。二人不认识,我想基本可以断定,这里是陈方烁的住处。
女孩闻声撇了我一眼,又回眸撇了燕宇一眼,道:“死变态!你们一个变态,一个臭流氓!”
燕宇闻声也撇了我一眼,道:“二哥,你这老款的连衣裙,被骂变态倒是合情合理,我怎么就成了臭流氓了呢?”
咳,没办法,洗衣机里就这一件老款的碎花连衣裙,我硬着头皮穿上了,总不能光着出去吧。
“你上面都露点了,骂你臭流氓还亏?”我没好气的还击燕宇。
你来我往,这才把隔壁卧室的人吵醒了。陈方烁睡眼惺忪,望着我们三人,愣了片刻。
后来我才知道,昨晚陈方烁的父母不在,他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了我和燕宇,自己跑到父母的卧室去睡。
“这是我二弟,秦远。”陈方烁指着我。“这是我三弟,燕宇。我们仨昨晚上刚刚结拜。”陈方烁指着燕宇。
“这是辛晓晓,是我朋友。”陈方烁指着女孩犹豫了一下。
“女朋友。”女孩感觉纠正。
二弟?三弟?昨晚还结拜?
“结拜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我怎么不知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兴结拜?”我上前询问,不免疑惑。
紧接着我们各自回屋穿衣服,五分钟之后,众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畅聊昨晚的事儿。
燕宇饶有兴致的说:“不只是结拜,我们还成立一个组合,我管咱仨的组合叫三叉戟,怎么样?够不够响亮?够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
“二弟,你昨晚喝断片儿了吧?义结金兰的词儿,都是你想的呢,你忘了?嗯……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有关二爷见证……差不多就这些词吧。”陈方烁接茬道。
“有这事?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我拼命的摇头晃脑,使劲拍了自己一把,我希望可以把自己拍醒。
辛晓晓站在我们三人面前,走过来,晃过去,噗嗤笑了一声:“有意思,结拜,还三叉戟,这名字太水了点!”
“这只不过是个形式,现在的年轻人不在乎这个。不过有了这个形式,多了一层道德上的束缚,也还不错。反正我叫着二弟、三弟挺上口的,对吧,三弟?”说话间,陈方烁看了看燕宇,笑了。
“那可不,我燕宇今后可是有靠山的人了,再有人敢欺负我,我也可以吹牛逼了。我大哥是人民警察,我二哥是大律师,想欺负我,门儿都没有!是吧,二哥?”燕宇望着我,喜笑颜开。
想想这事本身也没什么,是个好事,我只是有点懵。
听丁晓飞说,我和陈方烁还有些交情,燕宇嘛,他还帮了我一个大忙,我也不吃亏,一下子多了俩哥们,确实不错。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
“大哥!”我瞅瞅陈方烁。“三弟!”我看看燕宇。
三人相视一眼,都乐了。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再拽一句昨晚上,酸了吧唧的词儿。”燕宇伸出手掌。
我和陈方烁齐齐伸手,三人手掌相握,放声大笑。
随后,辛晓晓跟着陈方烁去上班。我和燕宇洗漱完毕,一同去吃早点,顺道带着他一块去我的律所参观。
路上,我还详尽的问询了昨晚结拜的事儿。他告诉我,提起结拜这茬的是自己。
我们三人当中,属燕宇年轻,他喜好整些花里胡哨的噱头,也正常。
也许我们三人的结拜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虽然暂时不能完全的回忆起我渡劫任务当中,与二人相处的细节。
但是随着与二人交流的频繁,想起这些丢掉的回忆,都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燕宇讲述,我昨晚喝酒兴起,把护城河神奇的遭遇告诉了二人。
陈方烁拍手觉得大快人心,燕宇悔恨自己不在现场亲眼目睹。二人无一不惊叹我神奇的鬼门遭遇。
我帮助陈方烁破案有功,陈方烁有意聘请我做为警队的特约顾问;
燕宇很羡慕我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他想拉拢我纵横驰骋于阴界,做惩恶扬善的大英雄。
一时间,我竟成了两人抢手的山芋,缘由就是因为我因祸得福,拥有了灵魂出窍的能力。
燕宇说,我当时没有答应二人,说我考虑到暂时不想公开自己异于常人的能力,所以对于两人的邀约,只能说从长计议。
我是一点都记不清事情的经过,好像从来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一样。都怪我的酒量,实在是上不了门面。
燕宇着重笔墨,描绘了我们三人结拜时的情形:
我们三人用盛饭的碗,装了满满的一碗酒。在饭店二楼最显眼的位置,跪倒在饭店供奉关二爷的雕像面前。
关二爷身穿绿袍,威风凛凛,再加上象征忠义的红脸,美髯公的形象自然不是浪~得虚名。
燕宇的描述,在浪字上自带停顿。
三人跪地,举杯郑重盟誓。“黄天在上,厚土在下,关二爷见证。”
“我陈方烁!”
“我秦远!”
“我燕宇!”
“我们三人自愿结拜,今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我们三人异口同声,一口气干掉了整碗酒,扬手摔碗结尾。
三个大老爷们儿盟誓,听说当时的场面挺恢宏、壮阔的,酒壮人胆嘛。
好在当时已经接近午夜,要不然被来往的顾客看到,肯定得以神经病看待。
不过把饭店的老板,着实吓了一大跳,老板还以为是醉酒闹事的地痞。
“你是谁?”女孩问。
“你是哪儿来的小姐姐呀?”燕宇问。
“你管我是哪儿来的,你是哪里来的臭流氓?”女孩道。
我解决完个人问题,胡乱的找了一件洗衣机里换下来的脏衣服套在身上。探头探脑的走了出来。
燕宇拿着一个抱枕遮羞,与女孩争的面红耳赤。地砖上有一袋洒落的豆浆。
“好厉害的小姐姐呀!我怎么就成流氓了?”燕宇据理力争。
“不是臭流氓,也是私闯民宅!”女孩回击。
“别吵了,先自报家门吧,你们都是陈方烁的什么人?”我打断了两人的争吵。二人不认识,我想基本可以断定,这里是陈方烁的住处。
女孩闻声撇了我一眼,又回眸撇了燕宇一眼,道:“死变态!你们一个变态,一个臭流氓!”
燕宇闻声也撇了我一眼,道:“二哥,你这老款的连衣裙,被骂变态倒是合情合理,我怎么就成了臭流氓了呢?”
咳,没办法,洗衣机里就这一件老款的碎花连衣裙,我硬着头皮穿上了,总不能光着出去吧。
“你上面都露点了,骂你臭流氓还亏?”我没好气的还击燕宇。
你来我往,这才把隔壁卧室的人吵醒了。陈方烁睡眼惺忪,望着我们三人,愣了片刻。
后来我才知道,昨晚陈方烁的父母不在,他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了我和燕宇,自己跑到父母的卧室去睡。
“这是我二弟,秦远。”陈方烁指着我。“这是我三弟,燕宇。我们仨昨晚上刚刚结拜。”陈方烁指着燕宇。
“这是辛晓晓,是我朋友。”陈方烁指着女孩犹豫了一下。
“女朋友。”女孩感觉纠正。
二弟?三弟?昨晚还结拜?
“结拜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我怎么不知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兴结拜?”我上前询问,不免疑惑。
紧接着我们各自回屋穿衣服,五分钟之后,众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畅聊昨晚的事儿。
燕宇饶有兴致的说:“不只是结拜,我们还成立一个组合,我管咱仨的组合叫三叉戟,怎么样?够不够响亮?够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
“二弟,你昨晚喝断片儿了吧?义结金兰的词儿,都是你想的呢,你忘了?嗯……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有关二爷见证……差不多就这些词吧。”陈方烁接茬道。
“有这事?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我拼命的摇头晃脑,使劲拍了自己一把,我希望可以把自己拍醒。
辛晓晓站在我们三人面前,走过来,晃过去,噗嗤笑了一声:“有意思,结拜,还三叉戟,这名字太水了点!”
“这只不过是个形式,现在的年轻人不在乎这个。不过有了这个形式,多了一层道德上的束缚,也还不错。反正我叫着二弟、三弟挺上口的,对吧,三弟?”说话间,陈方烁看了看燕宇,笑了。
“那可不,我燕宇今后可是有靠山的人了,再有人敢欺负我,我也可以吹牛逼了。我大哥是人民警察,我二哥是大律师,想欺负我,门儿都没有!是吧,二哥?”燕宇望着我,喜笑颜开。
想想这事本身也没什么,是个好事,我只是有点懵。
听丁晓飞说,我和陈方烁还有些交情,燕宇嘛,他还帮了我一个大忙,我也不吃亏,一下子多了俩哥们,确实不错。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
“大哥!”我瞅瞅陈方烁。“三弟!”我看看燕宇。
三人相视一眼,都乐了。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再拽一句昨晚上,酸了吧唧的词儿。”燕宇伸出手掌。
我和陈方烁齐齐伸手,三人手掌相握,放声大笑。
随后,辛晓晓跟着陈方烁去上班。我和燕宇洗漱完毕,一同去吃早点,顺道带着他一块去我的律所参观。
路上,我还详尽的问询了昨晚结拜的事儿。他告诉我,提起结拜这茬的是自己。
我们三人当中,属燕宇年轻,他喜好整些花里胡哨的噱头,也正常。
也许我们三人的结拜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虽然暂时不能完全的回忆起我渡劫任务当中,与二人相处的细节。
但是随着与二人交流的频繁,想起这些丢掉的回忆,都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燕宇讲述,我昨晚喝酒兴起,把护城河神奇的遭遇告诉了二人。
陈方烁拍手觉得大快人心,燕宇悔恨自己不在现场亲眼目睹。二人无一不惊叹我神奇的鬼门遭遇。
我帮助陈方烁破案有功,陈方烁有意聘请我做为警队的特约顾问;
燕宇很羡慕我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他想拉拢我纵横驰骋于阴界,做惩恶扬善的大英雄。
一时间,我竟成了两人抢手的山芋,缘由就是因为我因祸得福,拥有了灵魂出窍的能力。
燕宇说,我当时没有答应二人,说我考虑到暂时不想公开自己异于常人的能力,所以对于两人的邀约,只能说从长计议。
我是一点都记不清事情的经过,好像从来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一样。都怪我的酒量,实在是上不了门面。
燕宇着重笔墨,描绘了我们三人结拜时的情形:
我们三人用盛饭的碗,装了满满的一碗酒。在饭店二楼最显眼的位置,跪倒在饭店供奉关二爷的雕像面前。
关二爷身穿绿袍,威风凛凛,再加上象征忠义的红脸,美髯公的形象自然不是浪~得虚名。
燕宇的描述,在浪字上自带停顿。
三人跪地,举杯郑重盟誓。“黄天在上,厚土在下,关二爷见证。”
“我陈方烁!”
“我秦远!”
“我燕宇!”
“我们三人自愿结拜,今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我们三人异口同声,一口气干掉了整碗酒,扬手摔碗结尾。
三个大老爷们儿盟誓,听说当时的场面挺恢宏、壮阔的,酒壮人胆嘛。
好在当时已经接近午夜,要不然被来往的顾客看到,肯定得以神经病看待。
不过把饭店的老板,着实吓了一大跳,老板还以为是醉酒闹事的地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