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骑!

    马蹄如同雨点敲打在荷叶上急促,发出密集的声音。

    但毕竟是一个人,不是千军万马,遥望其身后也没有大队人马赶来的迹象。晁盖这才放心了一些,公孙胜也回头对晁盖打了个手势,让他稍安勿躁,不要轻举妄动。

    这很简单,他们本来就人少,对付的还是足足有五百之数的官军。真要是真刀真枪的打一场,别看公孙胜仙风道骨的很有派头,到时候该跪还是得跪。

    战马越来越近。

    晁盖已经大致能够看出对方的轮廓。

    武人打扮,但不同于江湖人的懒散,多了一份严谨的感觉。尤其是手中一杆大枪,似乎也不是寻常角色。

    战马冲到跟前的那一刻,晁盖甚至忍不住想要抽出大枪偷袭对方,不清楚对方来历,会不会偷袭他。有道是先出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可不想被人阴了之后,再反应过来要反击。

    好在来人目光如电,虽对晁盖这一行人颇有怀疑。但似乎来人急着赶路,并没有想要盘问晁盖等人的想法,反而用力用马刺顶着战马的肚子,一个劲的催促战马加速。

    晁盖暗暗可惜:“这样催促战马,平白里使坏了,岂不是可惜?”

    “晁兄,你就不担心刚才那人突然抽冷子对我们下手?”公孙胜也是紧张不已,也没了懒散的心思,凑上来问晁盖。

    晁盖嘿嘿笑着,随即摊开手掌道:“手心都冒汗了,不过那人看着真威风。估计是个校尉,戴着军中流行的却敌冠,穿着宽大的锦袍,却给人一种内衬铠甲的臃肿。但身手很灵活,不受影响。尤其是这人看着风尘仆仆,却精气饱满,仿佛不受旅途之困,颇为少见。”

    “庄主,此人虽看似威猛,多半不如庄里武艺高强?”

    边上的手下献媚道。

    晁盖肃穆道:“对方是高手,是绝对高手。”

    如果仅仅是高手,还不值得晁盖如此郑重。唯独一个绝对高手,说明了对方的不凡。

    史文恭当然是高手,也称得起绝对高手的评价。

    但此时此刻,史文恭内心很烦躁。

    他之前迷路了……

    谁规定了高手不能迷路?

    史文恭自从接到了五小姐的命令,不用刘清芫嘱咐,他立刻出发。史文恭在刘家,仿佛做梦似的,有钱了;也仿佛做梦似的,做官了。没错,他当官了。自从刘葆晟被皇帝敕封为太师,仪同三司之后,刘葆晟就有了开府的资格。

    仪同三司是殊荣,对于当事人来说,不过是地位崇高的身份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但是对他身边人来说,完全不一样。夫人会被敕封为一品夫人,身边可以置长史一人,校尉一人,掾数人等等,车驾马匹舆服一概都是按照三公的待遇来。

    要是文官看不上这些排场,苏辙、范纯仁、吕大防、章惇等人都有仪同三司的殊荣,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摆过这样的谱。因为文官不屑用这些花哨的东西来抬高他们的身份。文官更注重于个人的威信和品德,即便家里穷奢极欲,但是在外也要装出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样子出来。

    但是武将都会将这些体现身份的仪仗都摆弄出来,深怕人不知道。

    于是,太师府有人要升官了。

    还别说,刘葆晟真够意思,给了史文恭个振威校尉,民间俗称,六品带刀侍卫。

    虽然管不了人,但也是当官了不是?

    朝廷是不给他办公的属衙,也不给他调拨士卒训练,但是俸禄没少他。这等知遇之恩,史文恭认定了刘葆晟,这辈子只要刘葆晟不赶他走,他绝对不离开太师府,有了给刘葆晟卖命的心思。五小姐是刘葆晟的心头肉,尤其是史文恭名义上是太师府的侍卫,但实际上是刘清芫的侍卫。主人下令了,他绝不敢耽搁。

    出发是在夜里,第一天赶路非常顺利,但是第二天出问题了,他竟然跑到了黄河边上。

    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跑错方向了。

    这下他才慌了,当官之后寸功未立,却出了如此大的纰漏,万一错过了李逵的碰面时间,岂不是大大不妙?

    这不,无奈之下,史文恭只好拿出太师府的令牌,从驿站调拨马匹,紧赶慢赶,终于郓城快要到眼前了。

    要是平日里,遇到晁盖这样的江湖人,史文恭少不了疑心一番。晁盖虽说小动作隐秘,但也没有瞒过史文恭的眼睛。一群强健高大的汉子,聚集在汇通钱庄押运银钱的道路上,就算是路过,也多半脱不了江湖匪类的干系。

    可惜,他的方天画戟没有带在身边。

    要是带在身边,少不了用方天画戟拍两下,好让这帮贼人知道厉害。

    方天画戟就是这一点好用,不比他的红缨枪,使唤起来要一板一眼的出招。方天画戟的使用更像是苍蝇拍,任他铜皮铁骨,几十斤的画戟拍在身子上,少不了去半条命。说起来,方天画戟用的人越来越少,这种武器对于力量要求很高,却不能像铁枪那样直来直去轻便,也不能像斧子那样势大威猛,招数反而是重兵器中的招数用的多。

    拍,撩,更为实用。

    错身的刹那,史文恭在晁盖等人的眼里就落下了个背影。

    晁盖也不知道此人是敌是友,但多半不会是朋友。

    不过,他眼下有更重要的事要办,而且所有的希望都要落在公孙胜的身上。所以,拿主意的人自然是公孙胜莫属。

    公孙胜也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晁盖的主心骨,他要是不开口,晁盖恐怕要担惊受怕一阵了:“哥哥莫慌,此人身份未明,却一心赶路,应该不是针对你我而来。即便他武艺高强,总不能飞过来帮忙把?”

    “此话在理!”晁盖这才放心道。

    公孙胜随后抬手指了指一片远处的滩涂:“哥哥且看哪里?以为作为大败官军之战场如何?”

    晁盖眯起眼睛朝着远处看去,白茫茫一片,这地方他知道,是一片少有草木的盐碱地。地方没有问题,但作为战场,是否太草率了一些。尤其是官军人多,选择地势平坦的地方偷袭,恐怕机会渺茫啊!

    晁盖紧张道:“贤弟,休要冒险。你我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一旦深陷囹圄,什么都完了。”

    晁盖就是这一点好,从来都是为朋友,兄弟考虑。很少会考虑自己的事。公孙胜听这话,内心热乎乎的,这样的带头大哥,才是最为理想的带头大哥。

    但他是军师,是谋主,是主将的主心骨,怎么可能表现出慌乱和信心不足。

    再说了,他也不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这要斗法起来,输赢难料。

    “哥哥且放心,弟自有办法。再说了,哥哥也知道,郓城地势平坦,十里坡已经是异数,且坡也不陡,又无山谷沟壑作为战场。选择哪里都一样。唯独平原对于官军来说最为放松,反而我们的机会更大一些。”

    “届时需要盖出手,贤弟切莫因为脸面而不说。”

    “小弟省得。”

    说完,公孙胜制止了晁盖等人结伴前行,施展起了纵身功夫,一纵一跃之间,就是两三丈的距离,甚至比骑普通的驽马都要快些。

    晁盖凝视着公孙胜的背影,感慨道:“公孙兄弟真乃神人也!”

    再说猛虎营,程知节好不容易整顿军队出发,却发现长途行军第一日还好,第二日将就,第三日开始就尽出幺蛾子。

    士兵竟然病了,开始减员。

    惊的他都以为这些士卒不是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部下,而是淮阳军里的老爷兵。

    并非是士卒故意偷奸耍滑,而是真的病了,也不是太紧要的病,不是着凉,就是拉稀。可是让士卒继续赶路,就不可能了。留下几个士卒照顾,其他人继续赶路。

    出发之后,细细一盘算,五百人竟然少了快二十个。

    要是按照这个减员的速度,他以后带着训练好的猛虎营,从广济军州出发,抵达西北战场的时候,很有可能就剩他一个光杆了。

    虽说这些士卒才训练了三个月,但之前他们也是士卒啊!

    怎么就这么不顶用?

    想想百丈山的村民,程知节有种挨个掐死自己部下的愤恨。人家山中行军三日,出发多少人,抵达还是多少人,个个生龙活虎。更厉害的是,走山路竟然比走大路还快。

    有道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程知节坐在他的青骢大马上胡思乱想了起来。忽然听到有人在身边喊他,原来是行军司马告诉他,已经进入了郓城境内。请示将军,是否要埋锅造饭。

    程知节这个怒啊!

    吃吃吃,就知道吃。

    难道你们就不想展现铁血军魂的威武?

    他带着这五百人出来,可不是游山玩水的,而是测试他训练士卒的成果。行军司马见到自家将军脸色很难看,也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位太师的女婿又怎么了?

    别人都以为程知节疯了,但是行军司马知道程知节真的是想要建功立业。

    只不过他的部下们可不这么想,大家都觉得陪着这位大老爷玩也挺好。至少军饷按时发,从来没有拖欠过。

    积怨已久的程知节终于爆发了,怒吼道:“命令全军,天黑之前不得休息,急行军,傍晚必须赶到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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