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圆形的木板,一面包上一层白铁皮,内面再固定数根系带充当腕手,一块简易盾牌就做成了,这样的盾牌李智一共做了两面,此时他就拿着两面盾牌在房间里演武,急速前行、变向,遮挡,短刃突刺,约莫演了几分钟,李智就有些疲惫,他的身体素质虽然很不错,但是也就是和几个朋友比比,似这样扛着盾牌和武器来做剧烈运动,还是玩不了几下,不过有这几下,却也是够了。
两面盾牌当然不是两只手拿,而是左手持盾,右手则拿着一柄三棱军刺,另外一面盾被他背在了身后,这样的武装模式,他还是从一款名叫《骑马与砍杀》的游戏中学来的,这样的好处是,身后有盾牌遮挡,身前左手持盾可以防御左侧和前方,右手攻敌。对手攻击过来,左手合着身体挡住前冲挤压,贴得太近,对手就不好使力,这时候军刺就派上用场了,用的好,就极为犀利。
反正有传送门,对手只有一两个,那就可以轻易对付,如果太多太厉害,那就往门里一躲就回来了,所以体力有限关系也不大。
待到呼吸平顺,李智又休息了一段时间,等到体力完全恢复,又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这才开始动作。李智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呼唤心中那扇大门,那是他长久以来的秘密,一扇可以通往庇护所世界的大门。
这扇门很久以前李智就有了,不过却从未使用过,因为第一次到那个世界的时候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些,他那时又仅仅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体发育的比常人缓慢,加上他身体也没长开,在庇护所世界也没生存能力,结果被僵尸吓了个够呛,之后就再也没去过,思想也刻意回避,许多年过去,他几乎忘记了这件事,只是前段时间一次断网,在电脑里找单机游戏的时候才想到这档子事。
一个蓝色的椭圆“水球”在李智面前展开,蓝光当面,他习惯性的眯了眯眼,一时间血液流动的速度都快了几分,这让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一举一动,身体内部没有丝毫掣肘,他舔了舔嘴唇,喉咙咕咕有声,呼吸频率也变得急促,这是身体的本能在渴望着战斗,平淡而枯燥的心对激情的渴望。
穿过“水球”,李智出现在一个有些残破的村落里,从旁边抛荒的麦田来看,这里在一年前还有人住,只是遭受了破坏,村里人或死或逃。有一件事情很有趣,李智十年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这里似乎和现在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脚下是略显黑色的土地,看起来相当肥沃,这从土地上疯长野草可以看的出来,另外,也和这里埋了很多人有关系,当初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李智可被脚下的骨头吓的尖叫,人的适应性无疑是很强的,很多事情,一旦习惯,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就好像这脚下的骷髅,现在李智看来,和普通的石头也差不多。
天空似乎永远阴暗昏沉,厚厚的云层中还有那么一丝血色,大地上则被一层浓浓的雾气笼罩,行走在这雾气中,身体自然感到一股冰冷渗透,呼吸的空气中夹杂一丝腐朽和血腥的气味。
李智走在已经开始长草的道路上,道路两旁是几乎齐腰的野草,身在其中,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搞不好还会被些蛇虫偷袭,而路毕竟是拿碎石铺砌过的,在干燥的时候还是很好走的,草长的很零散,也长的不高高,总得来说,这是条不错的泥结碎石路,美中不足的是,这种路并不是一路可以走到头,而是时断时续的。
走在这样的路上,周围每隔不远就是一块一块密集的草丛,李智走的很慢,走的很小心,心中持的是随时将传送门召唤出来然后跑路的心态,来过几次的他对这片土地已经有所了解,这里的怪物并不太多,无非是沉沦魔、僵尸还有一些变异的小动物,小动物中以老鼠变异出来射刺的硬毛老鼠居多,其他则很少见,都不会太多。
按照从游戏里得来的经验,这里就是那块鲜血荒地。和游戏不同的是,这里却是个真实的世界,游戏中那块鲜血荒地几步路就可以跑遍,但是在这里,却是无边无际了,李智已经以那个村庄为中心,将周围十几里都走遍,也还未走出去,连著名的罗格营地,也没见着。
隐约中,李智感到旁边有些动静,忙将身体下蹲,同时转身,将盾牌自然的面向了那个草丛,根据过往经验,那里可能有只硬毛老鼠。以前李智曾经被这怪物射过,老鼠射出来的刺虽然力道不是很强,却也能够刺破皮肤,扎到肉里还很痛,射到要害更不得了,不过那是那时准备不充分,现在就不同,当李智这个姿势一摆出来,硬毛老鼠就没有半点威胁了。
“梆!”李智感觉左手的盾牌微微一受力,意识到那老鼠的刺被弹开了,不过他仍旧保持了这个姿势,同时注意周围的动静,在没有什么生物行走的时候,这里通常很安静,这也是李智能够察觉到草丛里动静的原因。
“梆!”又是一下,李智心道,你这是射上瘾了。他已经可以确定,周围就这么一只老鼠,弯曲的腿在瞬间就伸直了,他弓着身子就向老鼠的方向冲了过去,这老鼠如果没有变异,李智还不一定能够追得上,不过毕竟是经过变异,浑身背了几百根刺毛它还想飞快的跑那是不可能了。
杀硬毛老鼠的方法很简单,虽然它浑身是刺,不是很好下手,不过李智对付它已经有不少经验,盾牌时刻正对着老鼠,挡住它的飞刺,近身的时候,狠手砸将下去,打击之后还可以顺势将老鼠按住,老鼠再变异也还是个老鼠,力气大的有限,一旦老鼠被按住,接下来,李智想怎么样,老鼠也无反抗的能力。
熟练的将军刺捅进老鼠隐藏在刺针中的小脑袋,硬毛老鼠很快就不再挣扎了,老鼠死去的同时,一股热流从外界灌入体内,飞快散向全身,就好像沐浴温泉一样,令人舒爽之极,李智知道,这老鼠已经死透了,所以体内才会散出部分能量被他吸收,他忙将老鼠收拾了一下,放在早就准备好的网兜里,这老鼠可是好东西。
“可惜就是不掉装备。”李智放开盾牌重新回到路上,谨慎的打量着四周,同时恢复体力,刚才虽然三两下就将老鼠干掉,不过身体的负担和消耗却是不少,不过现在是在这个世界,李智的体力恢复的特别快,大气中似乎什么天地元气存在,无时无刻都在从全身毛孔窍穴往他身体里钻。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李智不止一次的感叹过,那所谓的“天地元气”和杀死老鼠、僵尸之类瞬间散溢出来只被他吸收了少部分的能量,就是李智如此热衷这个世界,渴望在这里杀戮恶魔的根本原因,虽然在这世界杀的恶魔之流不多,他在这里呆得时间还不长,但是李智能够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分增益,每一分成长,这是一种无比充实的感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飞天遁地的仙神梦,李智也是如此,和其他人仅仅存于梦幻之中不同,他是真正去追寻过的,可惜,现实终究是现实,小说中打通任督二脉就是超级高手不同,任督二脉打通也算不得什么,他便是将全身经脉都开通了,虽然身体素质比常人强些,却并不能真正超凡,养养身体就算不错,想要变成电视里那种神仙那就是做梦,而再看看那些道门传人,得仙人传授的道长,甚至比之李智还不如,年不过五六十,便满脸皱纹,满头白发,该死的时候一样死,没有丝毫不同。
打通全身经脉窍穴已经许久,随着时间推移,身体依旧是凡人,少时的梦想已经开始忘却,只剩下长期修持的习惯还在坚持,这时却忽然想起心中还有一道神奇的门户,这怎么不让他欣喜,再次来到这个世界,李智知道,一道通往仙神的门户已经向他打开了。
“天色似乎亮了一些?”过了一会,李智感觉周围环境有些变化,于是抬头看天,天上的阴云之中,太阳的光芒穿透了下来,这使得云层间歇间染上了一层金色,从地上往上看去,就好像阴云被缝出了一道道金色的符文,神秘而美丽,这还是李智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一时间,心中的喜悦也无穷放大了,先前杀戮带来的一丝阴沉消散无踪。
随着天色越发的亮堂,空气中的雾气在飞速的消散,大气开始恢复通透,站在路上,一眼就可以看的很远,李智幸运的看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一群沉沦魔正沿着小道向这边走来。
沉沦魔是人形恶魔,它们通体都是红色,皮肤和一般生物的皮肤有些不同,是角质化结构,很结实,至少家用的水果刀奈何不了,一划拉也就是划个印子无法穿透,用捅的话,软软的水果刀就会折断,不得不说,现在的水果刀是越发没杀伤力了,上回那把水果刀就将他置身危险境地,因为如此一着,李智才换上军刺。
沉沦的个头通常不高,约莫一米三四的样子,相貌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那是相当的难看,它们的头顶还长着角,角的旁边则是长长的耳朵,耳尖尖尖的,还有一点给李智印象最深,那就是他们身上时刻散发着一股夹杂硫磺味道的恶臭。
在这一片土地上,方圆十数里内,李智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成群的沉沦魔,数量竟超过了十只,李智有些庆幸,雾气如果不消散,搞不好他会一头撞上,那时候可就危险了,即便能够逃掉,也少不得受些伤害。
这群沉沦魔与李智以往碰上零散的沉沦魔不同,这一队沉沦魔都装备了武器,虽然不齐全,却也不是以往碰上单个沉沦魔手里只有木头、骨头制造的棒子,其中个头最大为首的沉沦魔身上还披了甲,手中拿着一把弯刀,另一只手还拿着一面盾牌。
“拉卡尼休!”一只沉沦魔忽然尖叫起来,紧接着所有的沉沦魔都往李智这边看而来过来。
两面盾牌当然不是两只手拿,而是左手持盾,右手则拿着一柄三棱军刺,另外一面盾被他背在了身后,这样的武装模式,他还是从一款名叫《骑马与砍杀》的游戏中学来的,这样的好处是,身后有盾牌遮挡,身前左手持盾可以防御左侧和前方,右手攻敌。对手攻击过来,左手合着身体挡住前冲挤压,贴得太近,对手就不好使力,这时候军刺就派上用场了,用的好,就极为犀利。
反正有传送门,对手只有一两个,那就可以轻易对付,如果太多太厉害,那就往门里一躲就回来了,所以体力有限关系也不大。
待到呼吸平顺,李智又休息了一段时间,等到体力完全恢复,又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这才开始动作。李智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呼唤心中那扇大门,那是他长久以来的秘密,一扇可以通往庇护所世界的大门。
这扇门很久以前李智就有了,不过却从未使用过,因为第一次到那个世界的时候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些,他那时又仅仅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体发育的比常人缓慢,加上他身体也没长开,在庇护所世界也没生存能力,结果被僵尸吓了个够呛,之后就再也没去过,思想也刻意回避,许多年过去,他几乎忘记了这件事,只是前段时间一次断网,在电脑里找单机游戏的时候才想到这档子事。
一个蓝色的椭圆“水球”在李智面前展开,蓝光当面,他习惯性的眯了眯眼,一时间血液流动的速度都快了几分,这让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一举一动,身体内部没有丝毫掣肘,他舔了舔嘴唇,喉咙咕咕有声,呼吸频率也变得急促,这是身体的本能在渴望着战斗,平淡而枯燥的心对激情的渴望。
穿过“水球”,李智出现在一个有些残破的村落里,从旁边抛荒的麦田来看,这里在一年前还有人住,只是遭受了破坏,村里人或死或逃。有一件事情很有趣,李智十年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这里似乎和现在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脚下是略显黑色的土地,看起来相当肥沃,这从土地上疯长野草可以看的出来,另外,也和这里埋了很多人有关系,当初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李智可被脚下的骨头吓的尖叫,人的适应性无疑是很强的,很多事情,一旦习惯,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就好像这脚下的骷髅,现在李智看来,和普通的石头也差不多。
天空似乎永远阴暗昏沉,厚厚的云层中还有那么一丝血色,大地上则被一层浓浓的雾气笼罩,行走在这雾气中,身体自然感到一股冰冷渗透,呼吸的空气中夹杂一丝腐朽和血腥的气味。
李智走在已经开始长草的道路上,道路两旁是几乎齐腰的野草,身在其中,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搞不好还会被些蛇虫偷袭,而路毕竟是拿碎石铺砌过的,在干燥的时候还是很好走的,草长的很零散,也长的不高高,总得来说,这是条不错的泥结碎石路,美中不足的是,这种路并不是一路可以走到头,而是时断时续的。
走在这样的路上,周围每隔不远就是一块一块密集的草丛,李智走的很慢,走的很小心,心中持的是随时将传送门召唤出来然后跑路的心态,来过几次的他对这片土地已经有所了解,这里的怪物并不太多,无非是沉沦魔、僵尸还有一些变异的小动物,小动物中以老鼠变异出来射刺的硬毛老鼠居多,其他则很少见,都不会太多。
按照从游戏里得来的经验,这里就是那块鲜血荒地。和游戏不同的是,这里却是个真实的世界,游戏中那块鲜血荒地几步路就可以跑遍,但是在这里,却是无边无际了,李智已经以那个村庄为中心,将周围十几里都走遍,也还未走出去,连著名的罗格营地,也没见着。
隐约中,李智感到旁边有些动静,忙将身体下蹲,同时转身,将盾牌自然的面向了那个草丛,根据过往经验,那里可能有只硬毛老鼠。以前李智曾经被这怪物射过,老鼠射出来的刺虽然力道不是很强,却也能够刺破皮肤,扎到肉里还很痛,射到要害更不得了,不过那是那时准备不充分,现在就不同,当李智这个姿势一摆出来,硬毛老鼠就没有半点威胁了。
“梆!”李智感觉左手的盾牌微微一受力,意识到那老鼠的刺被弹开了,不过他仍旧保持了这个姿势,同时注意周围的动静,在没有什么生物行走的时候,这里通常很安静,这也是李智能够察觉到草丛里动静的原因。
“梆!”又是一下,李智心道,你这是射上瘾了。他已经可以确定,周围就这么一只老鼠,弯曲的腿在瞬间就伸直了,他弓着身子就向老鼠的方向冲了过去,这老鼠如果没有变异,李智还不一定能够追得上,不过毕竟是经过变异,浑身背了几百根刺毛它还想飞快的跑那是不可能了。
杀硬毛老鼠的方法很简单,虽然它浑身是刺,不是很好下手,不过李智对付它已经有不少经验,盾牌时刻正对着老鼠,挡住它的飞刺,近身的时候,狠手砸将下去,打击之后还可以顺势将老鼠按住,老鼠再变异也还是个老鼠,力气大的有限,一旦老鼠被按住,接下来,李智想怎么样,老鼠也无反抗的能力。
熟练的将军刺捅进老鼠隐藏在刺针中的小脑袋,硬毛老鼠很快就不再挣扎了,老鼠死去的同时,一股热流从外界灌入体内,飞快散向全身,就好像沐浴温泉一样,令人舒爽之极,李智知道,这老鼠已经死透了,所以体内才会散出部分能量被他吸收,他忙将老鼠收拾了一下,放在早就准备好的网兜里,这老鼠可是好东西。
“可惜就是不掉装备。”李智放开盾牌重新回到路上,谨慎的打量着四周,同时恢复体力,刚才虽然三两下就将老鼠干掉,不过身体的负担和消耗却是不少,不过现在是在这个世界,李智的体力恢复的特别快,大气中似乎什么天地元气存在,无时无刻都在从全身毛孔窍穴往他身体里钻。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李智不止一次的感叹过,那所谓的“天地元气”和杀死老鼠、僵尸之类瞬间散溢出来只被他吸收了少部分的能量,就是李智如此热衷这个世界,渴望在这里杀戮恶魔的根本原因,虽然在这世界杀的恶魔之流不多,他在这里呆得时间还不长,但是李智能够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分增益,每一分成长,这是一种无比充实的感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飞天遁地的仙神梦,李智也是如此,和其他人仅仅存于梦幻之中不同,他是真正去追寻过的,可惜,现实终究是现实,小说中打通任督二脉就是超级高手不同,任督二脉打通也算不得什么,他便是将全身经脉都开通了,虽然身体素质比常人强些,却并不能真正超凡,养养身体就算不错,想要变成电视里那种神仙那就是做梦,而再看看那些道门传人,得仙人传授的道长,甚至比之李智还不如,年不过五六十,便满脸皱纹,满头白发,该死的时候一样死,没有丝毫不同。
打通全身经脉窍穴已经许久,随着时间推移,身体依旧是凡人,少时的梦想已经开始忘却,只剩下长期修持的习惯还在坚持,这时却忽然想起心中还有一道神奇的门户,这怎么不让他欣喜,再次来到这个世界,李智知道,一道通往仙神的门户已经向他打开了。
“天色似乎亮了一些?”过了一会,李智感觉周围环境有些变化,于是抬头看天,天上的阴云之中,太阳的光芒穿透了下来,这使得云层间歇间染上了一层金色,从地上往上看去,就好像阴云被缝出了一道道金色的符文,神秘而美丽,这还是李智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一时间,心中的喜悦也无穷放大了,先前杀戮带来的一丝阴沉消散无踪。
随着天色越发的亮堂,空气中的雾气在飞速的消散,大气开始恢复通透,站在路上,一眼就可以看的很远,李智幸运的看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一群沉沦魔正沿着小道向这边走来。
沉沦魔是人形恶魔,它们通体都是红色,皮肤和一般生物的皮肤有些不同,是角质化结构,很结实,至少家用的水果刀奈何不了,一划拉也就是划个印子无法穿透,用捅的话,软软的水果刀就会折断,不得不说,现在的水果刀是越发没杀伤力了,上回那把水果刀就将他置身危险境地,因为如此一着,李智才换上军刺。
沉沦的个头通常不高,约莫一米三四的样子,相貌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那是相当的难看,它们的头顶还长着角,角的旁边则是长长的耳朵,耳尖尖尖的,还有一点给李智印象最深,那就是他们身上时刻散发着一股夹杂硫磺味道的恶臭。
在这一片土地上,方圆十数里内,李智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成群的沉沦魔,数量竟超过了十只,李智有些庆幸,雾气如果不消散,搞不好他会一头撞上,那时候可就危险了,即便能够逃掉,也少不得受些伤害。
这群沉沦魔与李智以往碰上零散的沉沦魔不同,这一队沉沦魔都装备了武器,虽然不齐全,却也不是以往碰上单个沉沦魔手里只有木头、骨头制造的棒子,其中个头最大为首的沉沦魔身上还披了甲,手中拿着一把弯刀,另一只手还拿着一面盾牌。
“拉卡尼休!”一只沉沦魔忽然尖叫起来,紧接着所有的沉沦魔都往李智这边看而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