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警车朝郊外疾驰。

    十分钟后,公孙羽的眉头皱了起来:“去哪里?汪队长会去山庄找我。”

    女警冷冷道:“汪队那里我刚刚已经打招呼了,稍安勿躁!”

    男人再次沉默了。

    整整一个小时的路程,车辆沿着高速路飞速南下,越过了闵行区后下了高架桥,进入了奉贤区地界。在穿过黄浦江后不久,三菱车忽然下了主道,朝一条相当狭窄的偏道驶去。

    大约进入偏道1里后,穿过一个叫邬桥的小镇,地势渐渐不平坦起来,随即转入一条更为狭窄的山道。路边两旁的树木相当茂密,有时垂下的树枝甚至交叉在一起将整条道路上空覆盖,以至于车辆经过时,树枝打在车玻璃上不断出唰唰的声响。

    这条道路明显异常僻静,路上没看到一辆来往的车,唯有三菱越野的雪亮灯光笔直照去,刺穿这漆黑的夜空。

    终于,远远看密林中射出一点昏黄的灯光,不久这灯光明亮起来。这时,公孙羽现那是一座相当沧桑的建筑,甚至是裸露的青砖墙,墙外爬满了爬山虎,密密麻麻地将整面墙拥抱。

    听到车辆的声音,一个穿着白大的老人走了出来,一手还端着一只瓷碗,一手抬起遮住眼帘望了过来。

    叶红菱将越野车停在子前方,打开车门跳了下来,笑道:“刘伯伯,您老身体看起来很好啊!”

    老浑浊地老眼一亮。咧嘴笑道:“原来是小菱菱。你怎么来了?”

    叶红菱头向公孙羽招了招手。笑道:“我带个朋友来见见您。他是公孙羽。”

    公孙羽莫名其妙地跳了下来。迅步走到老人面前。微微鞠躬。

    老人地眼忽然眯缝起来整个人腰身倏地躬了起来似突然看到豹子地野猫般。有种天然地反应。

    “你是……”老人有些迟起来。随即身体一松。笑了起来:“菱菱位是你地男朋友吧?好好。不愧是叶祥东地女儿。这个小青年真不错!”

    叶红菱地秀脸登时掠过一抹艳丽之极地嫣红奇怪地是她竟然没有出言否认。公孙羽有些骇异。正待话。却被女警暗中拽了一下。只得将话闷进肚子里。

    “进屋屋,外面风大,冷!”老人向二人招手,看着叶红菱的眼神溢满了慈祥,干瘪的嘴巴因为高兴而咧开,里面已经没剩下几颗牙齿。但公孙羽却从他刚才那瞬间的反应知道了这个老人并不像表面那么平凡。

    这是一栋三层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建筑门是一间狭小的堂屋,昏黄的灯光下一张饭桌摆在当中盆南瓜粥赫然入目,至于菜肴仅仅只有白菜、茄子、南瓜等三样。

    叶红菱眼睛一涩:“刘伯伯怎么光吃这个?营养也不够啊!”

    老人笑着指指自己的豁嘴,叹道:“你刘伯伯可比不得你爸爸和姜伯伯喽牙齿都掉光了,不吃这个吃什么啊?肉也咬不动了!”

    叶红菱道:“刘伯伯您去补个牙吧,我爸爸都劝你几次了,你也不听!”

    老人笑着摇头:“老都老了,搞个么事假东西来塞着,难受,不搞!”

    “小李、小张他们呢?”叶红菱忽然问。

    老人瘪嘴一笑:“他们啊,年轻人,我让他们开车到邬桥去玩了!在这荒山野岭难捱啊,每天就一副扑克、一副象棋,一台电视!”

    聊得几句,老人忽然想起什么,放下饭碗,慌慌张张地朝厢房跑去:“,年纪大了,什么都忘喽!客人来了半天,茶都没泡一盏!”

    叶红菱连忙拉住老人,笑道:“刘伯伯,我们不渴啦!现在该去看看范伯伯他们了!等会我们还要回去呢,时间都不早了!”

    老人点头说:“你们去看范伯伯吧,我正好给你们泡茶,回来再喝。”

    叶红菱带着公孙羽穿过堂屋,经过一条走廊来到一处天井,天井后面是另一座低矮的大约九十年代建筑的平房,但奇怪的是这里所有的房间竟然安装着防盗门,而窗户更是用一根根手指粗的螺纹钢焊死!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女警一本正经地盯着男人问。

    公孙羽皱了皱眉,摇头默然。

    女警继续往前走,来到一处编号为551030的门前,忽然伸手拨动上面一个小孔,对男人道:“你看看!”

    公孙羽上前看去,只见里面亮着一盏日光灯,泛黄的墙壁上靠着一条胡子巴渣的大汉,男人双手合十,嘴里嘀嘀咕咕的念着什么,就连公孙羽这样聪慧的耳朵竟然也听不清。

    虽然落拓之极,而且绝对不年轻了,但这汉子浑身肌肉坟

    仅着了一件单衣在这里冬日里也没有丝毫冷意。

    公孙羽的眼微微眯缝起来:“他习练过铁砂掌?”

    “你怎么知道?”叶红菱明月般的秀眸睁大了。

    公孙羽指着里屋的汉子淡淡道:“虽然他的双手合十,可他的腕部经脉特别粗大暴突,而且呈墨色,这是长期习练铁砂掌的征象。观他经脉形状颜色,此人习练铁砂掌至少三十年以上!”

    叶红菱问:“他的功夫高吗?”

    公孙羽点了点:“应该来说非常可观,至少在江湖可称霸一方。”

    叶红菱点头默然,随即伸将铁窗掩上,随即带着公孙羽来到下一个窗口。这里是一个枯瘦的汉子,然而公孙羽一眼便看出他的不凡。虽然骨瘦如柴,但却铁骨铮铮,而且深陷的眼窝中寒光闪烁。

    第三个囚室一个头上留着戒疤的和尚,这和尚肚子鼓起老高,犹若怀孕般。

    但奇怪的是,此人的呼吸若有若,几乎无法听见!显然,此人习有某种相当古怪的气功。

    一一看完后,叶红菱带公孙羽回到前面的堂屋。老人已经收拾好了饭桌,泡好了三杯墨黑色的茶水。虽然颜色不大好看,然而一股奇异的香味却绕梁不绝,久久不散。

    “好!”公孙羽不由赞道。

    “你懂茶?”人浑浊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公孙羽淡淡苦笑,摇头说:“说不上懂茶,喝得多了,自然知道一些。不过自从离开山里后至今十年,几乎没再碰到过好茶了!”

    老人呵呵一笑道:“小伙子,你口气不小啊!你看出我这是什么茶吗?”

    公孙羽端起一杯茶,微微抿了一口,片刻后皱眉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天尖普洱……不过有些奇怪,普洱虽然清香留舌,但香味不致如此绵长。难道……加了雪莲!”

    老人眼睛骤然爆亮,咧嘴大笑:“呵呵,好小伙子,这点都被你看出来了!真不愧是菱菱精心选择的佳婿!还真是加了雪莲!”

    公孙羽苦笑默然。其实这并不算什么,只是他对雪莲味道足够熟识而已。世人眼中,雪莲被渲染成世所罕见的奇物,与万年人参、千年何乌相并列。然而实际上,它只是一味珍贵的药材,具有生理活性有效成分,其伞形花内酯具有明显的抗菌、降压镇静、解痉作用。

    由于自幼修习太清气功,师傅长期采集种种药材为他伐毛洗髓,而雪莲则几乎次次必用。究其原委,就在太清气功讲求的是“延津化气、静心守神”八字。

    老人兴致显然非常高,摇头晃脑诵道:

    “啜罢江南一碗茶枯肠历历走雷车。

    黄金小碾飞琼雪,碧玉深瓯点雪芹。

    笔阵兵陈诗思奔,睡魔卷甲梦魂賖。

    精神爽逸无余事,卧看残阳补断霞。”

    “刘伯伯,您作的?好诗!”叶红菱拍手称赞。

    老人和公孙羽相视失笑,尽皆莞尔。叶红菱雪润秀脸不禁彤红一片,“啪”的一声打了公孙羽一下,撅嘴扭过螓。

    公孙羽的心忽然砰然一跳,女警这个动作与北宫灵雨的何其相像!

    “是元代宰相诗人耶律楚材的《西域从王君玉乞茶因其韵》!”他对女警解释道。或许是脑海中闪烁着那位绝代佳人的形象,男人的声音竟然难得地温柔起来。

    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女警那晶莹剔透的小耳忽然如被红润所浸透……

    喝完茶后,老人让二人稍等一下下,片刻之后他捧着一个一尺见方的包袱走了过来塞到公孙羽的手里笑道:“小伙子,难得你今晚和菱菱一起来看我这个糟老头,更难得我们还这么有缘!这是朋友送我的一方茶,拿去喝吧!”

    公孙羽一怔,一时不知是接还是不接。虽然对金钱不敏感,但当年听师傅和野狐禅聊过,说顶尖普洱价胜黄金,那么这一方茶叶价钱绝对不菲。

    “接着!要不然我可不高兴了!”老人脸色一沉。

    叶红菱连忙接过塞到公孙羽的手里:“喂,刘伯伯让你接着,你就接着嘛!不过是一块茶叶,又不是一块金子!”

    老人呵呵笑道:“你这个小青年,怎么还不如菱菱这个女孩子洒脱!”

    公孙羽微微苦笑,自己手里可不是拿着一大块金子么!转念一想,他也笑了起来:“谢谢刘伯伯,我会喝的!”

    老人会心开朗地笑了,拍拍公孙羽的肩膀:“对了,小伙子,这是茶叶,是拿来喝的!所以尽管接着就是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章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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