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感受到,血液流淌的不死者们,躲在岩石下,免受阳光荼毒,阴影遮蔽了他们的脸,这让他们睡得很安全,很舒服。

    可他们很警惕,只要某种信号,就会让他们苏醒。

    纪元帝国的马克西斯笑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儿什么都没有。”他似乎想用这话缓和气氛。

    高桥说道:“相信我,有的,这些怪物凶暴得令人作呕。”

    咏水对人类说道:一旦遇到攻击,我们会帮助你们,但要通过这血腥之路,你们自己也得拿出力量与勇气来。”

    海加斯:“他们对人类的血液很敏感,也许在一公里外就能嗅到流血,这时,他们会苏醒,冲向我们,他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我们撕成碎片。他们无所畏惧。”

    一个人类男孩说:“我们也无所畏惧,大人。”

    海加斯点头道:“但除了无畏,他们也没感情,他们不会因为同伴倒下而分心,不会因同伴的哀嚎而慌乱,更不会舍命救助同伴。他们的冷酷、残忍与铁一样的决心,是我们所欠缺的。”

    我觉得他话里有话,也许暗示我们所有人都该成为冰冷的战争机器,也许他是对自己说的,因为他即将吃了自己的同胞兄弟,试图达到完美圣灵的境界。他将不顾母亲的眼泪与兄弟的死活,因此,他要用这些话催眠自己。

    第二个人类问道:“大人,只要我们不流血,他们就不会醒,对吗?”

    海加斯说:“这完全看运气,但流血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问:“那大姨妈呢?”

    他们用充满问号的眼神看着我,原先的说话声沦为了尴尬的沉默。

    我想起我的人设是害羞的女生,于是抿紧红唇,眸光躲闪,香肩在夜风吹拂下微微地发颤,我抓住一缕发丝,将其纠缠在指尖,不看他们一眼。

    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为什么我听见了上膛的声音?

    海加斯说:“那也会导致他们醒来。”

    我说:“那该怎么办?”

    海加斯说:“算准日子,或者憋回去。”

    我怒道:“这怎么憋得回去?你这是大男子主义!”

    黛蒂斯用手肘给了我一下,我只能闭嘴,她说:“反正日子没到,你不必多想了。”

    我们加快脚步赶路,踩在下头可能埋着食尸鬼的碎石。海加斯说过离神庙大约十公里路,我们匆匆行走,可仍觉得前路遥远异常。

    突然间,一个狼人踢开了一块石头,下方露出了一个死人——或者类似死人的躯体,那人双目圆睁,表情凶恶而惶恐,僵硬地仰面朝天,遍体染血,身体并未腐烂。

    这就是血食尸鬼?

    他没有醒,看来同类的血液无法唤醒这些怪物。

    百年前的灾难改变了许多事,没人知道这源源不绝的血食尸鬼是从哪儿来的。

    咏水鼻子动了动,瞬间,他变成了狼人,跑到一个纪元帝国血族身前,抓住他的手喝道:“你割破了自己的手?”

    那个血族慌忙道:“没,哪有的事?”

    咏水注视那血族,他有着厚重的毛发,光模样就像是野人,从外貌来看,他无疑是个刚格尔。

    马克西斯拦在咏水之前,将两人分开,说:“是不小心的,他一定是不小心划破了。”

    咏水说:“你不是刚格尔!你是斯密茨的血族!”

    几乎所有人都发出惊呼声,海斯加仍旧冷漠地看着这一切。

    我左边的一个人类惊恐喊道:“他们醒来了!”

    石块之下,染血的手探出地面,撑起消瘦的身躯,随后,尸鬼的脑袋升起,就像是漫山遍野开出了染血的植物,密密麻麻,石块滚动的声音,临死者的哀嚎,浓郁的血腥气味,以及灾难降临时的压迫感,刹那间淹没了我们。

    咏水拔出刀,斩向那个斯密茨血族,斯密茨血族的舌头变成了一根鞭子,至此咏水面门,但咏水躲开,捏住斯密茨血族的咽喉,一下子将他的脸劈成了两半。

    随着血尸鬼开始觉醒,纪元帝国的随行者们脱去长袍,形体变化,皮肤硬化,长出鳞片,头顶长角,背脊上伸出一根根尖刺,手掌上伸出利爪,这就是斯密茨血族的身体变化能力。

    刚格尔血族能变成野兽,曦泰血族能变成蛇神,巴尔教的血族让恶魔附在身体上,斯密茨的血族能自由操纵身体的血肉,变成任何模样,但他们倾向于变得极其恐怖,好了,有什么模样能比恶魔更恐怖呢?常常有人混淆巴尔血族与斯密茨血族,但前者只不过是恶魔的奴隶,而大部分斯密茨致力于成为真正的恶魔。

    高桥怒吼道:“马克西斯,你骗了我们!”

    我脚下石块松动,血食尸鬼冒出了头,我“呀”地尖叫,一脚将它脑袋踩扁,一个想救我的人类小哥吓了一跳,用敬佩的眼神看着我,哦,小哥哥,不要这样,不要爱上我的英勇,我其实并非软妹子。

    只听马克西斯喊道:“向纪元帝国投降,否则你们都会死在这里!”

    马克西斯是不折不扣的刚格尔,其余全是假冒的。这些斯密茨血族让身体长满毛发,冒充刚格尔血族,其实他们做的太过火了,刚格尔血族并非全是毛发旺盛、不修边幅的流浪汉外形,只是由于血族们刻板的印象,以为他们尽皆如此。然而这些愚蠢的狼人居然会照单全收?真是头脑简单,而我,早就看穿了他们的伪装。

    我只是一直不想说罢了。

    血食尸鬼如山崩般朝我们冲了过来,高桥、咏水、鬼冢、苔丝他们全都变成了狼人,并且朝食尸鬼们和纪元帝国血族开枪。咏水吼道:“马克西斯,刚格尔血族与斯密茨血族血仇不共戴天,你为何背叛本族?”

    马克西斯笑道:“利益面前,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高桥杀死数个食尸鬼,寻找川池,却发现川池躲在了纪元帝国阵中,他怒道:“你也反叛了?”

    川池喊道:“你们早就想除掉我,以为我不知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

    高桥指着大萨满说:“她可是你的祖辈!你连她都想杀?”

    川池说:“你们让我别无选择了!”

    我身边的人类朝血食尸鬼射击,却乱了阵脚,只往他们的胸口四肢射击,完全没什么用。我忌惮被海斯加看穿,只有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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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写短一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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