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了会,戴明身边的一名保镖叫住了周朗,“周组长,帮主请您到会客厅稍等一会。”
“什么事?”周朗站住脚,问了一句。
保镖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像雕塑一样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目光很淡漠。
周朗微微的摇了摇头,冲着站在不远处等他的李斌摆了摆手,就迈步走进了一侧的会客厅里。
明天的事情注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周朗十分清楚,那个疤脸男子身后站着的人物,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
那一位,应该不会像是戴明这样赶鸭子上架,十有**是做好了准备,要是明天碰上了,那乐子就大了。
搞不好是要出事情的!
还有,即便那位幕后黑手不站出来,其他势力也不是那么好摆平的。
就说黑手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随便一个大骨干站出来,都不是他们这个小帮派能压住的。
思量着这些,周朗连戴明进来都没有注意到,直到听到有人在旁边咳嗽,他才醒悟过来,“帮主,不好意思走神了,您找我有事吗?”
“是在想明天的事儿吧!”戴明拿来两个酒杯,取了一瓶香槟酒倒上,并将其中的一个杯子递给了他。
周朗恭敬的接过来,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在担心明天的事,烂船还有3000钉,黑手党的那些人,不会坐视我们吞掉这么大市场的。”
戴明笑了,摇了摇杯中之酒,轻嗅着酒香,十分悠然,“你的担忧不算是多余,但我可以告诉你,不必害怕黑手党。
据我所知,高斯迪罗手下的几个骨干互相不和,正在争权夺利呢!只要别管他们控制的那些酒吧,他们不会出手的。”
“而以后,帮派壮大了,自然就更加不必怕他们了。对吧,帮主?”周朗笑着接道。
“嗯,就是这样。”戴明举起了酒杯,“让我们先庆祝一下吧!”
“干杯!”
周朗捏着高脚杯,将其中的香槟酒一饮而尽,只是味道喝上去怪怪的,太有些不太习惯。
戴明注意到了周朗土鳖的喝法,只是微微一笑,也没有说什么。他刚见洋人的这种做派的时候,比周朗还土鳖呢!
现在喝着喝着,也慢慢的习惯了,觉得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对了,小周,明天带好家伙事,跟在我左右,有谁不服气的,你替我摆平他,明白吗?”
周朗朝着空处挥了一下拳头,又在自己脖子前面挥掌横划了一下,“是这个,还是这个?”
“哎,也不用打死,卸条腿,让人老实点就行了。真要是需要杀人,我会和你说的。”戴明轻描淡写的说道,似乎在商量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周朗目光一凝,瞬间警醒。
他刚才给出的主意并不是他真心所想,而是为了符合他的人设,连黑手党大佬都杀的人设。
而眼前这个地中海的中年男人,从表面上来看,和其他同龄的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实际上,这可是手底下有几十号人的黑帮头子,见血是家常便饭,杀人恐怕也不少。
比他这个嘴强王者是真的要更恐怖。
明白这些,周朗心中提起了小心,乖巧的回答道:“一切听从帮主吩咐,我就是您手中的一把刀,您怎么说,我怎么做。”
“很好。”戴明对他的回答特别满意,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等这次事了之后,我就要给你这样的骨干,加加担子了。”
画大饼自然是领导信手拈来的技能了,就像吊在驴子面前的萝卜,让人迷花了眼,奋力的卖力气。
周朗以前好歹也管过几个人,算是个小领导,对于画大饼这一套自然也十分清楚。
不过,他还是笑着说:“多谢帮主栽培,属下定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反正这样奉承的话,又不可能真的实现,让领导听得舒心一点,那就很值了。
离开了三合帮的据点,周朗开着那辆拨给他的二手轿车,带着李斌向城外飞驰而去。
李斌的嘴也不闲着,嚼着饼干还能抱怨:“大哥,还要去练枪啊?后坐力震得我手臂肿了,肩膀疼了一个晚上呢!今儿个,要不咱们就别练了吧?”
“屁,别想偷懒,连冲锋枪你都使用不了,那要你还有什么用!白长那一身肉了?”周朗瞥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李斌像个受气的小娘子,化悲愤为食欲,一口饼干一口火腿肠,吃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其实,繁重的枪械训练,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会使得训练效率,事倍功半。
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近身格斗那种事,不是一天两天能训练出来的。
而且这个年代,最便捷掌握,力量还是很强大的,除了枪械真没别的了。
周朗撒了弥天大谎,就注定他不能像个其他小喽那样,能过得了安稳日子。
为了危险到来之际,不至于没有反抗之力,他们必须要尽快熟练的掌握枪械的使用。
出了城市,便是广阔的农田牧场,在离城市三十里外,有一处整天都有枪响的牧场。
这个牧场的主人,是一个退役的越战老兵,那是真的跟越南游击队打过仗的老兵。
即便退役了,出于对枪械的热爱,他还建立了一个乡村枪械俱乐部,给枪械爱好者们提供了一处绝佳的练习场地,最重要的是方便他自己玩枪。
轿车到达此地后,二人下车提着枪械弹药,径直往正在响起枪声的靶场走去。
走到近前,便能看到一个魁梧的白人壮汉,以站姿设立的方式,拿着一把a1将200米外的酒瓶子,砰砰啪啪的击个粉碎。
一个弹夹打完之后,周朗上前:“嗨,罗伯特,我又来打枪了!”
罗伯特迅速的换了一个弹夹,将步枪背在身后,转过身来望着他:“周,你的毅力让人敬佩,只是你应该练练别的了,冲锋枪只是枪械中的一种,并不是全部!”
“不,罗伯特,你不明白我的处境。对于我来说,一把能上手的冲锋枪,要远远胜于只能看不能用的重机枪。”周朗用蹩脚的英语解释道。
如果,是说如果,他的冲锋枪够用了,他才会试试其它的枪械,技多不压身嘛!
罗伯特耸了耸肩,很无奈:“好吧,那还是练你的冲锋枪,今天我们来打飞碟。”
打飞碟一般是用散弹枪,算是一种游戏。不过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训练周朗的移动靶打击能力。
毕竟敌人不可能站着不动让你打,甚至还会蛇皮走位,这对于射击的枪手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不过,周朗在这方面还算是有天赋的,飞碟在天空中飘过,他双手持着冲锋枪,一个两三发子弹的短点射,往往就能将飞碟击中。
比起单发的散弹枪来说,冲锋枪是连续射击的自动枪械,只要弹夹里有子弹,哪怕一梭子全扫出去都可以。
所以,拿这东西打飞碟并不算太难,有的飞碟甚至快要落地了,也能被击中。
见状,罗伯特就逐渐的给周朗加深难度,短点射一轮,单发射击一轮,务求满足周朗的意愿,让他把枪法练厉害了。
“什么事?”周朗站住脚,问了一句。
保镖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像雕塑一样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目光很淡漠。
周朗微微的摇了摇头,冲着站在不远处等他的李斌摆了摆手,就迈步走进了一侧的会客厅里。
明天的事情注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周朗十分清楚,那个疤脸男子身后站着的人物,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
那一位,应该不会像是戴明这样赶鸭子上架,十有**是做好了准备,要是明天碰上了,那乐子就大了。
搞不好是要出事情的!
还有,即便那位幕后黑手不站出来,其他势力也不是那么好摆平的。
就说黑手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随便一个大骨干站出来,都不是他们这个小帮派能压住的。
思量着这些,周朗连戴明进来都没有注意到,直到听到有人在旁边咳嗽,他才醒悟过来,“帮主,不好意思走神了,您找我有事吗?”
“是在想明天的事儿吧!”戴明拿来两个酒杯,取了一瓶香槟酒倒上,并将其中的一个杯子递给了他。
周朗恭敬的接过来,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在担心明天的事,烂船还有3000钉,黑手党的那些人,不会坐视我们吞掉这么大市场的。”
戴明笑了,摇了摇杯中之酒,轻嗅着酒香,十分悠然,“你的担忧不算是多余,但我可以告诉你,不必害怕黑手党。
据我所知,高斯迪罗手下的几个骨干互相不和,正在争权夺利呢!只要别管他们控制的那些酒吧,他们不会出手的。”
“而以后,帮派壮大了,自然就更加不必怕他们了。对吧,帮主?”周朗笑着接道。
“嗯,就是这样。”戴明举起了酒杯,“让我们先庆祝一下吧!”
“干杯!”
周朗捏着高脚杯,将其中的香槟酒一饮而尽,只是味道喝上去怪怪的,太有些不太习惯。
戴明注意到了周朗土鳖的喝法,只是微微一笑,也没有说什么。他刚见洋人的这种做派的时候,比周朗还土鳖呢!
现在喝着喝着,也慢慢的习惯了,觉得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对了,小周,明天带好家伙事,跟在我左右,有谁不服气的,你替我摆平他,明白吗?”
周朗朝着空处挥了一下拳头,又在自己脖子前面挥掌横划了一下,“是这个,还是这个?”
“哎,也不用打死,卸条腿,让人老实点就行了。真要是需要杀人,我会和你说的。”戴明轻描淡写的说道,似乎在商量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周朗目光一凝,瞬间警醒。
他刚才给出的主意并不是他真心所想,而是为了符合他的人设,连黑手党大佬都杀的人设。
而眼前这个地中海的中年男人,从表面上来看,和其他同龄的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实际上,这可是手底下有几十号人的黑帮头子,见血是家常便饭,杀人恐怕也不少。
比他这个嘴强王者是真的要更恐怖。
明白这些,周朗心中提起了小心,乖巧的回答道:“一切听从帮主吩咐,我就是您手中的一把刀,您怎么说,我怎么做。”
“很好。”戴明对他的回答特别满意,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等这次事了之后,我就要给你这样的骨干,加加担子了。”
画大饼自然是领导信手拈来的技能了,就像吊在驴子面前的萝卜,让人迷花了眼,奋力的卖力气。
周朗以前好歹也管过几个人,算是个小领导,对于画大饼这一套自然也十分清楚。
不过,他还是笑着说:“多谢帮主栽培,属下定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反正这样奉承的话,又不可能真的实现,让领导听得舒心一点,那就很值了。
离开了三合帮的据点,周朗开着那辆拨给他的二手轿车,带着李斌向城外飞驰而去。
李斌的嘴也不闲着,嚼着饼干还能抱怨:“大哥,还要去练枪啊?后坐力震得我手臂肿了,肩膀疼了一个晚上呢!今儿个,要不咱们就别练了吧?”
“屁,别想偷懒,连冲锋枪你都使用不了,那要你还有什么用!白长那一身肉了?”周朗瞥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李斌像个受气的小娘子,化悲愤为食欲,一口饼干一口火腿肠,吃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其实,繁重的枪械训练,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会使得训练效率,事倍功半。
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近身格斗那种事,不是一天两天能训练出来的。
而且这个年代,最便捷掌握,力量还是很强大的,除了枪械真没别的了。
周朗撒了弥天大谎,就注定他不能像个其他小喽那样,能过得了安稳日子。
为了危险到来之际,不至于没有反抗之力,他们必须要尽快熟练的掌握枪械的使用。
出了城市,便是广阔的农田牧场,在离城市三十里外,有一处整天都有枪响的牧场。
这个牧场的主人,是一个退役的越战老兵,那是真的跟越南游击队打过仗的老兵。
即便退役了,出于对枪械的热爱,他还建立了一个乡村枪械俱乐部,给枪械爱好者们提供了一处绝佳的练习场地,最重要的是方便他自己玩枪。
轿车到达此地后,二人下车提着枪械弹药,径直往正在响起枪声的靶场走去。
走到近前,便能看到一个魁梧的白人壮汉,以站姿设立的方式,拿着一把a1将200米外的酒瓶子,砰砰啪啪的击个粉碎。
一个弹夹打完之后,周朗上前:“嗨,罗伯特,我又来打枪了!”
罗伯特迅速的换了一个弹夹,将步枪背在身后,转过身来望着他:“周,你的毅力让人敬佩,只是你应该练练别的了,冲锋枪只是枪械中的一种,并不是全部!”
“不,罗伯特,你不明白我的处境。对于我来说,一把能上手的冲锋枪,要远远胜于只能看不能用的重机枪。”周朗用蹩脚的英语解释道。
如果,是说如果,他的冲锋枪够用了,他才会试试其它的枪械,技多不压身嘛!
罗伯特耸了耸肩,很无奈:“好吧,那还是练你的冲锋枪,今天我们来打飞碟。”
打飞碟一般是用散弹枪,算是一种游戏。不过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训练周朗的移动靶打击能力。
毕竟敌人不可能站着不动让你打,甚至还会蛇皮走位,这对于射击的枪手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不过,周朗在这方面还算是有天赋的,飞碟在天空中飘过,他双手持着冲锋枪,一个两三发子弹的短点射,往往就能将飞碟击中。
比起单发的散弹枪来说,冲锋枪是连续射击的自动枪械,只要弹夹里有子弹,哪怕一梭子全扫出去都可以。
所以,拿这东西打飞碟并不算太难,有的飞碟甚至快要落地了,也能被击中。
见状,罗伯特就逐渐的给周朗加深难度,短点射一轮,单发射击一轮,务求满足周朗的意愿,让他把枪法练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