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来了。

    他先锻炼了两个小时,出了足够的汗水之后,接着补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齐,趁着阳光刚刚升起不久,他准备出门赶路,要趁白天的时间,尽可能地走足够远的路。

    他没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现在的体力,完全能轻松做到,但那不现实,光是要避开城市里横行的丧尸,就要绞尽脑汁、费心费力。

    他的计划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况,可能还必须停留下来,所以他最坏的打算,在两个月内走到那个人类聚居区就是成功。

    摩托车头盔、乌龟战甲、平底锅护心镜、生命1号战斧、水壶以及昨天挖的树根,一身臃肿但还不算累赘,同时他换下了那条花里胡哨的秋裤,穿上了一直没舍得穿的从某个名牌店里带出来的牛仔裤,毕竟可能会遇到别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裤还是算了,同时牛仔裤的口袋里也可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着艳阳高照,唐森开始赶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样,他都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也从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类聚居区在这个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阳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迷失方向了。

    当然,首先是要走出这个城市,近三年时间,他都生活在这里,原本就算对附近不说了如指掌,也能用驾轻就熟来形容,遗憾的是他的活动范围始终有限,三年时间也才换过几个地点。

    所以他对这座城市,基本是处于陌生状态,城市的北边,更是他未曾踏足过的领域,这等于新开了一个地图副本,而他将要成为探索先锋中的一员。

    不过周围5公里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闭起眼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这起步的5公里,是相对安全和轻松的。

    唐森准备这一天就走出他所熟知的范围,然后慢慢探索,一直到走出这座充满了死亡和恐怖的钢铁城市。

    5公里,5000米的路程,唐森尽量避开那些危险的区域,在下午2、3点钟的时候,终于来到了5公里范围的边缘地带,再往前走,就是陌生和未知的世界。

    他休息了一下,补充过食物和水,准备找地方安营扎寨了。

    虽然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但这时候赶路已经不现实了,首先要找个足以度过今晚恐怖之夜的安全地方,否则等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找,那除非运气足够好,一下子就找到了,否则太阳一下山,就是丧尸狂欢的时间。

    唐森不相信幸运,他一个人能在这一千多个日子里活下来,而且越活越滋润,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一开始,他也不是一个人,天降灾难之时,他和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可身边的活人每天都在减少,越来越少,直至只剩下了他一个。

    安营扎寨的地点,最好是找个门窗没有被破坏过的房子,首先,丧尸不懂得开门,它们都是直接暴力破门,所以门窗安好,代表着有很大的几率里面没有丧尸。

    其次,门窗安好,也有助于躲藏,至少与外界的恐怖隔离开了。

    原本树上是最佳的藏身点,周围也有不少大树,但夜晚除了丧尸之外,还有别的可怕东西在活动,那些变异的生物,对于血肉的渴望完全不下于丧尸,甚至因为它们还保留有变异前的脑子,这一点比丧尸更加可怕。

    唐森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野外,所以找一栋完好的房子,是当前之急。

    他在附近搜寻了一圈,大约二三百米的样子,没有找到理想的房子,只能继续朝前找。

    背着一身龟壳的他,浑身已经汗流浃背了,不是累的,是热的,但他必须承受这份酷热,因为安全大于一切。

    白天的丧尸尽管都躲在黑暗的地方沉睡,但也不代表它们不会出现,昨天去挖树根时碰到的那一只丧尸就是明证。

    又往前走了百来米,唐森终于发现了一个很符合他要求的房子,门窗俱全,除了斑驳的外墙在述说着它曾经遭受过的可怕袭击之外,一切都很完美。

    唐森走上前,试着用手推了推,房门纹丝不动。

    他转了转门把手,同样转不动,里面被反锁了,遇到这种情况并不意外,因为灾难来临时,很多人逃跑之前带上家中的值钱东西离开,都会把门锁上,以期望某一天灾难过去,可以再回到这里。

    这一点难不倒唐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细细小小的铁丝,在尖端弯了一个小小的勾状,又拿出另一根铁丝,如法炮制,然后两根铁丝一起伸进了钥匙孔里,几乎不用几秒钟,就听“啪嚓”一声,里面反锁的装置被撬开了。

    接着,唐森转动门把手,很轻易地转开了,推门而入。

    明亮的阳光透进房子里,尘土飞扬,唐森拿手挥舞着,其实他知道这样做没有多大作用,只是下意识地要把在眼前飘飞的灰尘扫开。

    很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尽管如此,唐森依旧手握消防斧,小心翼翼地走进去,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安全第一。

    穿过玄关,来到客厅,里面的景象让他吃了一惊。

    这里居然有人。

    两个人,一大一小,都趴在了地板上,全身干瘦发黑,早已经成了两具干尸,张大的恐怖嘴巴似乎在咒骂着命运的不公。

    唐森没有去打扰这两具可能是房子主人的干尸,其实不用多看就知道他们是饿死的,对末世的人们来说,或许饿死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至少不用被更加可怕的丧尸给生吞活剥了。

    他在房子里找了一遍,没有发现有用的东西,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光了,甚至连武器都没有,厨房里的菜刀锅铲之类,一件不剩,全部被人带走了。

    末世里,趁手的铁器无疑是最宝贵的,哪怕是一个指甲钳,估计都不会有人放过。

    当然,唐森不是来搜刮的,他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

    客厅中的两具干尸表明,这里很安全,没有丧尸和变异生物,否则两具干尸不可能还保持着这么完整。

    有了安全的庇护所,唐森也轻松了下来,接下来,趁着有时间,他准备出去好好探索一下周边的环境,以便明天能走的更顺利一些。

    把树根和水壶之类暂时用不上的东西留下来,唐森全副武装,把门关好,静悄悄地出发了。

    与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一样,这里的白天除了风吹树叶的声音,几乎完全听不到别的声音。

    他行走在太阳直射的马路中,两旁是各种高楼大厦和商场店铺,空洞洞的,一副破败景象,让人看了心底直发寒。

    一步、两步……就这么一边走,一边四处戒备观望,差不多快要走到这条马路的尽头时,前面的十字路口,突然传来了一个怪异的声音:“呜哇~~”

    唐森心中一跳,马上蹲到一辆残旧的汽车后面,紧贴着车身,无论白天和黑夜,听到什么生物发出的怪异声,都绝对不能大意。

    唐森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但是某种动物发出的却可以肯定,这无疑是恐怖的,因为声音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可怕的变异生物,丧尸可不会发出这种声音。

    他不敢有什么动作,甚至连呼吸都放缓了。

    “该死的,把它的嘴堵上,你不要命了吗?”一个刻意压低的嗓音传来,更让唐森心跳加速,有人?而且就在前面的十字路口不远。

    “它把绳子咬碎了,我有什么办法?”另一个同样压低的声音响起,他在抱怨那个骂他的人。

    “把钢条塞进它嘴里,再叫的话就捅死它。”最先发出声音的那个人说,他的嗓音比较低沉,隐隐地带着一股残酷感。

    “知道了。”另一个人应道,他的声音比较尖细,像个女孩子,但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来,是个男人无疑。

    声音到这里就结束了,只能隐约听到一些轻微的脚步声和什么东西的挣扎声。

    唐森缩在车后面,犹豫着是否出去打个招呼,毕竟有两年多没有见过一个活人了,第一次觉得别人的声音是如此亲切。

    “长子,你说80公里外,真的有什么聚居区吗?”这时,尖细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唐森压下了冲出去的冲动,想听听他们的说法。

    “这种时候,谁会跟你开玩笑?”低沉的嗓音说,“别废话了,我们要尽快离开这里,那东西说不定正在到处找我们。”

    “那到底是什么怪物,皮毛那么厚,我一刀砍下去,明明砍中它的身体,它连根毛都不掉,变异的生物有那么可怕吗?”尖细的声音说道。

    “谁知道那是什么鬼东西,总之别废话,如果那东西追上来,我们就用它的崽威胁它,等离开这里,再用炸药送它们一家团聚。”低沉的嗓音说。

    还真够狠的!

    唐森听得暗暗点头,在末世中,就要狠,不但对自己狠,对别的东西更要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不过他对他们嘴里说的怪物倒非常好奇,他此前虽然碰到过变异生物,但基本都是小型的,而且皮毛绝对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厚,他一斧子下去,还是可以轻易地把它们开膛破肚。

    “呜哇——”

    好奇间,唐森只觉头顶上一暗,一个什么东西迅如闪电地从他上方一跃而过,冲向了两个声音传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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