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若论起侠义之辈,人称红缨公子的伏缨自然算得上一个,他将自己偷来财宝的八成都捐给贫苦百姓,这种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非但获得了被接济之人的感激,甚至丢失了财物的富户通常也不会真个怨恨他。

    甚至还有人希望伏缨早点来家中偷一件宝贝去,这绝非是因为这户人家的人傻了,而是伏缨偷盗有个规矩,那就是一户人家绝不会下手两次,所以被偷过一次的人,基本上可说是高枕无忧了。

    而且他不耻于偷窃穷人的东西,他常常说道:“以满盈之余,补不足之缺,我做的事,乃是令天下更趋于平衡。”

    这小子竟然将自己令人不齿的作为形容的这么富有境界,除了他,也没有别人了。

    这也是伏缨为何做着这么卑贱且可耻的事,却依旧令人喜欢的原因。

    在绿林中以偷盗为生的人当然不止他一个,但是能够被人记住,受人尊敬,且津津乐道的人,唯有他一个。

    所以这个故事便是记录伏缨为何会成为红缨公子的经历……

    三十五年前。

    夜。

    祁连山脉麒麟峰下的伏家村里,有一个孩子出生了,伏家人注重血脉传承,因此当产婆抱出来道:“恭喜恭喜,是个男孩!”时,伏家上下无不欢欣雀跃,孩子的父亲名叫伏风,更是欢喜得眼泪都出来了。

    之所以他如此激动,乃是他前面已经有了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如今他已经四十出头,好不容易诞下一位麟儿,又怎会不激动,怎会不兴奋若狂?

    但这注定不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伏风的妻子邱宁生孩子时因出血过多而死。

    伏风和夫人邱宁的感情很深,这一夜让他又悲又喜,又喜又悲。

    悲喜交加之夜诞生的这位孩子,取名为伏缨,当时谁都想不到伏缨此后会成为名动江湖的大盗。

    偿若伏缨成人后再回去,伏家村的老人定不会忘记那次宴席,那次由伏缨的父亲伏风所摆的轰动周围几个村子的百日宴,前前后后共摆了两百多桌宴席,两百多桌宴席对于城里的大户人家来说,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在祁连山山脚下的小村庄里,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手笔了。

    可是伏缨却不会再回去,因为那里是他的伤心地。

    因为他的母亲就是因为生他时难产而死,别看伏缨现在很瘦,他出生的时候可是重逾八斤,那是伏家村多少年都没有遇到过的巨婴了,村里大都贫困,就连孕妇所吃也不过是比平常多一些口粮罢了,但是伏风却给他夫人,也就是伏缨的母亲吃了很多的大补之物,这也导致了伏缨出生时因为不容易生产,结果连累了伏缨母亲因此去世。

    后来伏缨甚至故意忍耐饥饿,人有一段时间变得瘦骨嶙峋,就是因为他得知了母亲是因为自己的肥胖而死,为了给母亲赎罪,他故意地吃得很少,只不过这种赎罪方式,在别人看来,多少有些不能理解。

    从伏风对待夫人的喂养,以及伏缨出生后大摆宴席可知,伏风家当时在伏家村算得上十分富裕的了。

    的确如此,伏风会些武功,且擅长打猎,常常能在山中打到奇珍异兽,这些奇珍异兽的皮毛十分值钱,有的甚至能卖到百斤,再加上伏风在祁连山中打猎时,偶然会遇到生长了数百年的灵芝或者人参,更是令他积攒了不少钱财。

    所以后来人们对于伏缨为何成为一名大盗而感到奇怪,因为小偷小贼,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走上这条路子。

    伏缨家境优渥,武功高强,为何偏偏会走上这条道路呢?

    朱雀就曾经这么问过他:“以你的身手,干什么不好,为何偏偏选择做个小蟊贼?”语气之中,大有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之叹,其实以伏缨的本事,就像一块明玉,却去做了垫脚石,怎能不令人生出可惜可怜之叹?

    伏缨却说道:“别说得这么难听,什么做贼,我是偷王之王,盗中之皇,就算说是大盗也比小贼好听,就像你不称呼慕容寒山为剑神,而是喊他耍把式的一样难听。”

    朱雀不屑地说道:“贼就是贼,难道换成梁上君子的称呼,就不是贼了么?”

    那时候朱雀和伏缨两人不过刚刚相识,对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对于朱雀的事,伏缨也听说过不少,他反驳道:“你朱雀又算什么?还在这里指责我,你不过是个好管闲事的家伙罢了,子不闻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朱雀摇了摇头:“我怎样多管闲事,所作所为都是行正义之事,但偷盗就是偷盗,你用什么词语来粉饰,毕竟也是违反国法之事!”

    伏缨沉默了一会,忽然说道:“你学过武功吧?”

    朱雀不明所以,说道:“你又何必明知故问?”

    伏缨冷笑道:“武功剑法都是杀人之术,你若真是坦荡君子,学来何用?”

    朱雀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说道:“这完全是两件事,我学了武功,不会对好人出手,惩恶扬善,乃是我辈分内之事,不学武功,何以打抱不平?何以对付那些持强凌弱之辈?”一席话说得慷慨激昂,只要是热血男儿,听了后无不会竖起大拇指表示赞同。

    但伏缨仿佛却无动于衷,他接着问道:“遇到穷凶极恶之辈,你杀不杀?”

    朱雀道:“我当会劝他弃恶从善。”

    伏缨问道:“他要是不听呢?还要继续作恶呢?本性难移呢?”

    朱雀道:“那我当然会杀,就连佛祖都有降魔除妖的举动,何况我们的侠义之举,不就指的此事么?”

    伏缨哈哈大笑道:“你用武功惩恶扬善,难道就不违背国法么?你有什么资格惩治恶人?你如此理直气壮,又有什么底气来指责我?难道我劫富济贫的举动不也是在行侠仗义?不也是惩恶扬善?咱们哥儿俩所做的事,不过是殊途同归罢了。”

    朱雀恍然大悟,他是个磊落之人,想通了自己的偏见后,连忙跟伏缨致歉,两人从此成为莫逆之交。

    这是后来之事,现在提起,不过是为了让人明白伏缨为何会走上这条路,以及这条路的正邪之说。

    时间再回到三十五年前,伏家村伏风家,同一天晚上遇到了一件喜事,一件辈事,此后几日,伏缨就交给了家人请回来的奶妈照顾着,而伏风则全心放在伏夫人的丧事上。

    那时候的伏缨还不知道丧母之痛,村中人对他十分照顾,每户人家都给扶风家带了各种婴孩所需之物,什么尿布玩具衣服等等,就连谁家熬了肉粥,也会给伏缨送来一些,这让伏风感激不已。

    两年过后,在伏缨蹒跚学步时,已经有人开始为伏风介绍女人,这叫做续弦,彼时的伏风还没有从丧妻之痛中恢复过来,所以一一都给拒绝了。

    按理说伏缨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长大后应该想着回馈村里才是,但伏缨逐渐长大后才知道,他们之所以对他家这么好,是因为伏风非常能干,无论谁家有什么事,只要招呼一声,伏风只要在家,都会赶着去办,别人拿些不值钱的东西出来,为的是换来伏风的帮助。

    这一点,在伏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了,其他村中小孩在和他一起玩耍的时候,总会提到,你家里的什么东西,就是我家送给你的,你小时候吃过的什么东西,就是我家匀给你家的,久而久之,这些原本算是好心好意的恩惠,逐渐让伏缨感到厌烦。

    那一日,伏缨回到家中,看到伏风正在剥一只猎物的皮,他问道:“爹,咱们家的东西,都是别人给的么?”

    伏风愕然:“什么东西?”

    伏缨道:“就是我的那些鲁班锁,弹弓,小弓箭,鸡毛毽子之类的东西,还有我穿的这些旧衣服,我吃过的米粥一类的。”

    伏风点了点头:“不错,是村里的街坊给送的,怎么了?”

    伏缨道:“我不喜欢这些东西,他们老是拿这些东西说事,好像我欠他们似的。”

    伏风不以为意,他轻描淡写地说道:“你爹也常常帮他们的忙,算下来,那些不值钱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只有他们欠咱们的人情,没有咱们欠他们的,不要多想了。”

    伏缨点了点头,这个想法从此埋在了他的心中。

    在伏缨五岁时,伏风对夫人的思念终于转淡,他经不住媒婆不断地劝说,终于打算续弦再娶,结束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带着孩子的生活,因为伏风能干,家境殷实,前来说亲的人络绎不绝,伏风最后选择了一位教书匠的女儿陆凤娇,在伏风眼中看来,这名女子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知书达礼,这对伏缨之后的成长也有帮助。

    可是伏风万万想不到,就是因为这位教书匠的女儿,他和儿子之间产生了无法弥合的嫌隙。

    之前几年,伏风为了多照顾伏缨,大部分时间都留在村子里的家中,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进入深山去打猎了,娶了陆凤娇后,伏风将伏缨交给了她来照顾,自己和两名好友一起入了祁连山,准备好好狩猎一场,补贴家用。

    伏风这一去,就是半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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