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不完全燃烧的火药在枪管中发出了极其沉闷的响声,随之而来的是冲天而起的滚滚烟尘。等烟尘散尽,被火药推出去的弹丸早已不见了踪影。
“对面的树都完好无损,看来没能成功命中。”约翰摇头道,“这东西射程还不如余料打造出的一柄弹弓,这个时代的火枪手,还只能当作中距离甚至近战兵种使用,并不能独立列出一个火枪军团的编织。”
“其实也不一定,哥哥。”索菲雅虽然也并不那么看好这批早期火枪的战斗力,但她却有一个更大胆的假设,“这种火枪虽然射程和精度都很尴尬,但是它也同样解决了帝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奥斯曼苏丹近卫中,不乏重骑兵和披甲步兵,除了凤凰军团之外,苏丹近卫是绝大部分帝国士兵的梦魇,但一旦火枪兵团能集结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方阵,那么全身甲的威胁就不会再那么严重。”
“索菲雅,我没有否认火枪的破甲能力。”约翰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我十分相信火枪洞穿板甲的能力,我也说过,火枪早晚会取代刀剑,只不过……”
“怎么了?”
“我懂约翰陛下的意思。”乔万尼从站台上走了下来,一边用袖子抹掉脸上的浮尘,“精准度和射程还不是火枪最致命的缺陷,毕竟两军拉近之后,只要方阵足够密集,这些都可以弥补。火枪兵团最致命的,是他比命还长的装填速度!”
乔万尼重新为火枪装填好弹药,随后举起枪管。
又是一声闷响过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但弹丸完全穿过树干之后,余力显然已经完全不足,轻飘飘地跌落在地上。
“别说是骑兵,一队站位密集的步兵向火枪兵团发起冲锋后,火枪兵团的一轮齐射,就算上帝眷顾,全部命中,那最多也只能撂倒第一排的步兵,而剩余几十秒,要把火药压实,装入弹丸,重新瞄准射击,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步兵把我们的火枪手杀个五六次了。”乔万尼沉声道,“火枪穿透力再强,也不可能将一整列的敌人全穿过去,因此,我们不能把火枪手当成是一般的远程兵种,近身战仍然需要锻炼。”
“近身战……”约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乔万尼,把火枪给我看看。”
约翰盯着这柄火枪看了许久。这是热那亚为海军在接舷战中特意准备的通用火枪,细长的枪身可以尽量弥补精准度的不足,但是也让这种火枪失去了一定的射程。在接舷战中,由于两军靠得相当近,又无法轻易展开贴身战,是最适合这种火枪发挥的平台。
“如果是为海军量身订做的话,这种设计倒也不算太奇怪了。”
枪身平整而光滑,在约翰眼中,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乔万尼将军,你的手杖接我一下。”
约翰知道,索菲雅赠送给乔万尼的这柄手杖,不仅是一个精美的装饰品,在手杖中还隐藏着一把短刃细剑。可以出其不意地应对一些譬如刺杀之类的突发情况。
而当约翰用一段细绳将手杖绑在火枪之下后,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乔万尼将军,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漂亮了很多?”
对火枪手威胁最大的就是骑兵,高机动性的战马在冲锋时不仅可以规避掉子弹,还能轻松地在没有任何抗骑兵手段的火枪军团中来回冲杀,只要骑兵接近火枪兵团,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杀个片甲不留。
只是,如果给火枪装上刺击方阵所使用的长杆枪头,借助火枪狭长的枪身,可以瞬间把火枪卫队变成一个长矛方阵。
“陛下是想加强火枪兵在近身战中的表现吗?我也不是没想过这一点。”
乔万尼接过火枪,往一旁的假人身上猛刺了一枪。枪尖虽然洞穿了假人,但索菲雅也看出了其中的缺陷:如果只是生硬地将火枪和长枪组合在一起,火枪脆弱的结构会在高强度的近身战中瞬间崩溃。到时候,火枪兵就会成为赤手空拳的案上鱼肉。
“我不是这个意思,亲爱的乔万尼将军。”约翰微笑道,“是谁规定了,一个方阵之中,只允许有一个兵种的?”
乔万尼思索了片刻:“在早年的学习中,几乎所有的指挥官都会上到这么一课。生硬地将长矛方阵和剑盾方阵组合在一起,配上弓箭手与斧兵,这种组合看起来似乎完美无缺,但实际战争中只会无限放大彼此的缺点。因此方阵中一般都采用相同的兵种,只不过会携带不止一种武器。类似早期的罗马军团方阵,除了用剑盾保证杀伤力与防护力的同时,也会携带标枪作为远程杀伤手段。”
“没错,生硬的排列组合当然不适合在正面作战中保持突出表现,不过,如果是合理的协同配合,则会无限放大一个方阵的作战能力。伊芙蕾,去拿纸笔来,索菲雅,到时候你照我说的画。”
“三百把火枪,我们送十个给乌尔班去做后续的生产和改良,剩下的火枪,足够我们组成一个强大的组合方阵。将火枪手平分成三行,分为预备、装填与射击阵列。最大程度地减少火枪方阵射击的真空期。”
在索菲雅笔下,早期“排队枪毙”的阵列模式就跃然于纸上。虽然很欣赏约翰的创造力,但乔万尼也可以看出,这种阵列模式的实用性也并没有那么大,遇到大规模的针对性冲锋还是毫无还手之力。
“之后,在外围用两层持盾长枪方阵,将整个火枪阵列包围。”
“什么?”
“这就是射击与枪刺方阵,也是在火枪广泛应用之后,最为合适的作战阵列。”
约翰的灵感,就来源于西班牙人经过塞米纳拉战役后痛定思痛,对火枪兵团进行的改组。这种方阵被命名为卡斯蒂利亚大方阵,即后世的西班牙方阵。这样的传统步兵与火枪兵紧密配合,任何距离都可以火力覆盖的阵线,让西班牙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战争中战无不胜。
只不过,这一世,他将不再用伊比利亚国家的名字命名。
“就叫它新罗马方阵吧,可怜的小穆罕默德,又要拿他来当作试验品了。”
不完全燃烧的火药在枪管中发出了极其沉闷的响声,随之而来的是冲天而起的滚滚烟尘。等烟尘散尽,被火药推出去的弹丸早已不见了踪影。
“对面的树都完好无损,看来没能成功命中。”约翰摇头道,“这东西射程还不如余料打造出的一柄弹弓,这个时代的火枪手,还只能当作中距离甚至近战兵种使用,并不能独立列出一个火枪军团的编织。”
“其实也不一定,哥哥。”索菲雅虽然也并不那么看好这批早期火枪的战斗力,但她却有一个更大胆的假设,“这种火枪虽然射程和精度都很尴尬,但是它也同样解决了帝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奥斯曼苏丹近卫中,不乏重骑兵和披甲步兵,除了凤凰军团之外,苏丹近卫是绝大部分帝国士兵的梦魇,但一旦火枪兵团能集结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方阵,那么全身甲的威胁就不会再那么严重。”
“索菲雅,我没有否认火枪的破甲能力。”约翰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我十分相信火枪洞穿板甲的能力,我也说过,火枪早晚会取代刀剑,只不过……”
“怎么了?”
“我懂约翰陛下的意思。”乔万尼从站台上走了下来,一边用袖子抹掉脸上的浮尘,“精准度和射程还不是火枪最致命的缺陷,毕竟两军拉近之后,只要方阵足够密集,这些都可以弥补。火枪兵团最致命的,是他比命还长的装填速度!”
乔万尼重新为火枪装填好弹药,随后举起枪管。
又是一声闷响过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但弹丸完全穿过树干之后,余力显然已经完全不足,轻飘飘地跌落在地上。
“别说是骑兵,一队站位密集的步兵向火枪兵团发起冲锋后,火枪兵团的一轮齐射,就算上帝眷顾,全部命中,那最多也只能撂倒第一排的步兵,而剩余几十秒,要把火药压实,装入弹丸,重新瞄准射击,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步兵把我们的火枪手杀个五六次了。”乔万尼沉声道,“火枪穿透力再强,也不可能将一整列的敌人全穿过去,因此,我们不能把火枪手当成是一般的远程兵种,近身战仍然需要锻炼。”
“近身战……”约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乔万尼,把火枪给我看看。”
约翰盯着这柄火枪看了许久。这是热那亚为海军在接舷战中特意准备的通用火枪,细长的枪身可以尽量弥补精准度的不足,但是也让这种火枪失去了一定的射程。在接舷战中,由于两军靠得相当近,又无法轻易展开贴身战,是最适合这种火枪发挥的平台。
“如果是为海军量身订做的话,这种设计倒也不算太奇怪了。”
枪身平整而光滑,在约翰眼中,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乔万尼将军,你的手杖接我一下。”
约翰知道,索菲雅赠送给乔万尼的这柄手杖,不仅是一个精美的装饰品,在手杖中还隐藏着一把短刃细剑。可以出其不意地应对一些譬如刺杀之类的突发情况。
而当约翰用一段细绳将手杖绑在火枪之下后,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乔万尼将军,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漂亮了很多?”
对火枪手威胁最大的就是骑兵,高机动性的战马在冲锋时不仅可以规避掉子弹,还能轻松地在没有任何抗骑兵手段的火枪军团中来回冲杀,只要骑兵接近火枪兵团,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杀个片甲不留。
只是,如果给火枪装上刺击方阵所使用的长杆枪头,借助火枪狭长的枪身,可以瞬间把火枪卫队变成一个长矛方阵。
“陛下是想加强火枪兵在近身战中的表现吗?我也不是没想过这一点。”
乔万尼接过火枪,往一旁的假人身上猛刺了一枪。枪尖虽然洞穿了假人,但索菲雅也看出了其中的缺陷:如果只是生硬地将火枪和长枪组合在一起,火枪脆弱的结构会在高强度的近身战中瞬间崩溃。到时候,火枪兵就会成为赤手空拳的案上鱼肉。
“我不是这个意思,亲爱的乔万尼将军。”约翰微笑道,“是谁规定了,一个方阵之中,只允许有一个兵种的?”
乔万尼思索了片刻:“在早年的学习中,几乎所有的指挥官都会上到这么一课。生硬地将长矛方阵和剑盾方阵组合在一起,配上弓箭手与斧兵,这种组合看起来似乎完美无缺,但实际战争中只会无限放大彼此的缺点。因此方阵中一般都采用相同的兵种,只不过会携带不止一种武器。类似早期的罗马军团方阵,除了用剑盾保证杀伤力与防护力的同时,也会携带标枪作为远程杀伤手段。”
“没错,生硬的排列组合当然不适合在正面作战中保持突出表现,不过,如果是合理的协同配合,则会无限放大一个方阵的作战能力。伊芙蕾,去拿纸笔来,索菲雅,到时候你照我说的画。”
“三百把火枪,我们送十个给乌尔班去做后续的生产和改良,剩下的火枪,足够我们组成一个强大的组合方阵。将火枪手平分成三行,分为预备、装填与射击阵列。最大程度地减少火枪方阵射击的真空期。”
在索菲雅笔下,早期“排队枪毙”的阵列模式就跃然于纸上。虽然很欣赏约翰的创造力,但乔万尼也可以看出,这种阵列模式的实用性也并没有那么大,遇到大规模的针对性冲锋还是毫无还手之力。
“之后,在外围用两层持盾长枪方阵,将整个火枪阵列包围。”
“什么?”
“这就是射击与枪刺方阵,也是在火枪广泛应用之后,最为合适的作战阵列。”
约翰的灵感,就来源于西班牙人经过塞米纳拉战役后痛定思痛,对火枪兵团进行的改组。这种方阵被命名为卡斯蒂利亚大方阵,即后世的西班牙方阵。这样的传统步兵与火枪兵紧密配合,任何距离都可以火力覆盖的阵线,让西班牙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战争中战无不胜。
只不过,这一世,他将不再用伊比利亚国家的名字命名。
“就叫它新罗马方阵吧,可怜的小穆罕默德,又要拿他来当作试验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