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楚门很自觉的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起床。
他穿上一件缝满了口袋的兽皮背心,把放在床头的五十根铅块插进去,然后把沙袋绑在腿上。
登上沉甸甸的铁鞋,在手臂上挂上铁环。
全套装备重三百公斤,是老男爵为他特意设计打造出来。
每天这个时候,楚门都会穿着这一套装备跑步。今天老男爵不在,他依旧自觉的坚持训练。
深秋时节的晨风,很冷。
有雾,但是不算太重。每年的这个时节,罗米林堤都会下大雾。相比之下,迷雾山里的雾更加重,让人根本无法看清楚身前半米的事物。即便是老男爵,也不会在这个季节进迷雾山。
四点,到六点。
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楚门必须要背着三百公斤负重,跑遍整个红枫庄园。
路途不太平坦,有山路,有小道,甚至有的地方是黑色的砂岩丘陵。雾水一打,砂岩溜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得头破血流。这一路上,老男爵设立了三十七个石碑。楚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在每一个石碑上留下印记,然后返回家中。这是对意志和体力,还有反应力的挑战。
楚门的反应力不高,但是能击败三星骑士,靠的就是这种训练。
老男爵称之为‘死亡之路’,是专门为楚门设计。没办法,谁让他吃过精灵果实,又使用过精灵之泪?普通人,莫说别说像楚门这样奔跑,即便是什么都不带,也很难平安的跑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楚门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
但四年坚持下来之后,他已经能跑完全程。说不上轻松,但这个成绩,已经让老男爵非常满意。
回到庄园,楚门汗水淋漓,全身都湿透了。
不过他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大雾之中爬上山顶,依照麦克艾霍恩家族的凝气诀,把斗气引入血肉之中。一个小时的行气,让楚门全身的肌肉,得到缓解的同时,又进一步的强化了。
直到七点三十分,当太阳驱散了雾气之后,楚门才返回家中。
精神很不出昨日的那种忧伤。
老卡里准备好了洗澡水,卡里太太则在准备早餐。至于爱德华,则带着妮妮围着老宅跑步。
家里有人的感觉,真的很棒!
这种感觉不是老男爵和唐在时的那种感觉,而是一种很温馨,让人心情宁静的感觉。
洗了一个澡,楚门精神饱满的在餐厅里坐下,品着美味的早餐,顺手拿起昨天没有看完的日记。
“楚门少爷,早!”
楚门抬起头,笑着伸手说:“爱德华大叔,坐吧。”
“不了,我和老卡里一家吃过了。”
按照规矩,身为管家的爱德华,自然不可能和楚门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不过楚门倒不是很在意,摆手示意爱德华坐下,“大叔,你先坐下……其实,我是有事情,想要和您说说。”
“听从您的吩咐!”
楚门喝了一口奶茶,整理了一下思路。
“大叔,我听妮妮说,您准备训练她做骑士?”
“这个丫头……”爱德华点点头,“的确是有这件事。这小丫头嘴巴太快了,我告诉她别说出去的。”
楚门说:“大叔,我并不反对妮妮成为骑士。
可问题是……好吧,我虽然不是骑士,但对骑士也多少有些了解。据我所知,中土大陆在过去的一千年之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女骑士。再说了,她是个女孩子,而骑士技大都……很刚猛。
爷爷说过,女人天生就不适合做骑士。
不管是从体质还是从力量而言,女人很难承受……妮妮强行学习骑士技的话,怕不太好吧。”
楚门倒不是嫉妒,而是发自真心。
老男爵曾经说过的,过去一千年中,也不是没有女人学习骑士技。但大都没有学成。即便是偶尔有学成骑士技的女人,寿命都很短暂。有的甚至在还没有晋级正式骑士,就已经死了。
楚门很担心,妮妮学习骑士技的话,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
相对适合于女人的职业,法师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女人的细腻,往往能在这上面有所成就。
爱德华似乎有一些犹豫。
他想了很久,才轻声问道:“楚门少爷,您听说过弓骑士吗?”
楚门一怔,诧异的看着爱德华。麦克艾霍恩家族,除了黄金狮子之外,到阿蒙子爵截止,七代人全都是骑士,可以说是骑士世家。楚门虽然不能成为骑士,可是对骑士这个职业的了解,也算得上是滚瓜烂熟。
骑士,的确是存有不同。
总体而言,分为两大类:重装骑士和轻装骑士。
区别就在于技巧和斗气的重视程度。所以重装骑士又称之为斗气骑士,而轻装骑士则被称之为战技骑士。两者孰优孰劣,很难说的清楚。总之各有所长,应该可以说是不分伯仲吧。
除了重装骑士和轻装骑士之外,还有两种骑士。
龙骑士和不死骑士……统称神圣骑士。这种骑士,几乎已经消亡。且不说那龙骑士的战兽龙是何等的难以寻找,属于不死骑士的战兽,早已灭绝,所以不可能在出现。基本上忽略。
弓骑士?
楚门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职业。
“那是什么?”楚门挠挠头,一副很苦恼的模样,“我听说过弓战士,可我还真的是第一次,听到弓骑士这个名词。骑士,有使用弓箭的吗?爱德华大叔,你别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爱德华说:“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你……”
“楚门少爷,请听我说完。”爱德华说:“我从小跟随大人,几乎没有离开过罗米林堤。不过二十年前,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回老林发丧。偶然中,在一个集市上我买到了一本骑士技。
您也知道,我资质不好,不可能成为大骑士。但是在当时,我疯狂的希望自己能迅速的提高……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那本骑士技,可后来才发现,那竟然是一种名为弓骑士的骑士技。最可恨的,这种骑士技只适用于女人……呵呵,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做这些研究。
这种弓骑士究竟威力如何?
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上面的凝气诀,的确是适用于女人。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研究弓骑士这种职业。包括凝气诀,包括弓箭手技巧,还有战兽方面的讯息。我觉得,妮妮挺合适。
最关键的是,弓骑士的花费不似其他骑士那样昂贵。即便是失败了,对妮妮,对您都没有损失……楚门少爷,我虽然成不了大骑士,可是我却有个梦想,说不定能培养出一个大骑士?”
楚门没有再说什么,陷入了沉思。
他理解爱德华的这种心情,也许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希望吧。
“大叔,你确定不会对妮妮造成伤害?”
“我百分之百的确定!”
楚门挠了挠头,“也罢,既然您这样子说,我也不好再阻拦。只是有一点,如果我发现这种……什么弓骑士,对妮妮产生不好的后果,我绝对不会让您在继续下去,您明白我的意思?”
“我当然明白!”
——————————————————
妮妮的这么一顿早餐中,决定下来。
爱德华开始把全部精力,放在设计妮妮的课程上面。不过他并没有耽误本职的工作,在老男爵离开后的第十天,庄园大丰收,粮食纷纷送进了仓库。为此,楚门还给了一定的奖励。
随着秋收结束,就渐渐进入了寒冬。
老卡里开始盘算来年的耕种计划。在中土大陆,农民们实行轮作制。就是把土地分成三份,第一部分种植小麦和黑麦,秋天收获;第二部分忠直燕麦、豌豆,春季收获;第三部分则休耕,以保养地力。三块土地轮流耕种,不但能提高产量,还可以确保土地的养分不被耗尽。
以前,红枫庄园没有人来负责这个,所以也不去计划。
但是现在,有老卡里负责了,那么他就必须做出妥善的规划和安排。
对楚门来说,红枫庄园的收成多少,并不重要。反正他不需要交纳税金,足以保证衣食无忧。
而且,他也没时间来考虑这些事情。
每天练功跑步,看书翻阅日记;时间对楚门而言,并不是特别的充足。
寒冬的第一场雪来了!
楚门一如往常,缩在沙发里看日记。
“迷雾山和红枫庄园的交汇处,有一个断裂峡谷……是峡谷吗?我说不准……只是在偶然间发现。
不过,现在正是农忙,我必须要巡视田地。
也许等农忙过后,我会去看一看……恩,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是楚门的外曾祖父在日记里的一段文字。
楚门觉得,外曾祖说的这个断裂峡谷,说不定就是他那天发现的地方。立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楚门急急忙忙的往后翻。但是,此后的日记当中,再也没有提到‘峡谷’这个字眼。
外曾祖,究竟去了没有?
楚门的眉头,在不经意间锁在了一起。
依稀记得,外曾祖是被毒蛇咬死的……根据日记,那是发生在三年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外曾祖在死前,没有留下半点关于峡谷的信息。也许他没有去,甚至有可能忘记了此事。
真是个怪事!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峡谷,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楚门合上了日记,在小客厅里徘徊。
既然是这样,那就让我,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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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新哥和三哥的广告,熊会继续努力!
他穿上一件缝满了口袋的兽皮背心,把放在床头的五十根铅块插进去,然后把沙袋绑在腿上。
登上沉甸甸的铁鞋,在手臂上挂上铁环。
全套装备重三百公斤,是老男爵为他特意设计打造出来。
每天这个时候,楚门都会穿着这一套装备跑步。今天老男爵不在,他依旧自觉的坚持训练。
深秋时节的晨风,很冷。
有雾,但是不算太重。每年的这个时节,罗米林堤都会下大雾。相比之下,迷雾山里的雾更加重,让人根本无法看清楚身前半米的事物。即便是老男爵,也不会在这个季节进迷雾山。
四点,到六点。
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楚门必须要背着三百公斤负重,跑遍整个红枫庄园。
路途不太平坦,有山路,有小道,甚至有的地方是黑色的砂岩丘陵。雾水一打,砂岩溜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得头破血流。这一路上,老男爵设立了三十七个石碑。楚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在每一个石碑上留下印记,然后返回家中。这是对意志和体力,还有反应力的挑战。
楚门的反应力不高,但是能击败三星骑士,靠的就是这种训练。
老男爵称之为‘死亡之路’,是专门为楚门设计。没办法,谁让他吃过精灵果实,又使用过精灵之泪?普通人,莫说别说像楚门这样奔跑,即便是什么都不带,也很难平安的跑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楚门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
但四年坚持下来之后,他已经能跑完全程。说不上轻松,但这个成绩,已经让老男爵非常满意。
回到庄园,楚门汗水淋漓,全身都湿透了。
不过他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大雾之中爬上山顶,依照麦克艾霍恩家族的凝气诀,把斗气引入血肉之中。一个小时的行气,让楚门全身的肌肉,得到缓解的同时,又进一步的强化了。
直到七点三十分,当太阳驱散了雾气之后,楚门才返回家中。
精神很不出昨日的那种忧伤。
老卡里准备好了洗澡水,卡里太太则在准备早餐。至于爱德华,则带着妮妮围着老宅跑步。
家里有人的感觉,真的很棒!
这种感觉不是老男爵和唐在时的那种感觉,而是一种很温馨,让人心情宁静的感觉。
洗了一个澡,楚门精神饱满的在餐厅里坐下,品着美味的早餐,顺手拿起昨天没有看完的日记。
“楚门少爷,早!”
楚门抬起头,笑着伸手说:“爱德华大叔,坐吧。”
“不了,我和老卡里一家吃过了。”
按照规矩,身为管家的爱德华,自然不可能和楚门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不过楚门倒不是很在意,摆手示意爱德华坐下,“大叔,你先坐下……其实,我是有事情,想要和您说说。”
“听从您的吩咐!”
楚门喝了一口奶茶,整理了一下思路。
“大叔,我听妮妮说,您准备训练她做骑士?”
“这个丫头……”爱德华点点头,“的确是有这件事。这小丫头嘴巴太快了,我告诉她别说出去的。”
楚门说:“大叔,我并不反对妮妮成为骑士。
可问题是……好吧,我虽然不是骑士,但对骑士也多少有些了解。据我所知,中土大陆在过去的一千年之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女骑士。再说了,她是个女孩子,而骑士技大都……很刚猛。
爷爷说过,女人天生就不适合做骑士。
不管是从体质还是从力量而言,女人很难承受……妮妮强行学习骑士技的话,怕不太好吧。”
楚门倒不是嫉妒,而是发自真心。
老男爵曾经说过的,过去一千年中,也不是没有女人学习骑士技。但大都没有学成。即便是偶尔有学成骑士技的女人,寿命都很短暂。有的甚至在还没有晋级正式骑士,就已经死了。
楚门很担心,妮妮学习骑士技的话,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
相对适合于女人的职业,法师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女人的细腻,往往能在这上面有所成就。
爱德华似乎有一些犹豫。
他想了很久,才轻声问道:“楚门少爷,您听说过弓骑士吗?”
楚门一怔,诧异的看着爱德华。麦克艾霍恩家族,除了黄金狮子之外,到阿蒙子爵截止,七代人全都是骑士,可以说是骑士世家。楚门虽然不能成为骑士,可是对骑士这个职业的了解,也算得上是滚瓜烂熟。
骑士,的确是存有不同。
总体而言,分为两大类:重装骑士和轻装骑士。
区别就在于技巧和斗气的重视程度。所以重装骑士又称之为斗气骑士,而轻装骑士则被称之为战技骑士。两者孰优孰劣,很难说的清楚。总之各有所长,应该可以说是不分伯仲吧。
除了重装骑士和轻装骑士之外,还有两种骑士。
龙骑士和不死骑士……统称神圣骑士。这种骑士,几乎已经消亡。且不说那龙骑士的战兽龙是何等的难以寻找,属于不死骑士的战兽,早已灭绝,所以不可能在出现。基本上忽略。
弓骑士?
楚门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职业。
“那是什么?”楚门挠挠头,一副很苦恼的模样,“我听说过弓战士,可我还真的是第一次,听到弓骑士这个名词。骑士,有使用弓箭的吗?爱德华大叔,你别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爱德华说:“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你……”
“楚门少爷,请听我说完。”爱德华说:“我从小跟随大人,几乎没有离开过罗米林堤。不过二十年前,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回老林发丧。偶然中,在一个集市上我买到了一本骑士技。
您也知道,我资质不好,不可能成为大骑士。但是在当时,我疯狂的希望自己能迅速的提高……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那本骑士技,可后来才发现,那竟然是一种名为弓骑士的骑士技。最可恨的,这种骑士技只适用于女人……呵呵,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做这些研究。
这种弓骑士究竟威力如何?
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上面的凝气诀,的确是适用于女人。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研究弓骑士这种职业。包括凝气诀,包括弓箭手技巧,还有战兽方面的讯息。我觉得,妮妮挺合适。
最关键的是,弓骑士的花费不似其他骑士那样昂贵。即便是失败了,对妮妮,对您都没有损失……楚门少爷,我虽然成不了大骑士,可是我却有个梦想,说不定能培养出一个大骑士?”
楚门没有再说什么,陷入了沉思。
他理解爱德华的这种心情,也许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希望吧。
“大叔,你确定不会对妮妮造成伤害?”
“我百分之百的确定!”
楚门挠了挠头,“也罢,既然您这样子说,我也不好再阻拦。只是有一点,如果我发现这种……什么弓骑士,对妮妮产生不好的后果,我绝对不会让您在继续下去,您明白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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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开始把全部精力,放在设计妮妮的课程上面。不过他并没有耽误本职的工作,在老男爵离开后的第十天,庄园大丰收,粮食纷纷送进了仓库。为此,楚门还给了一定的奖励。
随着秋收结束,就渐渐进入了寒冬。
老卡里开始盘算来年的耕种计划。在中土大陆,农民们实行轮作制。就是把土地分成三份,第一部分种植小麦和黑麦,秋天收获;第二部分忠直燕麦、豌豆,春季收获;第三部分则休耕,以保养地力。三块土地轮流耕种,不但能提高产量,还可以确保土地的养分不被耗尽。
以前,红枫庄园没有人来负责这个,所以也不去计划。
但是现在,有老卡里负责了,那么他就必须做出妥善的规划和安排。
对楚门来说,红枫庄园的收成多少,并不重要。反正他不需要交纳税金,足以保证衣食无忧。
而且,他也没时间来考虑这些事情。
每天练功跑步,看书翻阅日记;时间对楚门而言,并不是特别的充足。
寒冬的第一场雪来了!
楚门一如往常,缩在沙发里看日记。
“迷雾山和红枫庄园的交汇处,有一个断裂峡谷……是峡谷吗?我说不准……只是在偶然间发现。
不过,现在正是农忙,我必须要巡视田地。
也许等农忙过后,我会去看一看……恩,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是楚门的外曾祖父在日记里的一段文字。
楚门觉得,外曾祖说的这个断裂峡谷,说不定就是他那天发现的地方。立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楚门急急忙忙的往后翻。但是,此后的日记当中,再也没有提到‘峡谷’这个字眼。
外曾祖,究竟去了没有?
楚门的眉头,在不经意间锁在了一起。
依稀记得,外曾祖是被毒蛇咬死的……根据日记,那是发生在三年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外曾祖在死前,没有留下半点关于峡谷的信息。也许他没有去,甚至有可能忘记了此事。
真是个怪事!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峡谷,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楚门合上了日记,在小客厅里徘徊。
既然是这样,那就让我,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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