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人带着战利品走了,军团大乱,剑盾会的人陷入巨大的悲愤中。瓦希莉莎试图追踪红衣人,但终于还是放弃。

    她没有取胜的把握,而且安布罗撒的神器即将爆炸。

    撤退途中,学院的同学问莱拉:“那个人是谁?”

    莱拉茫然摇头:“我不认识他。”

    “他对你做了什么奇怪的事?”

    莱拉慌张起来,说:“不,我没觉得....”

    “他一瞬间杀了剑盾会的大人物!那甚至算不上偷袭,对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会不会对你施展了邪恶的法术?”

    莱拉大急:“没有!绝对没有!如果你们怀疑我被他控制了精神,你们可以检查我!”

    一个女学生低声说:“这个人好帅。”

    莱拉不回答,但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真是岂有此理,当年她在厕所里堵我时胆大包天,现在又知道害羞了?难道我的颜值真比那红衣人差劲?

    我听见绿面纱说:“是的。”

    这世界真是疯了。

    绿面纱说:“他就是朗利·海尔辛。”

    即使在梦境中,我也吓了一跳。

    我并未试探过邓恩公爵的强弱,如果我化身圣徒,能不能将他一击杀死?我不确定,这很难说。

    朗利·海尔辛很强,我甚至说不准他和海尔辛大师谁更强。

    我在心底呐喊,让所有人快撤,以免海尔辛改变主意。其实不用我劝,九隐士之一死了,这是最严正的警告,波德莱尔下令急行军,穿过第二层,爬上第一层,终于冲出了裂隙。

    他们在离裂隙一公里远的地方驻扎,拉米亚焦虑不安,用望远镜一刻不停地望着远处。莱拉大着胆子上前说道:“院长夫人,院长会没事的。”

    拉米亚勉强微笑了一下。

    随后,爆炸令烈焰宛如狂龙般扰乱了天空,裂隙合拢,飓风呼啸,拉米亚惊恐已极,喊道:“不要!”

    她冲出大军,朝那里狂奔,这下反而轮到我惊慌失措了。

    当靠近闭合的裂隙时,这里比地狱更糟糕,岩浆与火海喷涌而出,风灼热得宛如烧红的刀刃,拉米亚穿着游骑兵的防护服,可不足以抵抗这神器爆炸的余波。

    我急道:“拉米亚!回去!回去!”

    可她听不见,她转动脑袋找我,找我的踪影,突然间,一道狂风卷住了拉米亚,拉米亚惊呼,衣服变得破破烂烂,身上流血,这让我心如刀绞,只盼着她快离开。

    这时,奇迹发生了。

    拉米亚身上发散出淡淡的光圈,挡住了恶劣环境的侵袭,她见状愕然,继续冲向火焰与狂风形成的漩涡。

    .....

    我睁开眼,头顶白色的灯泡照得我头晕。我躺在一间豪华宽阔的屋子里,光滑的栗色木墙,镶着金色的表框,挂着鹿与狼的头颅标本。

    拉米亚趴在一旁的桌上。

    我伸出手,轻轻搂住了她,拉米亚立刻惊醒,用热烈的动作拥抱了我,我们亲吻了一会儿,她说:“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们在哪儿?”

    “在本撒,你已经昏迷了整整三天了。”

    我问:“是你救了我?你也受伤了?”她身上仍缠着绷带。

    拉米亚说:“是的,还好,我找到你,走了一半,支持不住,是勒钢将我们救出。”

    我感动不已,不住亲她的脸颊和绷带,拉米亚笑道:“这都还好,我们付出了代价,可毕竟胜利了。”

    我听见轰轰地震动声,问:“外面在闹什么?”

    拉米亚说:“狂欢,真是的,我以为剑盾会里面会很死板,想不到这城市比黑棺还乱套。”

    我笑道:“这么一场大捷,难道不该庆祝吗?”

    拉米亚:“邓恩公爵死了。”

    我本该大吃一惊,可又似乎早就知道,我问:“怎么死的?”

    拉米亚叹道:“据说是那个朗利·海尔辛。”

    我急忙追问:“是他?他出现了?叶格丽呢?”

    拉米亚:“谢天谢地,她并不在场,不然真无法收拾了。”

    说到这儿,她愁眉苦脸,说:“百姓们都在欢庆,可亲眼目睹朗利·海尔辛动手的人都很沮丧,他们说:邓恩公爵实力极强,剑法可以媲美诺曼,魔法亦足以匹敌波德莱尔,可海尔辛杀死他,比掐死一只猫更轻松。”

    我很是不屑,说:“这些懦夫,为何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有我黑棺剑圣在此,你让那个海尔辛来会会我?”

    拉米亚说:“我很担心,这人很强,真的很强,我觉得面对他就像...面对着亚伯。”

    “我亲爱的妻子,别自己吓自己,我们快到外头去瞧瞧,我觉得欢庆只怕就要结束了。”

    本撒的庆贺活动盛大至极,人似乎挤到了几条街道上狂欢,彩条在天上飞,啤酒泡沫直流,地上变得滑溜溜、黏糊糊,人也是,而且都在跳舞,这座剑盾会最大的都市中,每个人都成了狂欢节的一部分。

    对啊,对啊,就该这样及时行乐,何必为死者而伤心落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那个死去的公爵就让他死吧,还有八个公爵呢,顶上还有个国王,又是多大点事?

    我们打赢了一场仗,前所未有的大胜仗,再一次挫败了想要吞并八荒**的巨大帝国,这是足够欢庆的理由了。让宝贵的粮食以及稻米酿成的啤酒就这样浪费吧,狂欢之后会怎样?狂欢者是不需要考虑的。

    拉米亚说:“剑盾会损失了八百个战士,我们死伤了两百人,即使所有人都高高兴兴,他们的亲人会落泪的。”

    裂隙中成千上万的平民,以及纪元帝国的士兵,自然也都死了,可那又算什么?他们的死该算在纪元帝国头上,与我有什么关系?

    但憋在心里真是难受,我告诉了拉米亚。

    拉米亚叹道:“那也是没办法,那些都是敌人。”

    我不由地自我嘲弄:“我该不该告诉下面这群人?让他们喜上加喜?”

    拉米亚说:“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事情就是如此。你以为他们知道了,心里会难过吗?他们只会更高兴,我听说纪元帝国和剑盾会之间是有血海深仇的。”

    的确,剑盾会巴不得纪元帝国的人上下死绝,不管那些人是否善良,是否无辜,是否有家庭,是否有七情六欲。他们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只有死的纪元帝国人,才是好的纪元帝国人。

    这里的风有一股煤味儿,但听说冬暖夏凉,四季都很舒适,地下河的水通过净化处理是可以引用的,也起到了降温消暑的效果,通过密集而复杂的地铁管道,将剑盾会许许多多个地下城连在一块儿。

    拉米亚看着许多衣不蔽体、衣衫褴褛的人,说:“很多都是剑盾会贵族的奴隶,是个人财产,或是群体的财产,没有自由。”

    我说:“自由有什么用?如今这世界,只要能活着,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这条命是最大的财富。要相信,相信在这年代,有地方住,有东西吃,就已经是一种福报了。”

    那些奴隶似乎不能穿好衣服,也不能佩戴金银首饰,可他们在舞蹈,在哼歌,表现出异样的活力,本撒上空洒下奇异的光芒,让这地方、这些人,如奇幻电影中的黑暗精灵城一样诡谲而瑰丽。

    我说:“看,他们过得很开心,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

    拉米亚说:“他们就知道喝酒跳舞吗?”

    我搂住拉米亚,笑道:“还有一种活动不能明说,但我们不如找个黑暗的小巷子....”

    拉米亚对我进行了一次肾脏暴击,让濒临红血的我险些因公牺牲。

    一群小孩子在玩比武游戏,手上拿着木剑或树枝,动作很灵活,其中有两个穿着华服,其余人则穿脏衣。

    我说:“那两个是骑士的孩子,其余的都是奴隶或平民。”

    其中一个贵族孩子高喊:“我,是无敌的剑盾会骑士神箭头阿德曼,你又是何人?”

    小孩子们大声起哄,另一个贵族小孩子说:“我是黑棺剑圣,大名鼎鼎的鱼骨·朗基努斯。”

    我喜出望外,大喊道:“这孩子有出息。”

    拉米亚说:“看你这点出息。”

    第一个贵族小孩说:“我听说过你的名字,你是我们的盟友,但我们终究还是要比试武艺,分出个高下的。”

    第二个贵族小孩说:“不错,我剑圣朗基努斯不惧怕挑战。”

    第一个小孩说:“那么,请接我一招‘合金弹头’!”他隔空刺出一剑,第二个小孩“啊”地大叫,说:“了不起,也接我一招‘圣枪破敌洞’。”说着挥剑遥遥击出。

    拉米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心下愤愤,可也只能假笑。

    第一个小孩说:“这一招对我没用!”

    我忍不住说:“你耍赖,为什么没用?”

    第一个小孩说:“因为我阿德曼比鱼骨要强。”

    第二个小孩叹道:“是啊,黑棺剑圣虽然厉害,可终究比不上我们剑盾会的大英雄。”

    我怒道:“什么狗屁?分明是我比较厉害,你们这群小屁孩懂个屁?就算瓦希莉莎来了,也得甘拜下风。”

    我冲下场,抢了一个小孩的木剑,正准备使出念刃绝技,其他小孩哇哇大叫,吓得一哄而散。

    拉米亚说:“你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什么?”

    我牙痒痒地说道:“由此可见剑盾会不干好事儿,他们没把我的强大如实描绘给下一代听,如此用心,可谓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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