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争在波才帐内领赏的时候,汝南城的另外一个大营也发生着一个对话。
“岂有此理!大哥,波才这混蛋现在越来越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何曼神色不悦,语气愤怒的冲着面前一个同样穿着黄色长袍的人大喊一声。
此人便是汝南郡的黄巾渠帅何仪,麾下拥有两万多人,和黄邵共同占据汝南郡。
“又发生了什么事?”
何仪扭头看了一眼何曼。
“日前,我看到一股四千人的小股黄巾军进城,我料定这些人只是散兵,我想去收编了他们,可没想到,周仓那混蛋从中作梗,破坏的我的好事!”
何曼给自己大哥解释了一句。
何仪想当上汝南城的老大,想要快速扩充自己的实力,兵马自然就是最主要的。
听到何曼这么做,也是为了他,何仪多少有点感动,可他也不想为了这么点事情,就得罪波才。
“算了,区区四千人马而已,我们不要了就是。这点人马让给波才!”
“可是大哥,这帮人里还有一百多匹战马!那可是精良的战马,可不是我们手下的这些矮脚马可以比的!”
何仪不想得罪波才,并不想继续去吞并那几千散兵。可何曼不答应,他在周仓手里吃了亏,又被徐晃打了几下,这个仇,他要报,只能告诉自己大哥,刘争这帮人手里有战马!
果然,战马这个事情,一说出口,何仪的神色就变了。
何仪自然明白一百多匹战马代表着什么,他麾下本身就有两百多匹战马,虽然只是劫掠官军得到的一些矮脚马,并不算是精良,但是这两百多匹战马组成的骑兵也让他在战场上大杀四方。
见识了这些战马组成骑兵后威力的何仪,在知道了刘争手里拥有一百多匹战马之后,整个人的脸上就露出了一抹贪婪之色。
说他不动心是假的,毕竟只要有了刘争手下这一百多匹战马,他便能够组建一支三百多人的骑兵小队。
有了这三百多人的骑兵小队,别说是对抗数千人,就是上万人。他也未必会有所畏惧,再加上何曼还说,那四千人的部曲是没有统帅的散兵。
这就更加让何仪心动了,可横在他头上的是大渠帅波才。
“二弟,你确定那帮家伙手下真有一百多匹战马?”
“千真万确,我亲眼看到他们进城的!”
“那好一会儿我跟你一起过去,尽量收编他们,不过能不动干戈的话就尽量别动手,否则把事情闹到波才那里,我也不好交代!”
何仪虽然贪婪,但是他还是聪明的,知道这个时候不易和波才翻脸。想着如果能够不用大动干戈,就将刘争手中的战马要过来,是最好不过的。
刘争在周仓的护送之下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并且开始给大伙宣布他成为了他们这个部曲的新的渠帅。
他麾下的那些人马,在这个时候也是一阵欢呼,毕竟虽然他们一开始就已经认同了刘争,但刘争毕竟是没有名分的统帅,如今得到了认可,成为了他们的渠帅,也算是名义上和实力上都得到了见证。
他们这波残军也终于有了新的归属,不用再被别人称为散兵了。
而波才发放给他的奖赏,那一百杆精制长矛也在这个时候送到了刘争的营地之中。
刘争麾下的这些黄巾兵,其实有很多一部分的人手中的武器都只是一些锄头、木棍之类的武器。能拿刀的兵马都没有多少,战斗力可以说是相当低下了。
波才的这一百根长矛,而且是精制长矛,送到这里可谓是解了刘争他们燃眉之急,至少可以让他麾下的这些黄巾军提升不少战力。
高兴的除了刘争之外,还有徐晃。
他也为刘争感觉到高兴,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跑到刘争的身边,给刘争恭贺起来。
“太好了,刘争兄弟,你终于成为我们的老大了,以后我就可以跟你混了!”
徐晃虽然在杨奉麾下当过一阵子亲兵,但他跟杨奉的感情并不深厚。反倒是这段时间以来,跟刘争待在一起,感情迅速升温,两个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如今见到刘争变成渠帅,他也为刘争感觉到高兴。
“徐晃老弟,你说的哪里的话,我把你当成兄弟,我能有今天也全靠你了,我才想跟你说,日后多多帮衬一下兄弟我!”
“放心吧,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成为有出息的人,我跟着你混才能在这乱世混出一个名堂。”
徐晃这些日子,跟刘争呆在一起,越来越对刘争认可,明白刘争不是杨奉那种自私自利的人。
“哟哟哟,这么热闹?”
就在刘争和徐晃等人还在庆祝成为了渠帅以后,何曼带着何仪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这里。
刘争和徐晃,被何曼的声音吸引,立刻冲着这边看了过去。
“何曼是你,你又来做什么?”
刘争和徐晃还没来得及说话,周仓并率先看到了何曼,立刻就上前,神色不悦的冲着何曼说了一句。
“这汝南城是你家的吗?我为什么不能来?”
“哼,你来,我不管你,但是你想在这里闹事的话我就有权管一管!”
周仓并没有给何曼好脸色。
“周仓,你别给脸不要脸,我这次来可不是自己来的,我是带着我老大过来。”
何曼后退一步,然后让出一条路,从何曼的后面走出来一个人。
这个人便是汝南渠帅何仪。
何仪走上来,神色平淡,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见到了刘争和徐晃、周仓等人之后,目光停留在了刘争的身上,只见他上前一步,冲刘争说。
“几位兄弟,我是汝南的一方渠帅何,特意过来给你们赔个不是,我这二弟之前跟你们有些不愉快,全都是他的不对,我给你们道歉,希望你们不要计较。”
何仪表现得彬彬有礼,上来用歉意开始和刘争等人套近乎,但反倒是这样。刘争对着何仪表现的却更为忌惮。
因为这样的家伙,一眼就看出是一个很有城府的人。
“岂有此理!大哥,波才这混蛋现在越来越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何曼神色不悦,语气愤怒的冲着面前一个同样穿着黄色长袍的人大喊一声。
此人便是汝南郡的黄巾渠帅何仪,麾下拥有两万多人,和黄邵共同占据汝南郡。
“又发生了什么事?”
何仪扭头看了一眼何曼。
“日前,我看到一股四千人的小股黄巾军进城,我料定这些人只是散兵,我想去收编了他们,可没想到,周仓那混蛋从中作梗,破坏的我的好事!”
何曼给自己大哥解释了一句。
何仪想当上汝南城的老大,想要快速扩充自己的实力,兵马自然就是最主要的。
听到何曼这么做,也是为了他,何仪多少有点感动,可他也不想为了这么点事情,就得罪波才。
“算了,区区四千人马而已,我们不要了就是。这点人马让给波才!”
“可是大哥,这帮人里还有一百多匹战马!那可是精良的战马,可不是我们手下的这些矮脚马可以比的!”
何仪不想得罪波才,并不想继续去吞并那几千散兵。可何曼不答应,他在周仓手里吃了亏,又被徐晃打了几下,这个仇,他要报,只能告诉自己大哥,刘争这帮人手里有战马!
果然,战马这个事情,一说出口,何仪的神色就变了。
何仪自然明白一百多匹战马代表着什么,他麾下本身就有两百多匹战马,虽然只是劫掠官军得到的一些矮脚马,并不算是精良,但是这两百多匹战马组成的骑兵也让他在战场上大杀四方。
见识了这些战马组成骑兵后威力的何仪,在知道了刘争手里拥有一百多匹战马之后,整个人的脸上就露出了一抹贪婪之色。
说他不动心是假的,毕竟只要有了刘争手下这一百多匹战马,他便能够组建一支三百多人的骑兵小队。
有了这三百多人的骑兵小队,别说是对抗数千人,就是上万人。他也未必会有所畏惧,再加上何曼还说,那四千人的部曲是没有统帅的散兵。
这就更加让何仪心动了,可横在他头上的是大渠帅波才。
“二弟,你确定那帮家伙手下真有一百多匹战马?”
“千真万确,我亲眼看到他们进城的!”
“那好一会儿我跟你一起过去,尽量收编他们,不过能不动干戈的话就尽量别动手,否则把事情闹到波才那里,我也不好交代!”
何仪虽然贪婪,但是他还是聪明的,知道这个时候不易和波才翻脸。想着如果能够不用大动干戈,就将刘争手中的战马要过来,是最好不过的。
刘争在周仓的护送之下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并且开始给大伙宣布他成为了他们这个部曲的新的渠帅。
他麾下的那些人马,在这个时候也是一阵欢呼,毕竟虽然他们一开始就已经认同了刘争,但刘争毕竟是没有名分的统帅,如今得到了认可,成为了他们的渠帅,也算是名义上和实力上都得到了见证。
他们这波残军也终于有了新的归属,不用再被别人称为散兵了。
而波才发放给他的奖赏,那一百杆精制长矛也在这个时候送到了刘争的营地之中。
刘争麾下的这些黄巾兵,其实有很多一部分的人手中的武器都只是一些锄头、木棍之类的武器。能拿刀的兵马都没有多少,战斗力可以说是相当低下了。
波才的这一百根长矛,而且是精制长矛,送到这里可谓是解了刘争他们燃眉之急,至少可以让他麾下的这些黄巾军提升不少战力。
高兴的除了刘争之外,还有徐晃。
他也为刘争感觉到高兴,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跑到刘争的身边,给刘争恭贺起来。
“太好了,刘争兄弟,你终于成为我们的老大了,以后我就可以跟你混了!”
徐晃虽然在杨奉麾下当过一阵子亲兵,但他跟杨奉的感情并不深厚。反倒是这段时间以来,跟刘争待在一起,感情迅速升温,两个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如今见到刘争变成渠帅,他也为刘争感觉到高兴。
“徐晃老弟,你说的哪里的话,我把你当成兄弟,我能有今天也全靠你了,我才想跟你说,日后多多帮衬一下兄弟我!”
“放心吧,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成为有出息的人,我跟着你混才能在这乱世混出一个名堂。”
徐晃这些日子,跟刘争呆在一起,越来越对刘争认可,明白刘争不是杨奉那种自私自利的人。
“哟哟哟,这么热闹?”
就在刘争和徐晃等人还在庆祝成为了渠帅以后,何曼带着何仪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这里。
刘争和徐晃,被何曼的声音吸引,立刻冲着这边看了过去。
“何曼是你,你又来做什么?”
刘争和徐晃还没来得及说话,周仓并率先看到了何曼,立刻就上前,神色不悦的冲着何曼说了一句。
“这汝南城是你家的吗?我为什么不能来?”
“哼,你来,我不管你,但是你想在这里闹事的话我就有权管一管!”
周仓并没有给何曼好脸色。
“周仓,你别给脸不要脸,我这次来可不是自己来的,我是带着我老大过来。”
何曼后退一步,然后让出一条路,从何曼的后面走出来一个人。
这个人便是汝南渠帅何仪。
何仪走上来,神色平淡,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见到了刘争和徐晃、周仓等人之后,目光停留在了刘争的身上,只见他上前一步,冲刘争说。
“几位兄弟,我是汝南的一方渠帅何,特意过来给你们赔个不是,我这二弟之前跟你们有些不愉快,全都是他的不对,我给你们道歉,希望你们不要计较。”
何仪表现得彬彬有礼,上来用歉意开始和刘争等人套近乎,但反倒是这样。刘争对着何仪表现的却更为忌惮。
因为这样的家伙,一眼就看出是一个很有城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