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希宁就坐上马车上路了。

    阿肯纳顿骑上马跟随在旁。

    希宁掀开车帘看着紧跟在车边的阿肯纳顿。阿肯纳顿已经12岁多了,身材超出了原本最为高大的二王子。二王子自从成了家,身材反而没怎么长,而阿肯纳顿还是象吃了发酵粉般的往上窜。

    宫中的不少侍女,看到越显高大的阿肯纳顿,会偷偷红着脸议论。侍女说难听点,就是宫里的女奴。一般都是主子赏赐给属下,或者被哪个看中讨要后收了,很难成为皇亲国戚的正妻。而法老的义子,伊布杜的徒弟,身份不高不低的,如果能看上眼的话,指不定能许配成为正妻,脱离奴籍。

    当阿肯纳顿目光转来时,看到十一公主在车内看着他,不由脸红了,赶紧转过头,看着路。骑在马上,装作什么都没看到。过了会儿,忍不住再转头看,看到十一公主明亮的眼睛依旧看着他,这下脸红到耳朵根了。

    希宁看得有趣,这里的孩子呀,可真早熟。

    “嗯嗯。”阿肯纳顿局促地清了清嗓子:“这好象不是去伊西斯神庙的路。”

    伊西斯神庙就在王宫旁,领队的人怎么往城外去了?

    希宁回应:“是去老城的伊西斯神庙。”

    港口的城市是新城,三百年前王宫由老城搬到新城。在上游的老城里,那里还有最古老的伊西斯神庙,已经有二千多年历史了。

    希宁的目标其实是“顺路”再去大祭司所在的神庙去,亲自去打听卡哈蒙瓦塞特的消息。

    阿肯纳顿一愣:“这有一天多的路程。”

    “是呀,要住在外面一晚上了。”希宁笑吟吟地看着阿肯纳顿的眼睛发亮:“你这段时间也辛苦了,正好出去散散心。”

    阿肯纳顿想到能十一公主在一起,身边没有那些身份高贵的王子,不用那么拘束,就一个劲的乐。但还是沉稳的说:“公主殿下也辛苦了。”

    不能一路上聊着天过去,不合礼数。希宁放下车窗帘,感觉了下加快的心跳。不由暗暗好笑,果然身主最喜欢的是这个小子。

    前剧情,阿肯纳顿借由战事忙,常年在军队里跑东跑西的,一直没娶妻。

    既然法老已经同意,婚事由身主做主了。如果八年后依旧喜欢这个小子,那就嫁了吧。但这是和她无关,由身主自己决定。

    此时正属于“冬季”,白天在二十七度左右,这对于炎热的夏天来说,已经是很舒服的了。但一天车下来,还是坐得头晕眼花的。

    没办法,这身体太差,养了三年了,哪怕比以前好了点,还是比一般人差。但不用着急,还有8年时间慢慢养,不用小小年纪,就被几个兄弟争来抢去,弄得身心疲惫,身体越发的差。

    能让身主脱离如此狗血的命运,真是神清气爽。

    快傍晚时,希宁不想去住宿贵族家里。要知道身主的身份特别,多少人惦记着,想娶了后飞黄腾达。哪怕娶不了,私下也最好有点关系。要知道历史上有过王子全挂了,谁娶到公主谁就是法老的事情。有好几个指挥官、将军,在王子全灭的情况下娶了公主,成为法老,19岁就挂了的图坦卡蒙就是。

    他的王后在求邻国王子过来当她丈夫,结果这王子过来时失踪,也就被宰相也就是王后的外公给娶了。王后的外公也可能是唯一拥有王室血统的男性,娶了王后当上了法老,王后不久在历史上消失了。

    真蛋疼的规则,想当法老,最重要的是,迎娶前任法老的公主。

    野营在外,难不到有着作战经验的阿肯纳顿,东西全都带齐的,找了个树林,支上几个军帐,最大的军帐作为十一公主的帐篷。

    最大的军帐在打仗时是给指挥官用的,用木头撑起,挂上厚布,里面足足有二十平米大,放上地铺,还能挂上祛蚊虫的帐幔,俨然是个流动的小行宫。

    阿肯纳顿带着侍卫去旁边的树林狩猎,亲自烤熟了拿到帐内,用小刀切开,给十一公主吃。

    看着已经能直立并且还在长大阿肯纳顿,希宁从内心感到欣慰。或者说,是身主内心感到欣慰。

    (希宁:看来老公还是从小培养的好,感谢我吧。)

    一边吃一边聊,阿肯纳顿诉说跟着伊布杜出去打仗和收税的事情,希宁靠在软垫上听着。

    哪怕身主再兴致勃勃,希宁觉得累呀。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时,阿肯纳顿适时的告退了。

    杜雅服侍她躺下,并且将亚麻帐幔遮压好,退出去了。

    杜雅要吃完饭,洗漱完后回来,然后躺在了她的地铺前的一张地毯上值夜。

    希宁躺在地铺上,盖着薄毯,哪怕帐篷内已经熏香了,还留有烤肉香味。

    正要闭上眼睡觉时,突然一个人影从帐篷一角进来。

    这人避开了正在吃饭的侍卫,掀开帐篷一边偷偷进入,看到帐篷内还有一个挂着驱蚊帐幔的地铺,立即就掀开帐幔。

    “谁?来……呜……”希宁一惊,正要大声喊叫,一只有力的手,就捂住了她的嘴。

    外面点亮的烛火透过亚麻帐幔,将对方隐约照出,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

    完蛋了,碰到坏人了!要知道枕头底下放把小刀,就跟其他王族一样,预防刺客。谁叫她现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唯一想杀她的王后和伊塞诺弗列被软禁起来,没有了实权,让她大意了。

    希宁没有挣扎,按照她的身体,手腕细得普通男子就能折断,反抗的结果就是自己倒霉。

    当她看清对方的脸时,愣住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完全不费功夫。来的人,正是大祭司卡哈蒙瓦塞特!

    此时的卡哈蒙瓦塞特还在青年期,身材高度差不多,但身材还显年青人的单薄,五年后会很强壮。

    那时他22岁,身材高大、体格强健,戴着华贵繁复的首饰,作为大祭司站在最前面,朝着神像走去。而身后跟着一群整齐排列,并且对他毕恭毕敬的祭司。那气势跟法老出行差不多。但绝对比法老更加受女信徒的迷恋,超有人气。

    而现在他,作为祭司要刮去的眉毛还在,并且还画得又粗又挺。作为祭司,全身毛发都要剃除。就没有眉毛的样子,都能迷倒一大群女人,可见长得还是挺不错的。

    希宁发现,他身上带着伤。伤口不算很重,但也破皮见肉,正在流血。整个人看上去完全没有大祭司时那样的威严神圣,显得很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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