坞堡被攻破,这马厩里面的马匹自然也就成为了刘争的战利品。
虽然十几匹战马对于刘争来说并不算特别多,但十几匹战马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只要他能够多攻打几个这样的坞堡,就能够在这些坞堡里面抢夺到更多的战马,到时候他麾下的骑兵数量再次提升一个等级。
必然实力大涨。
而坞堡之中除了战马这种军需资源,十分令刘争感到惊喜之外,这坞堡里所储藏的大量粮食也是让刘争颇为惊讶。
不过仔细一想的话,也能够想清楚这些坞堡的存在,本身也是那些在洛阳当朝为官的大人建立在城外专门看管良田土地的。
附近的良田种植出来的粮草,很大一部分都被储藏在这些坞堡之中。
别看刘争平日里大鱼大肉吃得很香,可其实刘争麾下并没有多少粮草。
他麾下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而是拥有数万人的大军,早些时候只有一两千人的时候,他还能够通过自己抢得到的一些粮食,勉强养活他麾下的兵马。
可是后来随着人马越来越多,他军队之中所消耗的粮草也就越来越大。
刘争麾下积攒下来的一些粮草就逐渐有一些不够用了,这段时间都是因为他四处南征北战,斩杀朱和秦颉等人以后,才从他们的军队之中,抢夺到了一些粮草,勉强支撑。
有些时候刘争麾下的黄巾兵,甚至都吃不上一顿饱饭。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而是普遍现象,毕竟张角之所以会起义,起义速度如此之快,在短时间里迅速蔓延,整个大汉朝廷十三州。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一年发生了一场比较罕见的旱灾,很多农民颗粒无收,都快吃不上饭了。
这才铤而走险,跟随张角的起义大军去和朝廷作对。
其实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吃一顿饱饭。
眼下刘争从这大将军府管家何福建立起来的坞堡之中,所抢到的粮食,足够他麾下从虎牢关带过来的这一万人马,吃上三个月之久。
可想而知,这些当朝大人们,储藏之丰富。
“徐晃,派几个兄弟留在这里,看押这些粮草,然后再命人去联系周仓,让他们的人马过来接收这些粮草,有了这些粮草,就算我们这一次来洛阳,没有寸功,得到这些粮草也够我们用了。”
刘争吩咐完之后,徐晃很快就按照刘争的吩咐下达了命令,而刘争的人也没有继续在这里停留,毕竟在尝到了这些坞堡的甜头之后。
贪婪的刘争便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既然这些坞堡里的资源如此丰富,让他有利可图,来都来了,为何不去多抢几个?
反正他也要为了把事情闹大,多抢几个坞堡正合他的心意。
就这样洛阳城外,几十里范围之内,一只近千人的骑兵小队迅速奔驰在整个洛阳城的各大坞堡和营寨之间。
这股骑兵不但抢夺粮草,还会将坞堡里面的私兵杀掉,只留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除非是遇到直接投降的坞堡,刘争才不会痛下杀手,对他们起杀害之心。
一天过后,刘争的人马便打破了七八个坞堡,抢夺了大量粮草,足够他麾下五万人马吃上数年之多。
这个时候的刘争,才扼腕叹息,明白百姓之疾苦。
知道什么叫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民间的百姓因为大旱都吃不上饭了,但是这些当朝的达官贵人却在构建起来的坞堡里藏着这么多的粮草,若是开仓放粮,只怕整个大汉朝天的百姓,都能愉快的度过这种饥荒之年。
可根本就没有人会去这么做。
毕竟谁也不是一个烂好人,谁的粮食都不是凭空捡来的,这是私人财产。就算有一两个人开仓放粮,单独一两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养活那么多灾民。
而天下所有的豪强劣绅也不可能将自己的粮草拿出来,平白无故送给那些饥民。
他们不可能这么做,刘争就来帮他们这么做,只有这样,刘争才能够在这些普通百姓之中留下更大的名声。
坞堡之中的私兵,刘争直接杀了,那些被达官贵人雇佣的贫农,刘争直接放掉,从坞堡之中抢夺来的大量粮食,一人分给他们一大袋。
足够他们吃上好几个月的粮食,遣散他们之后,刘争才继续去攻打下一个坞堡。
而那些被刘争解放的贫农,大大感激刘争的举动,有一些人还想要当场加入刘争,可刘争根本就没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去招揽这些人手。
他这一次可是要来攻打洛阳的,带上这些农民,不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反而会因为他们而累。
所以刘争并没有打算纳入自己的麾下,遣散之后,其目的也是为了让他们将刘争此时正在洛阳四处打击坞堡的这个消息散播出去。
为了加大打击坞堡的行动,一千人的小队行动起来,总是感觉有一些慢,刘争甚至还将自己的一千人分成了两队兵马。
让徐晃亲自带领五百人,去扫荡其他的坞堡,而刘争自己则带着另外五百人,从另外一个方向扫荡。
双管齐下,总比一支队伍单独去扫荡坞堡来的迅速。
这样一来,原本一天只能够打破六七个坞堡的速度,让两拨人马,一天能够达下十个坞堡。
再加上,周仓和黄忠的人马,一天时间,也从虎牢关那边,陆续来到了洛阳城的附近,开始受到刘争的命令。
一部分人马去接手从各大坞堡里抢夺过来的粮食,另外一部分人马,跟随刘争和徐晃一起,攻击各大坞堡。
有了黄忠训练出的一千射手的加入,他们攻打坞堡的速度自然而然快了许多。
仅仅几天的功夫,洛阳城外的各大坞堡,就留下了刘争黄巾军的身影。
大量坞堡被攻破,数以万计的难民,开始冲着洛阳城聚集过去。
而洛阳城紧闭的大门,将这些难民拒之城外,消息却并不能够被挡在外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黄巾军已经杀到洛阳了。
虽然十几匹战马对于刘争来说并不算特别多,但十几匹战马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只要他能够多攻打几个这样的坞堡,就能够在这些坞堡里面抢夺到更多的战马,到时候他麾下的骑兵数量再次提升一个等级。
必然实力大涨。
而坞堡之中除了战马这种军需资源,十分令刘争感到惊喜之外,这坞堡里所储藏的大量粮食也是让刘争颇为惊讶。
不过仔细一想的话,也能够想清楚这些坞堡的存在,本身也是那些在洛阳当朝为官的大人建立在城外专门看管良田土地的。
附近的良田种植出来的粮草,很大一部分都被储藏在这些坞堡之中。
别看刘争平日里大鱼大肉吃得很香,可其实刘争麾下并没有多少粮草。
他麾下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而是拥有数万人的大军,早些时候只有一两千人的时候,他还能够通过自己抢得到的一些粮食,勉强养活他麾下的兵马。
可是后来随着人马越来越多,他军队之中所消耗的粮草也就越来越大。
刘争麾下积攒下来的一些粮草就逐渐有一些不够用了,这段时间都是因为他四处南征北战,斩杀朱和秦颉等人以后,才从他们的军队之中,抢夺到了一些粮草,勉强支撑。
有些时候刘争麾下的黄巾兵,甚至都吃不上一顿饱饭。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而是普遍现象,毕竟张角之所以会起义,起义速度如此之快,在短时间里迅速蔓延,整个大汉朝廷十三州。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一年发生了一场比较罕见的旱灾,很多农民颗粒无收,都快吃不上饭了。
这才铤而走险,跟随张角的起义大军去和朝廷作对。
其实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吃一顿饱饭。
眼下刘争从这大将军府管家何福建立起来的坞堡之中,所抢到的粮食,足够他麾下从虎牢关带过来的这一万人马,吃上三个月之久。
可想而知,这些当朝大人们,储藏之丰富。
“徐晃,派几个兄弟留在这里,看押这些粮草,然后再命人去联系周仓,让他们的人马过来接收这些粮草,有了这些粮草,就算我们这一次来洛阳,没有寸功,得到这些粮草也够我们用了。”
刘争吩咐完之后,徐晃很快就按照刘争的吩咐下达了命令,而刘争的人也没有继续在这里停留,毕竟在尝到了这些坞堡的甜头之后。
贪婪的刘争便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既然这些坞堡里的资源如此丰富,让他有利可图,来都来了,为何不去多抢几个?
反正他也要为了把事情闹大,多抢几个坞堡正合他的心意。
就这样洛阳城外,几十里范围之内,一只近千人的骑兵小队迅速奔驰在整个洛阳城的各大坞堡和营寨之间。
这股骑兵不但抢夺粮草,还会将坞堡里面的私兵杀掉,只留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除非是遇到直接投降的坞堡,刘争才不会痛下杀手,对他们起杀害之心。
一天过后,刘争的人马便打破了七八个坞堡,抢夺了大量粮草,足够他麾下五万人马吃上数年之多。
这个时候的刘争,才扼腕叹息,明白百姓之疾苦。
知道什么叫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民间的百姓因为大旱都吃不上饭了,但是这些当朝的达官贵人却在构建起来的坞堡里藏着这么多的粮草,若是开仓放粮,只怕整个大汉朝天的百姓,都能愉快的度过这种饥荒之年。
可根本就没有人会去这么做。
毕竟谁也不是一个烂好人,谁的粮食都不是凭空捡来的,这是私人财产。就算有一两个人开仓放粮,单独一两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养活那么多灾民。
而天下所有的豪强劣绅也不可能将自己的粮草拿出来,平白无故送给那些饥民。
他们不可能这么做,刘争就来帮他们这么做,只有这样,刘争才能够在这些普通百姓之中留下更大的名声。
坞堡之中的私兵,刘争直接杀了,那些被达官贵人雇佣的贫农,刘争直接放掉,从坞堡之中抢夺来的大量粮食,一人分给他们一大袋。
足够他们吃上好几个月的粮食,遣散他们之后,刘争才继续去攻打下一个坞堡。
而那些被刘争解放的贫农,大大感激刘争的举动,有一些人还想要当场加入刘争,可刘争根本就没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去招揽这些人手。
他这一次可是要来攻打洛阳的,带上这些农民,不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反而会因为他们而累。
所以刘争并没有打算纳入自己的麾下,遣散之后,其目的也是为了让他们将刘争此时正在洛阳四处打击坞堡的这个消息散播出去。
为了加大打击坞堡的行动,一千人的小队行动起来,总是感觉有一些慢,刘争甚至还将自己的一千人分成了两队兵马。
让徐晃亲自带领五百人,去扫荡其他的坞堡,而刘争自己则带着另外五百人,从另外一个方向扫荡。
双管齐下,总比一支队伍单独去扫荡坞堡来的迅速。
这样一来,原本一天只能够打破六七个坞堡的速度,让两拨人马,一天能够达下十个坞堡。
再加上,周仓和黄忠的人马,一天时间,也从虎牢关那边,陆续来到了洛阳城的附近,开始受到刘争的命令。
一部分人马去接手从各大坞堡里抢夺过来的粮食,另外一部分人马,跟随刘争和徐晃一起,攻击各大坞堡。
有了黄忠训练出的一千射手的加入,他们攻打坞堡的速度自然而然快了许多。
仅仅几天的功夫,洛阳城外的各大坞堡,就留下了刘争黄巾军的身影。
大量坞堡被攻破,数以万计的难民,开始冲着洛阳城聚集过去。
而洛阳城紧闭的大门,将这些难民拒之城外,消息却并不能够被挡在外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黄巾军已经杀到洛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